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039150
1703039151
1703039152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
:1703037823]
1703039153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第五章 从戴季陶到蒋介石(下):“国族—宗族论”的政治谎言
1703039154
1703039155
抗日战争期间,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心声,蒋介石集团在重重压力之下被迫对其“投降”“分裂”的“民族主义”理论进行调整和调适,炮制“国族—宗族论”以缓解党内、党外和社会舆论的政治压力。这种理论调整和调适看似借鉴和采纳了学界的研究成果,顺应了社会各界的舆论倾向,却并没有改变蒋介石“民族主义”思想自身固有的理论逻辑和政治路线。国民党和南京国民政府在“一元化”的“民族”理论之下推行的同化、融合政策,以及抗战胜利之后蒋介石表示要承认外蒙古、西藏“独立”的政治姿态,充分暴露了其民族主义思想中“分裂”“分治”的政治本性。由于蒋介石顽固坚持以血缘和文化界定“民族”边界、以“民族”界定“民族国家”边界的理论逻辑,“国族—宗族论”不仅无法缓解“民族”与“国家”之间的理论冲突,反因罔顾民意、强加给各民族以“宗族”的名称而加剧了“民族”与“国家”之间的现实矛盾。“分裂”与“融合”共同构成了蒋介石“民族主义”思想的真实面貌和根本特征。
1703039156
1703039157
1703039158
1703039159
1703039160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
:1703037824]
1703039161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一 蒋介石集团的“民族主义”思想及其危害
1703039162
1703039163
如前文所述,蒋介石的政治学说建构在儒家学说、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基础之上,不可避免地要对孙中山先生的“新民族主义”进行颠覆性的篡改与体系性的解构。
1703039164
1703039165
就理论体系而言,通过对比戴季陶的“纯正三民主义”体系(见图4-1)、蒋介石的“三民主义实行程序”(见图4-2)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体系(见图5-1),可以发现蒋介石集团全面颠覆了孙中山民族、民权、民生三个主义的相互关系。对孙中山而言,自1905年在《〈民报〉发刊词》中首次提出包括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的“三民主义”,三个“主义”一直就是浑然一体、密不可分的理论体系。就民族主义而言,孙中山要团结四万万人的大力量“共同奋斗”,对内中国各民族平等团结,对外中华民族独立自主,“为国家争自由”[1];就民权主义而言,孙中山要实现“政权”(人民之权)与“治权”(政府之权)的分离,分别设立“四权”(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和“五权”(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检察权),实现“人民政治地位”之“平等”;就民生主义而言,孙中山要“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为四万万人谋幸福”。在他看来,民族主义就是“自由”,民权主义就是“平等”,民生主义就是“博爱”[2],其核心目标就是要实现“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3],三者在内容上不可或缺,在程序上相辅相成。但蒋介石集团的政治学说彻底颠覆了三个主义之间的相互关系。戴季陶“纯正三民主义”的政治重心以“民生”为首要,认为三民主义的本质就是“一个主义”——民生主义,“民族”和“民权”不过是实现于“民生主义”所必经的过程和阶段,而民族、民权、民生三个主义的实现又以民族精神的恢复为基础,实际上将“三民主义”构建在“精神”和“意志”的基础之上。蒋介石统治思想则以“国家”为首要政治重心,将“建国”列为三民主义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三民主义分解为“五个建设”和“三个方面”,服务、服从于其“建国”的政治目标,完全背弃了孙中山“三民主义”思想的初衷。
1703039166
1703039167
1703039168
1703039169
1703039170
图5-1 孙中山“三民主义”体系
1703039171
1703039172
