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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60 中国绅士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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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62 理解中国的关键是农民。这是和使用简单工具耕种土地的体力劳动密切相关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正式组织,是个人行为和社会态度的结合。农民是定居的,他们很少移动。资源是有限的,人口的增长使得劳动收益减少。但农民强化了对土地的耕种。精耕细作的人力劳动妨碍了先进工具的利用,而且,随着人口的增长,生活标准下降了。牲畜的劳动变得不经济了。高度发展的人力的应用结果是:土地和作物只能提供简单的生存条件。当工作主要是由手和脚来做时,劳动分工的好处减少了。这种粗放的结构不能得到相当的利润,相反,却得到了复杂的人际关系。在农村社会中,小型的基本群体是常见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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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64 农民的特点就是小型合作群体。农民不像牧人,他们生活在固定的社区。他们是没有侵略性的。因为对他们来说,一方面,超出他们耕作能力的土地扩张没有很大的意义;另一方面,生活在农村环境中,他们不会面临革新或侵略的紧迫威胁。安全是理所当然的事。这里似乎不需要任何的大型军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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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66 可能正是这个原因,使家庭在农民社区的社会组织结构中占据着统治地位。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农民社区的家庭是必需的和最低的社会合作的自足单位。维持这样的合作,可以说是人类种族的另一个主要的任务:延续再生产。生活中有关功能的相互配合得到了一种强力的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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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68 小范围的基本社会结构似乎是和中国社会结构的人口概念完全相反的。通常以为,中国的家庭单位是庞大的。但是只有在绅士家才有大房子,有众多的亲戚住在一起。在中国农民中间,基本社会单位的人数是很少的,主要是由父母和孩子组成。有关中国农村的各种研究显示,这一点并无例外。平均的变量是4—6人。然而,用人类学家规定的结构观点来看,中国农民的基本群体是大于一个家庭的。有时,它包括结构中的成年的结了婚的孩子们。我称之为“扩大的家”。如果这种延伸的原则加以发挥的话,结果会有像绅士一样的家族的大家庭。一般说来,横向的发展——兄弟结婚后继续住在一起,这是罕见的和不稳定的。通常的习惯是老年父母和已婚的一个儿子住在一起。老年人没有任何的保障,父母似乎很自然地应该得到他们儿子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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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70 在一个游牧或工业的流动的社区里,个人有其一席之地。他的迁移是个人的事,并以个人的名义获得社会地位。但是对于一个定居的农民来说,似乎所有的活动都是和群体捆在一起的。家庭是自给自足的群体,维持着其种类的生存和延续。其中心是关系、亲属、地方、职业和分支。社会关系扩展的一元论原则上不同于现代社会的多元论。在这样的结构中的个人,只有作为一定家庭的成员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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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72 中国传统意识形态强调家庭主义,压制个人。个人存在的意义或价值是由一个环节所规定,而这个环节是世系,代表了社会连续性的链条上的一环。一个人最重要的任务是延续家系。不孝的儿子有三条传统的罪名,第一条就是没有后代。群体的利益是至高无上的。这样的事,在现代社会里也不是严格的私人的事。家庭成员对于社会功过的集体责任性,近年才由法律所废除,但事实上还在实行。父亲对其孩子的犯罪是有责任的。一些妻子和儿子只是因为其夫或其父是革命者,经常被杀死。即使现在,县牢狱里也拥满了没有犯罪的人,事实上只不过因为他们的家庭中的成员在部队里做了逃兵。我不去探究这种监禁是否合法,但这是事实,而且并没有人提出合法的抗议。现在我的目的只是借此作为家庭群体集体性的证据以及不承认个人社会责任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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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74 在更广泛的组织内,也实行着与家庭一样的原则。在社区组织内,家庭不是个人,而是单位。实际上,地方政府的基本构成是家庭。地方大会是由家长参加和代表的;地方税收是从家庭里征收来的。因此,家庭是一个公民单位。很少有人质问这种以家庭为基础的公民社会的有效性,虽然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本质上承认个人之间的平等权利。因此,在西方民主社会中,个人直接地进入公民社会,而家庭在政治结构中没有地位。