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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兴中会活动时期的革命社团尚有很多,再简单举几例如下:1890年,杨衢云、谢缵泰等在香港创设“辅仁文社”;1901年春,李自重与冯斯栾、冯自由等组织“广东独立协会”;1904年,李燮和约同志组织“黄汉会”。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据有的学者统计,到1905年为止,革命团体已达60余个。(注:张玉法:《清季的革命团体》,663页,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近代史研究所,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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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一年(1905)春,孙中山重至欧洲,以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号召留学生,组织革命团体。在比利时首都开第一会,加盟者30余人;在柏林开第二会,加盟者20余人;在巴黎开第三会,加盟者10余人。(注:孙文:《革命原起》,见《辛亥革命》(一)。)同年秋,中国同盟会正式成立于东京,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会纲。据同盟会的总章来看,中国同盟会在东京设本部,在各地设支部,并规定:“凡国人所立各会党,其宗旨与本会相同,愿联为一体,概认为同盟会会员。”(注:邹鲁:《中国同盟会》,见《辛亥革命》(二)。)所以,一些革命团体的成员纷纷加入同盟会,使同盟会成为当时活动于全国的所有革命团体的统一联合体。如同盟会成立后,光复会中人蒋尊簋、秋瑾、陶成章全都加入同盟会,而蔡元培于同盟会成立之初,即由本部指定为上海分部的创办员,“光复会员泰半入同盟会籍”(注:冯自由:《光复会》,见《辛亥革命》(一)。)。后陶成章因与同盟会干部意见不洽,重新在南洋组织光复会,但究其实,光复会与同盟会,“宗旨固无大异,皆以种族革命为务,特民生之说殊耳”(注:龚翼星:《光复军志》,见《辛亥革命》(一)。)。日知会在成立之初,东京同盟会派余诚为湖北分会会长,凭借日知会进行革命活动,而日知会的会务因得到同盟会的指导,声势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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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盟会创立后这段时期,国内其他革命团体亦复不少。举其要者,在武昌分别有:“文学社”,成立于1910年冬,蒋翊武任社长,王宪章为副社长(注:前同文学社同人公启:《武汉革命团体文学社之历史》,见《辛亥革命》(五)。);“群治学社”,成立于1907年,由杨王鹏、唐牺支等创设(注:张难先:《群治学社始末》,见《辛亥革命》(五)。);“振武学社”,杨王鹏、潘康叶等创设,“专以联络军界同袍,讲求武学起见”(注:张难先:《振武学社始末》,见《辛亥革命》(五)。)。此外,在四川,有成立于1911年5月的“保路同志会”,与清廷抗争,后扩展为“民众大会”(注:邹鲁:《四川光复》,见《辛亥革民》(六)。);在直隶,有“共和会”、“铁血会”,后并为“北方革命协会”(注:胡鄂公:《辛亥革命北方实录(节录)》,见《辛亥革命》(六)。),又有“同胞会”,大意与同盟会符合(注:郭希仁:《从戎纪略》附《钱君定三传》,见《辛亥革命》(六)。);在云南,有“誓死会”、“兴汉会”、“滇学会”、“敢死会”、“文明演说会”(注:邹鲁:《云南光复》,见《辛亥革命》(六)。),又有“自治同志会”(注:曹之祺:《腾越光复纪略》,见《辛亥革命》(六)。);在贵州,有“科学会”,又有“自治学社”(注:邹鲁:《贵州光复》,见《辛亥革命》(六);周素园:《贵州民党痛史》,见《辛亥革命》(六)。);在安徽,有“信义会”;在福建,有“爱国社”(注:邹鲁:《安徽光复》、《福建光复》,见《辛亥革命》(六)。)。据有的学者统计,1905年至1911年间,新创立的革命团体达127个。(注:张玉法:《清季的革命团体》,680页。)综上所述,由于同盟会的成立,清末资产阶级革命团体达到了极盛,而且其政党的性质亦更趋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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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建立。