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067165
【原文】圣人之于法也,已公矣。然犹身惧其未也。故曰:“与其害善。宁其利淫(1)。”知刑当之难必(2)也,从而救之以化,此上古之所务也。后之治狱者则不然,末讯罪人,则驱而致之,意谓之能。下不探狱之所由生为之分,而上求人主之微旨(3)以为制(4),谓之忠。其当官也能,其事上也忠,则名利随而与之,驱世(5)而陷,此以望道化之隆,亦不几矣。
170306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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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与其害善,宁其利淫”:出自《周书·列传第十五》,原文为“……又当深思远大,念存德教。先王之制曰:‘与杀无辜,宁赦有罪;与其害善,宁其利淫。’明必不得中,宁滥舍有罪,不谬害善人也。……”(2)难必:难以肯定。(3)微旨:隐而未露的意愿。(4)制:裁决,决断。(5)驱世:驱使世人。
170306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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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圣人治法已经很公正了,可是仍然担心尚有不公之处,所以说:“与其伤害贤善之人,宁可利于有罪之人。”他们深知量刑适当与否难以肯定,于是用道德教化来补救,这是上古时期的古圣先王所致力做的事情。后来审理案件的人就不是这样,还未审问犯人,先对案件臆测一番,等到审讯犯人时,就一步步诱使犯人落入他的主观臆断的陷阱中,却把这称之为有能耐;他们对下不去探求案件发生的根源,从而对案件的性质加以区分,而是向上揣摩君主隐而未露的心思来裁决案件,还将这称之为忠于职守。这样的人担任官职被认为是有能力,侍奉君主被认为是忠于职守,名利也就随之而来。这就驱使世人沉溺于这种风气,却希望道德教化能够兴盛,这也是不可能的。
1703067170
1703067171
【原文】凡听讼决狱,必原(1)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权(2)轻重之叙,测浅深之量。悉(3)其聪明,致其忠爱,然后察之,疑则与众共之,众疑则从轻者,所以重之也,非为法不具也,以为法不独立,当须贤明共听断之也。故舜命皋繇曰:“汝作士。惟刑之恤(4)。”又复加之以三谇(5),众所谓善,然后断之,是以为法参之人情也。故《春秋》传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为情也者,取货赂者也,立爱憎者也,祐亲戚者也,陷怨雠者也,何世俗小吏之情与夫古人之悬远乎,无乃风化使之然邪。有司(6)以此情疑之群吏,人主以此情疑之有司,是君臣上下不通相疑也,不通相疑,欲其尽忠立节,亦难矣。苟非忠节,免而无耻,免而无耻,以民安所厝(7)其手足乎。
170306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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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原:推究,体察。(2)权:衡量,估计。(3)悉:详尽也。(4)汝作士,惟刑之恤:出自《尚书·舜典》:“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及“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5)谇:问,告。音“遂”。(6)有司:指官吏。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故称有司。(7)厝:安置。
1703067174
1703067175
【译文】凡是审案断案,一定要推究体察父子间的亲情,立足于君臣间的道义,权衡犯罪情节的轻重,检测罪行分量的深浅,用尽自己分辨是非的能力,竭尽自己的忠爱之心,然后对案件详加调查。如果自己觉得案件可疑的话就要和大家一同审理决定,如果大家都认为案件可疑的话就从轻处置。审断案件如此谨慎,不是因为相关法规不够详尽,而是因为法律不为一人一案而定,必须与贤明的人共同听审后作出判决。所以舜任命皋陶时说:“你做司法官,一定要慎重用刑。”又规定要反复审问三次(向群臣、群吏、民众三方征求意见),大家都说可以了,然后再判决,这样做是因为刑法要参考人情。所以《春秋传》说:“大大小小的案件,即使不能一一查清,也一定要合乎人情。”可是世间那些固执愚昧严厉刻薄的官吏,认为这人情就是索要贿赂、顺着自己的爱憎、庇佑亲人、陷害仇人,为什么如今世间小吏所说的人情与古人所说的人情相差这么远呢?恐怕是风气的变化造成的吧。主管官员因为这人情怀疑判案的官吏,君主因为这人情怀疑主管官员,这是君臣上下缺乏沟通而相互猜疑。缺乏沟通而相互猜疑,想要大臣们尽忠立节也就也很难了。如果大臣们不能尽忠诚立节,那只求免于犯罪受惩却没有廉耻之心,如果大臣们只求免于犯罪受惩却没有廉耻之心,那么叫天下百姓怎么办呢?
