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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执行协定的条件,苏方还提出一些要求。5月11日苏联经济联络总局驻北京副代表加里宁少将会见聂荣臻时,传达了苏联为了在喷气技术方面帮助中国而需要了解的问题:(1)中国在喷气技术方面的具体方针;(2)中国已有多少训练出来的干部和以后还可能训练多少干部;(3)建立新研究所的大致规模、期限和设备,要求苏联援助的性质和范围;(4)中国可用来生产火箭技术的工业潜力,以及生产火箭武器所必需的原料、零件、半成品等工业保证来源;(5)在设计、生产和使用火箭武器时的保密条件和应有的制度。苏联方面也希望知道中国方面授权何人在莫斯科就火箭技术问题进行商谈。6月18日,聂荣臻和外贸部副部长李强再次向苏联驻华总顾问阿尔希波夫提出正式请求,阿尔希波夫答应请示政府后给予答复。6月29日苏方把皮球踢了回来。中国驻苏使馆商务参赞处来电称:苏方回复,对阿尔希波夫和加里宁提出的有关火箭的一些问题,中方至今没有答复。苏方希望以书面形式尽快地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在苏方得到对问题的书面答复后,再考虑邀请中国专家组来苏具体商谈。[177]看起来,随着美苏禁止核试验、限制核扩散谈判的进展,苏联在援助中国研制核武器的问题上难以有所作为。或许是有意安抚中国,苏联大使和总顾问表示希望了解中国原子能工业发展的长远规划,以便确定苏联专家的工作步骤。[178]此外,1957年5月,当中国就美国向台湾运送导弹一事发表抗议声明后,苏联几次试探中国的态度,连赫鲁晓夫都亲自出面,询问中国方面是否需要苏联政府发表声明支持,甚至表示如美国公开在台驻扎导弹部队,苏联也将帮助中国建立导弹部队。对此,周恩来予以婉言谢绝。[179]中国需要的不是核保护,而是能够自己制造并掌控的原子弹和导弹。因为此时,中国的核工业发展已经到了一个需要选择的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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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4月,聂荣臻访问非洲回国在莫斯科做短暂停留时,约见苏联中型机械工业部(即原子能工业部)部长斯拉夫斯基。聂荣臻提出,中苏原子能合作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已经基本完成,能否再深入一步。斯拉夫斯基知道聂荣臻的意思是要谈核武器问题,急忙封口,说他本人只搞民用。谈话不得不终止。[180]回国后聂荣臻正式提出了这一问题。有当事人回忆,1957年初夏,聂荣臻给李富春打电话,提出按照中苏原子能合作协议,制作出铀-235和钚-239以后,下一步如何搞。核武器和运载工具如何搞,都没有明确。聂荣臻提出,要向苏联提出核武器的问题,并建议暂缓执行合作协议,否则花了这么多钱,搞不出核武器,造成很大损失。[181]据中国档案记载,7月11日,聂荣臻又写报告给周恩来,指出“中国原子能工业发展计划现在尚未定案,特别是对于制造浓缩铀后,下一步安排问题很不明确”。为此,聂提出暂缓执行1956年的原子能协定,并希望政府出面与苏方交涉,想以此对苏方施加压力。7月14日周恩来批示:拟同意,退外交部办。[182]与此同时,周恩来要聂荣臻去找苏联驻华总顾问阿尔希波夫谈谈。随后,聂荣臻与李强约见阿尔希波夫。阿尔希波夫表示,他本人同意,但还要征求苏联政府的意见。[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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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中苏关于核援助的磋商陷入僵局的时候,同1954年的情况相似,又是苏联党内斗争的激化导致赫鲁晓夫改变了对中国核援助的立场。毛泽东在六月事件后的表态使赫鲁晓夫备受感动,克里姆林宫投桃报李,决定立即在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和导弹方面有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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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聂荣臻感到意外的是,这一次苏联的反应十分迅速。7月20日阿尔希波夫便通知聂荣臻,愿就国防新技术援助事宜约定时间面谈。22日聂荣臻来到阿尔希波夫的寓所。阿尔希波夫高兴地对聂荣臻说:对中国提出的国防新技术援助问题,苏联政府表示支持。“苏联政府同意在适当的时候,由中国派政府代表团去苏联谈判”,并表示将圆满答复中国政府所提出的任何问题。聂荣臻汇报后,毛泽东、周恩来同意组织代表团赴苏谈判,委托聂荣臻负责筹组代表团。[184]8月6日,周恩来致函布尔加宁明确提出:“为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防力量和更好地编制第二个五年计划和远景计划,我们考虑在我原子能工业建成后,需要进一步生产原子武器和它的投掷工具,请苏联方面给予大力援助,建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派一代表团,前往莫斯科与苏联政府进行商谈。”[185]几天后,中国正式提出要修改1956年的原子能协定,以前所定设备请暂缓交付。