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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880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1703037837]
1703039881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第八章 共产国际、联共(布)与新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形成(上):共产国际与“民族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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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883 共产国际所制定的“民族自决”政策并非一成不变,共产国际做出的有关中国民族问题的决议、决定、指示也并不等于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共产国际对“民族自决”政策的调整和放弃,为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地探索和开创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政治道路创造了有利的理论环境和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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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885 共产国际对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政策的作用与影响,长期以来都是理论界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有学者就此议题展开研究,形成了一批学术成果[1]。这些研究成果虽然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相关问题的了解和认知,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系列偏差或误区。第一,既有研究没有对共产国际自成立至解散期间就中国民族问题所做出的决议、决定和政策进行系统性的文献梳理。一方面,学界所做的研究基本上还是以国内20世纪90年代之前公开出版的文献资料为主要依据,没有使用苏联解体之后公开解密的大量档案文献,虽然这些文献早已在国内翻译出版。另一方面,掌握、翻译了大量国际文献资料的历史学家,目前还没有就中国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进行专题性的深入研究。第二,既有研究将关注的重点主要集中于共产国际对于中共早期,也就是遵义会议之前的影响之上,对遵义会议之后的影响则较少涉及。第三,既有研究多将共产国际、联共(布)关于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相等同,忽略了有关决议、决定和指示都是在一定政治形势之下、基于一定政治目的形成的。第四,正因为存在上述缺陷,既有研究无法全面、真实地还原共产国际不同时期在中国民族问题上的认识变化与政策转变,更无法客观、全面地评价其在中国民族问题上的作用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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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887 近年来,史学界利用国外文献——主要是俄罗斯解密的大量苏联文献,通过国际视野解读中共党史和中国革命史,对共产国际、联共(布)在中国革命进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贡献及影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2]。大量新的档案文献也已经在国内翻译并出版发行[3]。这些文献与研究成果为我们进一步加深对共产国际与中国民族理论政策二者之间关联性的研究,提供了更丰富的历史材料与更清晰的历史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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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892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1703037838]
1703039893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一 被忽略的转变:“民族自决”的提出、调整与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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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895 1919年,俄共(布)[4]联合世界其他国家的共产党组织,成立了共产国际(史称“第三国际”)。自1919年成立至1943年解散的24年间,共产国际通过代表大会、执委会主席团、共产国际远东局、东方书记处等机构,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有关中国革命和中国民族问题的决议、决定和指示,指导中国共产党开展国内革命运动、制定民族政策。这些决议、决定和指示,既包括对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认识、基本方针、基本政策,也包括共产国际关于中国新疆、西藏、内蒙古等民族地区的立场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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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897 为了开辟世界革命的“东方战线”,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承认“被压迫国家和殖民地”与帝国主义、殖民国家的“分立权”。