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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七个地区中心外,按功能分类的中心中,有两个是在现有机构的基础上加以扩大组建——反扩散中心和反恐中心——第三个,很可能是反情报中心。数据创新处将接收秘密行动处的公开资源中心和信息行动中心。这个新组建的机构,还将协助中央情报局寻求运用数据方法说服目标提供秘密情报。另外,它还将帮助中央情报局官员在海外使用电话、计算机和自动取款机时规避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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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伦南在解释新组建的这些中心时表示,“这些部门具备……优秀的团体精神,但确实有些故步自封,故而闭门造车”。他还表示,涉及美国威胁的关键数据仍然可能因部门不同而被贻误或张冠李戴送错地方。关于新组建的数据创新处,他强调指出,“数据世界在我们业内无所不包无所不在”,中央情报局在迎接数据间谍世界的挑战方面亦然行动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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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宣布留下一系列未解的问题,不是因为保密原因,而是因为布伦南暗示,重组已在进行中,可能需要数月时间完成。问题是:它将如何影响科技处和后勤管理处的组织架构(这两个处仍保留其名称)?国家秘密行动处所属各部门机构将会怎样(指那些无法确切地适合于某个地域的部门,如特别行动处、国家重新安置行动中心)?国家资源处是否划归某个地域中心?反情报中心是否成为第三个任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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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安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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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局的前身是美国武装力量安全局(Armed Forces Secruity Agency),隶属于国防部,受命于参谋长联席会议(Joint Cheifs of Staff),于1949年5月20日正式成立。理论上说,武装力量安全局负责指挥军方所属的信号情报机构开展通信情报活动[当时信号情报机构包括陆军安全局(Army Security Agency)、海军安全大队(Naval Security Group)和空军安全局(Air Force Security Service)]。而在实际操作中,武装力量安全局几乎无任何权力,因为,其所有的功能和职责,根本不是按照情报机构所从事的活动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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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10月24日,哈里·杜鲁门总统签发了一份8页的绝密备忘录(目前已解密),标题是“通信情报活动”,发至国务卿和国防部长;该备忘录内容为撤销武装力量安全局,将其人员移交给依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九号情报指令草案》(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Intelligence Directive No.9)当天新成立的国家安全局(该草案于当年12月正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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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局1951年12月就已具雏形,一份由沃尔特·贝戴尔·史密斯(Walter Bedell Smith)呈递给国家安全委员会执行秘书詹姆斯·雷(James B.Lay)的备忘录中称,“事实已证明,对通信情报活动的控制、协调、搜集和处理毫无成效”,并建议针对通信情报活动展开一次调研。调研报告6个月之内即完成,表明在国家层面上迫切需求极大程度的协调和指挥。正如安全局名称更改所暗示的,国家安全局的作用就是要超越武装力量的范畴;因此,国家安全局被认为是“国防部内部的非国防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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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国家安全局成立于1952年,其存在的事实从来就不是秘密,然而《美国政府机构手册》(U.S.Government Organization Manual)在1957年以前,并没有注明该机构为“国防部内部的某个独立机构”“从事和发挥涉及国家安全的极端特定的技术活动和协调作用”。然而,国家安全局的存在至少在1954年初即已众所周知,当时华盛顿特区的多家报纸刊登数篇文章,报道了该机构在马里兰州的乔治·米德堡的新总部施工的消息。1954年底,国家安全局再一次在媒体曝光,因为该局一名雇员被发现将机密文件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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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局特许章程是国家安全委员会情报指令。目前的指令——“信号情报”,也就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第六号情报指令,指令国家安全局“根据中央情报委员主任提出的目标、需求和优先事务”提供信号情报。此指令自1972年1月17日以后一直未更新。该指令还授权国家安全局局长“根据任务和指示需求,下令指挥所有涉及信号情报行动的任何部门”,并规定“局长在本段描述的权限内所发出的一切指令必须执行,只能向国防部长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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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委员会第六号情报指令,限定了信号情报搜集活动包括通信情报和电子情报。指令这样陈述,“通信情报活动应被解读为代表这些活动,即通过截获和处理外国通信而产生的通信情报……截获的过程包括范围估评、发射装置确定、信号分析、通信量分析、密码分析、解码、明码研究以及汇总和结果报告。这里定义的通信情报和通信情报活动不包括(1)截获和处理非加密的文字通信、报纸和宣传广播,或(2)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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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局成立之时,并未获得授权开展电子情报行动,这项任务仍属于军方情报机构的职责,国家安全局1958年才获得这项授权。国家安全委员会第六号情报指令将电子情报定义为“出于情报目的,搜集和处理从外国的非常规通信渠道、非原子爆炸或放射源释放出来的电磁辐射截获的信息”。它是电子情报活动与技术的综合产物。该机构自成立之初,就主要与拦截雷达系统发射密切相关。遥测情报——拦截和探测外国导弹试验信号——最初属于电子情报的一个分支部门,1971年成为独立的情报部门。