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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00 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的决议,则认为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源在外是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压迫,在内是汉族对少数民族的压迫;所以一方面要反对帝国主义,另一方面要求中国各族各自为战甚至相互为战,实现国际国内两个方面的民族平等。共产国际将中国的少数民族称为“被压迫民族”——隐含着承认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是“中华帝国”的“殖民地”、中国少数民族饱受中国军阀压迫和民族压迫的政治含义。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的决议,将“民族主义”定义为“既要消灭外国帝国主义的压迫,也要消灭本国军阀制度的压迫”,要求国民党在宣布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的同时,公开提出中国境内各民族自决的原则;而且要求中国国民党“不要忙于”同国内各民族进行组织上的联合和合作,“而应暂时只限于进行宣传鼓动工作,随着中国国内革命运动的顺利发展,再建立组织上的联系”,等到“反对外国帝国主义、本国封建主义和军阀制度的中国革命取得胜利以后”,再“由以前的中华帝国各民族组成的一个自由的中华联邦共和国”[49]。也就是说,共产国际所主导的、在国民党一大宣言上所宣示的实际上是一条“中国各民族各自斗争、相互斗争—各自自决、独立建国—进行所谓的‘自由联合’—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的“先分裂,再自由联合”的民族主义路线,不仅要求中国国民党承认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而且要求中国国民党放弃对国内少数民族革命运动和民族运动的领导权。显然,这与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思想和路线完全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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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05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1703037814]
1703038606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二 “民族自决权”:违背还是贯彻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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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08 1922年底,经过长期的相互试探和左右权衡之后,苏俄代表越飞与孙中山达成了政治合作的框架协议[50]。孙中山决定派遣以蒋介石为首的军事代表团访问苏俄,苏俄亦决定派遣鲍罗廷作为孙中山的政治顾问[51]来到中国。就在以蒋介石为首的代表团访问苏联期间,共产国际决定起草一份“重新解释”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决议。1923年11月28日,也就是在蒋介石等人启程回国的前一天,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通过了《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52]。决议一方面要求中国国民党在宣布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的同时,公开提出国内各民族自决的原则;另一方面告诫中国国民党“不要忙于”同国内少数民族“建立某种组织上的合作形式”,而是“应当暂时只限于进行宣传鼓动工作,随着中国国内革命运动的顺利发展,再建立组织上的联系”[53]。按照这项决议,共产国际不仅要求中国国民党承认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允许少数民族分别建立独立国家,而且要求中国国民党放弃对国内少数民族革命运动和民族运动的领导权,等到中国革命胜利之后再“自由联合”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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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10 通过对比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有关论述,对比共产国际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有关决议,对比十月革命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无论是在理论上、政策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诸多可疑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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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12 第一,从理论上看,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的决议中关于民族自决权的表述违背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列宁的“民族自决”理论,大致可以用“三个区分”来概括。