1702804537
1702804538
作为一本法学教程,本书具有普通法律教科书的特点。由于本书把宪法严格作为一门法律来对待,因此它在风格上和民法、刑法或行政法没有根本区别。全书将宪法学原理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介绍与比较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宪法制度。
1702804539
1702804540
本书把宪法严格作为一门法律来对待,因此它在风格上和民法、刑法或行政法没有根本区别。
1702804541
1702804542
在内容上,本书分三大部分,共八章。第一部分是概论,其中包括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宪法的形成、发展及其思想渊源,以及宪法审查机制三章。之所以将审查机制作为概论部分,是因为发达国家的宪政经验普遍表明,宪政审查是宪法效力的必要保障;没有某种形式的宪政审查,宪法就失去了实际效力,宪法学也就成为没有意义的空头理论。因此,和前两章一样,这部分内容具有基本与普遍意义。第二与第三部分是关于宪法学实体理论。第二部分介绍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权力结构的划分,政府组织结构以及政府产生的方式三章。第三部分讨论公民权利,包括权利的基本概念和宪法保障两章。之所以把公民权利放在国家机构的后面,部分是出于循序渐进的考虑,因为“宪法”(constitution)的原始含义毕竟是指政府的组织法;部分则是因为国家权力的合理分配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我们所说的宪法保障,实际上是指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宪法对公民权利实施的保障。
1702804543
1702804544
在形式上,本书将结合理论叙述和实际案例,并在适当的地方穿插“评注”(对概念或理论的说明)、“探讨”(对某些有争议问题的讨论)、“案例”(各国著名或典型判例)、动态(中外宪政的最新进展)与“思考”(对读者提出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本书所注重的是有说服力的推理,而不是“正确答案”;事实上,大多数有价值的法律问题是不存在“正确答案”的。政府可以基于对社会影响的考虑而限制你的言论自由吗?官员可以反诉侵犯他名誉的公民吗?最高法院是否应收回对死刑的核准权?(见本书第七章)宪法是否要求私有财产受到征用时获得公正补偿?如何衡量补偿是否“公正”?对这些问题的争议本身表明,正确答案是很难发现甚至不存在的。如果你有志于宪法学,那么你所能做的只是从你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出发,尽可能为某种答案提供有力论据。当然,别人可能会有不同意见。这是为什么辩论在法律中如此重要,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一个法院去评判与解决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争议。
1702804545
1702804546
为了便于阅读,本书用脚注表示一般较长的案例名称,一般文献则用“()”夹注的形式,表明作者、年代和页码,并在全书最后附以参考文献。对案例的原文有修改的,一律用“[ ]”表示。除非特别说明,“美国宪法”是指其联邦宪法,“最高法院”是指联邦最高法院,德国的“宪政法院”一般是指联邦宪政法院。
1702804547
1702804548
三、几点说明
1702804549
1702804550
本书的标题是“宪法学导论”,副标题是“原理和运用”。之所以为“导论”,是由本书的大学教程性质决定的。因此,它的重点是介绍基本原理,而不是更深入的理论探究。如上所述,宪法学“原理”不是抽象的,而是在宪政实践基础上反思、归纳、总结的产物。事实上,纯粹的宪法学“原理”是不存在的;没有宪政实践作为基础,宪法理论只能建立在沙堆上。这正是为什么本书把司法审查的内容放在前面。
1702804551
1702804552
从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出发(参见第一章),宪法的最终也是唯一目的在于保护公民个人的尊严和权利——尽管这些权利之间可能会发生冲突,而国家权力的设置只是实现这一目的之手段。这解释了本书为什么没有涉及某些传统宪法教科书所涉及的内容,例如公民义务和国家主权。如第一章所述,现代宪法学一般只谈公民“权利”,而不谈公民“义务”;这不是说公民没有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他们当然有,而是制定宪法的全部目的在于突显下列基本观念,即国家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公民权利,而不是施加义务。这是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的一个基本形式区别。(当然,普通法律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保障权利。)换言之,宪法对公民义务的规定是不可被实施的,而只能被理解为对公民权利本身的限制与界定。
1702804553
1702804554
本书也没有述及“国家主权”概念。宪法主要是国内法,而主权则是一个国际法概念,因而不是现代宪法学的关注重点,且过分注重国家主权将无疑对公民权利构成威胁。一个政府对外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尽管即使这个概念也因为一系列国际组织与规则的发展与深化而变得越来越不重要,对内则恰好相反:人民对它具有主权。但即使是“人民主权”这个概念,宪法学也不宜多提——问题不是人民有没有主权,他们当然有,而是这个“主权”究竟意味着什么?如何体现并体现在哪里?它是指大多数人具有直接制定法律的权力?直接选举人民代表的权力?间接选举并监督人民代表的权力?对于这些实际问题,笼统的“主权”并不能给我们带来任何启示。最重要的是,“主权”是一个抽象的整体概念,在实际中操作性不强,且容易被滥用而失去意义。因此,我们更倾向于谈论权利——个人的具体的可被实施的权利。
