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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做君主的,自己的喜好和厌恶,不能表现于外。如果自己的喜好和厌恶让外人所知晓,那么,他的臣子和妻妾就会利用其喜好和厌恶来达到蒙蔽视听的目的。所以说:君主看不到臣子的意图,自己的好恶就会被他们当成诱饵。过去晋献公喜欢美色,骊姬就用自己的美色蒙蔽晋献公的视听;吴王阖庐喜欢扩大领地,太宰就用陈兵攻伐来蒙蔽他的视听;齐桓公喜欢美味,易牙就把自己的孩子蒸熟来满足他,达到蒙蔽他的目的。还有薛公进献美丽的玉珥来劝说册封太后,龙阳乘齐桓公钓鱼的时候巧妙地实施奸诈之计来达到蒙蔽其君主的目的,所用的种种手段隐伏、平静、不露端倪,真的是太可怕了。古往今来亡国的人很多,都是因为做君主的被臣子蒙蔽在宫廷之内,沉湎于臣子谄媚阿谀的言语之中。最严重的莫过于秦二世,赵高见秦二世喜欢荒淫游乐,不过问政事,于是进言说:做帝王的高贵而拥有天下,贵在能够放纵欲望恣意妄为,像神明一样有尊严;百姓和大臣只能听说,而不能亲眼看见。这样,赵高就专揽大权,欺上罔下。二世直到在望夷宫被逼自杀,临死之时才明白自己被赵高蒙蔽造成亡国杀身之祸,可惜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啊。这难道还不值得人哀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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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 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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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赞象是古代的一种记述功勋和美德的文体。这一段主要指出,写作赞象应该经过考察后,确实有功绩,才能够写入史册,如果言行、事迹不值得记录,而弄虚作假,则为人所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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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夫赞象之所作,所以昭述勋德(2),思咏(3)政惠,此盖诗颂之末流矣。宜由上而兴,非专下而作也。世考之,导实(导实疑有误字)有勋绩(4),惠利(5)加于百姓,遗爱(6)留于民庶,宜请于国,当录于史官,载于竹帛(7),上章君将之德,下宣臣吏之忠。若言不足纪,事不足述,虚而为盈,亡而为有,此圣人之所疾,庶几(8)(庶几疑有误字)之所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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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赞象:古代的一种文体。(2)昭述勋德:记述功勋与德行。(3)思咏:思慕咏叹。(4)勋绩:亦作“勋迹”,功勋,功绩。(5)惠利:谓恩惠及人使之得利。(6)遗爱:指留于后世而被人追怀的德行、恩惠、贡献等。(7)竹帛:竹简和白绢。古代初无纸,用竹帛书写文字。引申指书籍、史乘。(8)庶几:指贤者或可以成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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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之所以要写作赞象,目的在于记述功勋和美德,追思和咏叹政治的惠美。这大概是《诗经·颂篇》的末流了。最好应该由君上兴起,而不是由下臣专门来制作。经过世人的考察之后,确实有功勋和成绩的,让百姓得到恩惠和好处;即使死后还能留下恩德于百姓、德行为百姓所追怀的,就应该向国君请示,由史官来记录,登载在竹帛上面,对上可以彰显君主、将帅的美德,对下可以宣扬大臣、官吏的忠心。假如其言行不足以记录,事迹不值得叙述,把虚假的说成真实的,把没有说成有,这就是圣人所憎恶、贤者为之羞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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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 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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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铭诔,是记录死者经历和功德的文章。这一段,作者对当时的流俗进行了强烈的谴责。