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072443
基于监管关系的等级安排 “统属”关系之外,还存在着“监管”关系。这时候的品秩如何确定,就有较大弹性了。监管者的品秩可能高于、但也可能低于被监管者。汉朝的州刺史六百石,郡太守二千石。刺史辖区虽然大于郡,但刺史只是监察官,所以其秩级低于郡守。顾炎武这样赞扬刺史制度的优点:“夫秩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权之重,此小大相制,内外相维之意也。”(2)“小大相制,内外相维”,就是以小制大、以内制外的意思。如果刺史的秩级高于郡守,就可能变成郡守的上司,不再是监察官,而是行政官了。魏晋以下,因为州已变成了一级地方行政单位,所以州刺史四品,郡守五品,比之汉代,其等级关系倒过来了。
1703072444
1703072445
基于官署地位的等级安排 官署地位较高,则其中的官吏级别就可能较高;官署地位较低,则其中的官吏级别就可能较低。这是一种基于官署地位的等级安排。北齐的州郡县各分三等,各官署中的同名吏职依次而降。兹以北齐州府中的部分官吏为例:
1703072446
1703072447
1703072448
1703072449
1703072450
上中下州因官署等级之异,其官属各降一二阶,呈三等之别。录事参军事一职低于别驾,但上州的录事参军事,却高于中州、下州的别驾。这就是官署的不同地位造成的。除了州府,军府僚属的品级随府主地位而异的情况,此期也相当普遍。
1703072451
1703072452
赵冬梅君的考察显示,北宋前期列入阶序的职事官,有的官品高,但在阶序中反而处于下位;有的官品低,但在阶序中反而居于上列。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阶序的构成原则,是机构优先、官品次之;在机构内部,再按官品顺序排列。卑品居于高品之上的现象,仅仅存在于不同机构的职事官之间(3)。这也是官署地位影响官职等级的一个例子。
1703072453
1703072454
基于官职重要性的等级安排 若不存在明确的统属或监管关系,就要根据官署、官职的重要性,来确定其间的等级关系了。就是说在统属、监管关系之外,“官职重要性”也是安排品秩的原则之一。这种等级关系就有较大弹性了,因为对官职重要性的评价,“主观性”很强,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评价标准。同层级的官署、官职也可能呈现出高下。例如中国的各个大学之间并无统属关系,但若干大学被定为副部级,若干大学被定为司厅级。
1703072455
1703072456
这类情况在古代也有。例如州郡县,因户口、钱粮、地理、国防等方面的差异,通常都要进一步划出等级来。周振鹤先生概括说:“中国历代的行政区划是先分层级,而后在每一层级中再分等。例如秦汉时期有郡县二级,魏晋南北朝是州郡县三级,唐前期是州县二级,宋代是路州县三级,清代是省府县三级等等。各级政区之间都不可逾越,但在每一层级中,又以行政管理需要、地理位置冲要、人口多寡或税粮高低等标准划为几等,达到某一标准则升一等(多半是以户口多寡为准)。但等第升得再高也在本层级里头,不能越级,越级则有另外的规定。”(4)
1703072457
1703072458
当然,下一层级的品秩也有可能伸展到上一层级。北周就是如此。请看:
1703072459
1703072460
1703072461
1703072462
1703072463
州郡县各5等。若计入雍州牧、京兆尹及长安、万年令,则是6等,从官品看,刺史、郡守、县令显有越级之处。可见官署等级是有较大弹性的。
1703072464
1703072465
地方行政单位数量大,而且彼此差异大,所以其间等级关系的弹性也比较大,容许考虑多种因素而做不同安排。汉代的大小县有秩级之别,但大小郡就不同了,大多时候郡守没有秩级之别,其长官都是二千石。郡县两级采用了不同原则来安排等级。
1703072466
1703072467
中央官也有类似情况,对官职重要性的评价不同,就可能导致品秩差异。如秦汉的列卿,即奉常(后改太常)、郎中令(后改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中尉(后改执金吾),处于同一行政层级,从秩级说都是中二千石,但其排序却有过变化。秦帝国重法制、重财政,所以在诸卿之中,居首的是掌管司法的廷尉、掌管财赋的内史;掌管祭祀、礼仪和文教的奉常只能垫底儿,叨陪列卿之末座。汉廷尊儒,情况就不同了,太常被认为“事重职尊”,转居“九卿之首”了(5)。魏晋九卿同居第三品,但太常、光禄勋、卫尉三卿尊于其余六卿。南朝萧梁实行十八班制,九卿变成了十二卿,太常卿十四班,宗正卿、太府卿十三班,卫尉卿十二班,司农、少府、廷尉、光禄卿十一班,太仆、大匠卿十班,鸿胪卿、大舟卿九班。处于同一层级的列卿,竟然出现了六等之差。唐朝重太常、宗正,二卿居正三品,其余七卿居从三品。北宋元丰改制后,太常卿、宗正卿正四品,其余七卿从四品。