一是在认识上区分两个“民族”,即“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对两个“民族”的划分,是列宁民族理论的基石和出发点。他强调,“把民族区分为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是社会民主党纲领的“中心问题”[54]。二是在政治上区分两个“政党”,即“压迫民族的社会民主党”和“被压迫民族的社会民主党”。列宁强调,不同类型的社会民主党在民族问题上承担不同的政治任务,压迫民族的社会民主党“应当要求被压迫民族有分离的自由”[55];而被压迫民族的社会民主党“则应当无条件地为被压迫民族和压迫民族的工人的完全的(包括组织上的)统一而斗争”[56],“把被压迫民族的工人同压迫民族的工人的团结一致提到首位”[57]。三是在实践上区分两个“自由”,即“分离自由”和“联合自由”。列宁强调,压迫民族的社会民主党应当坚持被压迫民族的“分离自由”;而被压迫民族的社会民主党应当以“各民族‘自愿联合’的末尾两个字为其鼓动工作的中心”,并且要“在任何场合都应当反对小民族的狭隘观点、闭关自守和各自为政,而主张顾全整体和总体、部分利益服从全体利益”[58],也就是坚持“联合自由”。民族自决权就是“被压迫民族”在“政治上的独立权”,“即在政治上同压迫民族自由分离的权利”[59]。按常理理解,“被压迫民族”应该是“民族自决权”的权利人,“压迫民族”是“民族自决权”的相对人,“政治上的独立权”是“民族自决权”的权利内容。但列宁所承认的“民族自决权”,其权利主体却并非“被压迫民族”而是“压迫民族”,“被压迫民族”只有“联合自由”而没有“分离自由”。正因如此,在波兰独立的问题上列宁才会主张“在俄国必须强调被压迫民族有分离的自由,在波兰则必须强调联合的自由”[60]。也就是说,他在思想上和理论上并不主张“民族自决”,而是主张“无产阶级政党力求建立尽可能大的国家”,并“力求各民族的接近以至进一步的融合”[61]。他强调承认民族自决权,是由俄国民族问题的具体特点,也就是俄国的国情所决定的[62]。他曾在一封信中明确表示“分立全然不是我们的计划”,“决不宣传分立”,但“因为黑帮大俄罗斯民族主义把民族共居的事业破坏到这样地步,以至在自由分立后,往往得到更多的联系,所以我们主张分立!”[63]由此可见,他的“民族自决权”,来源于沙皇俄国的特殊国情,来源于民族主义运动的形势需要,根本宗旨就是以无产阶级的“民族自决”反对资产阶级和其他落后阶级的“民族自决”,其根本要求就是加强和实现党对民族主义运动的领导权,根本目的就是实现工人阶级的联合、维护国家的统一、建设“尽可能大的国家”。正如列宁所言,“主张一个民族同另一民族在法律上分离的思想……是一种反动的思想”[64]。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的决议,片面要求中国国民党不要立即与少数民族进行有组织的联络,而让中国国民党放弃对民族主义运动的领导权;片面要求中国国民党承认民族自决权,却没有要求蒙古人民革命党放弃民族自决权,显然违背列宁主义关于民族自决权的基本论断、根本宗旨和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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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14 第二,从政策上看,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的决议中关于民族自决权的表述违背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民族与殖民地问题的决议》的基本精神。1919年,俄共(布)联合世界其他国家的共产党组织,成立了共产国际(史称“第三国际”)。共产国际以推进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为宗旨,由此成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策源地和领导者。1920年,共产国际召开了第二次代表大会。列宁专门为大会起草了《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将“反对压迫附属民族和殖民地的斗争以及承认他们有国家分离权”作为实现“民族平等”的重要条件,也就是要承认民族自决权。但是会议通过的、以列宁初稿为草案的《关于民族与殖民地问题的决议》的最终版本,却将“民族自决权”删除了,而是将“反对压迫附属国和殖民地的斗争以及承认他们有分立权”作为实现“民族平等”的“特别重要的条件”[65]。也就是说,共产国际所承认的“分立权”,仅限于“附属国”和“殖民地”。列宁在初稿中所提出的国家分立的民族自决权,并没有在共产国际第二次会议上得到通过。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所通过的关于民族自决权的决议,显然缺乏共产国际代表大会决议的法理依据。另外,在列宁的草案文本和《关于民族与殖民地问题的决议》中,都明确要求“各国共产党必须直接帮助附属(国)的或没有平等权利的民族……和殖民地的革命运动”,明确指出“共产国际在民族和殖民地问题上的全部政策,主要应该是使各民族和各国的无产者和劳动群众为共同进行革命斗争、打倒地主和资产阶级而彼此接近起来”。