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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089 除了条件不成熟,起诉轴心国领导人还存在其他几个严重的政治问题。《凡尔赛条约》的灾难已经赫然耸现。没有人能忘记将战争罪责归于整个国家所带来的日益激化的怨恨情绪。在公开法庭上就战争的起因进行起诉,还将为轴心国领导人提供一个巨大的宣传平台,他们可以借此向世界宣传自己,就像1923年希特勒利用啤酒馆暴动受审的时机有效宣传了自己那样。同时,还有可能将人们的注意力从传统的战争罪行上引开,而这些罪行无疑是可怕的。既然公开和不公开的案件中有那么多坏人要起诉,为什么还要用新颖的法律理论来搅浑道德水域(moral waters)呢?[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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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091 在对侵略行为提起刑事诉讼方面也存在许多法律问题,国际律师对这些问题看法不一。最困难的是所谓的“溯及既往”问题:轴心国领导人只有在先存法律将发动侵略战争定为犯罪的情况下才能因发动侵略战争而受到惩罚。任何文明的法律体系都不会强行施加事后刑事处罚——更不用说死刑了。[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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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093 经过仔细观察,一些似乎令人鼓舞的历史先例证明,以发动侵略战争为由起诉国家元首是一件新鲜事。[29]虽然拿破仑在莱比锡战役失败后被流放到厄尔巴岛,但他的流放并不是一种刑事惩罚。这次流放是对民事监禁的一次绝望尝试。由于战胜国不能将拿破仑定为囚犯,因为他没有犯下任何罪行,相反,他们只能让他成为拥有自己领土的皇帝,同时禁止他前往战胜国。他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岛的确是一种惩罚,但不是因为他犯了发动侵略战争的罪行,而是基于他逃离厄尔巴岛违反了《枫丹白露条约》所规定的投降条件这一脆弱的法律依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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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095 更令人期待的是《凡尔赛和约》对德皇威廉二世的起诉。第227条写道:“同盟国和协约国公开提讯前德国皇帝霍亨索伦的威廉二世,因其严重违反国际道德和条约的神圣性。”[31]但是仔细阅读就会发现,这项指控并不是因其违反法律。因为该条约认为,威廉二世违反了“国际道德”和“条约的神圣性”。该条约强调由于没有法律可适用,它指示未来的法庭审判以“国际政策的最高动机”为指导。[32]该条约在法律上的不当之处是如此明显,以至于荷兰政府不愿将威廉二世交给协约国。威廉二世退位并在德国投降前一天悄悄越过荷兰边境,荷兰政府给他提供了庇护。[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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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097 当时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在不违反禁止事后惩罚原则的情况下,以发动侵略战争的罪名起诉轴心国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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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099 一种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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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01 当然,对于“事后惩罚”问题有一个答案。惩罚轴心国领导人也许是非正义的,但不惩罚他们也是非正义的。事实上,让他们逃避责任将是更大的非正义。如果希特勒被处死,谁会觉得他被冤枉了呢?毫无疑问,他在道德上的罪责如此深重,完全超过由于判决他犯下了一项全新的罪行而带来的任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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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03 这个简单答案的问题在于,它太简单了。听起来像是卡尔·施米特对《卢贝法》的辩护。难道他没有说过,范·德·卢贝放火烧毁国会大厦的罪行是如此邪恶,以致司法部门需要追溯立法吗?难道他没有敦促纳粹用一条新原则——“法无惩罚不为罪”(nullum crimen sine poena)——来取代古老的“法无明文不为罪”(nullum crimen sine lege)的法律原则吗?[34]在惩罚纳粹领导人时,美国人不想把自己变成他们那样。律师们不得不展开辩论,把英美法系的法律方法与民族社会主义的法律方法区分开来。[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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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05 但是,第一个从理论上取得突破的并非来自英国或美国的学者,而是一位捷克律师博胡斯拉夫·埃切尔(Bohuslav Ečer)。[36]埃切尔曾是捷克斯洛伐克纳粹党的反对者,当纳粹入侵捷克斯洛伐克时,他逃到了巴黎。当纳粹转而进攻法国时,埃切尔逃到了英国。在那里,他参加了伦敦国际大会(London International Assembly),这是一个类似于剑桥小组的工作小组。[37]埃切尔对《非战公约》将侵略战争定为非法持赞成态度。但他认为,这并没有使发动侵略战争成为犯罪或应受惩罚。要使违法行为成为犯罪行为,法律必须考虑提起公诉,在公诉中,由检察官谴责被告,并设法惩罚他们的犯罪行为。因此,刑法典有一种独特的形式:它包含了犯罪的详细定义,并清楚规定了对每种犯罪行为的惩罚。但《非战公约》看起来根本不具备刑法典的特点。它既没有界定侵略罪,也没有规定对侵略罪的惩罚。事实上,它根本就没有提到制裁。