各派群起组织政党,以致政党应运而起,小党林立,全国新的政党数不下100余种。(注:民国初年各色政党结社之名称及其相关概况,可参见[日]宗方小太郎:《一九一二年中国之政党结社》,111~246页。)虽盛极一时,然终究无深厚的根基,不能不被吸收到较大的政团之中。所以,同盟会、统一党、民社、共和建设讨论会,仍为民国初年四大政党。民国初年的各色政党,党派复杂,名类较多,已非本书的研究范围,在此不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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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传统会社与近代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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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的结社结会发展到清末,强学会与兴中会出现,说明传统的政治性结社已趋于近代化,进而蜕变为新式的资产阶级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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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学会虽属维新—立宪团体,但从其随后的发展过程来看,已经具备了很多近代政党的特色。强学会将“刊布报纸”立入自己的章程,事实上是对舆论公开化的追求。这些维新—立宪团体,创办了许多新式报纸,如《算学报》、《知新报》、《湘学报》、《格致新报》、《广仁报》等,通过报章,将其维新与立宪思想灌输给民众,以启民智。同时,他们纷纷创设新式学会,办新式学堂,译印西方的图书,讲求“自强之学”,更是一种对教育通俗化与大众化的崇尚。所有这些,都是近代化所必须经历的历程。尽管保皇会不言革命,讲求维新变法,追求君主立宪,但在康有为的思想中,仍然将“国家”与“朝廷”加以严格区分。他认为,国家的土地、疆域、庶务、政治、主权,“何一非本于吾民”,所以国家为“民众之国家也,非一人之私产也”。而朝廷则指“君主于国家中所占之地位而言,属于一姓者也”。有了这种认识,他才倡导“人人有自主之权”的学说,断言其为“地球之公理、文明之极点”。为此,他进而对立会、设党进行了公开的肯定,认为会党是“国民之元气”,而凡是文明国家,均应人人有立会的自由权。(注:康有为:《代上海国会及出洋学生复湖广总督张之洞书》,见《康有为与保皇会》,54~59页。)正因为如此,清末的维新—立宪团体,尽管多以学会的面目出现,但正如梁启超评价南学会时所言,“实兼学会与地方议会之规模焉”。地方有事,公议而行,此议会之意;每隔七日,集众讲学,演说万国大势及政学原理,此学会之义。(注:梁启超:《谭浏阳传》,上海,文明书局,1923。)推而广之,那么强学会则兼有学会与国家议会的双重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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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中会、同盟会等资产阶级革命团体,自一开始,就鼓吹种族革命。据陶成章言,所谓革命,就是“造反”。(注:陶成章:《龙华会章程》,见《辛亥革命》(一)。)在传统的观念中,造反被视为大逆不道,而在这些革命团体中,这“革命”二字已成通行的俗语。不仅如此,至同盟会成立后,更是将革命的宗旨定为不专在排满,其终极目的,尤在“废除专制,创造共和”,故将“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定为纲领的主要内容。(注:邹鲁:《中国同盟会》,见《辛亥革命》(二)。)在革命思想指导下,这些资产阶级革命团体通过办报纸控制舆论,并组建自己的军队,为起事作准备。就报纸而言,当教育会成立后,湘人陈彝范创设的《苏报》,成为教育会的附属机关,成为革命言论的枢纽。《苏报》案后,浙江金华志士刘琨、盛俊、张恭等也创办《萃新报》,以“谋开通内地之风气”(注:陶成章:《浙案纪略》卷上《纪事本末》,民国五年刊本。)。同盟会成立未久,就发刊《民报》,鼓吹三民主义,遂使革命思潮弥漫全国。与此同时,革命党人也纷纷做一些革命思想的普及工作。如革命党人陶成章、魏兰等到内地活动时,均带一些鼓吹革命的书籍,文言与白话并进。文言体有《革命军》、《新湖南》、《新广东》、《浙江潮》、《江苏》等,而以《革命军》、《新湖南》为最多。白话体的书籍有《猛回头》、《黑龙江》、《警世钟》、《孔夫子之心肝》,以陈天华所著《猛回头》为最多。外间输入不足,内地就自相翻刻,私相分送。