指出依靠行贿送礼而得到官位的小人,其门生部下,却为了自己的利益,对其进行歌功颂德,是十分无耻的行为,这样会使得善恶不能彰显,败坏世风,影响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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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夫渝(2)世富贵,乘时(3)要世,爵以赂至,官以贿成,视常侍(4)黄门(5)宾客,假其气势,以致公卿(6)牧守(7),所在宰莅,无清惠之政,而有饕餮(8)之害,为臣无忠诚之行,而有奸欺之罪,背正向邪,附下内上,此乃绳墨(9)之所加,流放之所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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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铭诔:诔,音磊。铭和诔,泛指记述死者经历和功德的文章。(2)渝:引申为违背。(3)乘时:乘机;趁势。(4)常侍:官名。皇帝的侍从近臣。秦汉有中常侍,魏晋以来有散骑常侍,隋唐内侍省有内常侍,均简称常侍。(5)黄门:官署名。(6)公卿:三公九卿的简称。(7)牧守:州郡的长官。州官称牧,郡官称守。(8)饕餮:音涛贴,贴,四声。比喻贪婪;贪残。(9)绳墨:喻法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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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有的人以财富和权力改变世风,乘机趁势要挟世人,通过贿赂来得到官职和爵位。看看常侍、黄门这些皇帝近臣的嘉宾贵客,倚仗他们的权势,以致让公卿、牧守在官位上,不能清正廉明地执政,却有贪污腐败的祸害;做臣子的没有忠诚的行为,却犯下奸诈欺君的罪行。背弃正义而趋向邪恶,拉拢下级依附权臣,这些都是应该受到刑法的惩罚和流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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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而门生(1)故吏(2),合集财货,刊石纪功,称述勋德,高邈伊周(3),下陵管宴(4),远追豹产(5),近逾黄邵(6)。势重者称美,财富者文丽,后人相踵,称以为义,外若赞善,内为己发,上下相效,竞以为荣,其流之弊,乃至于此。欺曜当时,疑误后世,罪莫大焉。且夫赏生以爵禄,荣死以诔谥,是人主权柄,而汉世不禁,使私称与王命争流,臣子与君上俱用,善恶无章,得失无效,岂不误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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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门生:汉人称亲受业者为弟子,相传受业者为门生。后世门生与弟子无别,甚至依附名势者,也自称门生。(2)故吏:原来的属吏。(3)伊周:商伊尹和西周周公旦。(4)管晏:管仲和晏婴。(5)豹产:指西门豹和子产。《史记·滑稽列传》:“子产治郑,民不能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后即以“豹产”借指贤能的大臣。(6)黄邵:指黄霸和邵信臣。黄霸(公元前130年—公元前51年)是西汉时有名大臣。邵信臣,字翁卿,民诵为召父,九江寿春人。东汉著名大臣。曾历任零陵、南阳太守。在南阳任职期间,曾利用水泉兴修水利工程,组织民众开沟筑坝数十处。他与杜诗一前一后,在南阳都有惠政。时人称之为“邵父杜母”,以表达对他们的敬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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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可是这些人的门生和老部下,却聚集钱财和货物,刊刻石碑以记载其功劳,称赞和陈述他们的功勋和美德;往上比要超过伊尹和周公、往下要胜过管仲和晏婴;向远古要追踪豹产,往近代要超越黄霸、邵信臣。位高权重的称赞他们的美德,财产富有的说其文采华丽。后世的人跟着学习,以为这是义。对外好像是称赞别人的善行,对内实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上上下下的官员竞相效仿,纷纷以此为荣,这种流俗产生的弊端,竟到了如此地步,不仅欺瞒当时,恐怕还会误导后世,真的是有莫大的罪过啊!况且,在世的时候得到爵位俸禄的赏赐,去世之后得到诔文谥号的光荣,这是君主才能行使的权力。而到汉朝的时候因为不加以禁止,使得私家的的称誉和君王的命令并流于世。臣子和君王都这样做,善恶没有表明的章法,得失没有了评价的标准,这难道不是误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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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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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序作,也是古代的一种文体。作者痛斥当时写作序作的文人,只是追求文辞的华美,而不能阐弘大道,述明圣教。古人讲,文以载道,文章,是道统所寄。因此,写作文章,重在能够阐发圣贤大道的义理,而不是文辞的华美。如果只是一味追求文辞的华美,不能阐发圣贤大道,这样的文章,于世无益,是圣贤之人所厌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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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夫著作书论(2)者,乃欲阐弘(3)大道,述明圣教,推演事义,尽极情类,记是贬非,以为法式。