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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03 会馆作为一种组织团体,无论是同乡会抑或同业行会,其起源大抵可以从传说与史实两个方面加以考察。就传说而言,其起源甚至可以追溯到远古甚至先秦时代。根据西人马士《中国行会考》及阿维那里乌斯所编《中国工商同业公会》两书,中国的会馆或同业公会之创始时间,远较欧洲为早。会馆的起源甚至可以追溯到史前神话传说中的帝舜时代。据传,帝舜曾创立统一的度量衡制,并且规定每隔三年进行一次检查。他还下令对违反度量衡制的人通过鞭笞加以严惩。一般认为,最古老的中国同业公会组织出现于宁波。在其章程内,曾言此会成立之年,知其创始于周朝。又如在北京的“盲人会”(即三皇会)中,甚至保存有汉高祖时所定的章程。就史实来说,早在汉代,就已经出现了以郡为单位,并由郡人共同出资、经营并服务于同郡人的结社,亦即“郡邸”。(注:汉代地方各郡,在京城设有提供同郡人入京时居停的郡邸。如《汉书·朱买臣传》云:“初,买臣免,待诏,常从会稽守邸者寄居饭食。”《后汉书·史弼传》亦云:“(魏劭)与同郡人卖郡邸,行赂于侯览。”李贤注以为郡邸即“寺邸”,《集解》引惠士奇亦以为如此。唯周寿昌认为郡邸即平原郡公置之邸,犹今同郡会馆也。若寺邸则属官舍,魏劭与同郡人安能卖乎?相比之下,似周说稍通。相关的探讨,可参见邢义田:《汉代的父老、与聚族里居——〈汉侍廷里父老买田约束石券〉读记》,见梁庚尧、刘淑芬主编:《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城市与乡村》,35页。又按:仲长统所著《昌言》中亦云:“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其中所云“馆舍”,或许亦与“郡邸”有关。俟考。)此类郡邸,显然已经具有后世同乡会馆的雏形。又如前面所述,唐代已经广泛出现了各色行会组织,诸如“梨园会”、“鼓乐班”等同业公会,大约均始于唐朝中叶。(注: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76、117~118页。一至宋代,则已经出现了“同乡会”一类的组织。此在前已经引述,兹不具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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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05 显然,上述始于远古的说法,仅仅是一种传说而已。究其原因,这些记载,不仅限于西人引述,而且其引述者亦不过是会馆、公所章程中的追溯之言,目前尚无法得到史料的印证。至于同乡会或同业行会出现办公场所,或者说“会馆”一称的真正确立,应该与元末明初直至明代中叶广泛兴起的“文会馆”、“讲学会馆”、“同善会馆”以及“试馆”有密切的关系。(注:上述诸类会馆,在元、明史料中广泛存在,当另文加以探讨,在此不再展开。尤其是试馆的出现,更是与同乡会馆有着直接的关系。(注:试馆的起源,大抵可以追溯到南朝时期的“贡计馆”。史载南朝设有贡计馆,“在建康县东二里洲子岸上,诸州府秀才选举,皆憩此馆”(赵彦卫:《云麓漫钞》卷6,92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如明末,士子到北京应试,由旅居北京的官僚为其乡人士子集资购产,辟有房屋馆舍,为应来岁考试旅居之所,名曰“试馆”,后亦称为“会馆”,但性质与商人会馆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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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07 当然,同乡组织立有会馆、公所(注:所谓“公所”,其实在清代的典籍中,大抵与会馆相当,均是中国的行业社团,类似于欧洲的行会,或行业公会、商社。关于公所一称的字面意义,美国人马士在《中国行会考》一书中曾有简单的考释,认为公所是“公共事务所”或“公共场所”,又可被解释为“考虑公众(以别于私人)利益的地方”。可具一说。此外,又如西人玛高温《中国的行会》言,所谓公所,“通常是由零售商和工匠组成,其起源远较商会协会为晚,几乎很少有达一百年历史者。它们得以产生的早期根源,今天还是能辨别出的,但以今日之公所而论,其已效法会馆了”。在清代,民间俗语中虽有“三百六十行”之说,但只有那些常见的行业才会结成诸如公所一类的会社。综上可知,从源头上讲,行业公所虽与会馆稍有差异,但在清代已经“效法”会馆,与会馆趋于合流而难以区分。相关的记载,参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58、12页。),却已是明代嘉靖、隆庆年间的事情。