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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61 【注释】(1)利物:益于万物。《易·乾》:“利物足以和义。”孔颖达疏:“言君子利益万物,使物各得其宜。”(2)反: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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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63 【译文】圣人用兵,目的在于有益于万物,而不是让万物受害,为的是用它来拯救危亡,而不是用它危害生存。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使用军队。然而,因为战争毕竟是危险的事情,武器毕竟是凶器,不能任凭人的喜好而使用它。因此制定法则留给后人,命令将军出征,即使打败敌军胜利归来,也要举行丧礼,以此表明这不值得快乐。所以说好战的国家会自取灭亡,忘记战争的国家就会处于危险之中。只有不好战也不忘记战争的国家,才可以成为天下的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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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65 【原文】夫兵之要,在于修政(1),修政之要,在于得民心,得民心,在于利(2)之,利之之要,在于仁以爱之,义以理之也。故六马不和,造父不能以致远,臣民不附,汤、武不能以立功。故兵之要在得众者,善政(3)之谓也。善政者恤民(4)之患,除民之害也,故政善于内,兵强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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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67 【注释】(1)修政:修明政教。《管子·大匡》:“公内修政而劝民,可以信于诸侯矣。”(2)利:作动词,使有利。(3)善政:清明的政治;良好的政令。《书·大禹谟》:“德惟善政,政在养民。”(4)恤民:谓忧虑人民的疾苦。《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恤民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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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69 【译文】用兵的关键在于修明政教;修明政教的关键,在于得到民心;要得到民心,在于让百姓得到利益;使百姓得到利益的关键,在于用仁爱之心爱护他们,用道德仁义来治理他们。所以说,驾车的六匹马如果不互相配合,即使是造父也不能驾驭马车跑得很远;没有大臣和民众的拥护,即使是商汤、周武王也不能够建功立业。所以说用兵的关键在于得到民心;得到民心,可以说就是清明的政治了。清明的政治,就是能够忧虑人民的疾苦和忧患,除掉民众的灾祸而已。所以,对内如果能够做到政治清明,对外军队就会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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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71 【原文】历观古今用兵之败,非鼓之日也,民心离散,素行(1)豫(2)败也。用兵之胜,非阵之朝也,民心亲附,素行豫胜也。故法(3)天之道,履(4)地之德,尽人之和,君臣辑穆(5),上下一心,盟誓不用,赏罚未施,消奸慝(6)于未萌,折凶邪于殊俗(7),此帝者之兵也。德以为卒,威以为辅,修仁义之行,行恺悌(8)之令,辟地殖谷,国富民丰,赏罚明,约誓信,民乐为之死,将乐为之亡,师不越境,旅不涉场,而敌人稽颡(9),此王者之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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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73 【注释】(1)素行:平素的行为。(2)豫:预先,事先。通“预”。(3)法:效法。(4)履:实行。(5)辑穆:和睦。(6)奸慝:亦作“奸匿”,指奸恶的人。(7)殊俗:风俗、习俗不同。(8)恺悌:亦作“恺弟”,和乐平易。《左传·僖公十二年》:“《诗》曰:‘恺悌君子,神所劳矣。’”杜预注:“恺,乐也;悌,易也。”(9)稽颡:古代一种跪拜礼,屈膝下拜,以额触地,表示极度的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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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75 【译文】纵观古往今来用兵失败者,并非败在击鼓的当日,而是民心早已离散,平素的行为就已经显示出失败的征兆了。用兵获得胜利的,并非胜在两军对阵的那一日,而是民心拥护,平素的行为就显示出胜利的征兆了。所以效法天道、履行地德,尽用人和,君臣和睦,上下一心,不需要用什么盟誓,也不需要采取什么赏罚的措施,就能够将奸诈邪恶的人消灭于萌芽的状态,让凶邪之人受到风俗的影响而回归本善,这是五帝的用兵之道。以德行作为士兵,以威信作为辅助,按照仁义道德的标准来行事,执行和乐平易的命令,开辟土地种植五谷,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赏罚严明,遵守誓言和盟约,民众就乐于为国捐躯,将军就乐于以身殉国,军队不用越过国境,士兵不用抵达战场,敌军就心悦诚服地投降了,这才是真正的王者之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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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77 辨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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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79 【题解】辨能,即辨别人的才能。要想治理好政事,必须懂得辨别和使用人才。