很有意思的是,当西方公民社会的理念被引入时,中国还是坚持传统形式,家庭还是取代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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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76 因此,家庭是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较大的组织,但是它们整体上不是强有力的。农民承认亲族。他们在仪式场合上见面,需要时可以互相帮助。然而,农民间没有一种永久性质的广泛的亲族组织,甚至亲族间的互助义务也不明确。在地方组织中,邻里是普遍存在的。但是我看到,在靠近太湖的一个村子里,每户只将其两边的五户人家作为邻里。然而,在云南,邻里形成一个永久的群体,有共用的庙宇。邻里的作用仅限于仪式上的互相帮助和娱乐。当我们了解村庄组织时,我们发现不仅是农民,而且绅士也组织了起来。事实上,这是绅士加给农民的规则。对于农民来说,社会关系限于松散的邻里关系。在传统结构中,农民是生活在小细胞——家庭中的,而在细胞之间并没有密切的联系。他们从事于小型的合作群体的生产劳动。他们维持了自己的生存,同时,支撑了那些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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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84 作为一个民族来说,中国人主要的职业是从事农业,他们以土地为生。随着人口增加,能利用的肥沃土地便减少了。但是逐渐产生的地主阶级可以不劳而获,同时,还享受着土地私有的利益。他们不是雇用农业劳动力为其劳作,就是将土地租给雇农。不劳动的租息阶级的产生是农业社区进化中的一个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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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86 原始技术下的农业劳动是单调辛苦的。完全可以想象,只要能维持生活而不必参加艰苦的劳动,人们甚至愿意降低他们的生活水平。这里有两种减少劳动痛苦的方法:或者是改进工具,利用动物和自然的动力;或者是将负担转移到别人头上。第一条是利用自然,第二条是利用人。当人口增加到像中国这样多时,农业社区的人口成本甚至会低于动物劳动成本。在这样的环境下,第一个办法就是封闭。不足为奇,今天看到的中国农民使用的工具和那些从考古地点挖掘出来的十分相似。古老的木轮车还能够以最原始的形式在村庄的道路上被人看到,就连这么简陋的工具甚至都还没有被广泛地利用。因为当地的道路只能用扁担挑行。唯一的选择是利用别人,而自己则逃避体力劳动,得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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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88 我大胆地猜想,放纵肉体享乐,避免任何形式的劳动的最高表现是抽鸦片,这是农民对苦难的一种反抗。在所有的文化里,都经常可见这种尖锐的比较。在饥饿的大众中间,食品的价值总是被夸大起来;最挥霍的烹调术和最新奇的食谱总是在最贫穷的国家里找到;在饥饿的印度,每一个任性而浪费的国君总是以喜好美食而闻名。在最严格的性关系准则中,周期性的放肆是常规。当长期被压制的愿望成为现实时,少数幸运者便会无所顾忌。某种被不适当地强化了的价值,通常是来自于对群众实际生活和正常纪律的否定。在平凡的秩序中升华,成为普通人的目标。艰苦的中国农民不同寻常地迫切地追求空闲和舒适。对劳动阶级本身重要性的否定,从一些成语中就可以看出,如孟子的警句“劳力者治于人”。一个在社会分化的基础之上形成的劳动阶级,本身不能做自己命运的主人,因为有一个凌驾于农民艰苦劳动之上的空闲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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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90 就社会必然性来说,绅士有必要为自己发展出一个更加精巧的社会结构。他们这个阶级的经济基础是租息。这种特权必须由政治权力来保卫。孟子的上述格言必须在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即在本质上是农业的社区里,那些不以劳动为生的人,如果不能统治农民,那么,他们的地位就没有保障。因为一个经济上不事生产而只靠特权生活的阶级,在政治上是易受攻击的。为了安全起见,绅士们必须更好地组织起来,较好的组织变成了权力。在亲族关系和地方组织上,绅士作为一个阶级是区别于农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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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92 我已经说过,在农民中间,基本社会合作群体是较小的。绅士不同,他们有大型的亲族群体。农民主要靠他们自己的努力来赚得生活。他们一边工作,一边生活,独立意识是很强的。虽然中国农民通常和他们的父母生活在一起,当父母太老了不能工作时,要依靠年轻一代来帮助,但是旧规则并不是根深蒂固的。成年的儿子靠耕地给家里带回必需品,并不仰仗父母的鼻息生活。然而,当一个人不靠自己的劳动为生,而是靠租息时,情形就不同了。当地主不在本地,却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时,就更需要政治权力来保护自己。为了维护特权,绅士是好斗的,他们必须这样做。为了政治上更强大和更具影响力,绅士的组织必须是庞大而强有力的。分家和年轻人的独立,经常可以在农民中看到,这样肯定会分散力量,削弱群体的牢固性。在我长大的镇里,我熟悉许多大宅门儿,在一个强有力的统一的权威准则之下,群居着许多独立家庭。