[186]8月14日布尔加宁收到使馆递交的周恩来信函时,当面表示“原则上无问题”,“日内可予答复”。[187]果然,10天后,苏联驻华代办交给中国一份照会,同意中国派政府代表团赴苏谈判“建立原子工业和生产原子武器、火箭武器以及航空技术等问题”,同时,还递交了邀请中国党政代表团参加十月革命40周年庆典的正式邀请函。[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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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联答复同意后,中国派出以聂荣臻、宋任穷、陈赓为首的代表团,还聘请了21名火箭、原子能、飞机、电子等方面的专家、教授做顾问,共40多人,于9月7日抵莫斯科。谈判从9日开始,分成军事、原子、导弹、飞机、无线电等5个组同时进行。苏方分别以国防部副部长、中型机械工业部部长、国防工业部副部长、航空工业部副部长、无线电工业部第一副部长为组长。尽管在谈判中苏联方面还是有所保留,但总体说来十分友好和热情,苏方代表团团长、国家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主席别尔乌辛甚至在谈判中认为中方提出的有些产品型号性能已经落后了,主动建议提出更新的产品型号。14日苏方提交了协定草案,别尔乌辛对聂荣臻说:这种协定在苏联外交史上还是第一次,因为中国是最可靠、最可信托的朋友,希望中国政府能早日定案。聂荣臻召集代表团全体成员和顾问开会时说:苏联政府这次很热情,很诚恳,很慷慨。中国得到这些援助后,再经过自己的努力,国防物质基础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末将跃进到一个新的科学技术水平。[189]消息传到国内,29日上午,周恩来委托彭德怀、李富春召集国防工业负责人会议进行研究。在听取了宋任穷的汇报后,与会者一致认为,苏联提出的援助项目都是中国国防所必需的,因此积极表示赞成,并同意照苏联提出的协定签字,签订后再从各方面继续具体商谈。[190]10月5日,周恩来致函中国驻苏大使刘晓并告聂荣臻:中央同意由聂荣臻代表政府签订苏方所建议的协定。[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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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中苏正式签署了《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能工业的协定》(简称《国防新技术协定》)。协定共5章22条。根据协定,苏联将援助中国建立起综合性原子工业;援助中国的原子弹的研究和生产,并提供原子弹的教学模型和图纸资料;作为原子弹制造的关键环节,向中国出售用于铀浓缩处理的工业设备,并提供气体扩散厂初期开工所用的足够的六氟化铀;1959年4月前向中国交付两个连的岸对舰导弹装备,帮助海军建立一支导弹部队;帮助中国进行导弹研制和发射基地的工程设计,在1961年底前提供导弹样品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派遣技术专家帮助仿制导弹;帮助中国设计试验原子弹的靶场和培养有关专家等。[192]鉴于有些工业援助项目的建设规模以及向中国交付设计和设备的期限等在协定中未做具体规定,1958年9月29日中苏又签订了《关于苏联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方面提供技术援助的补充协定》(简称《核协定》),其中对每个项目的规模都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项目设计完成期限和设备供应期限也有大致的确认,多数项目的完成期限是1959年和1960年。[193]《国防新技术协定》和《核协定》是中苏在核武器研制方面合作的一个里程碑,从此,中国的原子能工业“进入了核工业建设和研制核武器的新阶段”。[194]在此之前,苏联对中国核工业的援助都非常小心地避开军事用途,所有交给中方的文件档案和资料中,均未出现过核武器研制的字句。[195]另外,有关核工业方面的苏联专家,以前虽然是由军队系统负责聘请和管理,但其在华活动,除工作时间外,都由外国专家局统一安排。《国防新技术协定》签字以后,所有涉及尖端技术的苏联专家再也没有参加过外专局统一组织的活动。[196]由此可以看出,《国防新技术协定》标志着苏联在核方面对华援助的性质已经改变:苏联真正开始向中国提供原子弹和导弹研制方面的尖端技术和装备援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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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55年到1958年,在核科学技术和核工业建设方面,中苏两国政府共签订了6个合作与援助协定,其中关于铀矿普查勘探2个(1955年1月、1956年12月),核物理科学研究1个(1955年4月),核工业建设2个(1956年8月、1958年9月),核武器研制1个(1957年 10月)。有专家指出,在中国科学技术落后,核领域几乎是一片空白的情况下,这6个协定,包括了核科学基础研究,铀资源普查勘探,铀矿开采,铀的提取、转化和浓缩,核燃料元件和核部件制造,军用钚生产反应堆与铀钚分离后处理,以及核爆炸试验等各个环节,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核科技工业和核武器研制体系,使中国的核事业建设从一开始就能齐头并进,全面展开,不走或少走弯路。