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047623
【原文】子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1)。
1703047624
1703047625
【段旨】此一节节录自《系辞传·上》第十二章,是引孔子之语解释大有卦上九的爻辞。
1703047626
1703047627
【注释】(1)“天之所助者”至“吉无不利。”:《周易正义》:“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者,人之所助,唯在于信,此上九能履践于信也;天之所助,唯在于顺,此上九恒思于顺。既有信思顺,又能尊尚贤人,是以从天已下,皆佑助之,而得其吉,无所不利也。《周易禅解》:夫天无私情,所助者不过顺理而已。人亦无私好,所助者不过信自心本具之易理而已。诚能真操实履,信自心本具之易理,思顺乎上天所助,则便真能崇尚圣贤之书矣,安得不为天所佑,而吉无不利哉。
1703047628
1703047629
【译文】孔子说:“上天所辅助的是能够顺从天地之道的人,人们所扶助的是讲究诚信的人。按照诚信的要求去做事而时刻不忘记顺从天地之道的人,能够从上天得到保佑,吉祥而无不利。”
1703047630
1703047631
系 辞(下)
1703047632
1703047633
【原文】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明夫天地万物,莫不保其贞以全其用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1)。
1703047634
1703047635
【段旨】此一节节录自《系辞传·下》第一章,说明天地、日月、天下万事都要坚守贞正。
1703047636
1703047637
【注释】(1)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周易正义》:“天地之道,贞观者也”,谓天覆地载之道,以贞正得一,故其功可为物之所观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言日月照临之道,以贞正得一而为明也。若天覆地载,不以贞正而有二心,则天不能普覆,地不能兼载,则不可以观,由贞乃得观见也。日月照临,若不以贞正,有二之心,则照不普及,不为明也,故以贞而为明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言天地日月之外,天下万事之动,皆正乎纯一也。若得于纯一,则所动遂其性;若失于纯一,则所动乖其理。是天下之动,得正在一也。
1703047638
1703047639
【译文】天地之道,是因守正才能为人们所观仰(天地万物,无一不是保有其贞正之体以全其用途的);日月之道,是因守正才能发出光明普照万物。天下万事万物的一切变化,都必须坚守贞正而精诚专一啊。
1703047640
1703047641
【原文】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1)。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财所以资物生也。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2)。
1703047642
1703047643
【段旨】此一节节录自《系辞传·下》第一章,说明圣人守位治民的要旨。
1703047644
1703047645
【注释】(1)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周易正义》:“天地之大德曰生”,言天地之盛德,在乎无常生,故言曰生。不常生,则德之不大。以其常生万物,故云大德也。“圣人之大宝曰位,言圣人大宝者在于位耳。位是有用之地,宝是有用之物。若以居盛位,能广用无疆,故称大宝也。(2)“何以守位”至“曰义”:《周易正义》:“何以守位曰仁”者,言圣人何以保守其位,必信仁爱,故言“曰仁”也。“何以聚人曰财”者,言何以聚集人众,必须财物,故言“曰财”也。“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言圣人治理其财,用之有节,正定号令之辞,出之以理,禁约其民为非僻之事,勿使行恶,是谓之义。义,宜也。言以此行之,而得其宜也。《周易禅解》:何以守位?则必全体天地之德,纯一不已之仁耳,仁则物我一体矣。庶必加之以富,故曰财。富必加之以教,故曰义。此内圣外王之学,一取法于天地事物者也。
1703047646
1703047647