(注:西人马士在《中国行会考》中,认为在明初(1368)已有确切的有关在北京设立江苏会馆的历史记载(参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76页),不知出自何种记载。以笔者目前所掌握的史料来看,显然此说尚可存疑。)明人沈德符亦论会馆云:“京师五方所聚,其乡各有会馆,为初至居停,相沿甚便。”(注: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4《畿辅·会馆》,608页,北京,中华书局,2004。)此虽道出会馆之功能,但尚未点出其出现的时间。而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则明确道:“会馆之设于都中,古无有也,始嘉、隆间。盖都中流寓土著,四方日至,不可以户编而数凡之也。用建会馆,士绅是至。”(注: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卷4《西城内·嵇山会馆唐大士像》,180页,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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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09 在明清时期,作为一种同乡或同业组织,会馆、公所仅仅是最为常见的名称。若是细究之,其名称堪称多种多样。据清末《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会馆》记载,当时湖南的会馆,若是按籍贯加以区分,其较为著名的会馆组织分别有江西的“万寿宫”,福建的“天后宫”,广东的“岭南会馆”,江苏的“苏州会馆”,安徽的“徽州会馆”、“太平会馆”。此外,湘潭有“七帮”之目,常德有“三堂八省”之称。若是按营业加以区分,则最为普通的会馆有钱铺及杂货、绸缎业的“财神殿”,药材业的“神农殿”,屠户一行的“桓侯庙”,酒馆行业的“詹王庙”。(注: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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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11 由此可见,除了会馆、公所之外,上面所引述的举凡“宫”、“殿”、“庙”之类,名虽异,实则与会馆、公所无异,均可归为会馆、公所的别称。其实,明清时期的会馆,很多与庙、祠合一。如苏州的镇江公所,位于小武当。此公所为乾隆年间镇江商人在大士庵的基址上建成。建成以后,仍供奉普门大士,由僧人主持香火;苏州的磨坊公所,亦位于小武当。公所为乾隆五十五年(1790)在陆羽楼的基址上改建而成,其中供奉马牛王神像,故又称马牛王庙。顾禄:《桐桥倚棹录》卷6《会馆》,见王稼句点校、编纂:《苏州文献丛钞初编》,下册,(注:612页,苏州,古吴轩出版社,2005。)此外,明清会馆之中,多设有宗教神殿。即以在苏州的商人会馆为例,如岭南会馆,中设天后殿、关帝殿;东齐会馆,中设关帝殿;全晋会馆,有关帝殿;翼城会馆,有关帝殿。(注:同上书,6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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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13 下面以湖北汉口为例,对会馆之众多别名加以说明。有称“殿”者。如“三皇殿”,为药材行帮公所,始于清顺治十三年(1656);又“老汉义殿”,为循礼坊肉业公会,始于清康熙六年(1667)。有称“庵”者。如“新安准堤庵”,为新安人商业公所,始于清康熙七年;又“法云庵”,为五金矿砂业会议之所,始于清道光十一年(1831)。有称“庙”者。如“覃怀药王庙”,又名“怀庆会馆”,为药商公所,始于清康熙二十八年;又“关帝庙”,为山陕旅汉商业建筑,又称“山陕会馆”,始于清康熙年间。有称“书院”者。如“新安书院”,其实就是徽州会馆,始于清康熙三十四年;又“凌霄书院”,实则粮行公所,始于清同治年间。有称“宫”者。如“万寿宫”,实为商家营业之所,始于清康熙年间;又“仁寿宫”,其实就是江西临江会馆。有称“阁”者。如“鲁班阁”,实则工匠集合之所,始于清康熙年间;又“孙祖阁”,又称“鞋业公所”,始于清乾隆年间。(注: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129~147页。按: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庙”并不仅仅是宗教信仰的标志,有时更是有着共同宗教信仰的地方社会组织。如清代广东各乡普遍流行一种“香火庙”,有些甚至经费相当充足,每年的利息,“少至数百金,多至数千金”。