1702804555
1702804556
最后,本书可能应该对“宪法(学)的意义”之类的题目说得更多一些。但这个题目实际上是不用多说的。事实上,我们以前对宪法(学)意义的肯定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不是指宪法的意义被抬得太高了,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而是指我们说得太多,而做得实在太少了。每个人都听说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石,等等。但它的意义最终体现在什么地方呢?这光靠说是不能解决问题的。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少说一点,多学一点,多做一点。宪法或宪法学的意义最终来自中国宪政制度的实践,而这不只是个别宪法学教授的使命,而是全体国民——包括这本书的所有读者——的使命。毕竟,宪法(应该)是他们制定的,也是为了他们而制定的。
1702804557
1702804558
1702804559
1702804560
1702804562
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三版) 第一部分 概论
1702804563
1702804564
这部分介绍宪法的基本概念,共分三章。第一章介绍宪法与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第二章介绍宪法思想与制度的起源和演化;第三章探讨了宪法审查与宪法效力问题。前两章的安排是比较传统的,它们都从不同方面介绍了宪法的性质;第三章的安排则有点“反传统”,因为一般的宪法学教程都是把它们作为最后剩下的问题来讨论的。之所以把宪法审查问题“提前”讨论,不仅因为它是重要的,而且因为它是宪政的起点。没有宪法审查,宪法就失去了实际的法律效力,谈论宪法也就成了没有意义的空话。这是为什么美国宪法教程一般都把司法审查作为全书开始的原因。因此,本书也把宪法审查提前到概论部分。要有意义地讨论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构和公民权利保障,就必须从这里开始。
1702804565
1702804566
宪法审查是宪政的起点。
1702804567
1702804568
1702804569
1702804570
1702804572
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三版) 第一章 宪法(学)是什么?
1702804573
1702804574
宪法与宪法学是什么?这个问题很难用几句话说清楚。在某种意义上,整个这本书都是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因此,初学者们只有在读完了全书以后才能获得一个完整的答案。有一点能印证这里所涉及的辩证关系:在程序上,宪法的实施应该是宪法学所要研究的最后一个环节,但没有实施,宪法就不成其为“法”。因此,在谈论宪法的实体内容之前,我们首先要谈宪法的实施机制,否则宪法就成了毫无意义的空头理论;宪法实施虽然在时间上是宪政的最后一步,但同时又是宪政的起点。
1702804575
1702804576
本章的任务是解释宪法与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共分五节。第一节用一个例子说明宪法的功能,目的是给读者提供一些有关宪法本质的感性认识。第二节解释法与法治的基本特性,并和宪法与宪政概念相比较。本书的一个基本论点是宪法首先是法,具有普通法律的共同特点,因而法治是宪政的基础;当然,宪法是特殊的法,具有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殊性质。第三节定义了宪法的结构与内容,并具体指出宪法不同于普通法律的特征。第四节探讨了宪法学的研究方法,重点讨论了实证宪法学的基本行为假定。第五节阐述了现代宪法的基本价值与原则,以作为宪法制度与规范的基础。
1702804577
1702804578
宪法首先是法,具有普通法律的共同特点,因而法治是宪政的基础。但宪法又是特殊的法,具有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殊性质。
1702804579
1702804581
第一节 引论——宪法能为你做什么?
1702804582
1702804583
在进入抽象的讨论之前,先请你设想下面的图景,并希望你在阅读本书时能不断地联想这个图景。假设我们的社会是一个由众多公民所组成的法治社会,你是其中一员。你生活在其中,按照自己的需要、意念和兴趣自由活动着。你每天都和你周围的人不断“交换”着——可以是见解或意见,笑话或烦恼,亲情与友情,也可以是产品、知识或金钱,等等。这些众多的交换活动使你处于一个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中,这些关系被一个法律网络笼罩着;这个网络包含着各式各样的法律,调控着你方方面面的关系——你和你老师、学生、上司或同事的关系,你和你父亲、丈夫或女儿的关系,你和今天卖给你变质猪肉或“黑心棉”大衣的个体户的关系,你和上个月违法拆迁你家房屋的镇政府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些关系分别对应着什么法?)这个“法网”规定了人际关系的规范和行为界限。作为行为主体,你的行为不能超越它所规定的界限;作为行为的接受者,别人对你的行为也同样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任何人超越了“法网”,利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人都可以诉诸法院及其他国家机构加以纠正,并获得必要的补偿。这就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状态。
1702804584
1702804585
在法治社会,各种社会关系被一个法律网络调整和控制着。任何超越法网的行为都可以受到国家机构的有效制裁。
1702804586
[
上一页 ]
[ :1.70280453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