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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472 蒋何以在力行社成立三个月之后,又令陈氏兄弟成立与力行社相类似的秘密团体?蒋的这一做法,一般认为是他的一种政治谋略的运用。蒋惯于搞双轨组织,以使其相竞相成,相克相生,从相互制衡中达到驾驭的目的。陈立夫晚年回忆录中即明确指责“蒋公”“好使部下力量对立”。[34]在蒋一生政治生涯中,确不乏此类政治谋略运用的实例。除此之外,蒋对力行社“期望值”的下降和渐失望,有可能促使他对陈氏兄弟的党机器重新寄予希望。1932年11月30日蒋介石日记载:“与立夫谈党事,如明年不能形成新党基础,则再过三年,余年五十,救国之日愈短,希望更少,命其努力进行也。”蒋令陈氏兄弟依照力行社的组织形式成立一个新的秘密组织,与力行社一道,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肩负起辅佐他建立个人领袖权威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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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474 “青白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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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476 “青白团”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陈立夫回忆录中没有提及,其他CC成员的忆述亦语焉不详。从目前所掌握的资料看,陈氏兄弟所建立的,是一个与力行社相类似的多层级的金字塔结构的组织系统。由于新组织的名称不为外人所知,外人仍以“CC系”名之。本文鉴于CC系早为人们所习称,故仍以CC系来概称“青白团”“中国国民党忠实党员同盟会”及其下属的秘密组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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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478 “青白团”是CC系的顶层组织,内设中央干事会,由陈果夫、陈立夫、余井塘、张厉生、叶秀峰、徐恩曾、张道藩、周佛海、程天放等人组成。据胡梦华回忆,该团由陈果夫和陈立夫分别任正、副干事长。[35]“青白团”的成员为数不多,主要是各地各部门的CC骨干分子。[36]其具体人数则说法不一,有的说有50余人,亦说有200多人。[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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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480 “中国国民党忠实党员同盟会”(以下简称“忠实党员同盟会”)是CC系的次级组织。有关这一组织的名称,由于其秘密性质,当时人多不甚明了,如时任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的王子壮在其日记中写道:“二陈先生所领导之CC……现在似又称忠实同志会,不过一般人仍以CC目之。”[38]一些CC成员后来的忆述亦多不确,诸如“中国国民党忠实党员同盟”“中国国民党忠实同志同盟会”“国民党忠实党员大同盟”“中国国民党忠实同志会”等。[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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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482 “忠实党员同盟会”的中央干事和省级干事长一般由“青白团”成员兼任。“青白团”没有地方组织。“忠实党员同盟会”则有一个自上而下,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系统,其组织规模远超过“青白团”,[40]是CC系在地方活动的组织主体。CC系在全国各地的组织活动,主要通过“忠实党员同盟会”的组织网络来进行。部分“忠实党员同盟会”的骨干会员同时也是“青白团”团员。胡梦华即称他的入团入会手续是同时履行的。[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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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484 “中国国民党忠实党员同盟会”的组织形态,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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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486 (1)以“始终奉蒋中正同志为本党唯一领袖”为中心宗旨;声称“吾人为完成一党一国之历史任务,须使本党及领袖获得绝对的政治支配权”。每个入会会员均要求宣誓“绝对服从并拥护唯一之领袖”,并规定“宣扬本党领袖蒋中正同志之革命功绩”为每个会员的基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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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488 (2)以“绝对集权制”为组织原则,强调下级绝对服从上级,全会绝对服从领袖,要求会员“牺牲个人之一切自由、权利、幸福,甚至生命,以求本会目的之实现”,放弃了国民党名义上遵循的“民主集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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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490 (3)组织系统共分5级,依次为:中央干部→省市干部→地方干部→地方支部→地方分部,与国民党组织系统大致相仿。“干部”是各级组织机构的称谓,相当于国民党的各级“党部”。各级“干部”内分别设若干干事和一名干事长;各级干事长为指挥各级组织的最高领袖,有最后决定权,有别于国民党党部的委员制。省市以下各级“干部”的干事长和干事,均由上级指派,而不由选举产生。规定省市“干部”每两周须开会一次,地方“干部”、地方支部和地方分部每周须开会一次。此外,省和地方“干部”的干事每月须对同级干事长做书面报告一次;省和地方“干部”的干事长每月须向其上级“干部”做书面报告一次;地方支部或分部每周须向区“干部”报告工作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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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492 (4)以“9”为分层计数单位,如中央“干部”由9名中央干事组成;省“干部”由9名省干事组成;省以下的各级干事亦以9人为限。此外,一省之内划分为若干区,但至多不超过9区;一区之内划分为若干地方,组织地方“干部”,但至多不超过9个;一地方之内以设9个地方支部为限;地方支部为本会的基本组织,每一支部以9名会员为限;地方支部之下,必要时得设地方分部,但每一支部之下,以设9个分部为限,每一分部会员以9人为限。CC系似乎迷信“9”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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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494 (5)会员入会,须经中央“干部”考核认为合格,或经省市“干部”会议通过报请中央“干部”核准。凡经核准为会员者,须填具中国国民党忠实党员宣誓书,并履行“忠实党员宣誓”手续。规定会员有从事本会指定之一切工作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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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496 (6)会员吸收对象分基本对象和普通对象。基本对象为大、中学学生,各级学校教师,各级党部活动分子,经济界之金融家、实业家、技术人才,尚未加入国民党的军人;普通对象为各级政府公务员,农村的民团队长,工厂工头,公司银行办事人员,商店店员和其他中下层社会的职业群众。