这些公共经费,大致用于以下两类:一是“父老乡人宴飨之用”,二是“留作争讼之需”。相关的记载,参见余治:《得一录》卷10《粤东启蒙义塾规条》,见《官箴书集成》,第8册,6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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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15 再以湖南行会为例,公所或公会,有时又称“祀”。如邵阳纸烛行公会,又称“福佑祀”;武冈之染纸作坊,其同行组织称“梅葛祀”;武冈之衣店,则称“轩辕祀”。(注:《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商业条规》,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314、328、383页。按:行会组织称“祀”,其得名显然来自行业成员之共同祭祀。换言之,一个行会组织,同时可以构成一个祭祀圈。由此而来者,则是行会组织称“福”。如湖南益阳烟匠之行会组织,始自清乾隆年间之“永年福”。此即其例。参见同书,434页。)或称“公司”。如清光绪年间长沙之烟店,就成立了“烟税公司”;光绪三十二年(1906),重庆之瓦窑业,亦设有“瓦窑公司”。(注: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426、5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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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17 此外,亦有称“堂”者。如清代山西泽州府梨园行,为了支应官差,专门设立了“五聚堂”,府属各县戏班均可以寓居于此,同时也是梨园行的行业会所。堂中设立班头一人,由其支应差务,以便公私两便。在五聚堂中,堂中所祀之行业神,正中为“开元皇帝”,即唐玄宗李隆基,这是梨园行的祖师爷;左祀“三官”,是为了祈祷赐福;右祀“财神”,则是为了祈祷多富。此外,尚附祭大王、咽喉、山神。(注:《五聚堂纪德碑序》,见冯俊杰编著:《山西戏曲碑刻辑考》卷9,469~470页,北京,中华书局,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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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19 尤堪注意者,除商人会馆、同乡会馆之外,明清两代,尚有手工工匠、农民、仆人设立的会馆与行会。清代苏州的棉染织业手工工匠,为了增加工资和反对场主无故开除工人,纷纷成立会社组织,以与场主抗衡。如雍正元年(1723),踹匠“纠集拜把,商谋约会”;雍正七年,踹匠又“拜把结盟”(注:《雍正朱批谕旨》,第42册,76页,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与此同时,踹匠还设有会馆。如康熙时,踹匠“结党创立会馆”(注:江苏省博物馆编:《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辑》,40页,北京,三联书店,1959。)。清代的佃农亦开始创设自己的会馆,如康熙五十二年(1713),江西兴国佃农创为“会馆”,“远近传关,每届有秋,先倡议八收七收有差,田主有执原额计租者,即号召多人,碎人屋宇,并所取攫入会馆”(注:《兴国县志》卷46《杂记》,见《中国地方志集成》,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农民创设会馆,并将其作为保护自己利益的组织,显然受到商人、手工工匠的影响。又据西人马士《中国行会考》的记载,时至清末,在上海的仆人中也开始出现行会组织。在上海1905年12月18日的暴乱期间,人们知道,作为起义计划的一部分,当时所有的家庭主、仆应当在各自的时间和地点,离开自己的外国主人。由于暴乱过早地举行,最后计划没能贯彻到底。然而,根据后来仆人对其主人的陈述可知,“如果给了通知,即使他们不愿意,但也不得不服从通知的要求而离开”(注: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73页。)。可见,城市中的仆人行会同样对其成员行动具有约束性。会馆作为同行的组织机构,原本是城市的产物,所以农民会馆的出现,足以证明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已相当发达,并开始向农村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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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21 商人会馆在明代已经出现。