[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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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的援助对于中国原子弹和导弹研制的迅速发展具有关键性的推动作用。1958年6月苏联援助的实验性重水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建造成功,从而显著改善了中国核物理研究的技术装备和条件。同时,在建造过程中培养的人才,以及在使用过程中提取的数据,不仅为中国进一步和平利用原子能事业提供了前提,也将间接地为中国的核武器研制和发展奠定基础。得到消息后,毛泽东在6月21日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充满信心地指出:“原子弹就是这么大的东西,没有那东西,有人就说你不算数。那么好吧,我们就搞一点吧。搞一点原子弹、氢弹、洲际导弹,我看有十年功夫完全可能。”[198]此外,苏联还根据协定向中国提供几种导弹、飞机和其他军事装备的实物样品,交付导弹、原子能等绝密技术资料,派遣有关的技术专家来华。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熟悉和掌握尖端武器的研制情况及技术。聂荣臻承认,苏联的帮助,对中国核武器研制的起步工作发挥了很大作用,特别是在导弹研制和试验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快了中国的前进步伐。在此基础上,中国开始了“消化资料、研究设计和试制工作”。[199]于是,1958年8月,二机部党组在呈送中共中央的《关于发展原子能事业的方针和规划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军事利用为主,和平利用为辅”的方针,并得到周恩来和中共中央的首肯。[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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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子弹研制方面,苏联不仅提供设备、图纸和技术资料,而且派遣大批专家来到中国。从工厂的选址、设计,到设备安装、调试,特别是在帮助中国技术专家理解文献和资料,培训中国技术工人掌握操作技能等方面,苏联专家都发挥了重大作用。原二机部副部长袁成隆回忆说:“当年,在我国决心发展核工业生产,拥有自己的原子弹时,苏联对我们是支持的,先后派来二机部工作的苏联专家有上千名之多。”[201]就原子弹的制造程序而言,共有6类厂(场),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这些企业或基地于1957年底以后陆续进入设计(苏联专家负责初步和主工艺设计,中方负责施工和辅助设计)和施工阶段,标志着中国核武器研制工作全面铺开。如开采矿石的铀矿场(湖南郴县、大浦和江西上饶),粉碎矿石和初步提炼天然铀的水冶厂(湖南衡阳),提取二氧化铀和制作核燃料棒的核燃料厂(包头核元件厂等),制造浓缩铀的核扩散厂(兰州铀浓缩厂和酒泉原子能联合企业等),制造原子弹的核武器研制基地(20基地),以及核试验场(21基地)等,这些核工业首批主要项目的基础工程和附属工程,均于1958年5月以后陆续开工建设。[202]同年9月27日,苏联援建的7000瓩重水反应堆和直径1.2米的回旋加速器移交中国,标志着中国正在“向原子能时代跃进”。聂荣臻在移交典礼仪式上说:“实验性原子堆和回旋加速器的建成和移交生产,将促进我国原子能科学技术获得迅速发展”,“原子武器并不是帝国主义所能垄断得了的”。[203]随后一年,核燃料生产与核爆炸研制两个系统齐头并进,中国核武器的研制进入了大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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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导弹研制方面,苏联一方面继续提供技术资料和样品,另一方面帮助中国训练导弹部队。1957年11月26日苏联代理军事总顾问沙甫琴科少将转达了苏联国防部的通知,将于12月下旬以两列火车60个车皮载运P-2型地对地导弹及地面设备到中国满洲里口岸站;为教会中方使用和维护,苏方拟派103人随同前来,教学期为3个月。[204]12月20日,装有P-2型导弹及其器材的3770次国际列车,缓缓驶进满洲里火车站,因中苏铁道轨距不同,必须在满洲里车站完成卸车、装车的交接工作。当时在炮兵教导大队任技术副大队长的黄迪菲回忆说:来自苏联的那趟列车,由10多节车厢组成,头尾两节载有苏军官兵,共102人。车上载有两枚P-2型地对地训练导弹,1个营的主要技术装备,包括地面测试、发射、校正、运输、加注等设备45件。当12月24日列车顺利到达炮兵教导大队驻地时,彭德怀亲手解开了系在P-2型导弹上的红绸带,满含深情地对在场官兵说:“这是苏联老大哥过继给我们的‘儿子’,祖国把他托付给你们了,你们可要把他当作亲生儿子看待呀!”[205]几天以后,以列米·盖杜柯夫少将为首的苏联专家组抵达北京,开始帮助中国进行导弹试验靶场的勘察设计工作。