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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11 [117] 《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81,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壬午、癸未、甲申、丁亥(1901年5月4日、5日、6日、9日),《清实录》第58册,第353、354、3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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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13 [118] 《晋抚岑来电》,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1901年5月15日),《李鸿章全集》第28册,第1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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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15 [119] 《寄晋抚岑云帅》,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1901年5月15日),《李鸿章全集》第28册,第1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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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17 [120] 张之洞:《致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二日(1901年5月29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22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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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19 [121] 张之洞:《致江宁刘制台》,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1901年5月30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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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21 [122] 李鸿章向清廷奏陈:“停试五年一节,英萨使持之甚坚。与商分别城镇,不允。与商一府只停首县,生童应试府城仍开考,亦不允。不得已,只商京城会试及顺天山西乡试,仍不允。周馥向法、美、俄各使谈及,语气尚松缓。拟具节略分致,并再给领衔照会,日久不复。昨萨使语徐寿朋,停试与惩办祸首载在和议总纲第二、第十两款,前于照会内言明,非第二、第十两款办完不能撤兵。徐答以乡会试所考,确系各省各府不滋事地方之人,与第二款原意不悖。萨称前已说过,北京、太原为戕害凌虐诸国人民最甚之处。如此二处仍可开考,别处更可不论。且款内载明不得举行考试,北京会试乡试何得仍欲举行?此节可不必议……萨性情执拗,颇难与商……其停试一节,如实不能争,拟即具奏,乡会等试或可借闱举行。似不值以此牵碍撤兵要务。”李鸿章:《寄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1901年5月30日),《李鸿章全集》第28册,第234—2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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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23 [123] 光绪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三日(1901年8月7日),李鸿章提醒清廷,按照和议总纲第十款的规定,清廷必须在全国各地张贴各犯所定罪名及停考地区名称两年。李鸿章:《请饬张贴犯事停试谕旨片》,《李鸿章全集》第16册,第3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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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25 [124] 张之洞:《致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六日(1901年6月2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2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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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27 [125] 据奕劻、李鸿章所奏,“所有单开,直隶省之北京顺天府、保定府永清县、天津府、顺德府望都县、获鹿县、新安县、通州、武邑县、景州、滦平县;东三省之盛京、甲子厂、连山、于庆街、北林子、呼兰城;山西省之太原府、忻州、太谷县、大同府、汾州府、孝义县、曲沃县、大宁县、河津县、岳阳县、朔平府、文水县、寿阳县、平阳府、长子县、高平县、泽州府、隰州、蒲县、绛州、归化城、绥远城;河南省之南阳府、光州;浙江省之衢州府;陕西省之宁羌州;湖南省之衡州府等地方,均应停止文武考试五年,以为轻信拳匪及闹教滋事者戒。即着各该省督抚学政遵照办理,出示晓谕”。《光绪朝上谕档》第27册,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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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29 [126] 李鸿章:《会试难在京城举行片》,光绪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三日(1901年8月7日),《李鸿章全集》第16册,第3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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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31 [127] 李鸿章:《寄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初七日(1901年8月20日),《李鸿章全集》第28册,第4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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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33 [128] 李鸿章:《寄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初九日(1901年8月22日),《李鸿章全集》第28册,第4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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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35 [129] 《秋浦周尚书(玉山)全集》,《年谱》卷下,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初编第9辑之082,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57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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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37 [130] 张之洞:《致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初九日(1901年8月22日)午刻发,“前闻直、晋全省停考,敝处于四月内电致英萨使、德穆使,以直、晋滋事之处虽多,而安静地方亦复不少,若乡试全停,波及无辜,士心定然不服,于将来民教相处大有妨碍,与大纲内滋事城镇停考一语,亦不相符,应仍照原议查明何处滋事,停何处之考,即多停一、二十处,亦无不可,但不应全省停考。各国意以北京、太原两处滋闹最重,不允在该两处开科,惟有借闱考试之法。拟直隶借山东闱,山西借河南闱,将滋事各处剔出不准赴考,恳其转商各国,以免累及无辜,并告以滋事地方生监断不能混往应试。盖学院咨送监临、收考、主考、出榜,皆须查照学册,填明籍贯,不容假冒,亦非临时所能更改。旋接英萨使复电:‘直、晋不滋事地方,可借闱乡试’。德使复电云:‘彼甚愿照办,惟有人不以为然,至为抱歉’各等语。复又电询英使,乃含浑复云:‘遵照四月廿五日上谕办理’。又查江督刘来电云:‘借闱乡试事商英、德两领事,均允电商公使,据云必可照准’。过数日,德领函称:‘敝国钦差来电,将与各国商议。敝国钦差之意,以为此事必可照办。’嗣又接德使电谓:‘各国有窒碍’等语。可见英德两使于此事毫无成见,且甚愿通融。又湘抚电云:‘全权电告,衡州府、清泉县可免停考’。又全权电云:‘江西鄱阳县,法使允免停考’……伏恳朝廷饬令全权趁此务与各国切商,直、晋两省不滋事各州县,准其借闱乡试,俾免无辜向隅。”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2222—2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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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39 [131] 《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84,光绪二十七年六月戊戌(1901年7月19日),《清实录》第58册,第388—3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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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41 [132] 《外事·停考滋事》,《台湾日日新报》(汉文)第936号,190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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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43 [133] 《外事·武童闹考》,《台湾日日新报》(汉文)第1061号,190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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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45 [134] 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393—1406页。张之洞此折递减科举学额之议受到陶模、袁世凯等人奏议的影响,隐含以渐进方式促成学堂合并科举,比戊戌时的主张显然更为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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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47 [135] 张百熙:《敬陈大计疏》,王延熙、王树敏辑《皇清道咸同光奏议》,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初编第34辑之331,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版,第17—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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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49 [136] 《光绪朝上谕档》第27册,第151—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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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51 [137] 《论中国之现在及将来》,《清议报》第96期,时论译录栏,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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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53 [138] 《光绪朝上谕档》第27册,第175—1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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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55 [139]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第47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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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57 [140]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第47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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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759 [141] 《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88,光绪二十七年十月丙辰(1901年12月4日),《清实录》第58册,第459页。关于会试地点,清廷内部先后有河南开封、山东济南和南京几种意见。据说外务部、礼部、顺天府尹曾联衔奏请借闱南京贡院。《外事·南京会试》,《台湾日日新报》(汉文)第1073号,190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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