入清,更趋繁盛。如在苏州,建于山塘桥西的岭南会馆,就为万历年间由广州商人建立。东官会馆,亦始建于天启五年(1625)。此外,如冈州会馆,俗称扇子会馆,清康熙十七年(1678)义宁商人建;东齐会馆,清顺治间胶州、青州、登州商人建。(注:顾禄:《桐桥倚棹录》卷6《会馆》,见王稼句点校、编纂:《苏州文献丛钞初编》,下册,611~612页。)自清中期以后,商人设立会馆的发展势头更趋迅猛(详见附表10)。如南廒在苏州阊门外,为水路要冲之区。凡南北舟车、外洋商贩,毕集于此。各省大贾,自为居停,设会馆,“极壮丽之观”(注:纳兰常安:《宦游笔记》卷18,清乾隆十一年刻本。)。尤其至清末,由于商人到处贸易,有些在贸易之地侨居,或联同业之情,或叙同乡之谊,于是会馆、公所纷纷崛起(详见附表11、12)。这种会馆、公所,有些为同业团体,如上海的香雪堂,为沪帮鲜肉行的公所;点春堂,为福建汀州、泉州、漳州三府业花糖洋货各商在上海建立的公所。(注:民国《上海县续志》卷3《建置》下《会馆公所》,见《地方志·书目文献丛刊》,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在江阴县,亦分别有绸布业集裕公所、衣业锦云公所、钱纱公所等。(注:民国《江阴县续志》卷3《公所》。)有些为商人的同乡团体,如清末的上海,有徽宁会馆、泉漳会馆、潮州会馆、浙绍公所等,均是各地同乡商人所建。而在有些地方,如四川成都,其公所之设立,既有同乡商人之集合体,如西江公所、黔南公所等;亦有同业之组织,如酒坊公所、酱园公所(详见附表13)。(注:根据傅崇矩记载,清末四川成都之公所,应该分为三类,除了上面所列之同乡商人公所、同业公所之外,尚有光绪三十二年(1906)在各街设立之“讲理公所”及其他诸如“学务公所”、“警务公所”、“劝业公所”、“戒烟查验所”、“候审所”、“习艺所”等。若稍作比较,与前两类公所属于民间组织不同,第三类公所属于官方组织,所以傅崇矩将其列入官立各局所内加以叙述。又据傅氏所载,当时成都之公所,分为城内与城外两类,设于城内者共计14个,设于城外者共计3个。参见傅崇矩编:《成都通览·成都之会馆公所》,22~23页,成都,成都时代出版社,2006。)当然,商业同行虽以行会为通称,而且其办事机构多称会馆、公所,但确实又与传统的会社关系非浅。换言之,商业各行亦有结成会社之例。如清代湖南武冈之零星京货店,就专门合成一会,称为“仁义会”;邵阳之广货店,其同人亦结成“敦义会”;长沙之绸布庄,设有二会,分别为“锦云集庆会”、“文质合庆会”;武冈之布店,设有“锡福会”;巴陵之布业,设有“城隍会”;长沙之靴鞋铺,设有“孙祖会”;桃源之书肆,设有“文昌会”;湖南之纸业,又称“蔡伦会”;长沙之西帮衣店,共设七会,其中“轩辕会”、“福佑会”两会,属于店东之结会,而“福主”、“福胜”、“福兴”、“福生”、“福庆”五会,则属店伙、客师之结社。(注:《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商业条规》,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247~248、259、263、265、273~274、287、324、385页。按:湖南长沙靴鞋铺所设之“孙祖会”,其名称源自该行之祖师孙祖。此会始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最初是在乾元宫合祀孙祖。至咸丰初年,在乐心巷建立孙祖庙之后,改为在乾元宫、孙祖庙两处办会。)此即典型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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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23 从附表11、12可以看出,相对于唐宋而言,清代尤其是清末的商业更为发达,商业内部的行业分工亦更加细微。仅江阴一县,立有公所的商业就有绸布业、衣业、钱业、土业、纱业、茧业、药业、油业、饼业、澄布业、米业等11种行业,至于未设公所的行业,亦复不少。在上海,由于风气大开,洋货涌入,入清已成为一个商业大码头,所以商行各业更为繁多。仅据附表11所列,当时上海的商业就有沙船、鲜肉业、药业、钱业、京货帽业、北货行、成衣业、花糖洋货业、油豆饼业、花业、布业、茶业、腌腊业、洋布业、木业、茶馆业、米麦杂粮业、米业、酒业、纸业、靛业、珠宝业、衣庄、裘业、水果业、花树业、金银实业、典业、参业、酱业、粮食业、铜锡业、金业、药业饮片业、书业、蛋业、水木工业、日本海产杂货业、砖灰业、纱业、丝绸等41行。行业之内,分工很细,各列公所。