170306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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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春秋(1)之时,王道(2)浸坏,教化不行,子产(3)相郑而铸刑书。偷薄(4)之政,自此始矣。逮至战国,韩任申子(5),秦用商鞅(6),连相坐之法(7),造参夷(8)之诛,至于始皇兼吞六国(9),遂灭礼义之官,专任刑罚,而奸邪并生,天下叛之。高祖约法三章(10),而天下大悦。及孝文(11)即位,躬修玄默,议论务在宽厚,天下化之,有刑厝(12)之风。至于孝武(13),征发烦数,百姓虚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宄(14)不胜,于是张汤赵禹(15)之属,条定法令,转相比况(16),禁固(17)(固疑罔)积密,文书盈于机格,典者不能遍睹,奸吏因缘为市,议者咸怨伤之。
170306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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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春秋:指春秋时期,始于周平王东迁,是中国历史上社会经济急剧变化,政治局面错综复杂,军事斗争层出不穷,学术文化异彩纷呈的一个变革时期。(2)王道:儒家提出的一种以仁义治天下的政治主张。此处指古圣先贤的教化。(3)子产(?—前522年):复姓公孙,名侨,字子产,又字子美,郑称公孙。他是第一个将刑法公布于众的人,曾铸刑书于鼎,史称“铸刑书”,是法家的先驱者。(4)偷薄:浇薄,浮薄。(5)申子:指法家代表人物申不害。(6)商鞅: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姬姓,卫氏。又称卫鞅。(7)相坐之法:中国古代因他人犯罪而使与犯罪者有一定关系的人连带受刑的制度。又称连坐、随坐、从坐、缘坐。商鞅变法时立相坐之法。(8)参夷:古代诛灭三族的酷刑。(9)六国:即韩、赵、燕、魏、楚、齐六国。(10)约法三章:出自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十一月,召诸县父老豪杰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曰:‘如果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汉中。’与父老曰:‘约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11)孝文:即汉文帝刘恒,汉高祖刘邦四子,惠帝刘盈弟,母薄姬。在位期间,继续执行与民休息和轻徭薄赋的政策,使汉朝从国家初定走向繁荣昌盛的过渡时期。后世将这一时期与其子景帝执政的时期统称为“文景之治”。(12)刑厝:亦作“刑措”或“刑错”,置刑法而不用。(13)孝武:即汉武帝刘彻,汉景帝刘启的第十个儿子、汉文帝刘恒的孙子,谥号“孝武”。(14)奸宄:亦作“奸轨”,违法作乱的人。宄,音“轨”。(15)张汤赵禹:张汤,汉武帝时负责刑法事务的权臣,中国古代著名的酷吏,又以廉洁著称。与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著作。赵禹,与张汤同时期酷吏,与张汤交好。(16)比况:与类似事例进行比照。(17)禁固:即“禁锢”,禁止做官或参与政事。
1703067180
1703067181
【译文】春秋时期,以仁义治理天下的王道逐渐衰亡,伦理道德的教化不再施行。子产担任郑国国相,将《刑书》铸刻在鼎上,鄙陋浇薄的统治从此就开始了。及至战国时代,韩国任用申不害,秦国任用商鞅,制定连坐之法,实行诛灭三族的酷刑。待到秦始皇,兼吞六国,废除执掌礼义的官吏,专门运用刑法惩罚,于是狡诈恶毒一并产生,天下百姓都反叛他。汉高祖约法三章(只规定“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天下之人都非常高兴。到孝文帝即位,亲自实行清静无为的治国之道,谈法议事,力求宽容厚道,于是天下太平,达到了置刑法而不用的程度。但是到了孝武帝时,政府征调频繁,百姓因此财力空竭;穷困百姓犯法,由酷吏自行决断,而违法作乱的人和事却数不胜数。于是张汤、赵禹之流制定法令,以各种案例辗转比照,使禁令之网日加细密,法律条文堆满桌案、格架,主管之人看都看不完,奸邪的官吏借机徇私舞弊,议论的人都为之怨恨不平。
1703067182