而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通过的《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却公然违背共产国际决议所确立的“共同斗争路线”,要求中国国民党“不要忙于”同少数民族“建立某种组织上的联系”,实际上为中国国民党设计了一条“各民族各自斗争甚至相互斗争”的“先分裂,再自由联合”的民族主义路线,显然违背列宁主义和共产国际决议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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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16 表3-1 三份历史文献关于民族自决权及民族革命运动领导权的表述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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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21 第三,从实践上看,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的决议中关于民族自决权的表述违背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建立的历史经验。十月革命胜利的历史,不仅是工农兵苏维埃推翻临时政府、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历史,同时也是抵抗外国军事干涉、消灭民族分离政权的历史。斯大林曾回顾十月革命后的形势:俄罗斯作为一个国家来说,呈现出瓦解的状态,一面是古老的“广大的俄罗斯强国”,另一面是和它并存的许多力图摆脱俄国的新兴“小国”——这就是当时的情况[66]。他还坦陈各边区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政府企图利用民族自决的口号来达到它们反革命的目的,结果引起了苏维埃政府与各边区之间的许多冲突[67]。俄共(布)在十月革命后宣布各边区“民族会议”“民族政府”在性质上是资产阶级的,在本质上是帝国主义的政府,并逐一消灭了包括业已宣布独立的乌克兰拉达政府在内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性质的分离政权。各民族的民族革命运动是在俄共(布)领导下开展的,各加盟共和国是在俄共(布)的领导下建立的。在苏联的政治宣教书中,曾经这样表述苏联的建立:“比边区较早获得革命胜利的苏维埃俄罗斯,曾帮助各边区劳动者进行建立苏维埃政权和争取自己解放的斗争。在争取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共同斗争中,俄国各民族的劳动群众在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下,团结在革命无产阶级的周围,奠定了兄弟般合作的基础。”[68]显然,在十月革命之后实行民族自决权是列宁和俄共(布)面对沙皇俄国分崩离析现实和民族独立运动如火如荼形势的无奈之举。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确立的不允许中国国民党与各少数民族开展有组织的联络、各民族各自斗争甚至相互斗争、放弃各民族革命运动领导权的民族主义路线,并不是基于伟大的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建立历史的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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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23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的决议在理论上、政策上和实践上都与列宁主义、共产国际的决议、苏联的历史经验存在违背之处。后人论及国民党一大宣言所主张的“民族自决权”,多认为这一主张符合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但没有与中国的基本国情有机结合,却没有看清这个主张远非“水土不服”那么简单——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之所以通过相关决议,显然另有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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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28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1703037815]
1703038629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三 “民族自决权”:代表国际主义,还是谋求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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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31 冷战后逐步解密的历史档案表明,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通过的决议,既是共产国际开辟世界革命的“东方战线”、实现与孙中山合作构想的一部分,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维护和实现苏联国家利益的大国沙文主义的干扰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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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33 问题的核心就是外蒙古[69]。自1911年外蒙古政教首领八世哲布尊丹巴在沙皇俄国的撺掇、怂恿之下宣告“独立”以来,外蒙古问题就成为中俄之间的外交旧案。自1912年起,中俄进行了多次谈判,袁世凯和北洋政府一直坚持中国政府对外蒙古地区的国家主权,沙皇俄国也承认中国对于外蒙古地区的“宗主权”。“十月革命”之后,沙皇俄国倒台,外蒙古失去外援,曾于1919年11月17日宣布放弃“自治”而“恢复旧制”。但北洋军阀由于内部的派系斗争和割据混战,先是在外蒙古本有自愿回归之意的大好时机之下放弃协商努力,反而为炫耀武力以军事手段乘机扩张地盘,尽失外蒙古人心;后又因军阀混战不惜从外蒙古撤军回援,给沙俄残匪再次侵入外蒙古以可乘之机。