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054608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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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09 【注释】(1)书契:文字记载。(2)孔氏:孔子。(3)博采:谓不仅记载帝王,还博采臣民。(4)若圣与仁,则吾岂敢:见《论语·述而篇》。孔子谦称自己不敢当圣与仁。(5)何事于仁,必也圣乎:见《论语·雍也篇》。朱熹《论语集注》:“言此何止于仁,必也圣人能之乎!”(6)未知,焉得仁:见《论语·公冶长篇》。颜师古注:“言智者虽能利物,犹不及仁者所济远也。”(7)“生而知之者,上也”等句:见《论语·季氏篇》。困,谓处于困境。(8)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见《论语·雍也篇》。谓中等以上的人,可以告诉他高深的学问。(9)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见《论语·阳货篇》。(10)于莘、崇侯:于莘,桀之邪臣。“于”或为“干”。崇侯,纣之佞臣。(11)竖貂:一作“竖刁”,即寺人貂。齐桓公佞臣。(12)究极:穷尽。(13)继世相次:谓以世代先后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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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11 【译文】自有文字以来,我们能够知道的古代的贤人,都是为经传所称道的。唐尧、虞舜以上,凡是帝王都有谥号,而辅佐帝王的人就无法知道了。然而战国时诸子对此却讲得很多,虽然不能从孔子那里得到考证,但还是都写在文章中,其目的在于分清善恶,劝诫后人。因此,也就广泛加以采集。孔子说:“若说圣人与仁者,我怎么敢当呢?”又说:“济众者岂止是仁人,必定是圣人!”“尚未及于智,怎么算得上仁者呢?”“生下来就有智慧的人,是上等人才。经过学习而有智慧的人,是次等人才。遇到困惑而去学习的人,是又次一等的人才。遇到困惑而又不学习的人,是下等人才。”又说:“中等才质以上的人,可以告诉他高深的学问。”“只有上等聪明的人和下等愚蠢的人是不会变化的。”解释经意者说:“譬如尧和舜,禹、稷、契等人与他们做有益于人民的事则可以,鲧、欢兜想与他们做有害于人民的事就要遭到诛伐。像这样可以与人一起做善事、不可以与人一起做坏事的人,被称为上智之人。桀和纣,龙逢、比干想和他们一起做有益于人民的事则要遭到诛伐,于莘、崇侯与他们一起做危害百姓的事则可以。像这样可以与人一起做恶事、不可以与人一起做善事的人,被称为下愚之人。齐桓公,管仲辅佐他则能称霸于诸侯,竖貂辅佐他则国家就乱了。像这样可以与人在一起做善事,也可以与人一起做恶事的人,称为中等之人。”以此为据而列出品第人物的九等次序,穷尽经传中所载人物,以世代先后编次,总体具备了古今人物的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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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13 律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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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15 【原文】《虞书》(1)曰“乃同(2)律度量衡(3)”,所以齐(4)远近,立民信也。自伏戏(5)画八卦,由数起(6),至黄帝、尧、舜而大备。三代(7)稽古,法度章(8)焉。周衰官失,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举逸民,四方之政行矣(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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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17 【注释】(1)《虞书》:谓《舜典》。(2)同:统一之意。(3)律度量衡:律,指音律;度,计算长短的器具或单位;量,确定、计测东西的多少、长短、高低、深浅、远近等的器具;衡,评定、标准。(4)齐:划一。(5)伏戏:即伏羲。(6)由数起:谓卦起于数。(7)三代:指夏、商、周。(8)章:显著。(9)“谨权量”等句:见《论语·尧曰篇》。包氏注:“权,秤也。量,斗斛。”秤本作称,是称物之器,以称称物而知轻重。斗与斛,皆是量物之器,以斗斛量物而知多少。《尚书·舜典》所说的“同律度量衡”之义,其度就是度物的长短,如尺丈等。谨权量,就是谨慎齐一度量衡之制,使民间贸易公平。审法度,就是审察礼仪制度,使其各有秩序,而不紊乱。修废官之意,是事必有官,官必有人,人必尽职。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则四方之政便能顺利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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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19 【译文】《虞书》上说:“统一律、度、量的评定标准,这是为了使远近之民都能统一,百姓交往时有所凭信。”从伏羲画八卦之时,数字就由此而起,到黄帝、尧、舜时就都齐全了。夏商周三代考察古事,让度量衡制度更加明晰。周朝衰亡之后,失去了对天下度量衡的控制。孔子在陈述后代帝王应遵守的准则时说道:“要慎重统一度量衡制度,使民间贸易公平;审察礼法制度,使百姓各有秩序,不紊乱;重整官员制度,使得事必有官,官必有人,人必尽职。这样,四方之政便能顺利地施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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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21 【原文】声(1)者,宫、商、角、徵、羽(2)也。所以作乐者,谐八音(3),荡涤(4)人之邪意,全其正性(5),移风易俗也。协之五行(6),则角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商为金,为义,为言;徵为火,为礼,为视;羽为水,为智,为听;宫为土,为信,为思。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则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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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23 【注释】(1)声:《说文》:声,音也。