1703072468
1703072469
在对同层级的官职做不同等级安排时,我们看到了不同做法。直接用官品区分高下,最为简单。唐朝的吏部侍郎正四品上,其余五部侍郎正四品下,用以凸显吏部的重要性。但也有其他处理。例如同层级的官职使用同一秩级,同时另用位序区分高下,如秦汉列卿。还有另设等级以区分官资的,如梁十八班制。尚书在汉代都是六百石,在魏晋南朝都是第三品,而在萧梁十八班下,吏部尚书十四班,列曹尚书十三班;尚书吏部郎十一班,其他尚书郎第六班。东汉郡守都是二千石,但郡本身又有剧、中、平之别,相应地,有小郡守迁大郡守的制度。大小郡的差别,在秩级上不予体现,但在迁转资格上体现出来了。
1703072470
1703072471
统属关系是一种刚性等级关系,“官职重要性”则有相当弹性,因为对官职的重要性评价取决于很多因素,甚至因观念而异。秦朝列卿以廷尉、内史居首,反映的是秦帝国对法制、财政的重视;汉武帝以后太常居首,则反映了“独尊儒术”之后,对祭祀、礼仪与文教的重视大大提高了。又如在明代,孔子后裔“衍圣公”为正二品,龙虎山的“正一真人”也在正二品,这种品位待遇,也属弹性等级关系。
1703072472
1703072473
“弹性等级关系”尤其能反映传统政治体制的特殊性,因为在这时候,“身份考虑”经常重于“运作考虑”,从而表明身份安排也是主要组织目标之一。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嫔妃与女官,她们往往拥有正式爵品,这是现代社会不会有的。不能说女官没有权责,然而其行政重要性,毕竟不能跟朝官相比,其等级安排是极富弹性的。北魏的女官,二品到五品;刘宋的女官,一品到七品;唐朝的女官,五品到八品。女官的职责没多大变化,其品级却变化颇大。宦官的品秩与此类似。汉代的中常侍、中黄门,本来分别是千石、比百石之官,后来增至比二千石、比三百石,就反映了东汉宦官的权势上升。
1703072474
1703072475
基于与皇帝亲疏的等级安排 女官、宦官,我们归入宫廷官。此外宫廷官还包括侍卫、侍从之官。宫廷官与朝廷官的相对等级关系,我们纳入“宫—朝”概念下加以讨论。“宫—朝”概念,提示了又一等级安排的原则,即以与皇帝的亲疏远近关系,来评价官职重要性,并据以安排等级。这就具有政治意义了。宗室、外戚的品位问题,也可以纳入“宫—朝”范畴。进一步说,政治意义的等级安排原则,还体现在对“贵—贱”、“士—吏”、“文—武”、“胡—汉”间等级关系的处理之上,详见本书第十一章。
1703072476
1703072477
品秩要素的分等 品秩的构成要素是权责、资格、薪俸、特权与礼遇,“权责”而外的后4项,都有可能另行设置等级。前面已经谈到,汉代郡守的资格等级就不同于其秩级,大小郡的秩级没有区别、薪俸没有区别,但资格高下是有区别的。梁朝的班位专以安排资格,与官品也不尽一致。资格、薪俸、特权与礼遇既可以配置于职位之上,也可以直接配置于品位之上,这时候就超出了职位结构,而进入品位问题了。
1703072478
1703072479
官员的个人品位,比职位等级的弹性更大,因为这已超出了职位结构,已不受统属、监管关系及行政重要性的限制了。汉代的大夫是品位性官职,光禄大夫比二千石,太中大夫比千石,谏大夫比八百石。它们属于无权责、无印绶的散官,彼此不相统属,其秩级安排的弹性相当之大。魏晋南北朝的大夫,还有将军号,与拥有者的职事官品往往很不一致。流外吏员,可能拥有流内的将军号。唐代后期,尚书六部之官发生了“品位化”,开始向阶官变质,于是,其间的等级关系随之而变。六部转而以“行”为序,吏部、兵部为前行,户部、刑部为中行,礼部、工部为后行,按“后—中—前”的次序升迁,而不是按官品升迁。“后—中—前”的次序只反映官员的资位变化,与职位、职事无干了。
1703072480
1703072481
概而言之:
1703072482
1703072483
1.职位等级分为不同类型,例如职等、职级、官署等级、行政层级等。
1703072484
1703072485
2.最基本的等级是行政层级,它以统属关系为基础,是最简洁的等级,而且是一种刚性的等级。
1703072486
1703072487
3.同一行政层级的官署或官职,可以因其重要性不同,而造成品级安排的不同,这时就可能出现“弹性等级关系”。
1703072488
1703072489
4.资格、薪俸、特权与礼遇等要素,可以各自独立分等;它们除了配置于职位之上,还可以配置于品位之上。
1703072490
1703072491
5.超出职位结构的官员个人品位,其等级的高低与疏密设置具有最大的弹性。
1703072492
[
上一页 ]
[ :1.70307244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