[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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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498 以上是“忠实党员同盟会”的法理形态。一般而言,一个组织的实际运作不可能完全依其法理形态进行。由于陈氏兄弟掌控着国民党中央组织大权,大多数省市党部控扼在CC系分子之手,[43]故“青白团”和“忠实党员同盟会”的中上层组织系统主要寄附于国民党各级党部组织,不仅其中央干事会的办事处附设于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机关内(1935年底以前),“忠实党员同盟会”的各省市干事和干事长也多由国民党各省市党部执监委员担任。在这些省市,其活动对内秘密,对外则凭借国民党各省市党部的招牌进行。省市党部遇有重大事件,一般先提交“忠实党员同盟会”在该省市的干事会审议通过,然后再由党部公开执行。“忠实党员同盟会”的省市干事会实际上成了这些省市国民党党部的领导核心。[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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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500 以湖北省为例。该省干事会成立于1933年8月,由“忠实党员同盟会”分派中央干事吴醒亚来湖北发起。吴醒亚任干事长,干事有艾毓英、刘鸣皋、王绍祐、杨锦昱、张导民、陶尧阶、周唯真、陈畴、黄宝实9人。“忠实党员同盟会”湖北干事会与国民党湖北省党部的人事基本上是重叠的(见表10-1)。据刘鸣皋回忆,30年代前期的湖北省党部,不过是“忠实党员同盟会”湖北干事会利用来对外做掩护的一个躯壳,而实际的活动都是“忠实党员同盟会”湖北干事会来推行。干事会之下设工运、青运、农运、文教、财金、军事等小组,分别在全省各阶层,举凡工人、学生、教职员和各机关职员中广泛吸收会员。[45]显示CC系的组织触角已延伸到城市社会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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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502 表10-1 国民党湖北省党部与CC系人事构成(19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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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507 活动集社与外围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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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509 CC系的第三层级组织为“活动集社”,第四层级组织为“外围团体”。其组织章程规定,“活动集社”和“外围团体”均依社会对象组织之,分青年、农民、工人、商人、文化教育、政治人员、经济实业、特种团体等类别。“活动集社”以每一区域每一职业界组织一个为原则。在各省,平均每县须有一个“活动集社”;像上海这样的特别市,则要求学生界、教育界和工商界各成立一个“活动集社”,但同一职业界不能有两个“活动集社”。“外围团体”则要求多方发展,如在青年中组织同学会、学生自治会、学术研究会,工人中组织工会、工人福利会,商人中组织商会、国货促进会,文化教育界组织文化协会、科学研究会、教职员联合会等。[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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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511 在名称上,“活动集社”称作“某某社”,“外围团体”称作“某某会”。在CC系地方组织中,“忠实党员同盟会”为地方活动的主体和核心,负责指导和发展“活动集社”;再由“活动集社”指导发展“外围团体”。在CC系的组织计划中,规定一个“活动集社”至少须领导两个以上的“外围团体”。[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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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513 “活动集社”与“外围团体”之间,一秘密一公开,双轨并进。前者主要吸收“积极分子”,后者主要吸收“同情分子”。以青年学生为例,其《组织发展计划大纲》将青年学生分为两类:一类为活动分子,一类为勤学分子。认为前者容易接受其主张,一般直接吸收进“活动集社”;后者多不愿意做公开的急激的政治斗争,一般吸收进“外围团体”。加入“活动集社”的分子,必须经“忠实党员同盟会”干部核准,并履行宣誓手续;加入“外围团体”的分子亦须经“忠实党员同盟会”干部核准,但无须履行宣誓手续。[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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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515 除“外围团体”为公开组织外,“青白团”、“忠实党员同盟会”和“活动集社”均为绝对秘密组织。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只有纵的关系而无横的联络。下级组织成员一般不了解上级组织的存在。如“忠实党员同盟会”所订《地方组织通则》的附则规定:“本通则除会员得备知全部外,对第二级只得就其切需揭示其所应明了之点,对于第三级分子绝对秘密。”[49]“外围团体”和“活动集社”的成员固不知有“青白团”和“忠实党员同盟会”,“忠实党员同盟会”除干部外,一般会员亦多不知有“青白团”的存在。如夏赓英曾于1936年履行过“忠实党员宣誓”手续,自认为是CC系的重要分子,却不知有“青白团”这一组织。他只从别人处听说有一个叫“青白团”的组织是CC派领导的。他推测“青白团”只是CC派的外围组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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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517 CC系各级分子的吸收,以逐级递升为原则。一般先将“优秀分子”吸收进“外围团体”,再从“外围团体”中选择“忠干分子”加入“活动集社”,在“活动集社”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和训练后,再将其中的活跃分子吸收进“忠实党员同盟会”。[51]这种层层筛选、逐级递升的选拔体制,反映了CC组织的严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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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519 CC系下属的“活动集社”,著名的有上海的“干社”,北平、天津的“诚社”,江苏的“励进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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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16521 上海“干社”成立于1933年夏。最初由吴醒亚、潘公展任正、副社长,后改由陈立夫任社长,吴醒亚任书记长。[52]其下设有一个干事会。干事会下设新闻、出版、教育、宣传、戏剧、电影等事业设计组,其职责是向社长提供建议和参考意见,备社长咨询。干事会设干事长一人,由丁默邨担任;副干事长两人,由陶百川等担任(另一名不详)。[53]《干社章程》规定,社长实行集权领导,对社务具有最终决定权和人事任命权;干事长和干事会秉承社长之命处理社务;社员必须盲目、绝对地服从,入社之际,须宣誓“为主义奋斗,永远保守社内一切秘密,绝对不做危害和不忠实本社的行为”。社员资格,要求“从事文化事业,信奉三民主义,服膺法西斯精神,能接受本社纲领与决议”,由两名社员介绍,经社长许可,方可入社。[54]“干社”的一切活动绝对秘密,内部只有纵的隶属关系。每名社员均编有数字的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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