如成衣业,除在轩辕殿设成衣公所外,仍在道前街天灯弄设成衣公所,曲尺湾设裘业公所;药业,除在药王庙设药业公所外,下又分参业、饮片,分列公所。当时的上海,百货俱集,有京货、北货、南货,更有洋货、日本海产杂货。而且行帮林立,即以商船为例,除传统的沙船商外,海州赣榆县青口镇的船号商在上海亦颇具实力关于海州赣榆县青口镇的船号商,参见包世臣:《齐民四术》卷3《农》3《青口议》,99页,(注:北京,中华书局,2001。),后又有轮船业的崛起。商业行帮较著名者,鲜肉行有沪、苏两帮,粮食业有汉帮,水木工业分沪、绍两帮。外地在沪各帮,如洞庭东山商帮、宁波商帮,亦较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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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25 根据清末《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会馆》记载可知,会馆、公所无不建立在各类商帮基础之上。在商会出现以前,大多有自己的行业公会。公会通常根据各种营业,推本祖师爷奉为神祀,藉此巩固其团体。而各种商规(俗称行规),亦随其团体公同议立,作为行业内共守之则,且可以其公立条规作为对外之具。由此可见,商人相当重视入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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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27 湖南商人分帮,或以同业为帮,如盐帮、茶帮、疋头帮、竹木帮、票帮、钱帮、典当帮,以及各种营业各为一帮之类。或以同籍为帮,如盐帮有南帮(江南盐商)、西帮(江西盐商)、北帮(湖北盐商)、本帮(本省盐商),茶帮有西帮(山西茶商)、广帮(广东茶商)、本帮(本省茶商)。而在本帮中,又可细分出湘乡帮、浏阳帮。疋头帮有苏帮(江苏商人)、本帮(本省商人)。竹木帮有西帮(江西商人)、本帮(本省商人)。票帮有平遥帮、介休帮。钱庄有西帮(江西)、苏帮(江苏)、本帮(本省)。典当帮有南帮(江南)、徽帮(安徽)、西帮(江西)、本帮(本省)。各种同业,无不以同籍各为一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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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29 同业公会为一业规则之所系,其规则多请官厅立案,故商号入帮,通常被认为是很有必要的手续。同籍公会,通过各籍会馆加以组合。此即所谓的同籍入帮。如湘潭分为本帮、西帮、南帮、北帮、苏帮、广帮、建帮,故有“七帮之目”;常德分为同善堂、育婴堂、同仁堂、西帮、徽帮、苏帮、广帮、建帮、川帮、云贵帮、长沙帮,故有“三堂八省之目”。上述种种,均以同籍为帮,在商界颇有势力。(注: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115~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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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31 至清末,四川成都商业各帮,经商会提倡之后,开始组织分会,不再如从前之漫无团体。从当时成立商会分会的各帮来看,共计有茶号帮、金号帮、布帮、当铺帮、票号帮、衣铺帮、捐号帮、栏杆帮、瓮业帮、油米帮、京货帮、银号帮、丝绵帮、钱帮、苏货帮、倾销帮、盐酒帮、扇庄帮、靴鞋帮、珠子帮、红纸帮、木行帮、白纸帮、百货帮、干菜帮、彩票帮、盐号帮、药材帮、绸缎帮、烟土帮、柴炭帮、烧房帮、烟帮、棉花帮、草纸帮、糖帮、钱纸帮、皮货帮、绫绢帮、丝帮、湖绉帮、皮革帮、书籍帮、麻帮、水果帮、棉纱帮、木器帮、船帮、竹器帮、油漆帮、铜铅帮、铁帮、笔墨帮、染坊帮、帽铺帮、机织帮、古玩帮、香货帮、玻璃帮、顾绣帮、匹头帮、砖瓦帮、客栈帮、菜食帮、颜色帮、酒席帮、出口货帮、玉器珠货帮、典锡春茶帮等69个行帮。(注:傅崇矩编:《成都通览·成都之各商帮》,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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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33 此外,同行之中,各自分帮,于是也就有了小帮的团体。如汉口之铜匠,有大行、小行之别。大行制造水烟袋,而小行则打造首饰。