既有研究表明,共产国际正是中共二大决议(1923年)和国民党一大宣言(1924年)先后提出“民族自决”主张的幕后推手。但是大量的历史文献表明,共产国际对于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并非一成不变,其基本原则、基本方针前后经历了多次变化,对于“民族自决”的态度也先后经历了提出、调整直至最后实际放弃、取消的过程。厘清这一变化产生的原因及其历史背景,对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共产国际在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政策的形成和确立过程中的作用,认识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政策的思想、实践与历史渊源,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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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899 根据共产国际对于“民族自决”方针的态度变化,我们可以将其关于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大致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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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901 第一阶段自1920年至1927年,其基本内容是“民族自决,自愿联邦”。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列宁关于沙皇俄国民族问题的论述和俄共(布)制定实施的民族政策逐步对中国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中国共产党的早期领导人蔡和森、瞿秋白,早在1921年之前就已经接受了列宁关于“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的两分法。在1920年写给毛泽东的信中,蔡和森指出,包括中国在内的“被压迫之民族、保护国、殖民地”即将由“爱国运动引导到布尔塞维克”革命[5]。瞿秋白则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就对苏俄民族问题和俄共(布)的民族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接受了“不彻底的民族自决,始终不能解决民族问题”[6]的观点,认为“唯有苏维埃的胜利,确立无产阶级独裁,才足以保证少数民族的权利,建立民族的平等,消灭民族的压迫”[7];“各弱小民族脱离各国国内的资产阶级的压迫之后,唯有联合而成一国家形式的同盟,才可以得最后的胜利”[8]。他更指出,“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之中,无所谓统治的民族与受治的民族,所以是世界上唯一的各种民族集合而营共同生活、协作劳动、最亲睦最和平的地方”[9]。中国共产党早期主要领导人陈独秀在1922年11月报送给共产国际的《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中,首次表明“应该尊重民族自决的精神”[10]。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中,首次正式承认“民族自决”,提出“西藏蒙古,新疆青海等地和中国本部生(的)关系由各该地民族自决”[11]。同年11月,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通过了《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提出了在中国实现“民族主义”的一套比较完整的路线、政策。该决议要求国民党宣布承认中国境内各民族自决的原则,同时“不要立即”同国内各民族进行组织上的联合和合作,而是要“随着中国国内革命运动的顺利发展,再建立组织上的联系”;强调在“反对外国帝国主义、本国封建主义和军阀制度的中国革命取得胜利以后”,再“由以前的中华帝国各民族组成一个自由的中华联邦共和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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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903 共产国际的这份决议,片面要求中国国民党不要立即与少数民族进行有组织的联络而使中国国民党放弃了对民族主义运动的领导权,为中国各民族设计了一条“各自斗争甚至相互斗争”的“先分裂,再自由联合”的民族主义路线,违背了列宁主义关于民族自决权的基本论断,违背了在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民族与殖民地问题的决议》中确立的“各国共产党必须直接帮助附属国或没有平等权利的民族……和殖民地的革命运动”的“共同斗争路线”,违背了“共产国际在民族和殖民地问题上的全部政策,主要应该是使各民族和各国的无产者和劳动群众为共同进行革命斗争、打倒地主和资产阶级而彼此接近起来”的基本政策,在国、共两党之间和两党内部都引起了轩然大波,怀疑、反对之声不绝于耳。根据第三国际加入条件第16条,“国际共产党大会一切决议及他的执行委员会的一切决议,有强迫加入国际共产党之各党一律遵行的权利”[13]。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中国共产党必须遵循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通过的上述决议。事实上,这份决议为国民党右派围绕外蒙古问题污蔑、攻击中国共产党,破坏国共两党合作与政治互信提供了极佳的政治口实,给中国革命进程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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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905 1927年大革命失败之后,国民党叛变革命和陈独秀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被归咎为大革命失败的主要原因;迫于当时的政治局势和斗争环境,无论是共产国际还是中国共产党,都没有及时反思和认真总结在“民族主义”路线上的错误和教训。