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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792 利益、制度与信息:国内政治与国际关系 [:1702904408]
1702904793 利益、制度与信息:国内政治与国际关系 第一章 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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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795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国家间关系?例如,中东的和平进程是被国家间的均势变化所推动,还是国内政治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内政治是否像美日两国权力资源的变动一样,对两国关系起到重要作用?在过去10年中,最引人注目的美国和苏联关系的变动只能从外部因素进行解释,还是必须要考察内部的变化,尤其是苏联的内部变化,来理解冷战的结束?如果国内政治在这些和其他的案例中发挥作用,那么国内政治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什么样的国内因素最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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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797 本书认为国内政治和国际关系紧密联系。一国的国际地位对其内部政治和经济具有重要影响。反过来,它的国内情势同样影响它在对外关系中的行为。一些学者——通常是现实主义者——相信忽视国内政治、把国家视为单一行为体对理解国际关系是有益的(Waltz 1979)。我认为这种方法具有误导性。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如果不能考虑国内情况,就忽视了解释国家行为的关键要素。放松单一国家这一假设会产生对国际政治更丰富的新观察。本书的目的就是将国内政治重新引入国际关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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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799 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存在多种关注国内因素的国际关系理论。各种马克思主义、官僚政治以及心理学方法都试图将国家在外交政策中的行动解释为内部变量的结果(例如Kolko 1968; Allison 1971; Rosenau 1966,1969; Snder,Bruck,and Sapin 1962)。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结构现实主义的兴起,国内变量大多被排除出国际关系理论,直到80年代末,随着“民主和平论”和双层博弈方法的发展,国内政治才又重新出现在国际关系理论中(Doyle 1986; Russett 1993; Putnam 1988)。复兴对外交政策的国内解释并使其如现实主义分析一样简约和理论化,这已经成了重要的学术目标,也是本书所要尝试推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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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01 如果国家的内部特征对它的行为具有重要而系统的影响,那么假定不存在这些特征就会导致对国家行为的原因的根本性误解。我们可能会错误地假定国家的行为是由国际影响引起的,但实际上却是国内原因造成的。华尔兹(Waltz 1979)认为,不首先考察国际结构因素会导致对国家行为原因的错误推理。他认为这种失败会造成解释变量的无限增多。但是这种方法论的观点是错误的。如果存在对国家互动的系统的国内影响,那么不去检验这些因素也会导致变量的无限增长。比如,如果民主使得国家不容易相互发动战争,那么不去确定像民主这样的国内变量就会造成分析者将特定国家的和平性质归因于许多其他原因。因为没有其他变量更适合所有民主国家,因而我们就会试图对每个案例都提出特定解释,从而也会导致解释变量的增加。重要的不在于分析层次——国内或国际——是否起作用,而在于变量的影响是否是系统的和跨国家的(Przeworski and Teune 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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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03 尽管许多学者已经认识到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相互依赖性,但是很少有人就这种互动发展出明确的理论。本书的目的就是提出这样一种理论,重点是构建一种关于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互动的简约并抽象的模型。近来,“双层博弈”的概念已经获得关注(Putnam 1988)。尽管双层博弈有希望成为一种分析框架,但是其支持者也承认这种路径还不能成为具有可检验假说的理论(Evans,Jacobson,and Putnam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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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05 双层博弈背后的主要观念十分重要:政治领导人一直都是同时在国内和国际两个舞台上行动。他们努力运用这两个舞台来实现自己的不同目标,也面临来自这两个舞台不同的——有时是相反的——压力和制约。只有同时考虑内外两方面因素,才能理解他们的行为。帕特南将双层博弈描述为:“在国家层次上,国内集团通过迫使政府采纳合意政策来寻求自己的利益,而政治家则通过在这些集团间组建联盟以寻求权力。在国际层次上,国家政府寻求最大化提高其满足国内需要的能力,而最小化外部变化的不利后果。中央决策者不能忽视这两个博弈中的任何一个”(Putnam 1988:434)。它们也不能被研究国内或国际政治的分析者所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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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07 这种新的隐喻导致了在行为体界定上的变化。国家不再是行为体,中央决策者、立法机构和国内集团成了行动体。作为行动体的国家是取消单一行为体假设的牺牲品。而且,一种新的政治要素加入进来,“同以国家为中心的各种理论不同,双层博弈方法认识到国内有关‘国家利益’是什么的争论难以避免”(Putnam 1988:460)。“国家利益”的界定成了这种方法的主要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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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09 因此,双层博弈路径在国际关系中加入了重要的“分析层次”。