(注:《申报》,光绪五年三月初七日,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下册,696页。)上海的木业团体,分为以下两个:一为“震巽木商公所”,专门经营洋杂方木;一为“木商会馆”,专门经营福建桶木。究其原因,正如史料所言:“盖同一木业而以营业种类不同,范围互异,以及规约捐税交易等种种差别,不得不各设团体,未可强同。”(注: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下册,827页。)相同的例子在其他行业也普遍存在。如金融业中,除银行公会外,又有钱业公会;药材业中,除中药业公会外,又有参业公会。有时行内帮派之间亦会引起纷争,甚至斗殴。如清末汉口之木匠业之文、武两帮相争斗殴,堪称典型一例。(注:《申报》,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下册,7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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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35 会馆、公所的设立,有总公所,又有分公所,两者之间,或有从属关系,或具指导关系。如上海钱业,在县城隍庙东园设总公所,另分别在南市、沪北设分公所、分会馆。又宁波商人旅沪最众,各业各帮大率有会,均总汇于四明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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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37 商业会馆、公所,或为同业会馆,或为同乡商人公所,虽也带有同乡会的性质,但与明清两代通行的另外一种同乡会馆稍有不同。这种同乡会馆与商业会馆相较,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这种同乡会馆的商业色彩极为淡薄,有些甚至禁止在会馆内进行与商业有关的活动。如当时规定,会馆只是衣冠荟萃之地,“不得寄存货物,粘贴招牌”(注:《上湖南会馆传书》卷6《新议章程》,清刻本。)。二是从这些会馆的寓馆条规来看,也不是同业或同乡商人的会议之所,而只是为乡、会场寓考而设,即替同乡应试士子、选官士绅提供方便。如清代北京休宁会馆的《馆寓条规》就规定:会馆只为应试及需次者而设,此外概不得与;乡试、会试、候选、候补均以文书为凭,若无文书,以及不是应试的生监,就不得寓于会馆。休宁本籍绅士,可以寓馆;若为寄籍,就必须询明乡村、姓名,确有证据,方准寓居。寄籍久远,须同县京官力保,若无保人,就不准寓居馆内。(注:《寓馆条规》,见《京师休宁会馆公立规约》。)这就需要对会馆所容留之人与禁止之人作一系统考察。玛高温在《中国的行会》中认为,会馆主要留宿下面三类人:一是“给高级官吏的宦游提供临时的宿所”,二是“为去都会赶考的学子过宿”,三是“对投宿的云游僧众(道士和佛教徒)给予方便”(注:[美]玛高温:《中国的行会》,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8页。)。这显然就是同乡会馆的典型特征。此外,会馆禁止妇女进入其内。作为一个游寓人员进出频繁的公众场所,这条禁例的出台,其目的无非是为了“维持纲常和礼教”(注:[美]玛高温:《中国的行会》,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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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39 清代北京,同乡会馆林立,最为集中。据现仍保存下来的会馆条例、章程来看,清代在北京的会馆,其中较为著名者有:休宁会馆,始建于明万历年间,至清乾隆时重建。(注:北京休宁会馆的始建乃至沿革状况,可详见《京师休宁会馆公立规约》。)河南全省会馆,共有七处:中州东馆,在骡马市大街路北;中州南馆,在米市胡同南头路西;中州新馆,在丞相胡同北头路东;嵩云草堂,在达智桥东头路北;嵩阳别业,在骡马市大街路北;中州乡祠,在上斜街路北;河南会馆,在粉房琉璃街路东。(注:《京师河南全省会馆管理章程》。)河间会馆,乾隆年间由舒成龙创建。(注:关于北京河间会馆创设及沿革,可详见《河间会馆录》,清刻本。)安徽会馆,定有公议条规,光绪十二年(1886)九月重订规条。(注:安徽会馆重订条规,可详见《京城安徽会馆存册》,清光绪十二年重订本。)浙闽会馆,民国四年(1915)重订章程。(注:详情可参见《重订浙闽会馆章程》,清刻本。)江西会馆,道光二十九年(1849)公定条例。(注:《江西会馆纪略·条例》,清道光二十九年订本。)上湖南会馆,议有章程,定有传书。(注:其中所定章程,可详见《上湖南会馆传书》。)