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834150
1702834151
如果关于陪审团如何运作的告知方式有了变化,那么,陪审团的运作方式就可能有剧烈的改变。陪审团知道得非常清楚,其特权不限于法官在正式指导中所说的那些选择。陪审团从不止一种选择里获得它对法律制度安排的理解。这里有从法官那里得到的正式交流,也有从整个文化——小说、戏剧、影视、时事评论、历史传统中得到的非正式交流。输入的总量基本足以向陪审员传达特权和自由的思想:在特定案件中可以背离法官的指导。法律是一个体系,也是一种语言,其引申意义可能未被记录,但却是其生命的组成部分。
1702834152
1702834153
法治或司法之治,涉及价值选择和客观事物的条理安排,对此,整齐划一在任何社会或者团体中都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文化和利益千差万别的社会。为了在差异中寻求一致,作为全国的座右铭,必须有某种形成决定的程序,这一程序是由符合民主理念的过半数或简单多数产生的。将小型立法机关的作用委任给小陪审团,如果它不能取得一致,就必须解散,由此使刑法及其运作陷于瘫痪,这种僵局与其说深化了,不如说出卖了“民主是可行的”这样的主张。
1702834154
1702834155
不仅如此,像否决制所蕴涵的,一位陪审员知道法律谴责什么,而他有事实上的宽宥权力。然而,明确告诉他有否决的特权,等同于告知他:事实上是他形成了那谴责的规则。那将是过分的责任,对陪审员的心理也是过重的负担。一名陪审员是被召来自愿为公众服务的,他有资格受到保护。他知道某一行动是正确的,但也知道该行动在社会共同体里是不受欢迎的,此时,他可以清楚地对朋友和邻里推诿说,他仅仅是依从了法官的指导。
1702834156
1702834157
偶尔用之有利健康的药品,每餐食之则有害健康。陪审团这一特权广泛存在,令人们广泛赞同,将其视为“对冷漠的法官和独断的检察官的必要抗制”,这一事实并不能形成一种命令,让法官必须告知陪审团拥有该种权力。相反,实践中有益的做法是,以聪慧的方式构造对陪审团的指导,足以让陪审团对案件涉及的价值观有如此强烈的感受,以至于陪审团将这一案件视为对自己最高良知的召唤,必须独立发起和采取一种与既有指导相反的行动。不守法的陪审团应局限于一些偶然场合,这种例外并不违反甚至可以看成是加强了法治的整体规范效果。一次明确的对陪审团的指导,传达了一种暗示的赞同,这冒了贬低法律结构的风险,这种法律结构保障了真正的自由和有序的解放,既反对独裁专制,也反对无政府的混乱。
1702834158
1702834159
首席法官贝泽伦(Bazelon),部分同意,部分反对:
1702834160
1702834161
我的见解基于这样的前提:否决制能够也应该在刑事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我不认为这一原理之所以存在仅仅因为我们没有权力惩罚拒绝执行法律的陪审员,或者没有权力重新起诉其无罪开释缺乏正当性的被告人,而是认为该原理使陪审团能够将公平感和个别正义带人刑事过程。法律规则的起草者们无法预见和考量每一个这样的案件:被告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却不具有可谴责性,就像他们只能在意外事件和疏忽大意之间划一条粗略的界线一样。只有陪审团——作为社会共同体价值观的代言人——才必须去发现这微妙而不易察觉的界线。
1702834162
1702834163
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说,陪审员们会不计后果地滥用其权力。毕竟,信任陪审团,这是我们整个刑事法理的柱石之一。如果这一信任丧失了基础,则我们应予反思的,就不只是否决原理了。
1702834164
1702834165
有一个经常引用的滥用陪审团否决权的例子:顽固的白人陪审团无罪开释那些针对黑人犯下罪行的白人。这种令人厌恶的做法所产生的羞耻感为民权运动增加了动力,反过来使主要民权立法化成为可能,还刺激了平等保护条款重现活力。我们从这些滥用权力的例证中吸取的教训,有助于创造一种气候,使这类权力滥用不那么容易生存。
1702834166
1702834167
不仅如此,否决权的高尚运用加强了法治的整体规范效果,为我们评价刑事法律的实体标准提供了重要的切人点。陪审团不愿让被告为违反法律禁令而承担责任,这本身就促使我们思考这些法律的道德性问题。一项原理若能为我们提供如此关键的洞察,就不应被逐人地下。
1702834168
1702834169
★谁鼓动陪审团否决法律?媒体对某些臭名昭著的审判的过分报道,使陪审团否决制的运用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它所反映的社会共同体良心的程度增加了还是减少了?针对特定的即将到来的审判,利用传单、付费登报启事来敦促陪审团行使否决权,会带来什么危险?托克维尔写道:“任何其他国家的法官,都没有人民分享法官特权的国家的法官强大有力。”陪审团否决是强化还是弱化了托克维尔的论点?有人问:陪审团否决理论诞生于法、英、美各国革命的暴风骤雨中,是否适宜于我们今天的法治而非人治的社会?