(2)宫、商、角、徵、羽:指古代五声音阶的五个阶名。简称五声或五音。(3)八音:我国古代对乐器的统称,通常为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种不同质材所制。(4)荡涤:清洗,清除。(5)正性:自然的禀性,纯正的禀性。(6)五行:水、火、木、金、土。我国古代称构成各种物质的五种元素,古人常以此说明宇宙万物的起源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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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25 【译文】音声,共有宫、商、角、徵、羽五音。之所以制作音乐,调谐八音,是为了净化人们心里的邪思邪念、保全人们纯正的禀性、改变风气转换习俗的。用五行来和五音配,那么角就是木,在五常中是仁,在五事中就是貌;商是金,在五常中是义,在五事中就是言;徵就是火,在五常中是礼,在五事中就是视;羽就是水,在五常中是智,在五事中就是听;宫就是土、在五常中是信,在五事中就是思。如果从君、臣、民、事、物五方面来说,那么宫就是君,商就是臣,角就是民,徵就是事,羽就是物。音乐唱和有了一定的象征,就可以借以说明君臣位分和职事的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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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30 群书治要译注 [:1703046125]
1703054631 群书治要译注 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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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33 汉 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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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35 【题解】本卷从《汉书》十志中,选取《礼乐志》《刑法志》《食货志》和《艺文志》的重要内容,皆是兴国安邦、和谐万民的关键所在。四篇志按照《汉书》原文的次序,首推“礼乐”,以显“礼乐之用为急”,明“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盖刑法、食货、艺文之策,终是为成其教化而已;刑法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国家稳定的必要手段,然“刑法所以助治也”,故古有“以刑弼教”、“德主刑辅”之说,全文阐述了我国刑法的起源及其发展,又特别节录了荀子论刑的观点,尤为精彩;食货分而言之,一曰“食”,二曰“货”,二者皆是国计民生的根本。《食货志》上下两篇分别记述了食、货的起源和西汉的农业、货币及经济制度,为了解当时的国家政策和社会经济及其背景,提供了重要的历史资料;《艺文志》中,推崇古人耕养蓄德之学风,痛砭时人背本逐末之极蔽,历记诸子兴起式微之成因,实为考究诸子百家、文献典籍源流的宝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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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37 四志精华,总为一卷,上推三皇、尧、舜及夏、商、周稽古之制,详叙西汉一朝典章制度之变,更以史实而为佐证,前后兴替皆历历了然。凡有助人君理政安民之奏疏言说,莫不择其精要以呈读者。如此,则可借汉家之制,以鉴来者,后人由古观今,亦必启示良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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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41 【原文】六经(1)之道同归(2),而礼乐之用为急。治身(3)者斯须(4)忘礼,则暴嫚(5)入之矣;为国(6)者一朝(7)失礼,则荒乱(8)及之矣。人函(9)天地阴阳之气,有喜怒哀乐之情。天禀(10)其性,而不能节也。圣人能为之节而不能绝也。故象(11)天地而制礼乐,所以通神明、立人伦(12)、正情性、节万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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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43 【注释】(1)六经:六部儒家经典,即《诗》《书》《礼》《乐》《易》《春秋》。(2)同归:犹一致。(3)治身:犹修身。(4)斯须:须臾,片刻。(5)暴嫚:同“暴慢”。凶暴傲慢。嫚,音慢。(6)为国:治国。(7)一朝:一时,一旦。(8)荒乱:混乱,错乱。(9)函:包含,容纳。(10)禀:赋予,给予。颜师古注:“禀,谓给授也。”(11)象:效法,仿效。(12)人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孟子·滕文公上》:“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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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45 【译文】《诗》《书》《礼》《乐》《易》《春秋》,这六部经典的宗旨是一致的,而发挥礼乐的功用最为迫切。修身之人如果片刻忘记礼,凶暴傲慢的思想就会乘虚而入;治理国家的人一旦失掉礼,混乱之事就会发生。人包含了天地阴阳之气,会有喜怒哀乐的感情。大自然赋予人们这种秉性却不能对其进行节制,圣人能做到使情感有所节制,但却不能断绝它。所以(圣人)效法天地的规律来制定礼乐,用它来感通神明、建立人伦、端正心性,并使人类的各种活动得到合理的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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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47 【原文】哀有哭踊(1)之节,乐有歌舞之容,正人(2)足以副(3)其诚,邪人足以防其失。故婚姻之礼(4)废,则夫妇之道乖(5),而淫僻(6)之罪多;乡饮(7)之礼废,则长幼之序乱,而争斗之狱(8)繁;祭祀(9)(本书祭祀作丧祭)之礼废,则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众;朝聘(10)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而侵陵(11)之渐起。