在一些人多聚会的场所,则又代为出资购送各报,而以《国民报》、《国民日日新闻》及《警钟日报》为最多。于是,革命书籍遍及浙东各地,而革命思想也随之普及于中下社会阶层。有了这些准备,资产阶级革命团体成员开始流入旧式军队,在旧式军队中宣传革命思想,以便控制军队。随后,将清政府的新军进行改编,加上一些绅士乡团,“再加以训练”,就成为革命团体的军事力量。由此可见,这些资产阶级革命团体比起维新—立宪团体,其政党的特色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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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一般民间结社而言,早期资产阶级政党和政党组织,目标更为明确,组织更为严密,属于发育相当成熟的正式社会组织。这是因为,这些团体已有一个相当稳固的资产阶级作为自己的后盾,并从根本上代表其利益,所以就更为近代化,从而与传统的会社团体有霄壤之别。然毋庸讳言的是,这些资产阶级政治团体同样被深深地烙下了传统的会社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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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维新—立宪团体的基础与先导是戊戌维新时期的各色学会。由学会而干预政治,这是中国士大夫的传统。可见,近代的维新—立宪团体与过去的讲学团体一脉相承。尽管由于社会环境的不同,这些团体已具有资产阶级政治组织的性质,但显然也具有旧式士大夫结社联盟的遗风。戊戌时期的维新团体,不过是由开明官绅、传统士大夫和一些接受了西方近代民主思想影响的旧式知识分子组成的复杂混合体,它所反映的只是传统士大夫组织向资产阶级政治团体过渡这样一种实际过程。最早的维新团体强学会不仅宗旨模糊不清,而且成员也鱼龙混杂,新旧并存。既有康有为、梁启超这些具有早期资产阶级思想的人物,也有袁世凯、文廷式等旧式官僚,甚至连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也来凑热闹,充数其中。1906年以后,立宪团体大量出现,显然比起维新团体来,更具有早期资产阶级政党团体的特色,但仍然保持着很浓厚的传统士大夫习气,并与当时的官场颇有关系。从立宪团体成员的社会背景和身份来看,很多人享有各种功名和官衔,说明立宪团体与传统士大夫的渊源颇深。正因为如此,这些维新—立宪团体在实际的行动上保持着很多历史传统性。如康有为在组织强学会的同时,又组织一个“孔教会”,宣讲《礼运》、《中庸》、《四书》、《春秋》及《礼记》,“发明升平、太平、大同之义,令人不以君臣道息而疑孔教之不可行”(注:康有为:《致仲远书》,见《康有为与保皇会》,369页。)。他们深抱亡教之忧,更欲创建孔子教堂,“仿西人传教之法,遍行于愚贱”(注:谭嗣同:《谭嗣同全集》卷3《上欧阳瓣师书》。)。孔子偶像崇拜的存在,必然导致君臣大义的牢不可破,保皇会的出现,即为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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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维新—立宪团体源出于传统的士大夫结社讲会,那么随后以兴中会、同盟会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则与传统的会党组织的关系非同一般。结社讲会的存在,最终会干预朝政,对专制统治构成威胁,但仍然脱离不了君臣大义,最终流于保皇;秘密社会组织在朝廷看来,是“会匪”,是叛逆,他们的一切行为可归结为两个字,即“造反”,所以能发展到反君权、讲革命。维新—立宪团体与革命团体在清末历史舞台的活动,一失败,一成功,其因盖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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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的革命团体,大多与秘密社会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关系。当孙中山在广州博济医学校学习时,就与郑士良相识。这位郑士良就是“三点会”的会员。兴中会成立后,孙中山命郑士良在香港设立机关,专门招待会党,又命史坚如入长江,联络会党。当时很多革命团体均有会党成员加入,如王金宝,为浙江“双龙会”首领,加入兴中会;濮振声,为浙江“白布会”首领,加入兴中会;马福益,为湖南哥老会龙头,加入华兴会。正因为这些革命团体受到秘密社会的影响很深,所以具有某种宗教神秘色彩和涣散性。