共产国际最初依然坚持1923年决议所决定的路线,要求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国际总路线百分之百的忠实”[14],指示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苏维埃政府“应当根据平等与民族自决的原则,对少数民族实行一个布尔什维克的民族政策”[15]。而在同一时期,中国国民党却在外蒙古问题上积极扮演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捍卫者角色,打着“民族主义”的旗号攻讦中国共产党,以致中国共产党内出现了一种回避、消极对待民族问题的倾向[16]。1931年12月,中央在《关于反帝斗争中我们工作的错误与缺点的决议》中,坦陈大革命失败之后“我们甚至怕谈民族两字,怕落进国民党民族主义的圈套中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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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907 第二阶段自1928年至1934年,其基本内容是在坚持民族自决方针的同时,逐步强调中共在民族革命运动中的领导地位。大革命失败之后,共产国际对其“民族自决”政策做了一定范围内的调整和修正,其最突出的变化是由要求国共两党放弃与少数民族革命运动进行“有组织的联络”,转而寻求中国共产党担当包括少数民族革命运动的中国民族革命运动的领导责任,同时对中国的“满洲”“内外蒙古”“新疆”等地区制定差别化的指导政策。1932年2月,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就新疆工作给共产国际提出建议,“特别希望新疆人民革命党与中共中央建立联系,并使其接受(中共)中央的领导”,“最好向乌鲁木齐派中共中央的全权代表和向中共中央派驻(新疆)人民革命党的代表”[18]。1933年4月,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非常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书记处提出的《关于中共民族政策总原则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近期任务》和以王明名义写给中共中央的《附信》,系统、全面地提出了共产国际认为中国共产党应在中国国内民族问题上所持的“原则性态度”和在“满洲”“蒙古”“新疆”“甘肃”及其他民族问题上的近期任务、具体政策。《建议》和《附信》将“争取消灭对非汉民族人民的民族压迫的斗争”视为“整个中国反帝和反封建革命的一个从属部分”[19],认为“中国的反帝反封建革命,在工人阶级和它的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下,必然将彻底消灭汉族对非汉族人民和少数民族的压迫”[20],提出“中国共产党在为争取民族自决权而斗争,直到国家把所有遭受汉族有产阶级压迫并在他们策划下又受到帝国主义奴役的非汉族人民分离开”[21]。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近期任务》中,共产国际对新疆、“满洲”、内蒙古、甘肃等民族问题突出的地区,为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互有差别的政策指导意见:在日本帝国主义占据的“满洲”,共产国际提出中国共产党要领导“汉族和朝鲜族、蒙古族等居住在满洲的广大人民群众联合起来进行民族革命斗争,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22];在内蒙古地区,蒙古族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反对汉族统治的斗争”[23],中国共产党的基本原则“是承认它的国家分离权”[24];在新疆地区,中国共产党应“无条件地承认新疆各族人民拥有自由国家分离的权利”[25],同时“协助组织由新疆劳动人民最先进的革命代表组成的人民革命党”[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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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909 第三个阶段自1935年至1943年,其基本主张是“国内联合,共同抗日”。在这一阶段,共产国际将反法西斯战争作为其首要政治任务,要求各国共产党放弃在国内进行苏维埃革命,转而加强国内政治力量的联合,以建立反法西斯、反帝国主义的人民统一战线,实际上在实践上取消了“民族自决”政策。自1934年起,共产国际即在季米特洛夫的领导之下[27]酝酿调整共产国际的政治方针,将“反对法西斯进攻和战争威胁的工人统一战线问题”作为共产国际的主要任务[28]。1935年,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公开宣布“共产党人不能对自己民族的利益漠不关心”[29],“被压迫民族和附属国”的共产党人“必须为被压迫国家建立反帝统一战线而努力”[30],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尽一切努力来扩大民族解放斗争的阵线,并把一切准备击退日本和其他帝国主义强盗行径的民族力量吸收到这一阵线中来”[31]。1936年3月,共产国际指示中国共产党,“组织全民抗日是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中心任务,其余的一切都应服从这一任务”,强调“正确而彻底实行统一战线策略”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因为建立反对日本奴役者的人民反帝统一战线是解放中国人民的必要的和最重要的条件”[32]。1936年8月,共产国际向中共中央提出,“因为日本帝国主义企图利用中国内部的各种斗争来达到自己的侵略目的,他们竭力分裂中国,分散它的力量”,因此同日本帝国主义进行斗争“需要全力调动全体中国人民的力量”[33]。1938年6月,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通过决议,建议中国共产党“在吸收中国少数民族,蒙古族和穆斯林参加全国自卫斗争方面”开展更加广泛的工作,并“帮助蒙古人和穆斯林组织起来”,以有效应对“日本帝国主义正在他们中间进行蛊惑宣传和挑拨离间”[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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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914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1703037839]