[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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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月11日,炮兵教导大队第一期训练班开学。P-2型导弹虽说已从苏军的战斗序列中退出现役,但对中国军人来说,仍然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钱学森鼓励学员说:P-2型导弹是苏联第一代产品,谈不上先进,但对我们来说,毕竟有了教学实物,可使我们少走弯路,我在美国就没看到这样的实物,要好好学!参加训练的学员共533人,另有见习人员150名,分成23个专业教学组,采取按职务对口教学的方式,由苏军导弹营官兵直接任教。前三个月完全是接受苏联官兵手把手的教练,以后是自己独立组织培训。到1959年7月24日训练结束,共培养了地对地导弹专业技术骨干1357名,为中国导弹部队的诞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培养了大批技术人才、教员和管理干部。[207]在此期间,1958年9月,在空军建制下正式成立了导弹学校,负责培训全军所需地对地、地对空、岸对舰等导弹兵器的工程技术和指挥干部。学校按照苏联专家的意见设立编制,并聘请古谢夫、尼古拉耶夫等12名专家授课。[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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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与苏联专家的协商和谈判,1958年10月6日,中国第一支地空导弹部队在北京正式成立,代号为543部队。11月27日和29日,苏联提供的4套萨姆-2地对空导弹运到北京,其中2套装备空军部队,1套给五院进行仿制,1套给20基地做试验用。前来任教的苏联专家共95人同时到达。当时负责组建导弹部队的张伯华回忆说:苏联专家组来后,我们一起研究了教学大纲、计划,按专业进行编班。12月21日,改装训练正式开始。为了保证苏联专家讲课,我向空军机关要了53名俄文翻译,组成翻译小组配合教学。参加这期训练的有3个导弹营及机关、院校、基地等16个单位的干部共464人。理论训练分17个专业进行,兵器和操作训练分成4类,其中实战部队由苏军导弹营负责对口包教。1959年4月经过实弹打靶考核,成绩均为优秀。随后,在靶场举行了兵器装备交接仪式。[209]1959年10月7日,导弹二营营长岳振华率部在北京上空一举击落国民党空军RB-57D型高空侦察机1架,开创了世界防空作战史上用地对空导弹击落敌机的先例,苏联顾问对此也十分高兴。刘亚楼后来总结说:1959年这一仗,完全是按苏联专家教给我们的办法打的。[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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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还需要提及的是,从政策上讲,苏联的核援助并非是无保留的。[211]聂荣臻后来的判断是:在尖端武器方面,“苏方对我国援助的态度,在签订协定时就是有所保留的,是有限度的,其基本意图是在新式武器和科学研究上使我与他保持相当的差距。要我们仿制苏联的第三线甚至停了产的装备,而不给第一线或第二线的最新装备”。[212]如铀浓缩技术,苏联当时已经掌握了十分省电的离心机,而给中方却是耗电量极大的扩散机。又如后处理技术,苏联给中方是落后的沉淀法,而当时欧美都已采用先进的萃取法。再如,按照苏联政府的规定,核武器专家给中方讲课时,只能讲1951年试验的以钚为装料的原子弹,而根本未涉及铀装料的技术问题。由此种种可见,苏方提供的技术总是要留一手,与他们的现实水平保持相当的差距。[213]其实,苏联在尖端技术上对中国有所保留是可以理解的,实际上,中国自身也是认可并实行这种“内外有别”原则的。无论如何,1957年10月《国防新技术协定》的签订,打开了苏联对中国核武器研制给予实质性援助的大门,也为中苏的政治合作进一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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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的选择:冷战与中苏同盟的命运(1945-1959) 四 中苏在政治上紧密配合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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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与苏共联手召集的这次共产党会议,主要目的就是加强各国共产党之间的团结和统一,巩固社会主义阵营在冷战对峙中的地位。按照中共的说法,就是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为此,毛泽东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从而使这次会议成为中苏两党政治上紧密配合的经典之作。