如会员入会时,要“当天发誓”,承认“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同时,同盟会也与秘密社会一样,具有自己的一套秘密口号,如:问何处人,答为汉人;问何物,答为中国物;问何事,答为天下事。尤其是陶成章等设立的“龙华会”,所设新职官,“同洪家潘家的旧官职是一式一样的”;所有口号、暗号,亦一仍其旧;甚至在追恤中,若超度等事,也“一切照洪家潘家的旧规”。而旧式的秘密社会,成员知识浅薄,团体组织涣散,势必影响革命团体的组织严密性。所以填写盟书入会以后,就很少再受组织的严格约束,而是各自为战,随心所欲地独立活动。同时,虽然革命团体成员多系无功名、无官阶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但传统的地域观念在这些革命团体内部根深蒂固。如作为同盟会前身的一些革命小团体,在组织结构上明显带有传统的“同乡会”的性质,主要由一省或邻近省份的成员组成,如兴中会以广东人为主,华兴会多为湖南人,光复会则以浙江人为主体。这种地域观念和宗派观念的存在,实际上削弱了革命团体的力量,再加之意气用事,必然导致组织内部的分裂。显然,同盟会内部的政见分歧及组织分裂同样是受传统性影响的结果。(注:根据日人宗方小太郎的观察,清末民初,“大党并立割据,小党星罗棋布”,堪称政党林立,但最终导致“中国之政界愈益多事”,甚至民国政府成立不到三个月,就已开始瓦解,“举国成为党争之巷”。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中国国民对“自由平等之共和特权”的了解过于“卑浅”。这就是说,“中国政党结社之勃兴适足以阻碍其国政之发展,而启官民交争之端,其结果徒成为扰乱天下之工具而已”(氏著:《一九一二年中国之政党结社》,序言、结论,107、247页)。作为一个邻国的观察者,其看法颇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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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言之,清末报纸舆论与政党、社团关系颇密,并呈现一种更替之象。(注:自清朝覆亡、共和政府成立以后,新的报纸相继创刊。这些新报纸,“均以有力之个人或政府以及各团体为后盾,作为所谓机关报经营”。由于北京、上海所具特殊的政治、经济地位,当时各政党“竞相在此两地创办机关报,以谋党势之扩张”。根据日人宗方小太郎的记载,民国初年北京主要有三大党派所设之报纸:(1)同盟会派之报纸,主要有《国风日报》、《国事新闻》、《中央新闻》(旧名《国光新闻》)、《守真日报》;(2)共和党派及统一共和党派之报纸,分别为《中国日报》(旧名《帝国日报》)、《亚细亚日报》、《中国公报》、《北京时报》、《国民公报》、《北京日报》、《民视报》、《大同报》、《京津时报》;(3)统一党之机关报,主要有《新纪元报》,旧称《北京日日新闻》。上海三大党派所设之报纸如下:(1)同盟会派之报纸,有《民立报》、《天铎报》、《民权报》、《太平洋报》、《民强报》、《民国新闻》、《中华民报》;(2)共和党派之报纸,有《时事新闻》、《神州日报》、《民声日报》、《时报》、《申报》、《新闻报》、《民报》;(3)统一党之报纸,主要有《大共和日报》。参见氏著:《一九一二年中国之政党结社》,240~243页。)如清末一直到辛亥革命前,清政府以预备立宪欺骗人民,而内幕之腐败愈演愈烈。其尤著者,体现在当时的官僚亦知舆论不可终遏,于是设法沟通报馆,藉此为私人作辩护。当时的报纸,其道德水准亦已极度堕落,而真正的舆论却无可发泄,激成一种“反动力”,于是主张根本改革的反对派报纸应运而生。此类报纸一旦盛行,全国为之风靡。清政府单凭政治上加以压制已无可能,只好别组报纸加以应对。所惜者,此中有一相当好的机会,清政府未能利用,藉此缓和反对派的势力。换言之,当时立宪派与革命派,其所主张的政见本自不同。按照立宪派的意见,国体无善恶,视乎政治,所以他们主张在原有基础之上谋求改良,其事较根本改革为易。而按照革命派的看法,清政府决无立宪之望,不能立宪,唯有亡国,所以应该作根本性的改革。尽管两派有所争持,但无不以立宪作为前提。正如近人姚公鹤所言,如果当时清政府果然能实行宪政,则根本问题即可解决,并将革命派加以消融。惜乎清政府已是腐朽不堪,名为立宪,违宪之政日出不穷,结果导致立宪派亦殊有爱莫能助之叹。至宣统二年、三年间(1910—1911),即使是立宪派的报纸,亦全都转入于革命运动。(注:相关的探讨,可参见姚公鹤:《上海闲话》,134~13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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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社与会(增订本) 第三节 秘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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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秘密社会,就是指存在于民间的各种秘密结社活动,多以“社”或“会”相称。