故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12)。”礼节民心(13),乐和民声(14),政以刑(刑作行)之,刑以防之。礼乐政刑,四达而不誖(15),则王道(16)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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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49 【注释】(1)哭踊:丧礼仪节。边哭边顿足。颜师古注:“踊,跳也。哀甚则踊。”(2)正人:正直的人,正派的人。(3)副:相称,符合。(4)婚姻之礼:婚姻的礼节。古代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详见附录一)(5)乖:反常,谬误。(6)淫僻:亦作“淫辟”。放荡淫乱。《礼记·经解》:“故昏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7)乡饮:古代嘉礼之一。指乡饮酒礼。(详见附录二)(8)狱:讼案。(9)祭祀:《汉书》原书“祭祀”作“丧祭”。古丧礼,葬后之祭称丧祭。(详见附录三)(10)朝聘:古代诸侯亲自或派使臣按期朝见天子。(详见附录四)(11)侵陵:亦作“侵凌”。侵犯欺凌。(12)“孔子曰”下四句:语出《孝经·广要道章》。原文作:“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邢昺疏:“欲移易风俗之弊败者,莫善于听乐而正之;欲身安于上、民治于下者,莫善于行礼以帅之。”移风易俗:扭转风气,改变习俗。(13)民心:人民的思想、感情、意愿等。(14)民声:民众的声音。指人民的要求和愿望。(15)誖:同“悖”,违背,乖谬。(16)王道:儒家提出的一种以仁义治天下的政治主张,与霸道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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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51 【译文】悲痛时会有边哭边顿足的礼节,高兴时会有载歌载舞的仪容。这对正直的人来说,足以与他的真诚相符;对偏邪的人来说,足以提防他的过失。因此,婚姻的礼仪被废弃了,夫妇之间的关系就会乖谬,而放荡淫乱的罪过就会多起来;乡饮酒礼被废弃了,长幼之间的秩序就会变得混乱,而互相争斗的诉讼就会多起来;吊丧祭祀的礼仪被废弃了,亲人之间的恩情就会淡薄,而违背死者的遗愿、忘记祖先的人就会多起来;按期朝见天子的礼仪被废弃了,君臣的位置就会错乱,而侵犯欺凌的事就会逐渐兴起。所以孔子说:“要让君主安心、人民安定和顺,没有比用礼仪教化更好的办法了;要扭转风气,改变习俗,没有比用音乐教化更好的办法了。”礼仪可以节制人们内心的欲望,音乐可以和畅民众的情志。国家通过政令加以推行,用刑罚加以约束,礼仪、音乐、政令、刑罚这四者都得到实现而不相违背,那么王道之治就完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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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53 【附录】一、婚姻之礼:指男女结合成为夫妻的仪式。它的举行标志着一对社会认可的成年男女将要行使婚媾的权利,组成一个新的家庭,共同担负起繁衍发展家族的义务,履行正式社会成员的责任。在中国,“婚礼”原为“昏礼”,《礼记·昏义》篇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以上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者也。”古人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故而得名。《白虎通·嫁娶》曰:“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此俗直至六朝前后才有改变。昏礼在五礼之中属嘉礼,是继男子的冠礼或女子的笄礼之后,人生第二个里程碑。周代时已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分六个阶段,称为“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最早见于《礼记·昏义》)它与“三书”,即聘书、礼书和迎亲书,一起被合称为“三书六礼”。后世历朝历代的婚制多数都是在六礼婚制的基础上加以变化而来的。到了近代,通常称“亲迎”为婚礼,而把亲迎前五项称作议婚、订婚等过渡性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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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55 二、乡饮之礼:属于古代嘉礼,是一种庆祝丰收、尊老敬老的宴乐活动。它起源于上古氏族社会的集体活动。《吕氏春秋》认为是古时乡人因时而聚会,在举行射礼之前的宴饮仪式。一般乡饮都选德高望重的长者数人为乡饮宾,与当地官吏一起主持此活动。周代时,以致仕之卿大夫为乡饮酒礼的主持人,贤者为“宾”,其次为“介”,又其次为“众宾”,其后历代相沿,名称不尽相同。仪式中严格区分尊卑长幼,升降拜答俱有规定,见载于《仪礼》等儒家经典。古时,此集会也有举荐贤能之士以献王室的意义,一般于正月吉日举行。汉以后郡县往往于学校中行其礼,皇帝则于辟雍中行之。实行科举制度后,则以州县长官为主人,为贡士饯行时亦行乡饮酒礼。乡饮酒礼中含有“尊贤养老”的思想,使一乡之人在宴饮欢聚之时受到教化。秦汉以后,乡饮酒礼长期为历代士大夫所遵用,直到清朝道光二十三年,政府决定将各地乡饮酒礼的费用拨充军饷,才被下令废止,前后沿袭约三千年之久。这种习俗,在社会中起到了敦亲睦族、止恶扬善的作用,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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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54657 三、丧礼:在礼仪中,丧礼的产生最早。古代丧礼的主要仪节有复(即招魂)、奠、饭含(在死者口中放置米贝称“饭”,放置珠玉称“含”,表尽孝之意)、发丧、小殓(以衣衾裹尸)、大殓(将尸体移入棺内)、启殡(把灵柩运到埋葬或寄放的地点)等。丧礼于死者是安抚其灵魂,于生者则成为分长幼、尽孝道、正人伦的礼仪,属于五礼中的凶礼。《礼记·曲礼下》:“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孔颖达疏:“丧礼,谓朝夕奠下室,朔望奠殡宫,及葬等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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