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966766
1702966767
第二个任期的任命也会受到关注,形势却显著不同。某些关键人员可能决定继续任职,总统在填补职缺方面具有某种程度上的更大弹性,潜在被提名人的选择范围将包括许多在部门或机构拥有经验,或者在从事相关工作时得到总统信任的人。
1702966768
1702966769
8位总统得到连任(1896——2004):麦金利、威尔逊、连任三次的富兰克林·罗斯福、艾森豪威尔、尼克松、里根、克林顿和小布什。他们的纪录显示,在连任获胜时重组内阁,这是现代才有的现象。第一组的4位总统——麦金利、威尔逊、第二任期的罗斯福和艾森豪威尔——在连任当选时没有作出任何人事调整。罗斯福在第二次连任和第三次连任(1940年与1944年)时的确作出了一个调整。
1702966770
1702966771
第二组4位总统——尼克松、里根、克林顿和小布什——则在连任当选时作出了重大调整。1972年,尼克松要求白宫幕僚和内阁辞职。据说,尼克松曾对他的幕僚说:“没有什么东西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将要刨掉豆田。”[6]内阁6个职位发生变动(50%的人员变动),幕僚得以重新组织。里根和尼克松也一样作出6次变动;克林顿任命5位新的内阁部长;小布什则创造了8次人事变动的历史纪录。在后面三种情况下,人员变动更多地与内阁部长的偏好而非尼克松式的“大扫除”相关。当然,其效果是,伴随45%的平均人员流动率,这三套总统机构都经历了一次更新。
1702966772
1702966773
经常有人声称,总统们存在一个第二任期诅咒,即连任的总统注定失败。这个说法的原理在于,总统的多数施政方案都是在第一任期内制定推行的——华盛顿圈内人将第二任期的总统视为“跛脚鸭”,并且第二任期会放松约束,容易引发丑闻。历史记录的简短回顾显示,第二任期发生的一切更多是一种偶然,而不具有历史必然性。在现代,获得连任的总统比较少。回顾每个具体案例时,这一数字就变得更小了。
1702966774
1702966775
麦金利被暗杀,威尔逊在连任一年内便严重中风。罗斯福三次获得连任,因此很难说他受到了诅咒。因为水门事件的调查,尼克松在第二任期的第二年中便辞职。本书撰写之时,小布什尚未完成其第二任期。因此只留下三个完整的情形:艾森豪威尔、里根、克林顿。
1702966776
1702966777
三位总统中的每一位都确实沾染了丑闻,只是丑闻属于不同类型。艾森豪威尔的幕僚长谢尔曼·亚当斯曾经接受商人伯纳德·戈德法因的馈赠,并试图为了他去影响相关联邦机构。亚当斯最后辞去了职务。里根时期的主要丑闻涉及一个复杂的计划,即以向伊朗秘密出售武器获得的利润,来支持试图推翻尼加拉瓜左派政府的反政府军。总统承担了责任,幕僚长唐纳德·里甘被免职,随后,对国家安全人员进行了改组。
1702966778
1702966779
克林顿在第二任期的丑闻涉及总统本人的私人行为。那时,他已经成为独立检察官肯尼思·斯塔尔的调查对象,主要针对阿肯色州的一起土地交易以及对保拉·琼斯的性骚扰指控。1998年的新丑闻,涉及克林顿与白宫实习生莫尼卡·莱温斯基关系的曝光。斯塔尔向众议院提交的报告导致众议院以带有明显党派倾向的投票决定弹劾总统。但是,参议院的审判最终并未导致其免职。
1702966780
1702966781
第二任期的这些丑闻在每种情形下都破坏总统机构吗?当前证据并不足以推导出存在“诅咒”。共有四个因素与之相关:丑闻的发生时间、总统的工作满意度评价、中期选举结果以及重要法规的出台。如下便是事实:
1702966782
1702966783
●艾森豪威尔:丑闻曝光于1958年(亚当斯在中期选举之前便辞去职务);总统工作满意度评价在丑闻之前便持续下降,随后上升;民主党在1958年获得参众两院的巨大胜利;与第一任期相比,第二任期通过了数量略多的重要法规。
1702966784
1702966785
●里根:丑闻曝光于1987年,一直延续到1988年;总统工作满意度评价在丑闻之前下降,在任期将尽时上升;民主党人重新控制参议院,并在丑闻曝光之前得到众议院席位数的小幅净增长;第二任期出台的主要法规数量比第一任期内有大幅增长(1987——1988年是出台数量最多的两年)。
1702966786
1702966787
●克林顿:莱温斯基丑闻曝光于1998年初,一直延续到1999年参议院审判为止;总统的工作满意度评价在1997年就职之后呈现上升趋势,1998年中度下挫,然后在其第二任期末又有上升趋势;民主党人打破了所谓的“第六年之痒”,并在1998年使众议院席位数实际上得到小幅净增长,参议院席位数并没有净减少;与第一任期相比,第二任期通过的重要法规数大大减少。
1702966788
1702966789
总而言之,这些混合的结果使得人们难以对第二任期持一种总体的看法。丑闻与工作满意度评价以及选举结果的关联并没有那么紧密。重要法规可能并且的确在第二任期中得到通过,数量有时甚至多于第一任期。与第二任期诅咒的暗示相比,一个更站得住脚的结论是:一组变量因素结合起来影响着分权体系的运转和产出,这符合人们对开国元勋们的政府创制之道的期待。需要注意的是,最初的设计并没有任期限制,因此也就没有“跛脚鸭”总统的结构基础。
1702966790
1702966791
1702966792
1702966793
1702966795
美国总统制 结论
1702966796
1702966797
总统制是一种动态机制,不断地被塑造和重塑着。与该制度的民主基础相关联的两个主要因素,有助于我们理解其蓬勃的生命力。第一,就实际发生的情形而言,总统进进出出相当频繁。他们被赋予在某些限制之内组织直属机构的自由。如果得到连任,他们会重新塑造自己的组织机构和施政方案,乃至使其重获新生。第二,出于有意设计和历史原因,总统制是代议式的。相应地,人们可能期待总统以纲领性和组织性的调整来对各种重大事件作出回应。
1702966798
1702966799
机制的活力并不意味着不稳定或者剧烈变革。实际上,分权原则便是设计出来防止行政分支的结构和组织发生剧烈重组的。总统们的确作出了可能会被纳入未来白宫运行机制的各种调整。在过去半个世纪中,总统制经历了渐进的变化,如第六章和第七章将显示的。一般而言,这些转变都反映了社会、经济和技术变迁,这对代议制民主来说是意料之中的事。
1702966800
1702966801
[1]即白人。——译注
1702966802
1702966803
[2]引自Charles O.Jones,Passages to the Presidency:From Campaigning to Governing(Washington,DC: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1998),52.
1702966804
1702966805
[3]Lyndon B.Johnson,Vantage Point:Perspectives on the Presiden-cy,1963-1969(New York:Holt,Rinehart and Winston,1971),450.
1702966806
1702966807
[4]莱特引用自Charles Babington,“Presidential Appointment Process Questioned,”Washington Post,January10,2001.
1702966808
1702966809
[5]应为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原文疑有误。——译注
1702966810
1702966811
[6]报道于Stephen E.Ambrose,Nixon:Ruin and Recover,1973-1990(New York:Simon and Schuster,1991),14.
1702966812
1702966813
1702966814
1702966815
[
上一页 ]
[ :1.702966766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