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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40 陈黻宸在科举停罢当年给学部尚书荣庆的信中指出:“夫科举之弊,非科举之弊,奉行科举者之弊也”。“而以昔之办科举者办今之学堂可乎?昔之办科举而犹不能胜任者,今使之办学堂可乎?办学堂之功十倍科举,办学堂之未易胜任实百倍于科举,科举得一良主司足矣,学堂自督办以至听差等辈,无一不在学堂规则之中,自学科以及饮食、起居诸事,无一不为学堂精神所系”。“然观于今之学堂,大率崇虚文而略实行,其弊究与科举等。夫因科举之弊,而天下有望于学堂。至学堂兴矣,而其弊如故,天下更将何望,此大可为寒心者也。”[217]对学堂的精神与规制均不熟悉掌握,能办好学堂岂非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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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42 更为重要的是,西学的分科教育,着重培养专才(本来未必如此,而清季国人大都如此认识),与科举选才的标准用途相去甚远,单靠学堂考试,一味强调专业知识与办事能力,不可能选拔出适合做官的人才。废掉科举的现成机制,复杂的文官考试制度又迟迟不能建立推广,仕途变得毫无规则,吏治官声更加败坏,政治退步。据说张之洞后来对于立停科举的莽撞颇有悔意,[218]清人笔记所传递的某些信息,似可与张本人奏章中的寓意相互印证:“近日学堂怪风恶俗,不忍睹见闻。为国家计,则必有乱臣贼子之祸;为世道计,尤不胜洪水猛兽之忧。谨于湖北省城设立存古学堂,以经史词章博览四门为主,而以普通科学辅之,庶经训不坠,以保国粹而息乱源。”[219]其所维护者,乃中体不坠、中学不辍,及为学、选官均需重人品。张之洞以“学堂风气嚣张、不守礼法”,要求学部“制定冠服程序,以遏乱萌”,[220]却难以遏止士风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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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44 传统伦理社会的中国,对于为官者至少要求其为道德楷模,而中学能否为体,于此至关重要。况且,猝然更改十年渐停成议,立停科举虽有善后安排,却难以全面兼顾,使得众多士子,尤其是年龄在40岁以上以举业为生计者,仓皇之间难以改弦易辙,又没有预留足够的心理适应期,新式学堂教育则是费钱而不能赚钱,读书与生计相脱离,产生种种难以消除的制度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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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46 [1] 例如《东方杂志》《万国公报》《政艺通报》《选报》《时报》《大公报》《申报》《警钟日报》《岭东日报》等的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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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48 [2] 李鸿章:《复皖幕陈》,《李鸿章全集》第36册,第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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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50 [3] 唐才常:《时文流毒中国论》,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编《唐才常集》,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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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52 [4] 《梁启超书牍(六)》,《戊戌变法》第2册,第546、5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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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54 [5] 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264、285、296页。但具折上奏者是否因贿买而有此举,除前述梁启超的信外,尚未有直接证据,只能存疑,有待新资料的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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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56 [6]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第46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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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58 [7]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一,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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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60 [8] 璩鑫圭、童富勇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教育思想》,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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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62 [9] 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304—13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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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64 [10] 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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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66 [11] 《袁抚台来电并致刘制台、盛大臣》,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1901年1月13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490—84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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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68 [12] 《致江宁刘制台、济南袁抚台、上海盛大臣》,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901年1月14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4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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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70 [13] 《致西安鹿尚书》,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五日(1901年3月24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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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72 [14] 陶模到达广州的时间是1901年2月7日,见其《到粤任事日期折》,《陶勤肃公奏议遗稿》卷11,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初编第45辑之441,台北文海出版社1970年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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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74 [15] 《陶勤肃公奏议遗稿》卷9,第22—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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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76 [16] 《致江宁刘制台、济南袁抚台、上海盛大臣》,1901年1月14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4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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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78 [17] 舒新城编《近代中国教育史料》,《民国丛书》第2编第46册,上海书店出版社据中华书局1933年版影印,第100—101页。是折的日期,舒新城仅注为1901年。《清史稿·列传二百三十四·陶模传》记为光绪二十七年正月(1901年2—3月)奏陈(《陶勤肃公奏议遗稿》,第40页)。李细珠指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1年1月29日)的变法上谕所定两个月内复奏的期限已过,而各省督抚大臣尚未上奏,故清廷再度颁发谕旨,催促迅速条议具奏,勿再延逾观望(《张之洞与〈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历史研究》2002年第2期)。若《陶模传》所说不误,则在清廷新政上谕要求的两个月限期内,陶模和德寿已经联衔出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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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80 [18] 早在1896年10月,梁启超发表《变法通议·科举》,就提出变科举为兴学育人第一义,办法分为上中下三策,其上策即取法三代和泰西,“合科举于学校”,以学校考试代替科举;中、下策分别为多设诸科和考试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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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82 [19] 《时务报》第7、8册,1898年10月7日、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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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84 [20] 廖一中等整理《袁世凯奏议》上册,第271、2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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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86 [21] 《与陶子方》,1901年5月15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2册,第10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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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80288 [22] 《致西安鹿尚书》,1901年2月27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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