就目标对象而言,蒋介石集团完全颠覆了孙中山新民族主义的革命性、完整性,使其服务、附属于独裁专制统治的需要。孙中山的新民族主义,一要恢复地位,即“中国民族自求解放”,恢复中华民族的独立自主地位,解除帝国主义和西方列强对于中国人民的压榨、压迫;二要实现团结,即“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三要扶持弱小民族,使其能“自决自治”(孙中山此处的“自决”是“统一国家”内的自决,而非“国家分立”意义上的“民族自决”)。他强调,“民族主义是对外国人用的”[4],“就是要中国和外国平等的主义”[5],“不许外国人欺负中国人”[6]。而在蒋介石“三民主义实行程序”的理论框架之中,“民族主义”的首要任务被转换为“恢复民族精神”和“民族道德”,提出“要御外侮,救中国,根本的问题,第一就要恢复我们固有的民族性”[7],“有了国魂,才可以抵御外侮,完成革命”[8];而要恢复“民族精神”和“民族性”,实现“中国的国家民族复兴”,“就先要恢复中国固有的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民族道德”[9]。蒋介石以恢复民族性、民族精神为抵御外侮、复兴民族的前提;恢复民族性、民族精神,又以恢复“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民族道德”[10]为基础;恢复“民族道德”,又以“知难行易的革命哲学”来实行[11],通过一系列概念转换和逻辑推理,以所谓的“心理建设”“伦理建设”[12]取代了以反帝反封建为目标、以实现民族独立解放为目的的“新民族主义”,最终将反帝、平等、民主的“民族主义”完全“伦理化”,成为替蒋介石推行“奴化教育”、进行思想钳制、施行独裁专制服务的统治工具和政治借口。
1703039173
1703039174
就基本概念而言,蒋介石集团蓄意歪曲了孙中山的“国族”概念。孙中山所称的“国族”,以承认各族之间在“血统”“生活”“语言”“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别[13],承认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的现实为前提。但是,戴季陶和蒋介石完全颠覆了孙中山建立在“全体国民”基础之上、包含各民族在内的“国族”概念,而是将“国族”构建在基于血缘、文化的“民族”概念之上。戴季陶认为,“民族是以文化为基础,是在同一的血统,生活,语言,宗教,风俗习惯,和种种复杂的历史原因上面搆成的”[14],“中国民族是以一个同文化的民族做基础,中国人民说是有四万万,这四万万当中,是一个中国的民族,因为数千年的中国历史看来,中国是一个主要民族在同一文化当中建设起来的”[15]。他认为,这种以“文化”为基础的“中国民族即国族”。
1703039175
1703039176
蒋介石集团一方面背叛了孙中山先生的新民族主义思想,另一方面又深受儒家学说、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的影响,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难以克复的理论矛盾与现实冲突。
1703039177
1703039178
第一,蒋介石集团的“民族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剧了“民族”与“国家”之间的矛盾对立。戴季陶清楚地知道,“在中国现在疆域内是不止一族的,而其中最显著是二个……一是蒙古,二是西藏”[16];但他仍然宣称,除非做到文化上面的“一致结合”,“中国民族”的概念不适用于蒙古和西藏[17],并且主张以基于文化、血缘意义上的“民族”来确定“国家的界限”。他认为,“在一定地域,同一民族,为民族的独立存在和发展,由全体民众掌握政权,建造国家,由国家负担起为人民的共同生活来制造财产并求得财产分配的平均的责任,这才是三民主义的国家意义”,因此他毫无顾忌地在文化意义“民族”的基础上构建“民族国家”。戴季陶称,“我们讲救国……第一个要义是要在民族的意义上确定国家的意义”[18],“三民主义第一要点便是主张民族的国家,要以中华民族为本据,以建设起民族的国家”[19];提出要“承认蒙古独立”,“尊重演(西)藏的独立,尊重西藏的自由”[20],公然将外蒙古、西藏甚至诸多少数民族地区抛在“中国”之外。
1703039179
1703039180
第二,蒋介石集团的“民族主义”思想,强化了“中心—边缘”的政治思维模式。儒家政治思想的核心,就是内外有别、亲疏有别、上下有别。深信儒家政治伦理和日本军国主义的蒋介石深受古代“华夷思想”的影响,甚至毫不隐讳地“尊华贱夷”。中国国民党和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族政治,充分体现了儒家政治思想中“核心—边缘”“中央—地方”“内亲—外疏”的基本特征。在蒋介石看来,少数民族不过是儒家经典之中所谓的“远人”,不是民族政治的参与主体,反而是政治客体和统治对象,更遑论有平等的地位与平等的权利,这样的观点无视现代国家和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蒋介石信奉“修身、尊贤、亲亲、敬大臣、体群臣、子庶民、来百工、柔远人、怀诸侯”的所谓“九经”,认为“九经”虽然“和现代的情形有多少不同的,但其条目虽可变通,而原理还是一样”,“为政之道常在乎由内而外,使天下人从最亲近到最疏远的都能各得其所,来达到政治目的”[21]。他认为,“从一个人的修身推到亲亲,再从亲亲而推到睦姻任恤,推到仁民爱物,甚至一切的制度和组织”,这“是中国政治哲学的特点”;“中国政治哲学将一个人由内发展到外,将一个人对于外在的关系,一步步的推广开去,是层次最分明,而步骤最确实的”[22]。在这种内外有别、亲疏有别、上下有别的儒家政治伦理影响之下,蒋介石以汉族为“内”,以少数民族为“外”;以汉族为“亲”,以少数民族为“疏”;以中原内地为“本部”,以内外蒙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为“边疆”。