它仅指出,各缔约国放弃诉诸战争,并谴责将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因此,埃切尔认为,试图把《非战公约》当作刑事法令是走进了一条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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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07 但埃切尔认为还有另一种途径解释《非战公约》,即可以将它解读为一种宪法性原则,而不是把它当作一项刑事法令。[38]通过宣布战争非法,该公约废除了旧世界秩序的核心原则。因此,战争不再是强行行使权利的合法方式,只有自卫才是战争的正义理由。这样,古老的格劳秀斯式原则不再具有任何意义,它们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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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09 因此,《非战公约》并没有把侵略战争变成单独的罪行,它只是取消了在战争还是解决国家间争端的合法手段时期侵略者所享有的法律保护。各国现在可以揭开战争的法律面纱,揭露其潜在的犯罪行为。战场上的非正义杀戮现在将会与战场外的杀戮同等对待,即被视为谋杀。因此,可以根据普通刑法起诉纳粹。[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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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11 在1942年10月10日呈给伦敦国际大会的备忘录中,埃切尔首次提出了追溯效力问题的解决方案。[40]第二年,埃切尔以更加干脆利落的形式提出了同样的论点:“一旦作为高阶法(higher order)的国际法剥夺了侵略战争的合法性,人们就会看到它原来的样子:一系列被禁止的犯罪行为将受到有关国家刑法的最重处罚。”埃切尔以一个反问句一针见血地总结道:“当国际法院把 发动这场战争的人作为大屠杀、纵火、抢劫等罪行的共犯送到国内法庭,即犯有谋杀罪的人的断头台时,谁的法律良心会受到困扰?”[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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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13 即决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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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15 埃切尔提出了一个具有启发性的解决追溯效力问题的途径。但是还有几个障碍需要克服。首先是信息传递的问题。一个流亡的法学教授的法学理论怎样才能传递到那些当权政客那里呢?与劳特派特和施米特不同,埃切尔没有与当权者接触的渠道。但在将侵略战争定为犯罪之前,还有一个更加困难的问题需要解决。当时还不清楚同盟国是否想审判轴心国的领导人。因为许多人对此表示反对。他们要求简单而原始的正义,要求一个短暂而果断的过程,要求一种迅速而可怕的清算。他们想要大规模即决处决(summary exec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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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17 在美国,即决处决论的主要鼓动者是财政部长小亨利·摩根索。摩根索制订了一项至少要阉割德国一个世纪的战后计划。为了确保德国不会东山再起,该计划要求彻底摧毁德国工业。根据这个计划,同盟国将掠夺德国所有有用的机器,关闭其矿山,驱逐其技术人员,并摧毁其他一切能让德国再次崛起的条件。这些举措将对施米特的家乡莱茵兰的鲁尔河谷造成最严重的冲击。“这里是德国工业力量的心脏、战争的熔炉。这一地区当前所有的工业不仅要被剥离,而且要弱化并控制其发展潜力,使其在可预见的将来不能成为工业区。”[42]摩根索还敦促美国总统跳过对轴心国战犯的审判,对他们直接进行处决。[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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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19 亨利·史汀生将这一计划背后的狂暴愤怒归因于摩根索的种族归属。他认为摩根索陷入了“狂热的复仇犹太主义”。[44]摩根索一度主张“彻底消灭纳粹党所有成员”。[45]当被告知大约有1300万纳粹党成员时,他回答说他以为只有500万。[46]虽然没有其他官员表现出这种疯狂,但摩根索并不是唯一一个渴望复仇的人。圣公会(Episcopalian)教徒、美国国务卿科德尔·赫尔的妻子是半个犹太人,他对摩根索说:“我和俄国人之所以相处得如此融洽,是因为我去莫斯科的时候,我告诉他们,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这些人接受战地军事审判,在日落之前把他们枪毙。从那天起,我就同俄国人和睦相处。”[47]当史汀生在一次内阁会议上反对摩根索的计划,坚持遵守法律程序时,摩根索报告了赫尔的反应:“赫尔迫不及待了,他只想在黎明时把他们全部枪毙掉。”[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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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21 罗斯福总统最初支持摩根索。1944年9月,罗斯福在魁北克会见丘吉尔时,摩根索是唯一被邀请的美国内阁部长。[49]令摩根索高兴的是,他发现丘吉尔也同意他的观点。然而,与摩根索不同的是,丘吉尔明白摩根索的选择是可怕的,他试图给这个计划披上一层更为温和的外衣。他将其命名为“田园化”(Pastoralization):盟国仅“将德国转变成一个以农业和田园为主要特征的国家”。[50]丘吉尔也赞成即决处决,尽管他认为这种处置只适用于领导人,即50~100名主要战犯。[51]他希望成立调查法庭,“不是为了确定被告有罪或无罪,而仅仅是为了确认身份事实”。一旦身份被确认,被告应“在6小时内被枪毙,且无需上级指示”。[52]丘吉尔不想审判这些战犯。因为审判有时会带来意外,有时也会以无罪释放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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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23 史汀生当时目瞪口呆。