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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虽然在家书中反复教育儿子要俭朴自持,却从来没有提及要将这些家书传之后世。左宗棠则特意嘱咐自己的儿子将家书装订成册,以流传后人:“吾本寒生,骤致通显,四十年前艰苦窘迫之状今犹往来胸中。……自今以后均得从俭,不得援照尔兄嫂往事为例。此纸可装订成册,以示后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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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中年变法之后,对官场的潜规则采取部分妥协的策略,因此他晚年居官也时有“灰色”之举。比如曾国荃经常举荐亲友到两江总督衙门谋差事,曾国藩多数都给予了妥善安排。而左宗棠则一生基本保持了清峻凌厉的做官风格,操守之严,到老弗懈。在西北主政之时,有不少家乡的亲朋前去投靠,希望谋个饭碗或前程,这些人大部分都被左宗棠峻拒,所获不过是一份回乡的川资。仅在肃州一地,左宗棠就为这些人支付了高达四千多两的路费。左宗棠写信给陕甘总督杨昌浚,说我的戚族如有逗留兰州一带请求收录的,决不宜用,“亦可省弟一累也”[28]。他的夫人去世前曾请其给予湖南柳庄家中的门丁何三以勇丁粮饷,他认为何三是家人,非勇丁,而从自己的年俸中拨银付给:“何三在家看门久,老实,而晚景不好。在闽时尔母曾说过给与一名勇价,吾亦诺之。惟念勇之口粮不可给家人,是以久未给,予亦且忘之。今寄信若农观察,请其划拨二百十两零六钱交尔给何三,以了此项,盖四年勇费之数也。”[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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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曾国藩一生未以“清”名著,而左宗棠却成为一些传说逸事中的主角。比如这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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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左宗棠抵达北京时,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很不适合他那率直脾性的世界。还没进城,他就遇见了腐化堕落的实例。腐败已经吞噬了朝廷,使认真管理国家事务的企图一败涂地。他碰到了一个惯例:所有任期结束奉召进京的高官,都要在城门口交纳一笔银子。那些刚从油水特厚的位置上退下来的官员,有时要交纳十万两之多。左宗棠来到京城门口,门房要他交纳四万两,被他拒绝了。他说,皇帝召他进京,他就来了,如果进入国都面见皇上要交钱,那就应该由朝廷埋单。至于他,一个铜板也不会掏。他在城门外等了五天,直到事情有了转机,但他未掏腰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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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在左宗棠身上,更鲜明地、风格化地体现了湖南人的“霸蛮”、较真或者说“骡子”精神,而曾国藩则更大气含元,藏而不露,以浑为用。二人官风一墨一黄,体现了传统清官的两种不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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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虽以“孤介”闻名,但是左宗棠亦并非不通人情世故、毫无弹性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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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引左宗棠家书“吾在军中自奉极俭,所得养廉银,除寄家二百金外,悉以捐赈”的下文是:“宁波海关,有巡抚平余银八千两,历任皆照例收受,我以今日何需乎此款,本可裁,以其为陋规也,但裁之之后,未必人皆似我之省约,则必不敷用矣,岂可以我独擅清名,而致他人于窘境乎?因遂受之,仍以转送赈局。书告尔等,应知取与皆当准之于义,而又不可不近人情也。”[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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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他对于官场上的规矩并非全盘摒拒,特别是在涉及个人感情之时,他的处理也会很到位,比如他以宝鼎馈潘祖荫,就是一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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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九年(1859年)底,左宗棠遇到了自己人生中最大的跌蹉。其时他在骆秉章幕府,恃骆氏的信任,一意孤行,对那些品级很高的大员也不假颜色,终被人以“劣幕”之名上奏朝廷。咸丰皇帝发下谕旨,命逮捕左氏,若其果真有不法情事,可立即就地正法。左宗棠的好朋友郭嵩焘求助于大理寺少卿潘祖荫,潘祖荫遂上了《奏保举人左宗棠人材可用疏》,极言左氏之才,在折子末尾甚至对皇帝说出“国家不可一日无湖南,即湖南不可一日无宗棠”这样的话。因为众人不遗余力地营救,左氏转危为安,咸丰皇帝亦因此对左宗棠这个人极为注意,不久他就被授以四品京堂候补,成为曾国藩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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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宗棠对潘氏的夸誉救助一直念念不忘,封疆之后,每年都送以千两“炭敬”。后来在陕甘总督任上,他得到一件极不寻常的古董,将它送给了当时已经受到革职处分的潘祖荫,以表敬谢安慰之意。这件古董就是后来成为中国历史博物馆的镇馆之宝,闻名全世界的“大盂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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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事的原委,在左宗棠的书信中可以考见。大盂鼎乃康王时贵族盂所做的祭器,道光初年于陕西岐山礼村出土,为左宗棠的僚属袁保恒所得,袁转献左宗棠。这尊稀世珍宝,因为器形巨大、造型完美,极为引人瞩目。左宗棠知道潘祖荫是金石收藏大家,遂将大盂鼎拓片寄给潘氏,言明相赠之意。不过潘祖荫见到拓片后,对其真伪产生了怀疑。事见同治十二年(1873年)左宗棠答袁筱坞书:“《盂鼎》拓本细玩定非赝作。伯寅侍郎疑为不类,亦因其后互有出入,而神锋微露隽异,……弟意宝物出土,显晦各有其时,《盂鼎》既不为伯寅所赏,未宜强之,盍留之关中书院,以俟后人鉴别。……殊器不可令其勿传,致之八喜斋当称得所,尊意云何?”[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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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中可见,潘祖荫对大盂鼎的真伪持疑,左宗棠坚信这是“宝物”,决定将大盂鼎留在关中书院,以候后人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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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潘祖荫经过细考,确定这是举世之珍宝,致信左宗棠,请他从速送到都中。事见同治十三年(1874年)答袁筱坞书:“伯寅侍郎书来,亟盼盂鼎之至。前函敬托代为照料,辇致都中,计已承筹措及之。”[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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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同治十三年十二月二日陈介祺(簠斋)致潘祖荫的一封信中,可以判断大概这年年底此鼎终归潘氏所有:“得十月惠书四缄,……盂鼎既云年内可至,刻想已纳尊斋。”[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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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襟霞阁主编:《清十大名人家书·左宗棠家书》,宋效永校点,岳麓书社,1999,第1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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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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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襟霞阁主编:《清十大名人家书·左宗棠家书》,宋效永校点,岳麓书社,1999,第1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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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国藩:《曾国藩全集·日记二》(17),岳麓书社,2011,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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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见张耀中:《左宗棠整饬吏治》,《唐都学刊》1995年第1期,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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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见鲍永军:《汪辉祖的幕学思想》,《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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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左宗棠:《左宗棠全集·札件》,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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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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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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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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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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