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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婴图(宋·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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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扇绢本设色35.8cm×35.9cm 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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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作品,绘妇人为婴儿洗澡的场景。图外有“周文矩”款字,系后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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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中国南方地区的勤于洗浴的习惯,可以上溯到一种古老的农村风俗,它在中国南方比在中国北方延续得更久。当中国南方诸省的少数民族举行婚礼时,仍然留传有一种洗浴仪式,新郎和新娘此时要进人河流或湖泊的富于生殖力的水中,我们在葛兰言(Marcel Granet)的《节庆与歌谣》(Festivals and Songs)一书中可以看到这种中国古代的礼仪。不过,统治阶层的观念仍为北方的那种一本正经所禁锢,不赞成这种男女同浴的礼仪。一位受过良好教养的中国人,不会当着一位妇女或一位不同辈分的亲戚的面洗澡。这种对礼节的拘泥在士大夫那里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不过,它有时却也不能禁绝对于精巧色情的十分明确的趣味,不能驱除种种形式的共浴所造成的色情快感。正因为有了如此普及的矫饰拘礼态度,才使得一位13世纪的作者在记述柬埔寨的风习时写道:柬埔寨女子喜欢赤身跳入池塘中洗浴,而生活于该国的中国商人则赶来围观。[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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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洗浴的原初宗教涵义可能还保留在某些风俗中,不过在杭州洗澡通常是为了松畅快乐。在杭州城内有许多澡堂,其门口悬盆以为标记。当日本僧人上顺在1072年于杭州逗留期间,他曾经进过一家澡堂,并在其旅行手记中写下:洗一次澡索钱10文。根据马可·波罗的说法,在杭州这类商业性的澡堂计有3000家之多,而每一家都可供100人同时入浴。这些澡堂很可能也为人们按摩,并且向人们提供茶、酒服务,另外,色情业恐怕也不会不在那里出现。杭州城的人物几乎天天都要光顾那里。澡堂里供应的是从湖中取来的凉水,不过马可·波罗又告诉我们,那里也有为外国人提供的热水浴,这很可能是为穆斯林们提供的,因为他们已习惯了土耳其浴那令人窒闷的热气。这位威尼斯旅行家写道:“许多道路通向御街一带的广场,其中有些街面上有不少冷水浴室,男佣女仆们在那里迎候光顾的男女客人;因为自幼年起他们就习惯于一年四季用冷水洗浴,他们说这于健康大有益处。杭州人也在澡堂里为受不了冷水浴的外国人开设了一些热水洗澡间。人们每日沐浴已成习惯,不洗得干干净净就不会进餐。”在杭州的小贩中,“又有浴堂门卖面汤者,有浮铺早卖汤药二陈汤,及调气降气并丸剂安养元气者。”[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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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只有平民百姓才常到澡堂去,因为富裕人家有自己的浴室。澡盆分为木制的、金属的和陶瓷的。盆中有一小长凳,以供进浴者倚卧。人们还用毛巾和浴巾来擦干身子。女子们洗浴时则在澡盆四周以幔帐遮掩。金属盆和金属壶则被用来在每天早上洗手和洗脸。人们用的肥皂是一种豌豆和香草的混和物,呈液体状。他们还会把金属块或石块烧热投入水中,以提高洗澡水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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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讲过了杭州城内无论贫贱都喜爱洗浴的一般风习,但我们也应该提及一些极端怪癖的特例。有些诗人、哲学家和艺术家,要么就以其洁癖闻名,要么刚好反过来,以其顽固的肮脏习惯著称。比如,11世纪的大改革家王安石,就是出名的蓬头垢面。他的两个同事不得不强迫他每月洗两次澡,并且给他留下干净衣裳待出浴以后更换。可在另一方面,又有些怪人比如11世纪的大画家和大书法家米芾,对任何一点不洁都带有宗教般的厌恶,每隔几分钟就要洗一回手。在这方面我们还可举出另一个例子:有位元朝时期的艺术家,他爱清洁爱到了这种地步——每洗一回脸要换水几十次,穿衣戴帽之前要掸土十遍,甚至就连他书房前的树木和石头都要清洗一新。还有一些洗澡狂,比如有位叫蒲承蒙(音译)的,他每日洗脸、洗脚、洗身各两次,一次大洗一次小洗。他洗浴时要由一大群仆人伺候,而且每洗一次要用五大桶热水。最后应提到的是一些迷信的人,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愿在鼠日和兔日(the day of the Rat or of the Hare)沐浴,因为在这种日子洗澡被认为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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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世纪的中国人还未学会使用牙刷,吃罢饭后,他们便用手帕擦抹牙龈。他们还有另一种让9世纪的阿拉伯客商看不惯的习俗。有位阿拉伯人说:“他们不清洁,如厕之后不用水净,而只用中国纸去擦。”[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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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在中国只有妇人们才使用化妆品和香水。在北京地区,仕族女子们“冬月以括蒌涂面,谓之佛妆,但皆傅而不洗,至春暖方涤去。久不为风日所侵,故洁白如玉。”[18]不过,在风和日丽的杭州,妇女们却先在脸上打上白色的粉底,再在双颊上涂以玫瑰红的胭脂。杭州的妇女对其指甲亦细心养护,她们这样来染手为戏:“凤仙花红者用叶捣碎,入明矾少许在内,先洗净指甲,然后以此付甲上,用片帛缠定过夜。初染色淡,连染三五次,其色若胭脂,洗涤不去,可经旬,直至退甲,方渐去之。”[19]妇女们喜欢在头上涂以发油,以使秀发柔顺润泽。有一回,一位时髦的年轻女子使用了并不适于涂发的油脂,结果发现自己的头发“粘结如椎,百治不能解,竟髡去之”[20]。