又根据光绪年间人李虹岩的详细记录,当时各省在北京的同乡会馆,已达382处(详见附表14)。从李氏的记载又可知道,清代北京同乡会馆出现了下面几个特点:一是会馆或称“试馆”,大抵保留了会馆起源时的称谓;二是会馆除了原先的老馆之外,又分别出现了新馆,于是同乡会馆有老馆、新馆之别;三是同一地域在北京不止一处会馆,有些甚至有两处或更多处的会馆;四是从某种角度上说,乡祠同样具有会馆的功能;五是在北京的同乡会馆,有时往往同乡与同业合而为一;六是县亦开始在京城设立会馆;七是在北京同乡会馆中,以山西人在京所设会馆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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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41 清代南京,号称五方杂处,会馆之设,亦是甲于他省。如中州会馆,在糯米巷;三楚会馆,在赛虹桥;旌德会馆,在党家巷;太平会馆,在甘雨巷;陕西会馆,在明瓦廊;贵池会馆,在黄公祠;新安会馆,在马府街;洞庭会馆,在徐家巷;崇明会馆,在江东门;庐江、三河会馆,在窑湾;江西会馆,在评事街;石埭会馆,在武定桥;湖州会馆,在牛市;浙东会馆,在安德门;山西会馆,在颜料坊;全闽会馆,在天妃宫;山东会馆,在陡门桥;泾县会馆,在百花巷。(注:甘熙:《白下琐言》卷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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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43 各地省城由于为乡试所在地,同乡会馆亦在在有之。如直隶保定,有上下江会馆,“为岁时公宴之所,所以笃乡谊也”(注:李鸿章:《创建上下江会馆碑记》,见《直隶省城上下江会馆录》,清刻本。)。在山西省城,有湖广会馆。(注:《山西湖广会馆章程》。)在四川省城成都,会馆均设在城内,最大者当数福建会馆、浙江会馆,最小者为布后街之河南会馆,共计设有会馆16个(详见附表15)。(注:《浙江馆恤嫠局章程清册》;傅崇矩编:《成都通览·成都之会馆公所》,22页。)即使在一些较为偏僻的州县,同乡会馆的设置也较为普遍。以地处大西北的皋兰县为例,一县共有14个会馆(详见附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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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45 至于工商会馆、公所,其分布的数量其实与经济和商业的繁荣程度密切相关,亦即在数量上存在着地域差异性。假若说在明清两代,会馆、公所大多集中于北京、南京、苏州、杭州等经济发达的城市,那么,自清末乃至民国时期,诸如上海、汉口等开埠城市,逐渐取代北京、南京、苏州等传统城市,成为工商会馆、公所最为集中的城市。据成立于民国元年(1912)的会馆公所联合会调查,当时汉口约有200个工商会馆、公所。(注: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130页。)又据民国十二年出版的《上海指南》一书,在整个上海境内,当时共有工艺公所58个,商业公所117个,此外还有新成立的农业团体、工厂联合会以及商务运输公会151个。三项所加,工商行会总数已达326个。(注:阿维那里乌斯:《中国工商同业公会》,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128页。)反观北京,据不完全统计,在清代末年,仅有商人会馆8个,分别为文昌会馆、长春会馆、颜料会馆、药行会馆、仙城会馆、烟行会馆、安平公所、正乙祠(详见附表17)。即使到了1928年,北京所有工商行会均已属总商会统辖,但据不完全统计,其总数亦仅有55个。至于东北的哈尔滨,据民国十一年(1922)出版的《哈尔滨指南》,在哈尔滨总商会之下,更是仅有12个工商公所,分别为滨江县商会、银行公会、钱业公会、杂货商公会、油业公会、运输公会、风船公会、粮业公会、当商公会、火磨公会、木商公会、工业维持会。(注:阿维那里乌斯:《中国工商同业公会》,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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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47 最值得关注的是,至清代中期以后,会馆、公所开始向市镇、乡村广泛渗透。以市镇为例,如江西景德镇,当地的窑户至迟在清代嘉庆末年就建立了“陶成”、“陶庆”二会,并创立书院,称“景仰书院”。