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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官 宫廷官中的女官,与朝政的关系并不很大。但偶有间接的影响,例如明朝的女官与宦官职权,有时可能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130)。由宦官连类而及,这里对宫廷女官一并叙述。现代国家领导人的妻女,当然不设行政级别了。中国皇帝的妻妾、女仆,却用王朝爵品来区分高下,显示了“官本位”的无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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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礼》规划的“内命妇”制度中,妃嫔与女官是一体化的,妃嫔管理宫中各种女性服务人员。西汉以比视爵级与禄秩的做法,来确定妃嫔的身份地位。汉元帝时有十四等之制:昭仪位视丞相,爵比诸侯王;婕妤视上卿,比列侯;娙娥视中二千石,比关内侯,傛华视真二千石,比大上造;美人视二千石,比少上造;八子视千石,比中更(131)。此后各代,有各种“比”法。南朝宋明帝“留心后房,拟外百官,备位置内职”(132),内职自一品到七品。北魏孝文帝令妃嫔与女官两分,妃嫔另有爵号,女官“拟外官置内职”(133),高者二品,低者五品。女官“拟外百官”的制度,大约是从皇后“母仪天下”的理念推衍而来的。隋唐的女官机构,模仿六部二十四司而设六局二十四司,女官共252员,从正五品到正八品。俨然是一个朝廷的镜像,女性的小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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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女官依然如此,都设有六尚二十四司。宋朝还为妃嫔、宫人设置了繁密的位阶。“内命妇”位阶5等。第1等又分两类,四妃以下24级为一类,侍御郡夫人以下10级为第2类;第2等也分两类,一类自“尚字”以下29级,一类是“知尚书内省事”等5级。第3等5号,第4等5号,第5等8号。宫禁中的妃嫔、宫人们如同朝廷上的官儿一样,乐此不疲地晋升位阶,时不时还有超转之事。参看下表(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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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胡—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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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问题,主要发生在异族政权之下。十六国北朝、辽、金、元、清这些由少数族创建的王朝中,部落贵族拥有最大权势。异族政权下的胡汉等级关系,有时是隐性的、习惯性的,不体现为正式品位;但也经常被制度化,体现在正式品位安排之上。下面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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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魏道武帝时,一度州置三刺史,郡置三太守,县置三县令,都用宗室一人,异姓二人(135)。孝文帝改革时,给予皇族最高门第,给予拓跋贵族次高门第。宣武帝制定的依爵起家阶次,同姓(皇族)、异姓(拓跋贵族)、清修(汉族士族)分为三等。参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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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胡汉官僚比较能打成一片,北齐则多次发生胡汉之争,但周齐位阶体制没有显性的“胡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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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金的位阶制度大多来自唐宋,但在选官资格上优待统治部族。辽朝位阶的复杂繁乱程度,不亚于宋朝。甚至宋神宗以后已很少使用的检校官、宪衔、功臣号,也被辽朝沿用而不废(136)。辽朝的科举约32次,提供的进士约2102人(137)。但契丹人参加科举却不被允许。某契丹贵族让儿子报考,被有司处以鞭刑二百。整个辽代,契丹进士只有耶律大石一人,是为特例。契丹贵族不准涉身功名,这本身就是一种品位安排,表明功名不是最优品位,契丹贵族身份才是最优品位。契丹贵族的选官特权,体现在“世选”制度上。“世选”的资格,则由皇族、后族及其他契丹贵族垄断。从北南府宰相、夷离堇、诸部节度使,直到太医、决狱官等,来自“世选”者占绝对优势(138)。《辽史》列传传主305人,其中契丹人234人,占76.7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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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位阶之繁密,不亚于宋朝(140)。金朝虽没有元朝那么严格的四等人法律,但女真、渤海、契丹、汉人、南人的身份等级仍是存在的,尤其是前期。科举有“南北选”,在录取比例上明显优待“北选”;在迁转上,南选进士需要三任90个月才能升至下令(从七品),北选进士两任即可(141)。选官中“女直”与“余人”有别。例如金章宗时的制度是这样的:“迁至镇国者取旨升除后,吏格之所定,女直人昭信校尉(正七品下)以上者,初下簿,二下令,三中令,四、五上令。女直一命迁至昭信校尉,余人至昭信已上者,初下簿,二中簿,三下令,四中令,五、六上令。”(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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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承荫制度规定,蒙古、诸色目人比汉人优一等叙。