首先,秘密社会与民间结社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广泛存在于民间各种结社的互助方式,就为秘密社会所吸收、采纳。其次,秘密社会又不同于一般普通的民间结社,它不仅仅是单纯的民间互助团体,而且是民间反抗官府的秘密组织。同时,它具有隐蔽性、秘密性,有一套流行于会内成员之间的暗号、隐语系统,非内部成员不得而知。由于秘密社会大多拉帮结派,又有许多不为外人所知的颇具黑幕性质的组织结构,所以近代以后又俗称“帮会”、“黑社会”。至清末,以康有为为首的保皇会与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大多利用过秘密社会,并对秘密社会进行适当的改革,称其为“会党”,故清中期以后,又将各类秘密结社团体称为会党。(注:按照庄吉发的观点,采用“秘密社会”一称,易与文人结社及秘密宗教混为一谈,不如采用“秘密会党”更为妥当。究其理由,有如下三点:一是清代官方文书中,常见“结会树党”字样,并且将其纳入大清律例内的增订条例中;二是会党成员以年次结拜兄弟,结会树党,创立会名,故称会党;三是清末革命运动开展以来,会党一词使用更为普遍(参见庄吉发:《清代秘密会党史研究》,3~5页,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4)。其说虽有一定道理,然就起源而言,亦即秘密异姓结拜组织多以“社”或“会”为名,显然采用秘密社会更为符合历史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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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社会起源甚早,其活动起源于先秦;入汉,已有秘密社会的活动;至宋、元时期,已有“会”的出现;及明,秘密社会的活动及组织已趋成熟;到了清代,秘密社会臻于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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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秘密社会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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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秘密社会,清代官方文书一概骂为“会匪”,说明秘密社会与传统社会称之为“盗贼”一类的人颇有关系。秘密社会成员大多来自游民。换言之,一个极为庞大的游民阶层的存在,是秘密结社存在的社会基础。所以,秘密社会的起源,有必要从这两类人中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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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的学者研究,墨家及其后学“钜子”一类的组织,已初具秘密社会之雏形。“墨家之组织非仅一学术团体,似革命机关,亦似后世秘密会党;盖组织甚密而纪律甚严也。”墨家子弟的死生大故,受到“钜子”的干涉,即使如普通出处及生活,亦由“钜子”指挥。可见,“钜子”这一类组织,比起一般学术团体的师弟关系,显得更为严密。(注:墨家“钜子”,以及其与秘密社会之关系,相关的阐述可参见方授楚:《墨学源流》,115~121页,北京,中华书局,上海,上海书店,1989。)这种观点,可具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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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广泛存在的“恶少年”与游侠集团,固然属于一些无赖团伙,但与秘密社会也有一定的关系。就秦汉恶少年的身份而言,大致不外乎是一些浮游于城镇中的职业卑贱甚至基本无业的游侠少年。一般说来,这类少年在平时就不是一些安分守己之辈,而是“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鹜”。