在此之后,直奉各派彼此掣肘、畏敌不前,将外蒙古控制权拱手让人,直到苏俄红军攻入并事实上占领外蒙古。1921年7月,苏俄即在外蒙古扶持亲苏政府,实行君主立宪制度,并与外蒙古订立了《苏蒙修好条约》,双方相互承认为合法政府。为维护外蒙古主权,北洋政府自1922年起即与苏俄政府进行外交谈判,谈判的焦点就是外蒙古的主权问题和苏俄军队的撤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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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35 1919年,苏俄联合世界其他国家的共产党组织成立了共产国际。1920年,共产国际通过了《关于民族与殖民地问题的决议》,确立了开辟世界革命“东方战线”的战略构想。自此之后,苏俄一方面与北洋军阀开展外交谈判,另一方面积极在中国寻找政治盟友和伙伴。1922年底,经过长期的相互试探和左右权衡之后,苏俄代表越飞与孙中山达成了政治合作的框架协议。1923年1月4日,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做出了“全面支持国民党”的决议,并要求外交人民委员会部和共产国际的代表加强这方面的工作[70]。1月26日,孙中山与越飞发表联合宣言,越飞承诺苏俄不向中国输出共产党组织和苏维埃制度,亦承诺“决无亦从无意思与目的,在外蒙古实施帝国主义之政策,或使其与中国分立”;而孙中山则原则上同意苏俄“不必立时从外蒙撤退”[71]。史学界对孙中山允许苏军在外蒙古驻扎的举动颇多非议之处,却对其中内情讳莫如深。实际上在与越飞达成的政治框架协议中,孙中山另有一个雄心勃勃的“军事计划”:在新疆和蒙古地区开辟新的革命根据地,从北方实施“北伐”,攻取北京,进而夺取全国政权[72]。无疑,这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冒险计划。在1923年1月26日越飞写给苏联政府和共产国际领导人的信中,我们可以知晓孙中山军事计划的大概内容,但是我们还无法知晓越飞是否对孙中山做出某种政治承诺,至少他在信中强调自己并没有当面否定孙中山的计划。越飞同时指出,孙中山这套“从头到脚完整彻底的计划完全指望于我们的帮助和支持”[73]。1923年3月8日,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以可能引起日本干涉为由,否定了孙中山的军事计划(“否决计划中一切可能引起日本干涉威胁的部分”),并向越飞强调孙中山应更加注重组织准备工作[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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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37 令人诧异的是,孙中山似乎并没有得到其军事计划被俄共(布)中央否决的讯息,并继续安排派遣以蒋介石为首的军事代表团访苏,且表示其首要任务就是与苏联方面沟通、磋商实施北方军事计划的细节。而与此同时,苏联亦决定派遣鲍罗廷作为孙中山的政治顾问来到中国。就目前所知的材料而言,我们还无法确知苏联是否在军事计划方面对孙中山进行了政治讹诈——以支持军事计划为条件引诱孙中山同意苏联在外蒙古暂缓撤军——因为苏联方面确实就曾在支持外蒙古和支持中国之间做过政治选择,马林和越飞都曾建议不要因为蒙古问题而损害同中国的关系[75]。但是很显然,孙中山的军事计划因为涉及外蒙古问题而令苏联方面倍感焦虑。11月27日,苏联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托洛茨基与到访的国民党代表团进行会谈,明确表示:“国民党准备好政治条件后可以在自己国内,而不是像计划中所说的那样从蒙古开始军事行动”;“在目前条件下,一个严肃的政治纲领要比一个不好的军团具有更大的意义”。托洛茨基在谈话中暗示蒙古独立的观点,引起了蒋介石的强烈不满[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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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39 就在以蒋介石为首的代表团访问苏联期间,共产国际决定起草一份“重新解释”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决议。现有的文献资料还无法确知决定起草决议草案的具体时间和确切事由,不过托洛茨基11月2日曾致信契切林和斯大林,提出要转移中国国内工作的注意力,“把99%的注意力从大的联合行动转移到现有军队中从政治上组织居民的工作上”。决议草案是由维经斯基(吴廷康)等人起草的,决议草案曾由季诺维也夫于1923年11月23日送交契切林和布哈林审阅,因此决定起草该决议的动议显然应该更早。共产国际迟至11月26日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代表团举行会议时,才正式提出“共同”起草“重新解释”三民主义的决议。这个要求显然超越蒋介石和国民党代表团的权限,也与其访问目的不符,因此遭到蒋介石的拒绝[77]。但是,共同起草决议的决定,还是出现在了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之中。1923年11月28日,也就是蒋介石等人启程回国的前一天,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通过了《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78],并要求蒋介石将决议转交给孙中山。同时,决议文本也送给了正在北京与北洋军阀进行外交谈判的加拉罕和正在广州担任孙中山政治顾问的鲍罗廷[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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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41 鲍罗廷迟至1923年10月上旬才抵达广州[80],12月30日才从加拉罕的信中收到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的决议文本,但他很欣喜自己正在进行的工作与决议的精神相符——由此我们也可以基本排除由鲍罗廷建议起草相关决议的可能性。