1703039181
1703039182
第三,蒋介石集团的“民族主义”思想,最终演变为赤裸裸的“分治主义”。以“文化”定义“民族”,以“民族”建构“国家”,是蒋介石集团“民族主义”思想最基本的理论逻辑。戴季陶主张“要在民族的意义上确定国家的意义”,“确定国家的界限”,“建设起民族的国家”[23],毫不掩饰地将蒙、藏等少数民族划定为“异族”,蒙、藏地区自然也就被划在戴季陶的“民族国家”界限之外,他提出应当承认甚至帮助蒙藏实现“独立”[24]。他将中国的民族问题划分为“小问题”和“大问题”两个部分。所谓“小问题”,是指“苗,猺,罗罗”等“散在国内的很小数的民族”,他主张“完全以政治力在平等的条件上面统治他们感化他们”,也就是“厉行同化”。所谓“大问题”,是指蒙古、西藏问题,戴季陶主张“以尊重独立为原则,以平等的自由的联合为原则”[25],提出“要承认蒙古独立”,“要尊重演(西)藏的独立,尊重西藏的自由”[26],完全置孙中山所宣示和追求的“国家统一”“民族统一”“行政统一”于不顾。戴季陶“文化化”的“国族”概念和分治主义的“民族主义”思想,成为蒋介石“民族主义”思想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蒋介石将“边疆地区”视为“民族国家”的“边缘地带”,“边疆”得失只关荣辱而无关大局的“体面”,亦非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核心问题,完全可以依据“实力原则”而“收”“弃”自如,甚至可以不惜牺牲“边疆”主权引狼入室,交换所谓的“政治利益”。蒋介石公然指责内蒙古王公抵制南京国民政府以“商租权”与日本交换东北主权的“条件”,指责张学良抵制自己放弃在“北满”地区“默许”苏联势力“南进”以挑起日苏对抗的“妙计”[27]。在“中心—边缘”政治思维的驱使之下,他提出对边疆问题“最适当之政策,莫若师苏俄‘联邦自由’之意,依五族共和之精神标明‘五族联邦’之政策”,提出“除本部应为整个的一体以外,边疆皆可许其自治而组织五族联邦之国家”。他强调,实行五族联邦“乃今日应付边疆之惟一有效途径”[28],“如此则内消‘联省自治’之谬说,外保岌岌可危之边疆”,幻想着“一面机警慎密周旋于列强利害冲突之中,一面努力整顿内部,巩固国基,充实国力,一旦国际大变发生,即可乘机奋起,统一复兴,时不在远”[29]。
1703039183
1703039184
1934年,蒋介石在南昌就外交、边疆问题发表演讲。其时东北沦入敌手,华北岌岌可危,内蒙古眼见不保,蒋介石竟然出奇淡定,轻描淡写地将生死存亡的危机、沦丧国土的责任推卸给“实力不济”,称:
1703039185
1703039186
凡事要讲实在,有多少力量做多少事业,尤其是国家大事,绝对无任何表面形势可讲,完全为一实际力量之问题,应从此着眼决定百年大计。吾人既实力不够,便应认清环境,穷人作穷人之打算,不可以为边疆被占,或呈离析之状,即认为国已不国而丧失复兴之勇气,或为边疆离析而为种种保存体面之徒劳无益的努力。须知国家的体面固不可不争,但争体面必有实力,故不可不先打算实力,然后争体面也。[30]
1703039187
1703039188
1703039189
1703039190
正是在这种“分治”和“分裂”的“民族主义”思想的指导之下,蒋介石一在“九一八”事变中采取“不抵抗”政策,“放任”日本帝国主义占据了东北三省;二在“东陵劫案”中徇私枉法并拒绝与清皇室谈判,“放任”末代皇帝溥仪投靠日本、当上“伪满洲国”的“皇帝”[31];三在内蒙古地区强行推行省治,激化内蒙古自治运动而后敷衍塞责,“放任”内蒙古王公投靠日本、建立“伪蒙政权”;四在北京接受日本所谓的“非军事化”的无理要求,放任“华北自治”……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就这样在蒋介石集团步步退让、日本帝国主义步步紧逼之下渐渐走向危难境地。蒋介石“先内后外”和“先分裂再收复”的投降、分裂的民族主义路线激起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强烈愤慨和激烈反抗,直至张学良和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以军事手段逼迫蒋介石采取抗日立场。
1703039191
1703039192
1703039193
1703039194
1703039195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
:1703037825]
1703039196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二 蒋介石集团的政治困境与“国族—宗族论”的提出
1703039197
1703039198
抗日战争期间,蒋介石“放任”“分治”的“民族主义”面临越来越严重的政治困境。
1703039199
[
上一页 ]
[ :1.7030391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