在魁北克会议后提交给罗斯福总统的一份备忘录中,他警告总统,迦太基式和平只会使敌对状态持续下去。“在我看来,这种方法并不能防止战争,它们往往会滋生战争。”[53]他谴责即决处决。[54]他认为,实行战地军事审判不仅违背了美国的价值,还浪费了建立纳粹罪行权威记录的机会。[55]“只有通过彻底逮捕、调查和审判纳粹恐怖主义体系中的所有纳粹领导人和工具,例如盖世太保(Gestapo),并尽可能及时、迅速和严厉地对其实施惩罚,我们才能表明全世界对这种制度的憎恶,并使德国人民认识到我们永远铲除这种制度及其所有后果的决心。”[56]这些对审慎明智的处置方式的急切呼吁被忽视了。罗斯福支持摩根索。[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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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25 弗里德里希·尼采和卡尔·施米特似乎一直都是正确的:与魔鬼战斗的人自己也变成了魔鬼。为了惩罚德国的侵略,盟国打算让德国整个国家好几代人陷入贫困;由于纳粹的种族主义和种族灭绝行为,盟国计划进行大规模、有系统的种族清洗;对于处决囚犯,盟军想要在没有正当程序的情况下枪毙数百人,可能是数千人,也可能是数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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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27 但尼采和施米特都错了。因为当该计划的消息泄露时,新闻界毫不留情地进行了报道。《时代》周刊的反应很典型。它发表了一篇名为《仇恨政策》(The Policy of Hate)的文章,讽刺摩根索的计划“仅略高于‘让所有德国人彻底绝育’的标准”。[58]没有人会被这个计划的委婉用语愚弄。“田园化”意味着和平的进程和田园式的结果,但显而易见的是,将中欧大部分地区夷为平地并将其改造成大片草地的提议,将导致数百万平民被强行驱离家园,并可能导致大规模饥荒。纳粹宣传人员充分利用了这条新闻。纳粹党的官方喉舌《人民观察家报》(Völkische Beobachter)刊登了一个耸人听闻的标题:“罗斯福和丘吉尔同意犹太人的谋杀计划!”[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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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29 罗斯福总统意识到了他的错误,但拒绝对此负责。据史汀生说,罗斯福试图推卸责任,说“摩根索犯了一个‘愚不可及的错误’”。[60]事实上,“田园化”德国计划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对纳粹领导层实施即决处决的准备,而这种处置纳粹领导层的方式在公众中很受欢迎。戈林被捕10天后,一项盖洛普民意调查显示,只有4%的受访者希望在法庭上对他进行审判,56%的人选择了“绞死、枪毙、处决、斩首、死刑”等方式来处置他,同时还有15%的人想“慢慢地杀死他,折磨死他,让他做苦工,让他饿死,将他碎尸万段”。[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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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31 当时,甚至连纳粹领导人也有权享有正当法律程序这样的观点也没什么市场。美国公众不想通过战争罪行法庭审判他们,美国和英国政府也不想。甚至一些纳粹分子也不想。德国劳工阵线(German Labor Front)领导人罗伯特·莱伊(Robert Ley)在纽伦堡对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吉尔伯特(Gustave Gilbert)说:“让我们靠墙站着,然后朝我们开枪!皆大欢喜——你们是胜利者。但我为什么要像个罪——,罪——,罪——,像个罪——,罪——罪——那样被送上法庭呢?”当吉尔伯特接上“罪犯”这个词时,莱伊回答道:“是的,我甚至连这个词都说不出来。”[62]第二天,莱伊在牢房卫生间管道上自缢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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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33 那时候,唯一赞同史汀生的主要政治人物也许就是斯大林了。斯大林热情地倡导对纳粹进行审判——当然不是真正的审判,而是摆摆样子的公审(show trials)。他知道公审是一种很好的宣传,也相信20世纪30年代大清洗运动(Great Purges)经验丰富的执行者安德烈·维辛斯基能够重现这些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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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35 斯大林不仅支持对战争罪的审判,他还想以侵略罪审判轴心国领导人。苏联法律学者A. N·特赖宁(A. N. Trainin)在1944年出版的《希特勒的刑法责任》(Hitlerite Responsibility Under The Criminal Law)一书中表达了斯大林的观点。特赖宁说:“苏联认为,发动侵略战争是今天国际法上的一项罪行。”[63]特赖宁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律师,他对侵略的特征做了一个简洁明了的区分。他认为侵略不是战争罪,而是破坏和平罪。侵略者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权利,而且破坏了和平的世界秩序。[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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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8137 史汀生和斯大林是一对奇怪的组合,但他们都欣赏法律的力量。他们比大多数人更清楚,法律程序赋予其产生的结果以巨大的合法性。他们还意识到,国际审判可能会对侵略战争制度造成冲击。然而,他们的观点一致性也就到此为止了。因为与尊重法律程序的史汀生不同,斯大林利用了这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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