在他看来,国民党在政治上软弱的主要原因就是党内“在思想上和组织上是一片混乱”,“既没有纲领,也没有章程,没有任何组织机构”[81],因此他主张通过对国民党的改组,力图在组织上、思想上改造国民党[82]——显然,这样的工作正与共产国际的决议殊途同归。1924年1月1日,收到决议文本仅仅两天的鲍罗廷,就在上海举行的共产党和青年团联席会议上,提出“可以从共产国际关于支援民族革命运动的决议中,特别是从共产国际执委会最近的与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决议相一致的提纲”[83]中“确立我们对国民党的总的态度”[84]。鲍罗廷的想法可谓一箭双雕:既可以赢得中国共产党和青年团组织对国民党的支持[85],因为党和团的决议可以通过国民党得到贯彻实施,又可以从思想上改组国民党[86]。在共产国际决议精神的基础上起草的国民党一大宣言草案[87],在征求意见和修订的过程中不仅在中国国民党内遭到反对,在中国共产党内也有质疑的声音。宣言对于“民族主义”的阐释就成为争议的焦点之一,“要不要承认民族自决权”“要不要立即与少数民族开展有组织的联络”“要不要实行联邦制”等问题,不出意料地成为争论的重点。毛泽东在发言中就明确表示了对承认民族自决权会刺激英国对西藏觊觎之心的担心,要求做“更明确的表述”[88]。面对国民党内外的激烈争议,孙中山本人也表示不赞同甚至反对一大宣言[89]。孙中山在宣言发表前一天紧急约见鲍罗廷,要求收回一大宣言草案,但鲍罗廷“作了否定的回答”[90]。鲍罗廷最终还是说服孙中山放弃了取消国民党一大宣言的想法。国民党方面最终也只是对鲍罗廷主导起草的国民党一大宣言做了一些文字修改和订正,就提交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宣言通过之后的1924年1月27日,鲍罗廷还根据加拉罕的指示,对宣言文本做了几处修正[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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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43 加拉罕高度肯定鲍罗廷的工作,称鲍罗廷发挥了“民族斗争的两个方面的思想”。1924年2月9日,加拉罕给契切林写信介绍国民党一大刚刚通过的宣言内容:“关于民族主义一条非常有意思,那里民族主义是按照共产国际的声明的精神解释的,而且还发挥了关于民族斗争的两个方面的思想,即一方面是同压制中国民族独立的帝国主义的斗争,另一方面是通过赋予中国境内各民族以自决权的办法实现各民族的解放,而这一条还发挥了去年11月28日共产国际执委会决议的有关部分。”[92]同时,加拉罕在信中也提到宣言中民权主义、民生主义的内容都以共产国际的同一项决议为根据。显然,中国各民族的“各自斗争甚至相互斗争”,有利于外蒙古“独立”和苏联驻军,而这正是当时苏联政府的国家利益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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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8645 1924年5月31日,经过马拉松式的谈判,北洋政府在重重压力之下终于与苏联政府达成妥协。北洋政府的外交部长顾维钧与苏联外长加拉罕在北京签订《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及声明书》[93],规定“苏联政府承认外蒙为完全中华民国的一部分,并尊重在该领土内中国之主权”,同时接受“一俟有关撤退苏联政府驻外蒙军队之问题,即撤兵期限及彼此边界安宁办法,在本协定第二条所定会议中商定,即将苏联政府一切军队由外蒙尽数撤退”的暂缓撤军的条款。但各方协议的笔迹未干,外蒙古即在1924年11月26日在苏联支持之下宣布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94],改库伦为乌兰巴托,制定仿苏“宪法”并允许苏联驻军[95]。外蒙古形势的急遽变化,使中国国民党内对苏方援助中国革命的政治动机和政治目的产生严重怀疑,国民党右派也找到了攻击苏联、攻击共产国际、攻击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口实,国共两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受到严重损害。国民党右派抓住苏联出尔反尔策动外蒙古“独立”[96],而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又支持——至少是不反对——外蒙古“独立”的事实大造舆论,污蔑中国共产党因“幼稚”而“盲目模仿苏俄”[97],污蔑共产国际“不过是苏俄侵略之工具”[98],诋毁苏联不仅不履行诺言归还侵占中国之领土,反而又侵占外蒙古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不仅不帮助反而阻隔中国国民党与外蒙古国民党之间的联系往来,损害中国国民党的党权,实则为“柔性之帝国主义”[99]。因此国民党右派主张反苏、反共、反国共合作,要求改变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国共两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已然出现裂痕。1927年4月后,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和汪精卫集团先后“叛变革命”,大肆屠杀中国共产党党人,中国革命从此陷入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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