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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飞力(Philip Kuhn)论述了晚清州县以下的控制机构或书吏差役所办的“公事”,是如何地糟糕。他指出:“不论是官员职责(因为他们确实没有正式官阶),还是他们与当地社会个人或团体的交情,都无法有效地约束他们。因此他们在当地为中饱私囊而自成一派,结党营私。”(127)清代改革派在北京试图通过授予警察官阶来解决这一问题。只要警察们能按时领到工资,而且遍布城内的分厅和区署网络正常运作,那么贪财和玩忽职守的势头就会有所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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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僚体系的迅速扩大是一步险棋,而且代价高昂。在1920年代,北京警察局的预算相当于一个国家正规部门(一个月16.5万元到20万元不等)。国家政府的破产,使得维持警察队伍的重担转嫁到了城市市民身上。起先,预算亏损靠商会和银行联合会等机构的捐助补足。这些组织依赖于整座城市治安稳定,能明白受监管社会的价值。拿不到报酬的警察和拿不到报酬的军人一样,要是他们自己也罢工暴乱,那肯定会对当地治安造成威胁。1920年代发生过一起事件,北京警察示威抗议欠薪,并且罢工一天。(128)对普通百姓和店主来说,最恼人的还是几个月拿不到薪水对警察士气的影响。1923年,有人传言说警察准备罢工,称“巡警岂堪枵腹从公”。(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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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财政告急对警察来说意味着几个月拿不到薪水。几乎占到一名巡警月薪一半的口粮,则只能抽回警局其他的基金——如粥厂——才能得以维持。(131)总厅入不敷出,只能下放财政权到各个分厅,如此一来,当地警官就不得不在他们辖区内向有钱人或团体募款。也是因为缺钱,1924年警察总厅下达命令,小案子各区自行处理,只需将处理结果报告总厅即可。(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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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市政税收以维持警务支出上多次尝试(1915、1921和1924年)未果后,张作霖北京军政府终于在1927年开征房捐(133)。当时并未遭到强烈反对,可能是因为张作霖的无情作风让反对者收了声。但是这个理由并不充分,因为张曾在1927和1928年试图为了自己的开销开征“奢侈品税”,却遭到了商人团体的严厉抗议,最终只得让步。(134)起初,房捐是由租客而非房屋和店铺的房东支付的,这只能满足所需税收的极小部分。因此在1928年3月,政府提高了税率并增加了新的税种。新税率的出台以及人们消极抵制情绪的明显降低,使得该月税收跃至11.5万元。(135)房捐收入,加上屠宰税收入(136)2.5万元,再加上戏捐、妓捐、车捐、烟捐和其他商品服务等名目繁多的捐税,终于让警局能够实实在在地自给自足了。即便怨声载道,但是人们最终肯为警察交捐,也反映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同官僚警察在一般公共场所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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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察队伍之所以能像其建立者所设想的那样保存下来,靠的不单单是官僚体系的扩张而取代了衙门差役的位置。北京警察还与当地社会大大小小的自然单位建立了密切的、正常的关系,包括街坊邻里、居民区、店铺和大街小巷。这种近距离接触是职业教育和社区对于公众领导的需要、期待的双重产物,也是公众领导力所期望的。(137)人们发现儒家理论和价值观在现代警务工作中也很实用。强调展示和培养道德情感也使得失去原有地位却构成警察队伍主体的满人加强了自尊心和职业水平。注重商量和调解而不是动用强权,让警察比较容易获得辖区内市民和团体的支持。警察以市民所期待符合通行的社会准则的方式处理他们的事务,市民则回报以向警察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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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中,警察面临着各种活动形式的竞争,他们要么被直接接受,要么遭到排拒。直到19世纪末,正如水会的历史所示,公共事务领域早已成为当地各种公众领导者施展身手的舞台。(138)随着20世纪政治参与度的扩大,公共领域充斥着形形色色的领导者和推举者。在这种团体政治日益强化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趋势就是“展现富有公共责任感的自我形象——一种服务感或干部场域(cadredom),这便是在中国文化中地方领导人的特点”(139)。北京警察不遗余力地追求这种干部的品质,而这种品质也在有关好政府的传统观念和对于全新、全面的公共服务的当代需求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北京的警察遵循着公共服务意识的指导原则,但同时,他们也效仿其他团体中的活跃分子,在公众面前故作姿态,提高自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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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黄公度:《对于无产阶级社会态度的一个小小测验》,《社会学界》第4卷,第176—1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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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llan Silver在“The Demand for Order in Civil Society: A Review of Some Themes in the History of Urban Crime, Police, and Riot”中,对“警察国家”和“受警视的社会”作了区分,见David J. Bordua, ed., The Police: Six Sociological Essays (New York: John Wiley, 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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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于20世纪以前北京城市管理与治安最完整的叙述,见Alison Dray⁃Novey, “Policing Imperial Peking: The Ch’ing Gendarmerie, 1650-1850” (Ph.D. dissertation, Harvard University,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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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Dray⁃Novey, p.15; The China Yearbook, 1923 ed., pp.59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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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余棨昌编,陈克明校勘:《故都变迁纪略》(北平,出版社不详,1941),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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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North China Herald, 12 April 1907, p.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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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Dray⁃Novey, p.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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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今崛诚二:《北京市民的自治构成》(东京:文求堂,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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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有关新政改革的重点探讨,参见Mary B. Rankin, 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 Zhejiang Province, 1865-1911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cha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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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这座城市一时有点陷入被遗弃的状态。Bertram L. Simpson, Indiscreet Letters from Peking (New York: Dodd, Mead, 1907), p.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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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Robert M. Duncan(邓肯), Peiping Municipality and the Diplomatic Quarter (Beiping: Peiyang Press, 1933), pp.1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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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Marius Jansen, The Japanese and Sun Yat⁃sen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7), pp.13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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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葛生能久:《东亚先觉志士记传》(东京:黑龙会出版部,1935)第2册,第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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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座談会「六十年の思い出」——矢野仁一博士を囲んで》,〔出席〕矢野仁一、宮崎市定、萩原淳平,《东方学》第28辑(1964年7月),第143页。在庚子国变时,川岛等日本人曾经庇护过肃亲王,川岛后来收肃亲王的女儿为养女(即川岛芳子——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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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沈云龙:《徐世昌评传》,《传记文学》第13卷第3期(1968),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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