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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信函二》(30),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第4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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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见《三水梁燕孙先生年谱》,光绪三十年甲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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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谢世诚:《李鸿章与晚清吏治》,《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第1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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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谢世诚:《李鸿章与晚清吏治》,《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第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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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梁启超:《李鸿章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第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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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一册),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第5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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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见谢世诚:《李鸿章与晚清吏治》,《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第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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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李鸿章:《李鸿章家书》,翁飞、董丛林编注,黄山书社,1996,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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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规:明清的腐败与反腐败 第四节 “不以一钱自污”的左宗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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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出身湘军集团,同样位高权重,同样晚年参与洋务的左宗棠,居官风格与李鸿章截然不同,却与曾国藩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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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宗棠是湖南湘阴人,生于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举人出身。咸丰二年(1852年),太平军围攻长沙,左宗棠入湖南巡抚张亮基幕,后又入曾国藩幕。咸丰十一年(1861年),由曾国藩疏荐任浙江巡抚,督办军务。同治元年(1862年)升闽浙总督。太平天国平定后,封一等恪靖伯。后历任陕甘总督、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军机大臣。光绪十一年(1885年),病故于福州,赠“太傅”,谥“文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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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曾国藩一样,左宗棠在出山入幕之初,就曾立誓“不以一钱自污”。在辅佐数任湖南巡抚的过程中,左宗棠掌握着巨大财源,“抚幕八年,筹兵筹饷,办厘减漕,一切财政无不经心,无不经手”[1]。成为独当一面的将领之后,他的薪饷更为优厚,但是他坚持每年只寄二百两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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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元年,他在家书中这样解释原因:“念家中拮据,未尝不思多寄,然时局方艰,军中欠饷七个月有奇,吾不忍多寄也。……境遇以清苦澹泊为妙,不在多钱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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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中收入所余,他都慷慨地捐助地方慈善等事业。左宗棠在同治二年(1863年)的家信中说:“吾在军中自奉极俭,所得养廉银,除寄家二百金外,悉以捐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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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左宗棠独特的家庭教育理念。咸丰十年(1860年)四月初四,曾国藩在日记中记载,他与左宗棠聊天,左宗棠说,“凡人贵从吃苦中来”“收积银钱货物,固无益于子孙,即收积书籍字画,亦未必不为子孙之累云云”[4]。这也是曾国藩一贯的思想,所以他评价此语为“见道之语”。曾左二人都从自身成长经验中总结出大富之家并非是一个人良好的成长环境,所以他们都主张不给家里寄过多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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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地方期间,和曾国藩一样,左宗棠从不收属下的贵重礼品,只收价值菲薄之物。胡雪岩从上海给远在甘肃的左宗棠寄送金座珊瑚顶、人参等贵重礼物,左宗棠只留下了一些食物,其余物品全部退回,并且回赠了一些甘肃的土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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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理地方的过程中,左宗棠非常重视对下属的廉政教育。他将清初名臣汪辉祖的《佐治药言》和陈宏谋的《在官法戒录》分发给官吏,“俾其知所儆畏”。他还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在兰州精心选编了陈氏的施政文书、汪氏的《称职在勤》以及清朝专论吏治的文章共十八篇,编成《学治要言》一书,“颁诸寅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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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宗棠还不厌其烦地在对属员的批答中进行训谕,比如他在批复临潼县(今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知县伊令“允桢禀接印视事情形由”的批札中说:“做官要认真,遇事耐烦体察,久之无不晓之事,无不通之情。一片心肠都在百姓身上,如慈母抚幼子,寒暖饥饱,不待幼子啼笑,般般都在慈母心中,有时自己寒暖饥饱翻不觉得。如此用心,可谓真心矣。有一等人,其平日作人好,居心好,一旦做官,便不见好。甚或信任官亲幕友门丁差役,不但人说不好,即自己亦觉做得不好。……今以百姓之事交付官亲幕友门丁差役,若辈本非官,官既非真,心安得真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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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批语,从用语到文风,与曾国藩的批牍都高度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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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曾国藩一样,做地方大员期间,左宗棠也没忘了对自己的家人严格要求。在给儿子孝威的信中,他说:“吾家积代寒素,至吾身而上膺国家重寄,忝窃至此,尝用为惧。一则先世艰苦太甚,吾虽勤瘁半生,而身所享受尝有先世所不逮者,惧累叶余庆将自吾而止也。尔曹学业未成,遽忝科目,人以世家子弟相待,规益之言少入于耳,易长矜夸之气,惧流俗纨袴之习将自此而开也。”[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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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求儿子在官属中不可摆少爷排场:“在督署住家,要照住家规模,不可沾染官场气习、少爷排场,一切以简约为主。署中大厨房只准改两灶,一煮饭,一熬菜。厨子一、打杂一、水火夫一,此外不宜多用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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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宗棠不愿“营田宅以为子孙计”,因为儿子没经自己同意改建房屋而痛责孝威:“家中加盖后栋已觉劳费,见又改作轿厅,合买地基及工料等费,又须六百余两。孝宽竟不禀命,妄自举动,托言尔伯父所命。无论旧屋改作非宜,且当此西事未宁、廉项将竭之时,兴此可已不已之工,但求观美,不顾事理,殊非我意料所及。据称欲为我作六十生辰,似亦古人洗腆之义,但不知孝宽果能一日仰承亲训,默体亲心否。养口体不如养心志,况数千里外张筵受祝,亦忆及黄沙远塞、长征未归之苦况否。贫寒家儿忽染脑满肠肥习气,令人笑骂,惹我恼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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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不想“遗子孙以银钱”,所以左宗棠在督抚生涯中,廉俸所余大都“随手散去”,捐给了地方慈善或者其他公用开支。同治八年(1869年),湘阴水灾,左宗棠捐银一万两,“今岁湖南水灾过重,灾异叠见,吾捐廉万两助赈,并不入奏。回思道光二十八九年,柳庄散米散药情景如昨,彼时吾以寒生为此,人以为义可也;……养廉岁得二万两,区区之赈,为德于乡亦何足云?有道及此者,谨谢之”[11]。光绪三年(1877年),陕甘等地大旱,左宗棠带头捐给陕西一万两,甘肃庆阳三千两。光绪五年(1879年),左宗棠的老部下刘典去世,家中老幼无以为养,左宗棠拿出六千两薪俸,为刘典治丧并接济他的家人:“至其身后一切费用,……共六千两,均由我廉项划给,不动公款,恐累克翁清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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