这种政治合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中苏两党相互妥协,共同起草了大家一致接受的《莫斯科宣言》;毛泽东四处游说,坚持提出社会主义阵营“以苏联为首”的口号;毛泽东对南斯拉夫代表团格外热情和宽容,极力把南共留在社会主义阵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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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10月28日,苏联大使尤金送来了赫鲁晓夫给毛泽东的私人邀请信及苏共起草的会议宣言草案。尤金称,这份宣言草案已送南共中央征求意见,南共领导人不同意这份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将草案翻译后,分送有关领导人。胡乔木看后认为需要修改,毛泽东又问邓小平的意见,邓也认为必须修改。于是,毛泽东指定胡乔木动手修改,并指示,在文字上尽可能保留苏共中央的草案原稿,但重要的问题还是要表明我们党的观点。胡用两天时间对草案做了较大改动,有的部分几乎重新写过。根据中国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粗略统计,中方对草案的修改约100多处,较大的补充有20余处,删节30余处。胡乔木所增加的重要内容主要有:和平力量的增长可以阻止战争的爆发,而帝国主义战争狂人硬要发动战争,则必然会在战争中自取灭亡;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对于工人阶级来说,取得政权只是革命的开始,而不是革命的终结;资产阶级影响的存在是修正主义的国内根源,屈服于帝国主义的压力,则是修正主义的国外根源。毛泽东看过修改稿后表示同意,并特别欣赏最后一段表述。[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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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晚,毛泽东会见尤金大使。毛泽东说,中共中央政治局认真讨论了苏共中央送来的关于莫斯科会议的文件,有些初步意见。总的来说,草案需要大量删减,只保留主要的、原则性的内容。草案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是中共还有一些意见。第一,关于在某些资本主义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中共主张要同时提出和平过渡和非和平过渡两种可能性。第二,关于对社会民主党的估价,毛泽东认为对这个问题的提法应该更一般性,不应当仅仅突出地提出同右翼社会党人团结的问题,而是要找这样一种提法,以便能把社会党人、资产阶级民主力量和进步力量都包括进去。第三,关于“反党集团”的问题,毛泽东希望在宣言中就不要指名道姓了。最后谈到莫斯科会议文件的形成问题时,鉴于南斯拉夫,可能还有波兰,不同意宣言的内容,中共提出三个方案。一是经过事先充分讨论后通过并发表宣言,即使有一两个代表团反对,宣言也要通过。毛泽东倾向于这个方案,并说:这样“天下不会大乱”。二是经事先讨论通过一个简短的宣言式公报,其中只表述一些所有的人都能接受的问题。三是只由中共和苏共两党发表声明。毛泽东请尤金尽快将这些意见转达给赫鲁晓夫,以便苏共中央主席团了解中共代表团将带着什么问题去莫斯科。[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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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刘少奇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宣言》草案。鉴于需要商议和修改的地方较多,决定毛泽东提前去莫斯科,到那里起草一个稿子,提交苏方讨论。政治局会议还批准了10月29日政治局常委会议关于代表团的方针的决议。大家一致赞成毛泽东的意见,把这次莫斯科会议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赴苏代表团的方针是:对苏共“以保为主,以批为副”,“以斗争求团结,协商一致,求同存异”。[216]11月2日苏共中央主席团会议讨论了尤金10月30日电告的毛泽东谈话内容。会议做出决议,否定了只搞一个简短公报的方案,而接受毛泽东的第一方案:即使南斯拉夫人不签字,也要发表共同宣言,同时,也可以搞一个中苏两党的声明。最后,会议要求苏斯洛夫等人参考中共的意见进行修改,尽快提交主席团。[217]当天,毛泽东率领一个庞大的党政代表团抵达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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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科会议的整个过程,实际上主要就是一件事:起草和通过《莫斯科宣言》,而这个宣言必须是各方都可以接受的。从11月3日中苏两党开始交换意见,到10日基本达成一致,然后又交给各党代表团讨论,并成立起草委员会修改,直到会议的最后一天(19日)完成定稿,进行报告和签字。在此期间中苏两党又决定,分别召开两个会议,执政党(南斯拉夫不参加)单独签署《莫斯科宣言》,全体共产党、工人党另外签署一个《和平宣言》。各种不同意见的交流,不同看法的争论,苦口婆心进行说服,想方设法达成妥协,所有这一切求同存异的努力都是在起草和讨论宣言的过程中完成的。