当时可行,后世可修。且古者富贵而名贱(贱疑姓),废灭不可胜记,唯篇(篇疑笃)论俶傥之人,为不朽耳。夫奋名于百代之前,而流誉于千载之后,以其览之者益,闻之者有觉故也,岂徒转相放效,名作书论。浮辞谈说而无损益哉,而世俗之人,不解作体,而务泛溢之言,不存有益之义,非也。故作者不尚其辞丽,而贵其存道也。不好其巧慧,而恶其伤义也。故夫小辩破道,狂简(4)之徒,斐然(5)成文,皆圣人之所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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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序作:古代的一种文体。(2)书论:古代文体名,书与论。(3)阐弘:阐扬光大。(4)狂简:志向高远而处事疏阔。《论语·公冶长》:“吾党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5)斐然:有文采和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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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撰述书论的目的,在于阐扬光大圣贤大道,叙述、说明圣贤教化的道理,推演事情背后的义理,尽力抒发情感,记述真理,针砭错误,以此作为标准和法度,不仅可以在当时施行,也可以让后世的人修习。自古以来富贵之人其名字早已经消亡的,不能逐一记述。唯独只有留下著作于后世的潇洒风流之士,才能够不朽。他们的声名振起于百代之前,而声誉却流传到千年之后,是由于其文章让看到的人能够受益,听到的人能够觉悟的原因啊!怎么能够把那些凭空转相仿效、充满浮夸的言辞和议论、于世无益无损的文章称作书论呢?可是,世俗的人,不懂得什么叫做序作的本质,只是追求空泛溢美的言语,而没有有益于人的义理,这是错误的。因此,写作的人不应崇尚言辞的华丽,贵在能够阐述道义而已,不应称道其聪明巧饰,而应厌恶其损害道义。所以说,巧言有伤道义,志大才疏而高谈阔论,这都是圣人所厌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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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译注 卷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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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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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体论》,三国杜恕著。《隋书·经籍志》载:“《体论》四卷。”《三国志·魏书》载:“杜恕《体论》八篇。”世已久佚,唯《群书治要》存其大概。《三国志·魏书》杜恕本传的注里引用《杜氏新书》对《体论》的评介说:“以为人伦之大纲,莫重于君臣;立身之基本,莫大于言行;安上理民,莫精于政法;胜残去杀,莫善于用兵。夫礼也者,万物之体也,万物皆得其体,无有不善,故谓之‘体论’。”魏徵给唐太宗的谏言中,多次引用《体论》中语。如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以房玄龄为首,在修订《武德律》的基础上颁行的《贞观律》,是“正刑定罪”用的。由于贞观时期重视立法与守法,法律的执行一般比较认真,官吏“有枉法者必无赦免”,贪赃者皆“置以重法”,因此“官吏多自清谨”,“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无敢侵欺细人”。这对唐初封建统治的巩固,起了相当大的作用。魏徵这年写给唐太宗的《理狱听谏疏》实质是《贞观律》的立法指导思想与理论基础,对后来封建立法理论影响极大。魏徵认为,要“移风易俗”,不能单靠“严刑峻法”。所以他在疏文中引用《体论》“夫淫欲盗窃,百姓之所恶也,我从而刑罚之,虽过乎当,百姓不以我为暴者,公也;怨旷饥寒,亦百姓之所恶也,遁而陷之法,我从而宽宥之,百姓不以我为偏者,公也。我之所重,百姓之所憎也;我之所轻,百姓之所怜也。是故赏轻而劝善,刑省而禁奸”,并提出了“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也”的总方针。认为量刑必须心存公正,“如果取舍在于爱憎,轻重由乎喜怒”,“群私于上,吏奸于下”,要想达到“人和讼息”的政治局面是办不到的。只有“执法公正”,才能使“百姓心服”。执法如果循私,量刑无论从轻从重,都会造成恶果,因为“过轻则纵奸,过重则伤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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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从如何为君、如何为臣、如何区分君子和小人、如何为政、如何执法等几个方面节录了《体论》的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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