另有一种时尚——早在公元前就已见于中国,但直到二次大战前才在欧洲流行——便是把眉毛拔掉再用铅笔描出黑色的线条,这常常会弄得千人一面失去个性,不过却被认定可以增添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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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缠足是另一种增进天姿的途径:蜷缩的小小金兰会使她们的步态更加优雅。此种风习似乎直至10世纪才发轫于中国,并且很可能在3世纪后尚未在杭州普遍流行,或许主要只是卖笑场的风尘女子才这样做。[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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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场合下,高层的仕女、商人的妻子和达官的命妇总要尽最大努力妆扮自己。她们以雕木的、玉的、金的或银的首饰盒保存自己的化妆品、珠宝和铜镜,并且在腰间系着香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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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插图本) 3.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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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普遍认为衣服的基本功能是御寒。即使在富裕人家取暖方法也很原始,而在中国东南地区的贫民家中实际上就无火可烤。煤既稀少又昂贵,因此敌御严寒的主要手段就是身着丝棉袄或皮裘。不过,衣着也同样是社会地位的显著标志之一。在社会上层,衣饰乃是等级的标志,它起的作用恰和佩戴各种不同的勋章或者其随员的人数和派头相似。一个人所穿衣服的颜色和佩饰,其头饰的形状和种类,其腰带的实际风格——在任何场合下,并且对于每一个阶层来说——所有这些细节都是由皇帝敕令规定停当的,为的是满足礼仪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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盥手观花园(南宋·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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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艺术博物馆藏 一位云鬓金饰的贵妇正准备洗手,两个头梳双髻的小侍女从旁侍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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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修史书里有专门的章节来描述服饰、头饰、腰带、车乘、印信的任何一点细节,从皇帝本人,到皇亲国戚,乃至显赫的廷臣以及其他官员,无一例外。有不少敕令是针对这类问题颁布的,这在我们现代人看来似乎并不太重要。不过,当时的中国人可不这么认为,因为对于礼仪细节的规定有着双重的目的,首先是对于花费进行管制,其次是造成一种令人羡慕的心理效果。关于服饰的种种规定保留了对声望之外在表征的古老情怀,而且,由于官方对之的重视,不同的衣饰也依次引起了相应的情感。用中国话来说,这叫做表里合一。为了达到信仰的效果,什么也比不上从一开始就让信仰者全心全意地履行礼仪所规定的行为准则;这样,信仰就会先入为主不容置疑地占据他的心灵。如今只有军队的等级、制服和仪式才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传统的中华世界了,而唐代时期则最明显纯粹地显示了这个世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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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王朝建立之初,即到公元9世纪末叶,对于各等级官员的服饰色彩仍有一系列规定。据正史记载:“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22]黑色和白色只由一般百姓穿着,不过,这些规定很快就会弃而不用了,因为朝廷后来允许一切等级的官吏均可身着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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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带”这种佩饰的规定亦复如此。[23]最初,只有皇家子弟有权佩“带”。而从10世纪末叶开始,则允许特定的官员服之;不久,又允许宫女们逛街游城时使用。到了1012年,曾作了一种无谓的努力来阻止普遍佩用金带的潮流:“诏曰:‘方团金带,优宠辅臣,今文武庶官及伎术之流,率以金银放效,甚素葬制。自今除恩赐外,悉禁之。’”[24]然而不久之后,却没有哪位官员不使用这种方团金带了。在有关服饰规定的问题上,没有哪一类特权不是遭到了类似的命运,无论它是头饰还是别的什么。富商们的傲慢与日俱增,这成了一种主要的破坏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有关礼仪细节之规范的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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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无论如何,人们还是可以一目了然地在杭州街头借服饰的不同把达官显贵和暴发富商从普通百姓的人群中分辨出来。官员和商人们身着垂地的长衫,而一般大众却只穿及腰的短衫,以及浅颜色的裤子。妇女们则既穿长袍,也穿长近膝盖的上衣、长袖或短袖的短外衣,以及裙子等等。当妇女和少女上街时,她们有时在肩上围一紫色方巾,称为“盖头”。为了区别于男子,她们的衣衫均为左衽而非右衽。有身份的男子素常穿着天然色的长袍,而在庆典场合则穿着背后绣有象征性图案的长袍,这些图案包括龙、凤、鸟以及吉祥的植物。宋代的衣扣和如今中国人用的衣扣一样,为用布盘成的长圆形小扣。长袍的领口和袖口常以深色的布镶边。袖口则非常宽大,里边可以藏一些小的物事。说到这里,可以借一个故事来说明大袖子的用处:有这么一个老人名叫方回,他耽于酒色,是个执迷不悟的猎艳渔色之徒——整个儿就是一位中国的于洛男爵。[25]据《癸辛杂识·别集上》记载,其人“老而益贪淫,凡遇妓则跪之,略无羞耻之心……既而复得一小婢曰半细,曲意奉之。每出至亲友间,必以荷叶包饮食、肴核于袖中,归而遗之。一日遇客于途,正揖间,荷包坠地,视之乃半鸭耳。路人无不大笑,而方略不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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