用人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这一段作者指出,当时的官吏不能公正地考察人才,只是听从虚誉之词,导致趋炎附势,结党营私的小人当政。一方面反映了当时官场用人的乱象,同时也是从反面提醒,辨别人才不能只听外在的名誉,而要详细谨慎地考察一个人。德行和能力均没有缺陷的人,才能够给予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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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81 【原文】夫商鞅(1)、申(2)、韩(3)之徒,其能也,贵尚谲诈,务行苛克,则伊尹(4)、周(5)、邵(6)之罪人也。然其尊君卑臣,富国强兵,有可取焉。宁成(7)、郅都(8)辈,放商、韩之治,专以残暴为能,然其抑强抚弱,背私立公,尚有可取焉。其晚世之所谓能者,乃犯公家之法,赴私门之势,废百姓之务,趣(9)人间之事,决烦理务,临时苟辨(10),但使官无谴负(11)之累,不省下民吁嗟之寃,复是申、韩、宁、郅之罪人也。而俗犹共言其能执政者,选用不废者,何也?为贵势之所持(12),人间之士(士字似衍)所称,听声用名者众,察实审能者寡,故使能否之分不定(13)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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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83 【注释】(1)商鞅:出生于约公元前395年,卒于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姬姓,卫氏。又称卫鞅、公孙鞅。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其在秦执政二十余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后遭猜忌车裂而死。(2)申:指申不害,亦称申子,郑韩时期人物(今河南新郑)人。战国时期韩国著名的思想家。他在韩为相十九年,使韩国走向国治兵强。作为法家人物,以“术”者称,是三晋时期法家中的著名代表人物。(3)韩:即韩非子,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4)伊尹:商初大臣。(5)周:指周公。(6)邵:指邵公。(7)宁成:西汉酷吏。南阳穰人。(8)郅都:汉朝酷吏。见《史记·酷吏列传第六十二》(9)趣:通“趋”,趋向;奔向。(10)苟辨:犹诡辩,辨,通“辩”。(10)谴负:犹罪责。(11)持:引申为掌握;控制。(12)定:明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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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85 【译文】商鞅、申不害、韩非子这样的人,其才能重在使用各种奸诈的手段,办事推行苛刻之政。这样的人在伊尹、周公、邵公那里就是罪人了。然而,他们毕竟还能够明白君主尊贵、大臣卑微的道理,能够使得国家富裕、军队强大,还有一点可取之处。(到了汉朝中兴的时候),宁成、郅都这些人,夸大商鞅、韩非子的治国方略,专门进行杀戮,以残暴为能。然而他们毕竟能够抑制豪强,避开私利,树立公心,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后世所谓有才能的人,就只是违背公家的法律,迎合私人的权势,荒废百姓的事务,趋附人间的私利;判决麻烦的案件、处理复杂的事务时,只是临时诡辨一下,只要不使官家受到谴责,或受到责任的拖累,根本不去理会民众的冤屈和叹息,这样的人又是申不害、韩非子、宁成、郅都一样的罪人了。然而一般人习惯上还是认为他们是有能力的人,执政者仍然选用而不废黜他们。这是为何呢?因为他们为权贵势要之人所保护,被世间一些读书人所称颂,听其名声用其名位的人多,而能够细致审察审核其能力的人少,因此在用人上对人才能力的分界线不能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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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87 【原文】夫定令长(1)之能者,守相(2)也。定守相之能者,州牧刺史(3)也。然刺史之徒,未必能考论能否也,未必能端平也。或委任下吏,听浮游之誉,或受其戚党贵势之托,其整顿(其整顿当作整顿其)传舍,待望迎宾,听其请谒,供其私求,则行道之人(4)言其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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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89 【注释】(1)令长:秦汉时治万户以上县者为令,不足万户者为长。后因以“令长”泛指县令。(2)守相:郡守和诸侯王之相。(3)州牧刺史:州牧,官名。古代指一州之长。(4)行道之人:指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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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91 【译文】审定县令、县长能力的,是郡守和诸侯之相;审定郡守、诸侯之相能力的,是州牧、刺使。然而州牧、刺使这样的官吏,未必真的能够考察审定他们是否有能力,未必能够使得考评公平中正。有的委派手下的官吏去考察,结果只是在外面听取一些空虚不实的赞誉;有的则受到他们的亲戚朋党、权贵势力的委托。这些相关人等不是忙着整顿客舍,等待了望,迎接上宾,就是忙着接待拜访,许诺对方私下的请求。于是连无关的路人都可以尽说其能(作为他们升迁的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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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93 【原文】治政以威严为先,行事务邀时取辨(1),悕望(2)上官(3)之指,敬顺监司(4)之教,期会(5)之命,无(无字恐衍)降身(6)以接士之来,违法以供其求欲,人间之事(7)无不循,言说之谈无不用,则寄寓(8)游行(9)幅巾(10)之士言其能也。有此三者为之谈,听声誉者之所以可惑,能否之所以不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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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95 【注释】(1)邀时取辨:善观风向,见风使舵的意思。