1703067183
【原文】凡治狱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为之主,不放讯,不旁求(1),不贵多端,以见聪明也。故律正其举效(效疑劾)之法,参伍(2)其辞,以求实也,非所以饰实也。但当参伍聪明之耳目,不使狱吏断练饰治成辞于手也。孔子曰:“古之听狱,求所以生之也。今之听狱,求所以杀之也。故斥言以破律(3),诋案(4)以成法,执左道(5)以乱政,皆王诛之所必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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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旁求:四处征求;广泛搜求。(2)参伍:亦作“参五”。错综比较,加以验证。(3)斥言以破律:徇私枉法。《礼记·王制》:“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郑玄注:“析言破律,巧卖法令者也。”(4)诋案:指责,举劾。(5)左道:邪门旁道。多指非正统的巫蛊、方术等。
170306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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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凡是审理案件,必须依据违法犯罪的事实,并以此为中心,不随意审讯,不四处求证,不多方牵扯,以显示自己明察事理。因而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认真对照案情,为的是弄清事实,而不是夸大事实,但应当让那些耳目聪明的人分析比较案情,不使管理刑狱的官吏徇私舞弊、奸计得逞就是了。孔子说:“古人审理案件,是为当事人寻找生存的理由;如今的官吏审理案件是想方设法将其置于死地。”所以对徇私枉法,出卖法令的;毁谤他人,加以弹劾造成法律后果的;秉持邪道,扰乱国政的,这些人都必须加入到国君诛杀的行列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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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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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在“天明本”和“元和二年骏河本”《群书治要》中,均无《时务论》一书的书名,我们有幸得阅日本影印的“金泽文库”本《群书治要》,通过互相比较发现,“金泽文库”本《群书治要》中卷四十六另有《时务论》一篇,内容则是“天明本”和“元和二年骏河本”《群书治要》的《体论》的最后两段。此外,在“金泽文库”本《群书治要》中,“天明本”和“元和二年骏河本”《群书治要》中许多没有保留篇题的,在“金泽文库”本都有保留。因此,我们特以“金泽文库”本为底本,将《时务论》篇名重新补上。
170306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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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务论》,《旧唐书·经籍志》载:《时务论》,十二卷,杨伟撰。杨伟,曾为三国曹魏尚书郎,魏、晋之间著名历法家,著作《乘丘先生书》二卷、《时务论》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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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务论》,世已早佚,在其他文献仅存三条佚文,而《群书治要》保存较长的佚文两篇,由此可以窥见其内容梗概。