至后,都昌县业窑各户集资捐建“景镇公馆”,“除本镇联乡情、议公事外,凡士人膺举贡者到镇,均乔寓于是”(注: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191页。),所以又称“古南书院”。此外,娄县之枫泾镇,亦相继成立了米业公所、水木匠公所。其中米业公所,设在镇北尤家场,光绪三十四年(1908),米商徐志华、徐志文、程树荣等集资公建;水木匠公所,设在镇北朱家桥内,水匠李永贵、木匠李玉田等集资公建。(注:程兼善重纂:《续修枫泾小志》卷2《志建置·义建》,见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6册,36页。)宝山县之大场镇,设有徽州会馆,创建于明末清初。当时徽州商人来到大场经营商业者颇众,于是有徽州会馆之设立。地址在镇西梢文昌阁门前,土地堂东隔壁。迨至清末,馆屋年久失修,遂即坍毁,而一般徽籍商人后裔,亦以年事久远,不思故乡,就在大场生根立业。现今居民中,其始祖来自徽州者不少。(注:张仰先编纂:《大场里志》卷1《会馆》,见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11册,45页。)宝山县之江湾镇,共设有九个会馆及公所,分别为:南海会馆,在结一图虬江路,光绪三十三年粤商梁步云筹建;湖州会馆,在结一图,民国元年浙商沈镛筹建;北长生公所,在结一图,光绪二十四年王洪忠筹建;延绪山庄,在结一图,原名华众公所,光绪二十年浙商叶澄衷、知县马海曙创建;广肇山庄,在结一图,光绪五年戴运来筹建;广肇分庄,在结一图,光绪五年戴运来筹建;蜀商公所,在结九一图,又名川主宫,光绪二十三年蜀商游必方、王正扬、许秉堃等创建;蓬瀛公所,在殷四图,光绪三十年建立;江宁公所,在阙三图。(注:钱淦总纂:《江湾里志》卷14《名胜志·第宅》,见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11册,144页。)至于村落中出现会馆、公所,大抵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原本乡村居住者的联合团体,如农民会馆之类;二为工商业开始向农村渗透,或者专业化村落的出现,导致农村出现工商会馆。如广东顺德县陈村,出产锡箔,当地工人数百人,亦设有会馆。(注: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1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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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49 根据现存的会馆章程、规条,再结合其他史料,可见会馆的组织结构极为严密。第一,无论是商人会馆,还是具有试馆性质的会馆,均设有专职的管理人员。会馆一般设有“值年”。如清末北京的休宁会馆,“议定京官二人值年,会馆一切赖其管理,保全公所……如遇奉差回籍,另议交待”(注:《值年条规》,见《京师休宁会馆公立规约》。)。值年一年一换,有时又不拘泥任职年限,全在得人。如北京河间会馆创建人就延请戈芥舟管理会馆长达五年。《值年值客规条》,见《河间会馆录》。值年轮管一年一换,具有临时性质,很不稳定,不利于会馆的管理,所以有些会馆、公所就在值年、司月之外,专设董事、总理,以便管理。如清末上海的豆饼业公所,曾推举董事一人,“会同司月六家办事”(注:民国《上海县续志》卷3《建置》下《会馆公所》。)。保定的直隶上下江会馆,也设总理一人,与值年共同管理会馆事务。有些会馆,在值年之下,又设“直月”,三个月更换一次。(注:《京城安徽会馆存册》。)(注:这种轮管的值年或值月,亦因会馆不同而名称各异。如芜湖的湖南会馆,有经管两人,一为“正办”,一为“副办”。)(注:《芜湖湖南会馆事实汇录》,清刻本。))在值年、直月之下,设司事(或称司馆),管理会馆下属庄田及账目。此外即为一些杂役人员,如长班、侍事、伙夫等。至民国初年,会馆管理人员的设置就更趋规范化,将其分为五种,分别为总理、协理、文牍员、庶务员、会计员。(注:《京师河南全省会馆管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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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151 第二,会馆每年定期团拜、追祭或祀神、会议。在同乡会馆中,每年正月,团拜一次。每年春秋,追祭两次。另如遇先贤诞辰,亦行祭祀之仪。在商人会馆中,一般奉祀行业之神,遇神诞之期,举行祭祀之会。此外,同业定期会议,协调同行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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