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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55 在我读中小学到大学的那些年中,我一直关注总统,并且时常思索如何成为其中之一。富兰克林·罗斯福是我对总统的第一印象,所以尽管受到祖父的影响,我仍然认为他们是超人。后来,我意识到是我对于他们的期待超出了常人的范畴。我因此关注着总统们的来来往往,着迷于他们能够很好地履行各种职责:通过正面行为赢得赞誉,在作出负面行为而必然遭受责备时,那些赞誉便成了定盘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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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57 应付不成比例且时常相互冲突的期待是本书的主题。引人注目的是,费城起草宪法之时面临的驱策力时至今日依然明显。我们希望让总统为政府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但是我们并不希望他们掌握太多的权力。于是,我们通过赋予权力,然后审查、制衡并分享这些权力的方式来筑起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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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59 使整个体系恪尽职责,使所有参与者能够不论时间与议题差别而致力于体系运行,这才可能实现公平。毕竟,各位总统也都是匆匆过客,很少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全部,而且发生的大多数事件都是别人(包括前任政府[1])的行为导致的。麻烦之处在于,体系并不是个人性的或者私人性的,因此很难说事态恶化该归咎于谁。然而,我们通常需要问责机制,这是千真万确的。因此,总统们就屹立在那里,担任着行政首长,名扬天下。这是他们恪尽职责的时代——我们甚至用他们的名字来称呼政治时期:罗斯福时代、艾森豪威尔时代或者克林顿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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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61 在这本“极简介绍”中,我力求描绘分权体系之下总统领导权所面临的各种挑战。行政问责制是这个体系的一部分——它与总统职位如影随形。国会议员需要对不同的选民群体负责,法官们则需要对法律尽忠职守。我们并不敢绝对确定这一体系将延续下去,但是它在过去已经如此前行。我已经尽力解释为什么如此,并努力促进人们去理解这一体系是如何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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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63 查尔斯·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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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65 于弗吉尼亚州韦特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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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67 [1]原文为administration(行政分支),与government(政府)有所区别。考虑到国内用法惯例,此处仍译为“政府”。——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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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72 美国总统制 [:1702965820]
1702965973 美国总统制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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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75 我要向若干学者、记者和政治人物表达谢意;在过去这些年中,他们教给我关于总统制的若干知识。致谢名单太长,在此无法一一罗列,不过注释和参考文献中已经引用了其中一些人的成果。毫不奇怪,迪克·诺伊施塔特[1]位于名单首位。熟悉其研究工作的人们将会发现他对本书字里行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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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77 鉴于本丛书之目的,我曾经向一些非专业人士请教,请这些关心政治的朋友和邻居对我的最初写作计划予以回应。来自戴维与乔治娅·奥凡、鲍勃与凯西·诺尔斯、卢与托尼·琼斯、雷吉·霍尔以及薇拉·琼斯的评论对我的写作大有助益,其中充满常识性的建议,对此我都一丝不苟地听取。三位匿名学术评审人也对写作计划提供了有益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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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79 当时任职于牛津大学出版社的凯特·哈米尔,与我一起进一步完善了写作计划,并让我确信这项工作值得一做。在各章完成后,德迪·费尔曼接任编辑。她拥有一种非凡能力,能发现哪里仍待改善,并能估计作者是否有能力获得更大成功。她在编辑过程中的敦促鼓励与本书目标相得益彰,在实质上大大改善了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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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81 牛津大学出版社的其他同事也在关注本书创作过程的同时提供了帮助。除了让原稿变身成书外,米什尔·博韦还搜寻并发现了若干恰如其分的图片。海伦·马尔斯为编辑过程以及其他细节工作把了关;玛丽·萨瑟兰细心地编辑润色了本书文本;此外,彼得·布里加蒂迪与马利·努科尔斯搜集并编排了全书的索引部分。他们使得书稿在每一个环节都得到了巧妙的处理,对此,我十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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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83 本书献给我才华横溢的兄弟姐妹们。我永远感激他们的真爱、支持与幽默。事实上,在这个不怎么好玩的世界中,我们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团体(不管从哪方面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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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85 [1]与后文出现的理查德·诺伊施塔特为同一人。“迪克”是“理查德”的昵称。——编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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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90 美国总统制 [:1702965821]
1702965991 美国总统制 第一章 创造总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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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93 试想,你正处于开国奠基的时刻。谁来执掌国家大权?如何遴选掌权者?将会产生一个还是多个领导者?如何组建政府?政府能持续发挥作用吗?形形色色的问题摆在美国开国元勋们,如詹姆斯·麦迪逊、本杰明·富兰克林、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古弗尼尔·莫里斯、埃德蒙·伦道夫、罗杰·谢尔曼和乔治·华盛顿等面前,他们都是那个时代最为卓越的政治思想家和公共事务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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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95 因为不想重复同时代的那些人所犯下的种种治理过失,开国元勋们开始探索新的答案。这种探求解释了,为何恭逢其盛会令人如此欢欣鼓舞,更别提可以与富兰克林共赴晚宴的荣幸了。1787年夏天,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起草小组在费城的创造性成就,在随后两个多世纪的政治和政策争辩中被不断地解释和援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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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97 第一次建国,也就是1781年批准通过的松散邦联,最终归于失败。心切的政治家认识到其中的缺陷,并在犹为未晚之时聚到一起,设计出一个更具可行性的政府。他们的聚会与众不同。会上制定出一个独一无二的蓝图,这个蓝图最终被运用于这片横跨大陆的辽阔区域。漫漫历史长河中,鲜有条件如此有利于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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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5999 其中,最具试验性的创造就包括总统制本身。国家需要一种更加有效的领导机制,这种看法早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在维持足够制衡以防止专制的同时,上述目标能够达成吗?因此,最终的目标是,去治理,而不是仅仅去控制,并且解决之道在于分权。在权力分散的宪政结构下,总统们能够立足于此并展开工作,从而增进并保持联合。思考一下这句话:通过分立达到联合(separating to unify)。对这一格言进行深思将增加你对费城经世伟业的钦佩,更不必说,它还为理解美国政府和政治提供了一个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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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6001 “总统制”(presidency)这个词本身并未出现在宪法之中。这张标签只是随后才被加诸政府的行政部门头上的。那时,行政主管被称为“主席”(president)。新罕布什尔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当时就有这种职位,南卡罗来纳州也是如此。主持大陆会议和制宪会议的人也叫“主席”,根据《邦联条例》选出来主持诸邦委员会的代表亦然[一个更生动的头衔本应是“无实权代表”(His Nonentityness)]。但是,后来用以称呼拥有行政权力及职能的机构的“总统制”并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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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66003 为什么选择“总统”这个头衔呢?为什么不用在各州更为普遍的“总督”(governor)头衔呢?这一问题的答案显示了开国元勋们所面临的根本困境。可以理解,美国民众唯恐出现某个人像以前的英国国王那样行使行政权力的局面。实际上,《邦联条例》下的第一届政府并没有这样的行政机构。然而,在费城,开国元勋们已经达成共识:要想使治理更加有效,美国就需要一个行政机构。虽然在费城有与会者于不同时期提议使用“总督”这个头衔,但是,诚如一位历史学家所言,它“令人回忆起殖民时期那些令人憎恨的皇家总督和特许领主”[1]。“总统”这个头衔更加中性,盛气凌人感可能更弱一些;它源于拉丁语“主持”(praesidere),实质上就是“主持、负责或统辖”(to preside)的意思。并且,这也正是制宪会议、大陆会议和邦联议会的各位主席所履行的职责;他们就是在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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