第一段名为“审察计谋”,指出为君者要审慎听察,第二段为“断忠臣国”,指出为君者必得忠臣的辅佐才能成治,而忠良之臣更要辅佐君主端正视听,若无忠良之臣的献计献策,君主就无以成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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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伟,曾为三国曹魏尚书郎,魏、晋之间著名历法家,著作《乘丘先生书》二卷、《时务论》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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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计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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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此篇论述的是如何听察,君主的听察是国家存亡的门户和安危的关键。君主应当广泛听察,但更要深入、审慎地加以考证,这样才能让国家政治兴隆,国家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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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夫听察(1)者,乃存亡之门户,安危之机要也。若人主听察不博,偏受所信,则谋有所漏,不尽良策,若博其观听,纳受无方,考察不精,则数有所乱矣。人主以独听之聪,考察成败之数(2),利害之说,杂而并至,以干窥听,如此,诚至精之难,在于人主耳,不在竭诚纳谋,尽己之策者也。若人主听察不差,纳受不谬则计济事全,利倍功大,治隆(3)而国富,民强而敌灭矣。若过听不精,纳受不审,则计困事败,利丧功亏,国贫而兵弱,治乱而势危矣。听察之所考,不可不精,不可不审者,如此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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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听察:探听审察。指听取并考察各种意见。(2)数:音属。谈论,述说。(3)隆:盛大。
170306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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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君主对各种意见的听闻和考察,是国家存亡的门户和安危的关键。假若君主听察不广博,只听信宠臣的话,那么所做的谋略必定有所疏漏,不能尽知良好的计策;假如广泛地观察探听,但是接受的方法不正确,考察不深入,那么计策必然又会有所败坏。君主凭借独自听受的聪敏,去推断思考各种言论的成败、利害,若各种意见纷至沓来,必然会干扰君主的视听。如此看来,考察各种言论是否精密得当的难题,就落在君主身上了,而不在竭诚贡献谋略、尽己之策的臣子那里。假如君主听察得当,采纳的建议合乎情理,那么考虑的计策就会周全而有所成就,就能加倍获益,大功告成,政治兴隆,国家富强,百姓强大,而敌人破灭。假若不深入、审慎地听取和采纳建议,那么考虑问题就会陷入困境,所做事情就会失败,利益丧失,功劳全无,国家陷入贫穷,对外作战失败,国内政治混乱,形势危急了。听察的考证不能不深入,不能不审慎,就是如此之重要啊。
1703067208
1703067209
【原文】凡有国之主,不可谓举国无深谋之臣,阖朝无智策之士也,在听策所考精与不精,审与不审耳。何以验其然乎?在昔汉祖者,聪听之主也,纳陈恢(1)之谋则下南阳,不用娄敬(2)之计则困平城。广武君(3)者,策谋之士也,韩信纳其计则燕、齐举,陈余(4)不用其谋则泜水败。由此观之,汉祖之听,未必一暗一聪也,在于精与不精耳。广武之谋,非为一拙一工也,在用与不用耳。不可谓事济者有计策之士,覆败者无深谋之臣也。吴王夫差拒子胥(5)之谋,纳宰嚭(6)之说,国灭身亡者,不可谓无深谋之臣也。楚怀王拒屈原之计,纳靳尚(7)之策,没秦而不反者,不可谓无计画之士也。虞公(8)不用宫奇(9)之谋,灭于晋。仇由不听赤章之言,亡于智氏(10)。蹇叔(11)之哭,不能济崤渑(12)之覆。赵括(13)之母,不能救长平之败。此皆人主之听不精不审耳。