一家之主握有财政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他促使其成员遵守纪律,并且执行家法。其中一些家族甚至有自己的法庭。家长竭尽全力,用尽心思。儿子在别人面前,会说他的父亲是“可怕的老东西”。他不会跟父亲亲热,而父亲也在孩子面前不苟言笑。在小说《红楼梦》里,对家长关系有极好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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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94 大宅门儿本身成为某种王国。其成员像是臣民一样,服从和生活于家长的规则和心血来潮之中。他们没有独立性,直到他们本人上升到统治者的地位。他们以家为生;他们的事业在家里;不管他们自己如何,家负有主要的责任。借助于这样一种强有力的亲族组织,一个家庭的政治权力在较大社区内是有保障的。这样一个家庭的成员,即便是仆人要进入国家的政治结构都比较便利。他们在政府中的地位反过来又支持了该家的特权,同时,其经济基础也有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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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96 当家的范围一代代地扩展到五代同堂时,该组织的紧张也加剧了。曾经有一个皇帝问一个家长,为什么他把家管得这么成功?他写了三个字来回答:忍、忍、忍。但忍耐是有限的,家还得分。但对绅士来说,保持亲族间的密切关系是必要的。因此出现了宗族。宗族与家庭不同,在宗族中的每个家庭都有一定的独立性,同时,他们为了共同的利益保持着亲族的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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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098 我认为,这两种大家庭(或者是大宅门儿)的体系和宗族都是由绅士组成的。有时在农民中间发现的宗族,是有另一种意义的。例如,我在云南的村子里看到,以宗族的名义组成的地方组织包括了几个不同的姓。从功能上说,这些不是严格的亲族群体。在我看来,这个问题是所谓族村性质的开放。我怀疑,这样的农民组织是一种地方组织,而不是一种亲族组织。但我肯定,这种宗族的情况在中国不是普遍的,最有效力的和最精密的宗族组织是在绅士中间。对没有土地或仅有小块土地的人说来,家族组织是多余的。以我的家族为例,当需要保护我们土地所有权的这一共同利益不存在时,我们的族就开始淡化了,现在剩下的只是一个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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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100 一个家族要起作用,就必须具有一些共同的财产——不变的土地。这块土地通常是做官的某人捐献给家族组织的,表面的借口是土地的产品可以支付祖宗坟墓的维护和日常的祭祀。但在实际上,这种共同财产是为了该族中的家庭拥有共同的安全地位,该族可以在更广泛的社区权力结构中维持下去。它资助年轻人的教育,以便使他们有机会进入学者阶层,做大官,保护他们亲属的利益。同族的成员有义务在需要时互相帮助。而且,家族组织有权力禁止任何土地的出卖。一般说来,土地交易的个人契约,除非有卖主家族代表的签字,否则就是无效的。这里显示了家族组织和土地权利是多么密切地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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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102 为了巩固群体,防止血统混乱所导致的家族的分崩离析,家族组织规定由单系亲戚来继承土地。在中国,这叫做宗法,即家族的体系。它很少涉及到没有问题的大量财产的继承。我在云南看到,在小土地所有者的村子里,宗法的精神是很弱的。换句话说,人们并不严格地服从男系继承的法则。一般说来,农民主要关心的是怎样保持该群体的工作效率。当地的风俗是当一个已婚的儿子死后,就找一个替代者来取代死者的位子。并且,当替代者成为鳏夫时,他会另找一个妻子。结果是这个家庭单位根本没有生物学的关系。然而,基本工作群体有了连续性,维持了农民的生活。这样的事是不可能在精明的绅士中间发生的。靠土地权利为生的绅士有理由来维持秩序和纪律,以便掌握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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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104 大家族的巩固只是有产阶级战略的一个方面。为了掌权和安全,大家族必须拉帮结派。这是通过广泛的姻亲关系来实现的。婚姻是家族的事情,按照风俗,婚姻应当成为家族之间的联盟。选择的配偶基础是对方的门弟。通过婚姻,一系列大家族联合成为一个有力的群体。但如果是农民,他们结亲时的主要考虑是女孩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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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0106 的确,在中国,亲族是社会组织的关键,但如果认为它对人们非常重要的话,也是不对的。亲族只是社会群体为不同目的而组织起来的一种手段。我不认为亲族本身具有什么强大的力量,值得如此之高的评价。没有得到亲族普遍承认的繁衍还是能进行的。这样的关系之所以得到承认,是因为可利用其组织成为可以达到一定目的的社会群体。在中国,绅士发现,有必要广泛地运用亲族原则来结成强有力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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