但是它仍然未得以充分理论化。最近一些研究已经提出了对这种博弈更为有力和形式化的发展,但是对国际关系本身的影响仍然含混不清(Mayer 1992; Iida 1993a,1993b; Alt and Eichengreen 1989; Tsebelis 1990; Lohmann 1993; Pahre 1994; Downs and Rocke 1995; Mo 1991,1994,1995)。本书的一个目标就是推动双层博弈的理论化、概念化,并提出关于其影响的可检验的假说,为实现此目标而选择的方法是理性选择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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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11 理性选择理论具有三个优点:它迫使我们明确所用模型的假设,合乎逻辑地得出结论,以及系统地检验分析中使用的任何变量变动的影响。论点的明晰和逻辑的一致使得这种路径更为吸引人。结果是可以由不同的人来重复的。但是理性选择分析也具有重要局限(比如Elster 1979,1986; Tversky and Kahneman 1986; ISQ 1985)。其中一些局限实际上破坏了其优点。首先,模型由所用假设所主导;通常假设变化也会改变所得到的结果,有时这种改变十分显著。其次,除非人们熟悉这种思路,否则它会让人困惑,而不是让人明了。假设隐藏于分析之中,数学模糊了逻辑。理性选择模型不再能够在主体间互相传达,而成了有相近想法的学者圈中的专属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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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13 这些和其他问题都使得理性选择模型成为一种花哨的分析形式。为了明晰而不是含混,我将模型的形式化放在附录,并运用普通语言解释假设和结果,以避免或者至少降低这些问题。模型也将用于一组案例分析,这将有助于明确其后面的逻辑,也有助于检验假说的可靠性。如果有人不接受以下基本前提,即行为体至少有时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是理性的——他们具有目标并努力以最有效的方式去实现目标——那么显然这些处理理性选择方法潜在问题的努力也没什么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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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15 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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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17 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互动是本书的核心。然而,存在一个特定的经验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国家与别国合作。更具体地说,就是什么时候、在什么条件下国家能够在一个议题领域相互协调政策。这一问题的提出也产生了相对应的问题,那就是在什么条件下、为什么国家不能够合作。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多数时间,西方发达工业国家能够在国际贸易议题上合作;同一时期在货币事务上,合作则时有时无;也是在这段时期,财政政策领域的协调甚至并不存在。什么因素能够解释这种差异呢?为什么合作程度因议题领域和时间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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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19 另外,还要注意一个问题:为什么特定国家在特定时期更容易合作?比如,在战后,英国是西方发达国家中军事合作的主要推动者,而法国在这个领域的合作意愿则较低。另一方面,英国发现难以加入西欧国家的经济合作,而法国通常在这个领域是领导者。这些国家间的、不同时期间的以及议题领域间的差异,意味着无论是国家的分析层次还是国际的分析层次都不足以解释我们在世界政治中观察到的合作模式。什么样的因素能够解释这种差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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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21 这些问题值得注意,不仅是因为国家间的合作通常被假定为对社会有利,也因为合作是理论上的反常现象。1有关国际合作的问题十分突出,但由于用于解释国际政治的主要理论原则的关系,对合作原因的解释含混不清。至少在美国,现实主义在国际关系理论中获得了卓然地位。“现实主义路径”——如果能够从很多“现实主义者”中确定一个方法的话——难以解释合作问题(Morgenthau 1948; Carr 1946; Wolfers 1962; Waltz 1979; Walt 1987; Mearsheimer 1990; Krasner 1991; Grieco 1990)。 合作似乎是国家为求生存而必须进行的权力平衡过程的一个要素。国家必须要相互制衡,以便在世界政治的无政府状态下求得生存,合作是这种制衡行动的外部表现。同其他国家协调政策能够让一国制衡第三方的威胁或者权力。这种制衡很可能是短期的而且没有很好地制度化,因为盟友仍然是潜在的敌人。而且,在没有外部威胁需要进行防务合作时,对现实主义而言,合作似乎无法解释。因此尽管现实主义对国家为什么同其他国家结盟的问题作出了相对有力的解释,但是对为什么国家在特定议题(而不是其他议题)以及只在特定时刻进行合作却没能提出足够的解释。另外,国家间长期的、制度化的合作似乎尤为反常。在下面“替代性解释: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这一节将讨论国际合作的现实主义解释;这里简单指出,一般而言现实主义路径难以解释国际合作模式。国际合作常常对现实主义构成了经验上的反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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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23 什么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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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25 核心的经验议题就是解释国家间合作的可能性和内容。但是合作的含义是什么?界定合作含义的重要性在于两个原因。首先,了解合作的基本特征可以让我们在具体案例研究中确定合作是否发生。实际上,我们可以将其看作因变量。其次,对合作现象的讨论有助于人们了解合作是否具有普遍性。