由此观之,天下之国,莫不皆有忠臣谋士也,或丧师败军,危身亡国者,诚在人主之听,不精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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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陈恢:刘邦的谋士。(2)娄敬:汉高祖刘邦的重要谋士之一。(3)广武君:指楚汉相争时赵国谋臣李左车(生卒年不详),西汉柏(邢台隆尧)人,赵国名将李牧之孙,为赵立下了赫赫战功,李被封为广武君。韩信、张耳攻赵时,赵权臣成安君陈余不听广武君之言,以至兵败。韩信获广武君而师事之,广武君遂为之筹策下燕齐之地。见《史记·淮阴侯列传》。(4)陈余:秦末义军领袖。(5)子胥:即伍子胥,春秋末期吴国大夫。名员(音“云”),字子胥,(6)宰嚭:即太宰嚭。本名伯嚭,系春秋时楚伯州犁之孙。楚诛伯州犁,伯嚭奔吴,吴以为大夫,后任太宰,故称太宰嚭。(7)靳尚:本名尚,战国时期楚怀王时任上官大夫,与三闾大夫屈原为同僚,受封于靳江,世称靳尚。(8)虞公:春秋时代姬姓的公爵诸侯,是周皇室的后裔。(9)宫奇:即宫之奇,生卒年不详,春秋时虞国辛宫里人。他明于料事,具有远见卓识,忠心耿耿辅佐虞君,并推荐百里奚,共同参与朝政,对外采取了联虢拒晋的策略,使国家虽小而强盛。他是春秋时著名的政治家,春秋时期,各国攻伐不止,晋国与虞国为邻,早有吞并虞国之心,但因虞国和虢国是很好的盟国,无隙可乘,所以始终未敢轻举妄动。对此,宫之奇看得很清楚,坚决主张虞虢联盟。(10)仇由不听赤章之言亡于智氏:仇由国(今山西盂县)是春秋时期的一个小国。智伯(名瑶,又称智囊子,春秋末年晋国四卿之一,其他三卿是韩、魏、赵。后来在赵襄子灭了智伯后,瓜分了晋国,史称“三家分晋”)在并吞了泫国(今山西高平)、代国(今河北蔚县)后,下一步就是要发兵攻打仇由国,以使晋国疆域整连成片。可是由晋国往仇由国的道路异常艰险,兵马难行,于是,他就策划了一个阴谋:有意铸了一口很大的钟,然后派使者通知仇由国,说这口大钟是特意赠与仇由国君的,但运不过去。仇由国的国君知道之后喜出望外,立即下令,动用了大批人力修建通往晋国的道路,准备将那口大钟迎接回国。仇由国的大夫赤章曼枝马上劝谏国君:“此事万万不可,赠送礼物应是小国对大国的尊崇方式,现在大国反而送礼物给小国,礼物后面一定紧跟着军队入侵,所以绝不能要那口钟,更不能将大钟运回国!”然而仇由国君贪图便宜,根本不理睬赤章曼枝的劝阻,加紧赶工扩建道路,希望早日将大钟运回国。终于修建好道路,兴高采烈地将大钟运回了国内。十九天后,智伯的军队就顺着运钟的道路畅通无阻地入侵仇由国,将仇由国轻而易举地灭掉了。从此,“钟”就成了“终”的代名词,警示为终结。(11)蹇叔:宋国铚邑(今安徽濉溪县临涣集)人,春秋时秦国大夫。有贤名,为百里奚所推荐,秦穆公时任为上大夫。(12)崤渑:亦作“崤黾”,指崤底一带。音“遥免”。(13)赵括:战国时期赵国人,赵国名将马服君赵奢之子。熟读兵书,但不晓活用。于长平之战后期代替廉颇担任赵军主帅,由于指挥错误而使得赵军全军覆没,自己也冲阵战死,赵军四十万人尽数被秦将白起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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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凡是做国君的,不能说举国上下都没有深谋远虑的臣子、朝廷内没有能出良策之士,而在于自身听察考证时精心不精心,审慎不审慎。如何证明这一点呢?过去汉高祖刘邦是明于辨察的君主,采纳陈恢的计谋,就攻制了南阳,不用娄敬的计策则困于平城。广武君李左车是善于出谋划策的人,韩信采纳了他的计谋则使燕齐不战而降,陈余不用他的计谋则遭泜水之败。由此看出,汉高祖的听取,未必就是一次糊涂一次聪明,而是在于是否听取得专心。广武君的计谋,不是一个拙劣一个工巧,而在于采用不采用。不能说事成了是因为有献计献策之人,而事败是因为没有精于谋划之臣。吴王夫差拒不采纳伍子胥的计谋,却听取太宰伯嚭的邪说,终至国家灭亡,自己被杀,不能说是因为没有精于谋划的大臣。楚怀王拒绝接受屈原的计策,而采纳靳尚的策略,终陷秦国客死他乡,不能说是没有出谋献策之士。虞国国君虞公不用宫之奇之谋致使国家被晋国所灭,仇由国国君不听赤章曼枝之言导致国家亡于智伯,蹇叔之哭不能挽救崤渑之战的败局,赵括之母不能拯救长平之战的失败,这些都是由于君主的视听不专心和不审慎造成的。由此看来,天下所有的国家都是有忠臣和谋士的。倘若失去民心、战争失败、危及于身、国家灭亡,原因在于君主自身的视听不专心、不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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