【译文】天地最大的功德在生养万物,圣人最宝贵的东西在于有崇高的地位。何以保全名位?要靠“仁爱”的德行。何以聚集人民?那就要有财物(有了财,才能资助万物使之生长)。理好财物,节约用度,端正辞令,出之以理,教化民众不要为非作歹,不让他们作恶,这就是“义”。
1703047648
1703047649
【原文】易曰:困于石,据于蒺藜(1)。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2)。
1703047650
1703047651
【段旨】此一节节录自《系辞传·下》第五章。这一章是孔子的读《易》示范,抽出困、噬嗑等卦的爻辞进行解释,从而教导人们如何学《易》。此一节是引孔子语解释困卦六三爻辞的含义。
1703047652
1703047653
【注释】(1)“困于石,据于蒺藜”:此为困卦六三的爻辞。《周易正义》:《困》之六三,履非其地,欲上乾于四,四自应初,不纳于己,是困于九四之石也。三又乘二,二是刚阳,非已所乘,是下向据于九二之蒺藜也。六三又无应,是入其宫,不见其妻,死期将至,所以凶也。(2)“子曰”至“身必危”:《周易正义》:“子曰:非所困而困焉”者,夫子既引《易》文,又释其义,故云“子曰”。“非所困”,谓九四。若六三不往犯之,非六三之所困,而六三强往干之,而取困焉。“名必辱”者,以向上而进取,故以声名言之,云“名必辱”也。“非所据而据焉”者,谓九二也。若六三能卑下九二,则九三不为其害,是非所据也。今六三强往陵之,是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者,下向安身之处,故以身言之,云“身必危”也。
1703047654
1703047655
【译文】《周易》(困卦六三爻辞)说:“前进则受困于坚硬的巨石,后退则又依据于多刺的蒺藜上面,异常痛苦。”孔子说:“本不是自己所应经历的困境,却为了欲望而受困,必遭致声名俱裂的恶果。本不是自己所应凭据的据点,却后退以安身,必遭致身家危殆的恶果。”
1703047656
1703047657
【原文】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1)。易曰:屦校灭趾,无咎(2)。此之谓也。
1703047658
1703047659
【段旨】此一节节录自《系辞传·下》第五章,此一节是引孔子语解释噬嗑卦初九爻辞的含义。
1703047660
1703047661
【注释】(1)“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周易正义》:此章第三节也。明小人之道,不能恒善,若因惩诫而得福也,故引《易·噬嗑》初九以证之。(2)屦校灭趾,无咎:此为噬嗑卦初九的爻辞。屦,动词,戴着。校,木制刑具,此处指“脚桎”之类的木械。灭,犹言“伤灭”。此谓初九处“噬嗑”之始,犹如初触刑法,其过尚微,故仅受着足械、伤脚趾的小惩。因其质本阳刚,有受“小惩”而能“大诫”之象,不致重犯大过,故“无咎”。
1703047662
1703047663
【译文】孔子说:“小人行不仁之事却不以为羞耻,做了不义的事也不害怕,不见到功利就不努力去做,不用刑威就不能使他得到惩戒。小的惩罚使他受到大的戒惧,以致不犯大罪,这是小人之福。《周易》(噬嗑卦初九爻辞)说:最初犯有轻微刑法的人,被加上脚镣的刑具,将他的脚趾纳入刑具里,把足趾都灭没了,虽受刑,但过失尚小,能从此改过自新,也就无咎了。”
1703047664
1703047665
【原文】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也。易曰:何校灭耳,凶(1)。
1703047666
1703047667
【段旨】此一节节录自《系辞传·下》第五章,此一节是引孔子语解释噬嗑卦上九爻辞的含义。
1703047668
1703047669
【注释】(1)何校灭耳,凶:此为噬嗑卦上九的爻辞。何,通“荷”,动词,用肩扛或担、背负;校,此处指“木枷”之类的项械。此言上九以穷亢之阳居噬嗑卦之极,犹积恶不改,触犯刑法,被套上枷锁,上灭耳朵,其凶至甚。《周易禅解》:勿轻小罪以为无殃,惩之于小则无咎。酿之于终则必凶。修心者所宜时时自省自改也。
1703047670
1703047671
【译文】善行不积累,就不足以成名于天下;罪恶不累积,也不足以自灭其身。小人做事,完全以利害关系为出发点,以为做出小小善事,不会得到什么好处,便索性不去做了;以为做些小的恶事,无伤大体,便不改过。因此日积月累,罪恶便盈满天下,以致到了无法掩盖和不可解救的地步。《周易》(噬嗑卦上九爻辞)说:“罪恶深重,刑具已负荷在头部,两耳都看不见了,这是凶险之象。”
1703047672
[
上一页 ]
[ :1.70304762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