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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490 当然,矛盾总是会有的;任何机制都不可能消除人类所必然面临的矛盾,回避宪政审查也同样是如此。宪政的宗旨是要使政治服从宪法,使民主过程受制于司法控制。这就决定了宪法是一部“政治法”,决定了司法性质的机构必须能够干预民主政治,从而产生了司法过程所代表的精英政治和议会过程所代表的大众政治之间的冲突,并有时表现为少数人权利和多数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作为理性动物,人所能做的只是使不同性质的机构能够相互控制,同时尽量减少制衡所产生的能量浪费与内耗。这表明议会过程完全不受控制或完全受制于司法控制,都是失衡的表现;更为合理的体制应该让议会和它的审查机构进行一种有益的对话,其中司法性机构对立法行为有所控制,但立法最终还是能体现至少大部分公民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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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492 良好的宪政制度必须使立法机构和宪法审查机构开展有益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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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494 第三章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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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496 1.回顾“马伯里诉麦迪逊”,马歇尔大法官的论证是不是无懈可击的?宪法是不是必须“司法化”才能获得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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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498 2.法国为什么一直反对司法审查?第五共和的转变又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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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00 3.回顾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宪法的“司法化”可能会产生什么问题?这些问题是否能在现行宪法的框架下获得比较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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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02 4.什么是普通法院模式与专门法院模式?试解释事前审查与事后审查、抽象审查与具体审查,并阐述官员提起争议与公民原告之间的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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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04 5.和普通法律相比,宪法解释有何共同性或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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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06 6.为什么说法院与民主的潜在矛盾在“刚性”宪法中尤其突出?美国最高法院在历史上的“成功”和“失败”可能具有哪些启示?中国宪法的“柔性”具有什么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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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12 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三版) 第二部分 国家权力的结构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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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14 第一部分介绍了宪法(学)的基本概念,这部分讨论宪法所设计的政府结构。之所以在基本权利之前讨论政府结构,并不是因为权利不重要——它无疑是最重要的,并构成了宪法的最终目的,但笔者同意美国制宪者的观点,即合理的政体设计是权利保障的前提。没有科学的制度设计,对权利与自由的侵犯就可能会防不胜防,况且即使是针对政府侵犯所设置的审查与监督机制,最终也是依靠政府本身的一部分——普通法院或其他司法性审查机构——才得以完成的。因此,政体设计不合理,权利就成了一句空话;要保障权利,首先要探讨什么是对权利保障最有效的政府体制——就和要实施宪法,首先要设立宪法审查机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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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16 合理的制度设计是权利保障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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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18 第二部分共分为三章。第四章讨论国家结构或“纵向分权”(vertical separation of powers)问题,即中央和地方权力的关系。(参见本书第一章,图1.5)这是一个必须首先讨论的问题,因为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性质及其关系,才能有意义地谈论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内部的权力配置。政府组织或“横向分权”(horizontal separation of powers)是第五章的内容。第六章讨论政府机构的产生机制。在现代民主社会,制定国家基本政策的政府官员一般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而政党在选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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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24 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三版) 第四章 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邦联制与联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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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26 如果给你一片土地去建立一个国家,你首先要考虑的是你的国家应该具有一个什么样的权力结构。如果你的土地有方圆好几百里,人口也有好几百万,那么你会发现只建立一个政府是管不过来的。你首先要根据人口的众寡和面积大小,把你的国家分割为若干块,在每一块都成立一个政府,赋予它管理人民的权力。然后,你得考虑这些不同地区的政府之间应该是什么关系;分而治之解决了管理问题,但同时带来了协调问题。如果这个地方发行一种货币、那个地方发行另一种,或这个地方对所有别的地方来的货物都征收很高的管理费,或不允许其他地方的人来这里开公司,或者某种权利被这个地方认为是必不可少的,但在别的地方却被认为碍手碍脚,或者这个地方的法院遵循一种程序,别的地方法院遵循完全不同的程序,那么你会发现这些差异可能对统治是极不便利的。所以,你需要建立某种机制协调地区之间的法律差异。你可以让所有这些地方都成为“独立王国”,然后指望它们之间达成条约;你也可以在允许地方独立性的同时迫使它们承认某些基本的共同原则,在某些方面受制于统一的中央法律调控,或索性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权直接命令各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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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28 任何民族或国家都有多种制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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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30 不论如何,这些是我们在本章所要考虑的问题。国家结构的形式是指国家各部分领土的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关系。现代国家的结构主要分为两种:单一制与复合制,复合制又按其整合程度分为联邦制和邦联制。单一(unitary)制,又称中央集权制,是指国家政治制度是一个中央控制下的统一整体,主要表现为国家只有一部宪法和一个最高中央政府,地方政权从属于中央政府的领导、授权或委托。复合(compound)制则更为复杂、有统有分,主要表现为国家具有一部以上的宪法,中央政府权力有限,而地方政府则高度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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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32 现代国家的结构主要分为单一制与复合制,复合制又按其整合程度分为联邦制和邦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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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34 本章分为三节。第一节首先讨论联邦制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联邦制是一个范围最广泛的范畴。在松散的一极,它可以表示由普通条约联系起来的独立国家;在集中的一极,它可以用来表征一个实行单一制的中央集权国家。探讨联邦制可以开阔视野,使我们看到垂直权力关系的各种不同可能的组合,并追究它们的背后的原因、后果及理由。第二节讨论邦联制度。和联邦类似,邦联也是一个范围广泛的概念。这一节将介绍两个例子:相当紧密的欧洲联盟和极为松散的联合国。最后,第三节讨论单一制,简单介绍了法国的特点,重点介绍了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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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7536 联邦和邦联都是范围广泛的概念,代表一系列整合程度高低不一的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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