1703039915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二 从“国际革命”到“国内联合”:决定“民族自决”政治命运的历史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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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917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共产国际对于中国民族问题的政策方针,经历了从推行“国际革命”到主张实行“国内联合”的重大转变,其“民族自决”政策从主张中国各民族“各自自决、相互斗争”的“先分裂、再自由联合”的、偏向“国际主义”的政治路线,逐渐转变为主张中国各民族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加强内部联合以共同抗日的、偏向“国内联合”的政治路线。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究竟是哪些因素或原因导致了共产国际的政策转变?或者共产国际主要基于怎样的政治考量确定其在中国民族问题上的政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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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919 第一,实现和维护苏联的国家利益,是共产国际确定其中国民族政策的首要目标。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1923年11月28日通过的《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第一次较为明确、完整地提出了共产国际对于中国民族问题的政策立场。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通过的决议,既是共产国际开辟世界革命的“东方战线”、实现与孙中山战略合作构想的一部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维护和实现苏联国家利益的大国沙文主义的干扰和影响。在这份决议之中,固然体现了列宁关于“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基本精神,但同时其中也包含着一些明显违背列宁民族自决理论、明显违反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相关决议、明显偏离俄共(布)革命实践经验的内容。其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该决议有助于苏维埃俄国维持其在外蒙古的既得利益。1920年之后,苏俄红军实际上占领了外蒙古,在外蒙古成立亲苏政府,随后与之订立《苏蒙修好条约》,并在外蒙古长期驻军,激化了外蒙古的主权争议和中俄之间的外交争端。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起草制订《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之时,既在孙中山所派遣的军事代表团访问莫斯科期间,亦在中俄两国政府(其时中国的中央政府是北洋政府)就外蒙古的主权地位问题进行秘密谈判期间。在此之前,孙中山与苏维埃俄国代表越飞达成了政治合作的框架协议[35],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也做出了“全面支持国民党”的决议[36]。但孙中山提出的在外蒙古开辟革命根据地、从北方实施“北伐”夺取全国政权的军事计划[37],却引起了俄共(布)最高领导人的不满。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托洛茨基于1923年11月2日致信契切林和斯大林,提出要转移中国国内工作的注意力,“把99%的注意力从大的联合行动转移到现有军队中从政治上组织居民的工作上”,并在与军事代表团进行会谈时,明确表示国民党应在“自己国内”而不是“从蒙古开始军事行动”[38]。托洛茨基暗示外蒙古已经独立的做法,引起了军事代表团团长蒋介石的强烈不满。在此背景之下,共产国际动议起草《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并在蒋介石等人启程回国的前一天,由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通过了《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39]。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在决议中要求中国国民党不要立即与少数民族进行有组织的联络、“应当暂时只限于进行宣传鼓动工作,随着中国国内革命运动的顺利发展,再建立组织上的联系”的背后深意,是打着“民族自决”旗号要求中国国民党放弃对少数民族革命运动的领导权,进而令其放弃对外蒙古地区的主权要求,承认外蒙古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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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921 第二,帝国主义势力和极端主义思想对民族运动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促使共产国际调整其中国民族政策的重要原因。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共产国际对民族运动本身的局限性及其严重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种局限性,一方面来源于帝国主义国家的操控和干预,另一方面来源于各种极端主义思想的渗透和泛滥。民族运动不仅没有按照共产国际所预想的向推进国际主义革命的方向发展,反而有可能危害国际主义的革命进程。