一俟社会大动荡,统治秩序败坏,这些少年更是暴露出好勇斗狠的本性,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或投身起义洪流,成为反抗官府的骨干力量;或投身于各地豪杰门下,成为他们战伐争夺的武装力量的基础;或窜迹山林,成为绿林大盗。秦汉恶少年的活动虽以公开为主,但有时也不乏秘密的活动。如王莽末年,琅邪女子吕母“阴厚贫穷少年,得百余人,遂攻海曲县”(注:《汉书》卷99《王莽传》,4150页,北京,中华书局,1962。);东汉末年,曹仁“阴结少年,得千余人,周旋淮泗之间”(注:《三国志》卷9《曹仁传》,274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阴厚”、“阴结”云云,说明这些少年的活动,有时也带有秘密社会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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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恶少年的存在,是秦汉时代游侠社会的重要基础。大致说来,秦汉游侠有行侠仗义的一面,所以,汉人司马迁对游侠持基本肯定的评价。游侠讲究“私义”、“侠义”的精神,往往为下层社会所称道,以致世人对这些游侠皆“延颈愿交”。秦汉游侠集团“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的侠义道精神,对后世秘密社会的影响颇为深远。当然,秦汉游侠也有“好勇斗狠”的一面,并因此被统治者斥为“不轨”、“奸猾”、“奸人之雄”。班固在《汉书·游侠传》中对游侠的社会影响作了如下评述:“众庶荣其名迹,觊而慕之,虽其陷于刑辟,自与杀身成名”,以致“死而不悔”。秦汉时期,在这些游侠集团的门下聚集着不少无赖恶少。尽管“少年”与“恶少年”是游侠集团的社会基础,但少年之归附游侠,无非是重其侠名,然后才“慕之辐辏”,所以如果想从中找出游侠集团本身所具有的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结构,似乎并不现实。不过,值得指出的是,史称秦汉游侠具有“背公死党”的集团倾向,这大概已开启了后世秘密结社的先河。(注:关于秦汉时期的“恶少年”以及“游侠”,其详细的阐述,可分别参见王子今:《说秦汉“少年”与“恶少年”》,载《中国史研究》,1991(4);劳幹:《论汉代的游侠》,见《劳幹学术论文集甲编》,台北,艺文印书馆,1976;陈宝良:《中国流氓史》,62~80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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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游侠“背公死党”,即使在官场中,汉代官僚也有“背公死党”的集团倾向。如汉人翟方进就称王室刘立,“邪臣自结,附托为党”。等到斥逐就国以后,又与将军朱博、巨鹿太守孙闳、故光禄大夫陈咸相交结,相与推为心腹,“有背公死党之信,欲相攀援,死而后已”(注:翟方进:《复奏王立党反》,见严可均辑:《全汉文》卷49,收入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这种官僚集团内“背公死党”、“死而后已”的交结倾向,虽为汉代所独具,但至少开了近代秘密社会参与政治乃至结交太监、官府的先河,同时也说明汉代“背公死党”的现象已形成一定的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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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为“盗贼”之称,此说不假。一些窜迹绿林或啸聚山林的势力,大多结社,或自保,或反叛,或借此横行乡里。在朝廷看来,这些结社势力是“匪”,而在正统士大夫的眼中,则为“盗贼”。当然,在元代以前,盗贼只以“社”相称,无以“会”名。以会相称,则是元代以后的事。在清末,除了“红帮”、“青帮”以外,还有“黑帮”,“即普通的窃贼及强盗”;一名“湖团”,即“江湖团”,又称“白帮”,专以“诈骗及诱拐为业”(注:[日]山口昇:《中国的形势及秘密社会》,载《近代史资料》,总75号,250~25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其实,黑、白两帮,与俗称的黑、白两道有些差异,不过其称却起源极早。早在隋末,盗贼中就有“黑社”、“白社”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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