正如毛泽东所说,重要的问题是与大家商量搞出一个会议文件,“开会实际上只是一个形式而已”。[218]但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中共代表团颇费了一番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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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2 苏共中央主席团在克里姆林宫叶卡捷琳娜大厅邀集苏联各界著名人士与毛泽东会见。图为会见时毛泽东与赫鲁晓夫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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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代表团到达莫斯科的当天,赫鲁晓夫登门拜访。毛泽东说,我提早到来就是为了宣言草案。我们要搞一个好的宣言。我们党也准备起草一个稿子,供你们考虑。[219]11月3日晚,中苏两党举行会谈,首先讨论起草文件的问题。关于会议是否要通过一个共同宣言的问题,赫鲁晓夫说,各国共产党都同意在会议上通过这样一个文件,而且哥穆尔卡已表示同意在文件上签字。关于苏方的草稿,赫鲁晓夫说,正在根据中共的意见修改,比如不要提马林科夫、卡冈诺维奇、莫洛托夫的名字,把文件搞得短一些等。毛泽东表示,从内容上来说,原来文件中百分之九十或更多一些,中方是同意的。他建议由中苏共同研究和修改宣言,并指定邓小平、陆定一、陈伯达、胡乔木参加。毛泽东还提出推迟会议召开的时间,以使宣言的修改时间更加充裕。赫鲁晓夫表示同意。会谈中,赫鲁晓夫再次提出要办一个指导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的刊物,还提到要成立一个统一的组织。毛泽东仍然表示不赞成,他说:“这样的刊物用处不大,而且也不容易办好,评论其他国家的情况很难,评价也不容易恰当,过去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我们在原则上不反对成立组织。我们又考虑,暂时不搞组织,可以使一些国家安心一些。我不是指帝国主义国家,而是指亚非国家。”毛泽东提出,还是用定期召开会议的方式交换意见,由苏共做会议召集人。至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共产党,毛泽东主张他们不在宣言上签字,宣言中可以提一句:对文件中的各点,12个执政党(不含南斯拉夫)必须执行,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兄弟党只是作为建议提出。[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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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代表团从11月3日晚上即开始修改草稿,由陆定一、胡乔木和陈伯达分头执笔,邓小平主持讨论修改,毛泽东最后审定,到5日完成。同日,苏共中央也提出了一个修改草案。6日,中苏两党代表团分别由邓小平和苏斯洛夫领头开始会商。讨论的结果,一致同意以中共代表团的草稿为基础进行修改、补充。[221]8日中午,中苏双方代表再次会商,就宣言草案交换了意见。双方基本取得一致意见,但在和平过渡的问题上,分歧依然没有解决,决定各自再行考虑,10日继续会谈。[222]关于向社会主义和平过渡的问题,是苏共二十大首先提出的。苏共认为,目前国际局势的特点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制度和平共处,因此出现了和平过渡的新的前景,其中包括两个含义:一个是指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政权的过程,另一个是指取得政权后对所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这里发生争论的是前者。苏共最初宣言草案中的说法是:“由于国际舞台上发生了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深刻的历史性变化,从而为各个国家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开辟了新的前景。工人阶级追求通过和平途径实现社会主义。在某些国家里,共产党员力争通过与社会党人结盟和争取议会中牢固大多数,以及深入地开展大规模的非议会的革命性阶级斗争的途径,把人民的绝大多数团结在自己的领导之下,把资产阶级的议会变成真正体现人民意愿的,并能够摧毁反动势力的抵抗和确保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工具。这种愿望的实现,将会给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带来最大的利益。”经过修改的第二稿,在这一点上基本没有改动。[223]而中共的看法是必须提出两种可能性,并且应该强调武装斗争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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