它随后成为了信号情报所属的新的第三个领域——外国仪器信号情报,包括遥测、导弹和卫星指令信号、无限发射台和计算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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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局的信号情报任务及局长职责在2010年国防部长的一份指令中明确描述——“国家安全职责与中央安全职责”。国家安全局的具体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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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情报和反情报的目的需求,搜集(包括运用秘密途径)、处理、分析、编写和分送信号情报和数据,以支持国家和国防部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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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任务需求、优先程度和时间标准,为国防部长指令布置的军事行动提供信号情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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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并实施有效的、统一的情报信号活动,包括行使国防部长指令的信号情报相关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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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管理机密和非机密信号情报相关的章程、规则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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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信号情报行动管控,为各部门和情报机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以便执行和遵守,正确、适当地开展信号情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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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开发和利用,是传统信号情报任务基础上增加的一个附加任务(不论是远程搜集,还是近距离的技术跟踪),已被定义为“使行动和情报搜集能够通过目标或敌方的自动化系统或网络获得数据”。此类开发利用能够用来获得信息,以支持情报搜集活动,或作为计算机网络攻击的前期准备。网络攻击是1997年3月国防部长授权给国家安全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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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局另一个重要使命就是信息保障。此一概念最初作为通信安全为人所熟知,20世纪80年代成为信息安全。为发挥其信息保障作用,国家安全局制定、审查并授权诸多政府机构和部门的通信程序,包括国务院、国防部、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这一职责还涵盖卫星系统安全数据和语音传输链接,包括国防通信卫星。同样,对于敏感的通信联络,联邦调查局特工使用带有特殊扰颇器的电话,需要每天从国家安全局获得不同的密码。国家安全局的信息保障职责,还包括确保战略武器系统的通信安全,以预防未授权的侵入、干扰和阻塞。另外,国家安全局还负责制定特殊密码,美国总统必须使用这些密码确认自己身份,以授权使用核武器。作为信息保障职责的主要部分,国家安全局还负责保护国家安全数据库和计算机,阻止未授权的任何个人或政府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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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位于马里兰州乔治·米德堡的国家安全局拥有三座主体办公大楼,大约有2万至2.4万名雇员在此工作。国家安全局2013年度预算需求为108亿美元。这一数字没有将用于军事密码编制的资金计算在内,因为这是军方代表国家安全局实施窃听行动,其行动人员没有包括在国家安全局单位编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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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局局长,除负责指导各项业务活动外,还负责监督指挥密码服务部门(Service Cryptologic Elements)的信号情报活动,包括海军舰队网络司令部(Navy Fleet Cyber Command)、海军陆战队(Marine Corps)后勤支援大队、陆军情报与安全司令部(Army Intelligence and Security Command)的部门、空军第25联队(25th Air Force)以及海岸警卫队负责情报的副助理司令官(Coast Guard Deputy Assistant Commander for Intelligence)。在执行这一职责时,国家安全局局长担任中央安全局(Central Security Service)局长一职。国家安全局担负中央安全职责,以及由国家安全局局长同时担任中央安全局首脑一职,是1971年确定的,目的是“提供统一的,更经济有效的组织架构,进行密码研制和相关的行动(这些行动目前由军事部门负责执行)”。但中央安全局没有独立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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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2.3所示,国家安全局有5个处(信号情报、信息保障、调研、技术和外国事务)和其他分支部门,然而其中两个最根本的重要职能部门是信号情报处(Directorate of Signals Intelligence)和信息保障处(Directorate of Information Assurance)。信号情报处(原“行动处”),其组织架构如图2.4所示,下辖三个处,高度概括了其三个重要使命:1.搜集信号情报(数据采集处,Directorate for Data Acquisition);2.分析数据和撰写情报报告(分析和报告处,Directorate for Analysis and Production);3.将报告送达国家安全局相关人员或政府其他部门(客户关系处,Directorate for Customer Relationsh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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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国家安全局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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