1702834170
1702834171
1992年5月,洛杉矶4名白人警察殴打非洲裔美国黑人洛德尼·金,但被陪审团宣告无罪,陪审团中没有非洲裔美国人。一名业余摄像师将殴打过程拍成录影带,全国上下通过电视看到了殴打场面,法庭以之作为本案证据的主要部分。这一无罪宣告是陪审团否决行为吗?4年以后,辛普森被无罪开释,他被控谋杀前妻及她的朋友罗·戈德曼。这起案件之所以有这样的结果,一些美国人认为是由于陪审团否决制,但多数美国人认为是由于未能超越合理怀疑地证明有罪。
1702834172
1702834173
陪审员应否被告知否决权?这一讨论的结果,部分有赖于双方各自如何看待美国社会的性质。一些人将否决权看成是普通人在保护“进步”政治行动不受政府压迫;另一些人指出否决权历史上曾授权不容异己的公民回避法治并且践踏被告人的权利。因此,如何看待应否告知陪审团否决权,取决于如何对社会进行政治评价。
1702834174
1702834175
[1]近来广为人知的、陪审团否决制发挥作用的审判是关于伊朗武器禁运事件的,陪审团只对较轻的指控裁决有罪,而对其他指控均认定无罪。此后,主审法官杰克逊在哈佛法学院发表演说,表达了他的不满。他认为,甚至是在至少十几个罪名都有“绝对优势”证据的情况下,陪审团仍然没有对更多的指控裁定有罪。布鲁斯·费因在专栏文章里驳斥了杰克逊法官,说他“对陪审团否决法律的权力尖酸刻薄吹毛求疵”。杰克逊法官曾说:“陪审团不是微型民主或微型立法机关。它不应任性行事,那是无政府主义。他们应该遵循法律。”费因回敬道:“在特定案件中,陪审团否决制并不比检察官拒绝起诉注定无法定罪或者有特别减轻情节的罪行更具有无政府主义的色彩,也并不更像在立法意义上对刑法的废止。”
1702834176
1702834177
1702834178
1702834179
1702834181
法的门前 第十四章 选择陪审员
1702834182
1702834183
我们的陪审员,虽然来自不同的族群,出身各异,但他们是卓越而杰出的。
1702834184
1702834185
——杰克·温斯坦
1702834186
1702834187
♣我们这个社会中的公民,其背景、传统和生活经历都更为复杂多样,在此,如何定义同阶陪审团尤为至关重要。悬系其上的,不仅是审判的公正性,而且有陪审团制和法律本身的合法性。谁是同阶人员?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被“陪审团主要是一种政治机构”的主张所放大。像杰斐逊所说,因为成为陪审团一员的机会如同选举资格一样,是公民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界定同阶陪审团就是在界定谁属于美国。
1702834188
1702834189
21世纪的基本事实是:美国正成为一个多种族社会,其中的少数身份的概念不断地重新界定。非洲裔、拉丁裔、亚裔和太平洋裔以及土著美国人的总百分比,从1990年的25%上升到2000年的30. 6%。人口预测显示,如果目前的增长率保持下去,到2050年,非白人将占总人口的49.9%,美国将不存在多数种族了,而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少数群体组成的国家。下文写于1989年,肯尼斯·卡斯特(Kenneth Karst)在文中提出了到底“谁属于美国”的问题。
1702834190
1702834191
1702834192
1702834193
1702834195
法的门前 第一节 平等与归属
1702834196
1702834197
平等的理想是美国公众生活中文化的主旋律之一。从《独立宣言》到总统就职的效忠宣誓,有关平等的华辞丽句塑造着我们的国家。从殖民时期开始,平等在历史上一次又一次成为振奋精神的呐喊,成为一种许诺,成为举国信奉的章程,触动着我们的情感。
1702834198
1702834199
对法律能力的信任,在美国人中相当普遍。平等主义的主流一直贯穿美国社会,因而我们经常诉诸法律,以实现我们的理想。不过,也有理由相信拉尔夫·达伦多夫(Ralf Dahrendorf)的讽刺警句:“在法律的‘前面’人人平等,但在法律的‘后面’不再平等。”奴隶制和种族隔离,对生于国外者的歧视,对某些宗教信仰者参与政治的限制,将妇女实际排除出公共生活之外——所有这一切都在提醒我们,法律可以成为集体压迫的工具。平等与公民权早在内战后就已明确写入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不过,我们的宪法已被塑造得有助于实现这种被合法化的压迫了。
[
上一页 ]
[ :1.7028341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