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833368
1702833369
“你的建议,”L说,“听起来像是学术自由的对立物。”
1702833370
1702833371
在此后的几个星期里,我的学生和朋友们都为我提供了许多考题:
1702833372
1702833373
一次税法考试让学生们计算一个砍掉奴隶双脚的奴隶主的税务问题。
1702833374
1702833375
一次证券法考试的问题是白领被告是否应当进监狱,因为他们“不像黑人贫民窟的孩子那样”被培养得适合那种环境。
1702833376
1702833377
一次宪法考试给学生们很长的一篇充满仇恨的论文,题为《如何做一个下流黑鬼》,然后让学生们用第一修正案来为它辩护。
1702833378
1702833379
一次考试对“典型犯罪人”的描述是:“一个年轻的黑人男性,智商87,他是家中8个孩子之一,一直靠福利救济生活,整天和他的密友泡在台球厅里。”
1702833380
1702833381
许多刑法考试的题目中罪犯统统是黑人、西班牙裔或者亚洲人,被害人都是白人。
1702833382
1702833383
许多考题将男同性恋者描写成艾滋病传播者,要求学生们找出传播艾滋病作为谋杀罪的要件。
1702833384
1702833385
许多题目中妇女被殴打、强奸、杀害,其细节描写就像色情文艺,而提出的问题都很简单,并且不涉及女性被害人。
1702833386
1702833387
我再次检看了这些考题,思考着如何用一种最中听的方式提出我的要点,并且不被认为是在进行“审查”。最后,我决定给教职员工们写一份备忘录,泛指人和事,不指明教授或学院的名字,但使用真实的考题:
1702833388
1702833389
一系列考题以我认为非常不当的方式来利用种族、性别和暴力。我所说的“不当”,是指它们的使用方式,不是出于教育的目的,而是不必要的和带有窥淫癖的,同时,它们将不准确的有害成见作为“真相”,并且将其永久化。这是通过一套设置来完成的:
1702833390
1702833391
第一,通常情况是,教授们利用不相关的事实来分散学生的注意力,但要求他们明确找出法律上具有决定意义的核心事实。可是,在我所关心的这些考试中,种族、阶级和性别是无关的、不重要的,它们的功能只是纯粹的赏钱和小费。提及它们,与解决已建构的事实问题所必须运用的规则,绝对没有任何关系。
1702833392
1702833393
第二,这些考题绝大部分都要求黑人、被强奸的妇女、男女同性恋者不仅重新体验被压迫,而且把这种压迫写出来。以一个考题为例,一个白人妇女有预谋地引诱一个想偷东西的13岁的黑人到她的凉台上来,然后杀死他,她的行为动机是种族仇恨。在提问中,要求学生们“尽最大努力论证这个白人妇女应予彻底赦免”。学生们要么沉湎于种族仇恨合理化的奇思怪想,要么压制自己的社会良知。
1702833394
1702833395
第三,我总是得到这样的解释:“有色人种、妇女和同性恋确实在犯罪。假称真实世界中没有发生这些犯罪,那太天真了。”然而,这种推理的问题在于,天下的任何事情都可以被“所发生的”这几个字合理化,而无论事情本身多么堕落、孤立或者卑劣。
1702833396
1702833397
作为法律教师,我们创造了现实的袖珍世界,相信学生们把现实的规则托付给我们保管。因此,一次考试的三个问题中有两个涉及黑人犯罪,一个涉及男同性恋犯罪,这就构成一个袖珍世界,强化了已有的、广泛的误解:黑人犯了绝大部分的罪,只有男同性恋才携带艾滋病病毒……
1702833398
1702833399
我的备忘录引起的反响并不好。人们告诉我,我已经让一些教授难堪了,尽管没有提到名字,但他们的身份是很容易辨认的。我还被告知,我的对话“简直变成了一种人身攻击和疯狂扫射”。
1702833400
1702833401
这些指责让我害怕,我害怕被人称为说教、俯就、装腔作势,就像K害怕被称为激进主义者一样。此后很多天,我一见到K在大楼里,就赶快避开她。
1702833402
1702833403
★法学院的考试号称是关于真实世界的。鉴于测试是产生压力的,一些教授可能考虑使用一些可笑的人物,给考题引入一些乐趣——与种族或性别有关的,它们暗示了构思这些奇想的教师的某些方面,学生们也能心领神会。威廉斯教授因为替学生说话而遭到与学生同样的命运——放逐并受谴责。这对法学院文化、教育学和等级制意味着什么?
1702833404
1702833405
[1]马萨诸塞州东北部城市萨勒姆(Salem),建立于1626年,因1692年的巫师审判和纳森尼尔·霍桑的《七墙之房》(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而著名。
1702833406
1702833407
[2]“Law as a Hard Science” by John Bonsignore, ALSA Forum (December, 1977), Vol. 2, No. 3, published by the American Legal Studies Association.
1702833408
1702833409
[3]Victoria Steinberg,“Why I Quit Law School,” College Digest (Spring 1982): 7A.
1702833410
1702833411
[4]Paul Savoy,“Toward a New Politics of Legal Education,”Yale Law Journal, Vol.79, 1970.
1702833412
1702833413
[5]Robert F. Nagel, “Invisible Teachers,” Journal of Legal Education, Vol. 32,1982.
1702833414
1702833415
1702833416
1702833417
[
上一页 ]
[ :1.702833368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