这一讨论界定了何种活动可算是合作,因此也就使我们可以评估合作的频度,而反过来这也意味着解释合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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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27 最近关于国际合作的研究的重要特征就是普遍接受了对合作现象的定义(比如Keohane 1984; Oye 1986; Grieco 1999; Hass 1990; Putnam and Bayne 1987; Milner 1992)。根据基欧汉的观点,这些学者都认为,“当行为体根据其他行为体实际或者预期的偏好,通过政策协调过程而调整自身行为时”,合作就产生了(Keohane 1984:51—52)。相应的政策协调意味着每个国家做出政策调整以便降低对其他国家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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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29 对合作的这种定义与社会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所使用的定义是相近的(Deutsch 1949; Parsons 1959; Homans 1961; Blau 1964; Marwell and Schmitt 1975),这种定义包括两个重要因素。首先,它假定行为体的行为具有某种目的。所有相关行为体的目的并不必然相同,但是它意味着行为体的有目的行为。其次,这种定义意味着行为体会从合作中得到收益或者报偿。每个行为体所获得的收益在数目或者类型上不一定相同,但是它们确实从中获益。行为体在对自身收益的预期下,通过调整自身政策从而帮助其他行为体实现它们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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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31 因此,合作可以看作是一种交换过程。双方都通过某些行为——这些行为有赖于对对手反应的预期——来追求“需求的满足”(Blau 1946:6; Heath 1976:2)。国家间合作是一种特定类型的交换。它涉及一国根据别国政策的调整而相应地调整政策或预期,从而使双方都获益。这里的交换是指相互适应对方的政策,而不是经济学家所关注的商品和服务。多数国际关系研究都接受将合作视为交换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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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33 定义的功能之一就是让我们根据可用的概念来对不同行动进行分类。对国际合作做一个清楚而普遍接受的定义意味着学科内应当能够就什么样的行动是合作、什么不是合作达成一致。后者——什么不是合作——也同样重要。合作通常不同于竞争或冲突,竞争与冲突意味着有目的的行动是努力降低其他行为体可得到的收益或者阻碍其需求的满足。但是也存在不同于合作的其他行为方式。行为体不考虑其单边行动对其他行为体产生的影响以及不积极的行动可看作是合作的替代方式。尽管可能并没有试图降低其他行为体的收益,但如果这些行动没有降低行为体政策对其他行为体的负面影响,这些形式的行为应该被视为非合作性的。因此什么算作合作依赖于两个要素的存在:目标导向的行为,并且是通过政策调整来创造共同获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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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35 合作具有不同形式(Young 1989:87—96)。2合作可以是默契的,也就是在没有沟通或明确协定的条件下实现相互的政策适应。这种合作源于行为体间默契的讨价还价,源于它们预期的趋同。政策协调也可以通过明确的谈判。作为明确谈判的结果,国家同意共同调整各自政策。这种类型的合作要比默契的合作更易辨识,因为对后者而言,很难确定反事实的状况。在两种合作类型中,政治领导人决定采取不同于没有合作时的政策。在谈判的情况下,领导人常会更明确表明如果不能达成协定他们将如何做,并就此改变政策。我的关注点是谈判性合作,书中的模型和案例都涉及为实现相互的政策调整而进行的国际谈判。然而,没有明确的理由认为谈判性合作的结论不能应用于默契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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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37 政策协调(coordination)和合作(cooperation)的关系也很重要。研究者通常对这两个术语的含义以及两者间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政策协调是国际合作的一种形式;合作和协调指的是基本相同的现象。协调意味着国家间的相互政策调整是为了降低一国政策选择对别国的负面影响,或增进正面效果。关键问题是,这意味着在没有“协调”的情况下,国家的政策将会不同(Putnam and Bayne 1987:2; Webb 1991:311—312)。并没有有力的案例能够区分合作与协调,很多学者都交替使用这两个概念(Feldstein 1991:311—312),本书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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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39 根据这个广义的界定,政策协调或合作可以包括广泛的行动,只要这些行动以政策相互调整为目标。比如,帕特南(Putnam)和贝恩(Bayne)区分了四种类型的协调(Putnam and Bayne 1988:260)。相互理解型协调(mutual enlightenment)指国家交换政策意图的信息,用这样的方式来影响政策选择;相互巩固型协调(mutual reinforcement)需要获得对行为体政策的国际支持,这样才能在面临国内反对的条件下执行这些政策;相互调整型协调(mutual adjustment)意味着重新制定政策以降低相互冲突的程度;以及相互让步型协调(mutual concession)意味着“一揽子协定”,政策制定者根据其他国家的行为来限定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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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4841 费希尔(Fischer 1988:35—38)提出了更为系统的合作性政策类型的分析。他区分了四种不同程度的政策协调,因为每一种代表了不同的政治承诺强度:促进默契政策协调的信息交换;特定时间针对具体政策方案的谈判;指导政策选择的一组规则的确定;以及通常为组成更大的政策共同体而对国家政策工具的放弃。在这个框架内,最后的层次——比如实现有单一货币和共同中央银行的货币联盟,贸易领域中包含单一市场的关税联盟,安全领域中集中国家军事力量建立单一国际军队——代表了国际合作的最极端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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