元成宗“更定荫叙格,正一品子为正五,从五品子为从九,中间正从以是为差。蒙古、色目人特优一级”(143)。元武宗诏:“诸职官子孙承荫,须试一经一史,能通大义者免儤使,不通者发还习学,蒙古、色目愿试者听,仍量进一阶。”(144)汉官子弟承荫要考试,而蒙古、色目的承荫者可以不考试,愿意考的话,就加一阶以为鼓励。国子学的100名生员中,蒙古人居半,色目人与汉人合计居半(145)。元朝科举共16科,所录取的进士约1200名,他们在文官中所占比例,据姚大力先生推算只占4.3%,只相当唐与北宋的1/10(146)。科举分左右榜,右榜为蒙古、色目人,难度低,录取比例大;左榜为汉人、南人,难度高,录取比例小(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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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满贵拥有重大品位特权。尽管顺治皇帝标榜“朕不分满汉,一体眷遇”,其实是“首崇满洲”的。顺治定制,各部尚书满汉各1人,满员一品、汉员二品;侍郎满汉各2人,满员及汉军二品、汉员三品。又内阁大学士满汉各2人,满员一品,汉员二品;学士,满员二品,汉员三品。同样的官职,满员就品级高。康熙初年划一了满汉官的品级,但满汉品位待遇的差异,并未消除,因为官缺依然被分为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内务府包衣缺和汉缺等。满人的做官资格远比汉人优越,对之革命者邹容有声泪俱下的控诉:“要之皆满缺多于汉缺,无一得附平等之义者。是其出仕之途,以汉视满,不啻霄壤云泥之别焉!”(148)满洲旗员只任六品以上官,不做省驿丞、典史等杂职。中央机关的宗人府、理藩院及管理钱粮火药仓库,以及各省驻防将军、都统、参赞大臣等重要职官,都是满缺,专用满人。地方督抚大多数也是满族和汉军。满缺不许汉人补任,满人却可以补汉缺。“满洲京堂以上缺,宗室、汉军得互补。汉司官以上缺,汉军得互补。外官蒙古得补满缺,满、蒙、包衣皆得补汉缺。”(149)康熙《大清会典》所载内阁、六部等13个中央机构的有品级和无品级额缺共2082个,大部为满洲和内务府包衣占有。汉军和汉人的额缺只325个,仅占15.6%。下据《清史稿》卷一一〇《选举志五》,举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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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生活中,满官处处凌驾汉官。满大学士的班列,在汉大学士之前。中央主要衙门中,“满臣权重,汉之六部九卿奉行文书而已。满人謦欬之下,无敢违者”(150)。满族旗人的仕途也与汉人不同。清制,汉官文武殊途,不能互迁,但满员却可以文武互迁。“国朝旗员,不拘文武出身,皆可身致宰辅,或文武互仕。”(151)满蒙翰林不但迁任文职,而且迁任武职(152)。汉大学士只用翰林,而满蒙大学士可由武职为之(153)。邹容也指出了这一点:“而满人则无论出身如何,均能资兼文武,位兼将相,其中盖有深意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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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升、转、改、调时的俸历计算上,满洲、蒙古官员较汉官为优。满洲、蒙古郎中专较本任之俸,员外郎以下就可以通较前俸,即可以累计。而汉官论俸,除了极少官职,无论京官外官,皆只论本任之俸。在给假的规定上,汉官一经患病告假,即行开缺;而满官患病之后,可以在家调治六个月之久,不予开缺和停俸。考课时,满员评为一等的比率,也比汉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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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入仕说,满人的科举待遇比汉族士人优惠得多,试题又简单,录取比例又高,其中试名额别为一榜。而且满人另有仕途。例如笔帖式(汉译文书),就是满人进身的又一捷径。中央各部、院、寺、监都设有笔帖式,几乎清一色是满人。笔帖式的品级虽低,高者不过六品,低则八九品,但升迁很快,不一二十年即可富贵,甚至外升督抚,内转尚书侍郎。除笔帖式外,满人还有侍卫一途,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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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卫起家制度 异族政权下的入仕资格获得,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尚武”的起家途径特别发达,主要体现在侍卫起家制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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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北朝,都存在着侍卫起家制度。北魏的禁军分羽林、虎贲、直从3等,主要由鲜卑武人组成。他们凭借宿卫的勤务获得入仕资格。北魏孝明帝时,汉官张仲瑀请求改革选举,不准羽林、虎贲“预在清品”,结果引发了一场暴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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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说,唐朝的卫官起家制度特别发达,这显然是源于北朝的历史影响。卫官构成了一个特殊职类,与职事官、散官、勋官、封爵并列。他们分布于中央禁军、太子东宫、亲王府与折冲府中,包括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太子千牛备身、太子备身左右;亲卫、勋卫、翊卫,太子亲卫、勋卫、翊卫;监门卫、太子监门卫;以及王府与折冲府中的校尉、旅帅、队正、队副等。卫官是门荫入仕的主要途径,经五考到十考,就能获得选官资格,先由兵部简试,合格者参加吏部或兵部的铨选(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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