邀时,谓谋求有利的时机。辨,辨别。(2)悕望:惴摩,观望的意思。(3)上官:上司,长官。(4)监司:负有监察之责的官吏。汉以后的司隶校尉和督察州县的刺史、转动使、按察使、布政使等通称为监司。(5)期会:谓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政令。多指有关朝廷或官府的财物出入。(6)降身:降低身份。(7)人间之事:指世俗的做法。人间,即民间。(8)寄寓:没有正式户籍而客居的人。(9)游行:指出游、游逛之人。(10)幅巾:是指用一块帛巾束首,一种表示儒雅的装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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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97 【译文】这些人治理政事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威严,办事一味迎合时风,惴摩长官的意图,对监察官员的话唯唯诺诺,不论对错一概言听计从。凡是上级规定期限要完成的任务,不论百姓是否能够承受得了,无不低声下气一概接受;如果有上级来视察工作,就不惜违反常礼制度去满足他们的欲望和要求。对于世俗的陋习没有不遵循的,世俗的言论没有不采用的。这样,一些客居、遨游、风雅之士就会纷纷说他们有能力了。有这三种人到处替他们说好话,这就是听信声誉者其所以被迷惑、官员的能力高低之所以难以评定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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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899 尊 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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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901 【题解】正妻生的长子称嫡子,省称“嫡”。尊嫡就是要尊重嫡子。此段重在说明,选择接班人要无比谨慎。尊嫡虽然是君主专制时代选择继承人的传统观念,但是,对现代社会的组织选择接班人同样有着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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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903 【原文】凡光祖祢(1),安宗庙,传国土,利民人者,在于立嗣(2)继世。继世(3)之道,莫重于尊嫡(4)别庶(5)也。故圣人之制礼贵嫡,异其服数,殊其宠秩(6),所以一群下之望,塞变争之路,杜邪防萌,深根固本之虑。历观前代后妻(7)贱而侄媵(8)贵,太子卑而庶子尊,莫不争乱以至危亡,是以周有子带之难(9),齐有无知之祸(10),晋有庄伯之患(11),卫有州吁之篡(12),故传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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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905 【注释】(1)祖祢:祖庙与父庙。此指光耀祖宗。(2)立嗣:确立王位继承人。(3)继世:继承先世。此指继承祖业。(4)嫡:正妻所生的嫡子。(5)庶:宗法制度下家庭的旁支,与“嫡”相对,如庶子(妾生的儿子)。(6)宠秩:宠爱而授以官秩。(7)后妻:皇后和正妻。(8)侄媵:媵,小妻。此处指侧妃。(9)子带之难:周惠王(姬阆)晚年宠陈女惠后,欲废太子郑,改立惠后所生的子带。公元前655年夏,齐桓公邀集宋桓公、鲁禧公、陈宣公、卫文公、郑文公、许僖公、曹昭公,与太子郑会于卫国的首止(今河南睢县东南),宣布支持太子郑为嗣君。姬阆愤,使人联络郑、楚、晋拟联合抗齐,未果。公元前652年12月,阆故,姬郑担心子带争位而秘不发丧,并求得齐桓公支持得天子位。公元前648年起,子带几次借西戎攻周,败。前公元636年,周王郑发觉王后魏氏与子带密谋,即废黜了魏氏。带再引西戎并攻占了周都,郑出逃,避于郑国的汜(今河南襄城县),求救于诸侯。即位不久的晋文公,以勤王为号,于公元前635年出兵攻带的所在地温,生擒带并处死,迎郑复位,平定了内乱。(10)无知之祸:无知之祸是春秋时期齐国发生的一场政变。公元前686年,齐国大夫管至父、连称发动叛乱,杀害了当时的国君齐襄公(齐僖公禄父之子),立公孙无知(齐僖公弟夷仲年之子)为齐国国君,但无知继承国君之位后不久即被雍廪的国人所杀。(11)庄伯之患:庄伯即曲沃庄伯,姬姓,名鳝,春秋时期晋国曲沃的君主,曲沃桓叔之子,公元前731年继位。公元前724年曲沃庄伯弒杀了晋孝侯,但晋人把庄伯逐回曲沃,立晋鄂侯为国君。曲沃庄伯于公元前718年再次出兵侵晋,但周朝天子发兵干预,立晋哀侯,庄伯退回曲沃,于公元前716年去世。(12)州吁之篡:州吁,春秋时期卫国人,卫庄公之子、卫桓公异母弟,公元前719年弒兄即位(在位不足一年),系卫国十二世,第十三位国君。为春秋时期第一位弒君篡位成功的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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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907 【译文】能够光耀祖宗,安定宗庙,传续国土,利益人民的大事,在于确定继承人以继承祖业。而继承祖业的大道,没有比尊重嫡子区别庶子更重要的了。因此,圣人制定礼法是就让嫡子处在尊贵的位置,让其穿着不同的服饰,让他得到特殊的宠爱而授以官秩,以此来统一群臣的期望,堵塞政变争权的道路,杜绝邪恶,防范于未然。这是为加深和稳固国家的根本而考虑的。纵观前朝各代,凡是皇后、正妻被轻视而侧妃受到尊宠,太子卑微而庶子尊宠的,没有不引起争斗和纷乱,导致国家危亡的。所以周朝有子带的灾难,齐国有魏无知的祸害,晋国有庄伯的忧患,卫国有州吁的篡位。因此经典上说:如果两后并列,嫡子和庶子不分,就会出现两个国家两个政权的状况,这正是产生动乱的根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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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6909 谏 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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