1931年,新疆哈密地区爆发反对军阀统治的农民武装暴动,如何应对在新疆持续发酵的动荡局势,在共产国际内部也引发了激烈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哈密暴动“带有民族解放的性质”,“不管运动是否将由封建主或其他民族剥削分子来领导,它在客观上是革命的,并将发展成为土地运动,发展成为农民战争”[40];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密切关注帝国主义对民族运动的干预和干涉,以及“封建上层”利用“宗教和泛伊斯兰主义的口号”和“民族沙文主义的口号”控制、领导民族运动的“企图”[41]。在1934年通过的《关于中共民族政策总原则的建议》中,共产国际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在坚持“民族自决”口号的同时,“特别需要同反动的泛伊斯兰主义作斗争”[42],“尤其应当坚决同泛蒙古主义思想作斗争”[43]。因为前者“是封建反动集团和封建神权集团的工具”,“是英帝国主义计划的传播工具”,其目的是“建立入侵苏联的新桥头堡”[44];而后者则包藏着日本帝国主义“占领内蒙古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并打着建立统一的蒙古国的幌子去抢占苏联的领土”[45]的险恶用心。为此,共产国际将“民族运动”严格区分为“反动性的民族运动”与“革命性的民族运动”,强调“每个民族运动都将具有和已经具有反动的或者进步的色彩”,其区别的标准则“取决于它如何对待压迫中国的帝国主义,如何对待中国的国内革命”[46];要求中国共产党“在反对各种民族压迫和沙文主义的基础上”,“把非汉族人民的群众性民族运动……同由当地封建和封建神权上层所组织的、在某种程度上充当帝国主义吞并计划传播工具的反动运动明确地区分开来”[47]。正是帝国主义对民族运动的操控和极端思想对民族运动的渗透,促使共产国际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少数民族的革命运动“是整个中国反帝和反封建革命的一个从属部分”[48];认识到“在工人阶级和它的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下”的“中国的反帝反封建革命”,“必然将彻底消灭汉族对非汉族人民和少数民族的压迫”[49]。因此共产国际有必要逐步改变“各民族各自斗争甚至相互斗争”的民族自决政策,转而决定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少数民族革命运动,从而加强其对中国少数民族革命运动目标和方向的引导和控制。当然,这种“领导权”仍然是被严格限定在承认“民族自决”并以“民族自决”为目标的范围之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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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923 第三,法西斯主义的侵略威胁和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是促使共产国际在事实上放弃“民族自决”方针并转而要求加强“国内联合”的关键原因。20世纪30年代初期,德国法西斯主义急遽崛起,不仅在其国内残酷镇压工人阶级的革命运动,同时还肆意扩张军力伺机发动侵略战争武力征服世界,逐渐成为苏联和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共同威胁。1935年7月25日至8月21日召开的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强调法西斯主义“是国际工人和民主运动所曾碰到的最危险和最残酷的敌人”[50],放弃了在各国开展国际工人运动和苏维埃革命的做法,转而要求各国共产党加强国内联合,建立反法西斯的人民统一战线以应对德国法西斯主义对苏联的侵略威胁。此次代表大会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的共产党确定的主要目标是:“反对日益加强的帝国主义剥削,反对残酷的奴役制度,争取把帝国主义赶出去,争取国家的独立,为此共产党人必须为建立广泛的反帝统一战线而努力。”[51]自1931年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地区之后,日本吞并中国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中国抗日战争的最终结局不仅将直接决定东亚地区的政治版图,而且将对苏联在远东地区的国土安全产生重大影响。而此时的日本,正在处处利用“民族自决”煽动、挑唆中国各民族之间及蒙藏政教势力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激化中国内部的民族矛盾与民族冲突,极力分化、瓦解中国的抗日力量。这不能不引起苏联和共产国际方面的警醒和警觉。显而易见,只有中国抗日力量不断壮大,才能有效牵制日本蓄谋已久的“北进”计划,缓解苏联在东方战线的军事压力。在这种情况之下,共产国际在中国推行“民族自决”政策的局限性、危害性暴露无遗,继续坚持等于为虎作伥。正因为如此,共产国际七大在确定其首要政治任务是应对法西斯主义的侵略威胁之后,就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尽一切努力来扩大民族解放斗争的阵线,并把一切准备击退日本和其他帝国主义强盗行径的民族力量吸收到这一阵线中来”[52],哪怕是“暂时的、动摇的或不可靠的同盟者”,且“不管他的政治信仰、阶级和党派属性、宗教信仰”[53]。1938年6月,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通过决议,再次确认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54],并要求中国共产党开展更加广泛的工作“吸收中国少数民族,蒙古族和穆斯林参加全国自卫斗争”,以挫败日本帝国主义利用中国民族问题挑拨离间中国民族关系的企图[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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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9929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三 几点思考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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