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095265e+09
1703095265 “老农”的提名,同样为地方官腐败提供了机会。雍正帝就在1729年发布的一道上谕中说道:
1703095266
1703095267 朕令各州县岁举老农,给以顶戴荣身,乃劝民务本力田,还醇返朴之至意。……乃朕闻直省之举老农也,州县凭绅士之保举,绅士纳奸民之货财……幸邀顶戴之荣,遂成暴横之势,深负朕劝农务本之意。着直省督抚确实查明,将冒滥生事之老农,悉行革退,另选题补。[135]
1703095268
1703095269 在这道上谕发布几个月后,清政府根据一名省级官员的建议作出决定,从1729年开始,任命老农的做法由每年一次改为三年一次。[136]之所以作此改变,官方的理由是:提高老农身份获得的难度,就会使这种荣誉更加吸引人。真正的动机可能是为了减少欺诈的机会。
1703095270
1703095271 为尊敬长者而设计的制度,这样看来多少是让清朝统治者感到失望的。无论给予的赏赐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常常被欺骗、腐败行为玷污了。当长者自己也被卷入欺骗活动(地方居民对此非常熟悉)时,“恭敬长上”的训谕,在许多年轻人耳中,就变成了一句相当空洞的口号。
1703095272
1703095273 中国乡村:19世纪的帝国控制 [:1703091626]
1703095274 乡饮酒
1703095275
1703095276 乡饮酒(简称“乡饮”),即社区的饮酒仪式,是根据法律规定,全国各州县定期举行的礼仪活动。我们应该把它与清廷偶然在北京举行的,邀请一些长者出席,共同庆祝早期一些皇帝的生日的宫廷宴会区别开来。[137]后者主要用来增加节日气氛,而乡饮酒实际上是一种思想控制工具。虽然乡饮酒并不是在乡村举行,其“宾”也不局限于乡人,但其理论及实际情况都透露出一种令人感兴趣的帝国思想控制的特点。
1703095277
1703095278 同清朝统治者所采取的许多其他措施一样,乡饮酒起源于传统的儒家文化,早在清朝统治者采纳之前就已经为各朝采行了。[138]清朝1644年确定的乡饮酒礼[139]如下[140]:在一月十五日和十月一日,全国各省举行乡饮酒活动;由当地主要官员充当主人负责主持;一名德高望重的长者作为“大宾”(大客人,有时也称为“正宾”,即主要客人)应邀参加,次要者作为“介宾”(次要客人),再次者作为“众宾”(普通客人)或“耆宾”(年老客人);地方教育官员(教谕)充当“司正”(主持仪式者);一些生员在场担任执事,负责传达仪式相关事项,把酒倒入仪式杯中,大声宣读相关律令;司正以下列规定的语言宣布仪式开始:
1703095279
1703095280 恭惟朝廷率由旧章,敦崇礼教,举行乡饮,非为饮食,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里,无或废坠,以忝所生。
1703095281
1703095282 在主人和客人喝完第一杯酒之后,就在大厅中央安放“律令案”——法令桌。一名生员走出来,大声宣读下列法令:
1703095283
1703095284 凡乡饮酒,序长幼,论贤良,年高有德者居上,其次序齿列坐。有过犯者不得干与。[141]
1703095285
1703095286 整个过程极为虚假、僵硬;与会者不会误以为这是欢乐聚会。尽管名称叫作“乡饮酒”,但是名不副实,酒不多,食物也很糟糕。客人从这种场合获得的唯一乐趣,或许就是享受到了地方官邀请出席的荣誉。根据规定,虽然乡下人也可以受邀担任宾客,但是酒宴要在衙门所在地的州县城里举行。挑选客人出席的规定,在1753年作了修改,这样,“大宾”就可以从年高德劭的绅士中挑选。普通百姓只可以享受到“介宾”和“众宾”的荣誉。碰巧在自己家乡(州县城或乡村)的政府官员,可以出席酒宴,但不是作为客人,而是作为“僎”(即名誉主人),帮助作为主人的当地主要官员“招待”客人。[142]地方官员对这一规定尤其是关于客人社会地位的规定作了各种各样的解释,产生了不同的挑选标准。一些地方官从绅士、乡村文人和普通百姓中分别挑选“大宾”“介宾”“众宾”;[143]一些地方官[144]认为,只有退职官员和有头衔的文人才能作为“大宾”和“介宾”;[145]另一些则认为完全不要绅士资格,普通百姓不但可以作为“介宾”“众宾”,还可以作为“大宾”。[146]
1703095287
1703095288 结果,清政府在绅士和普通百姓之间所划出来的一条线,变得模糊不清了。在一些情况下,普通人实际上享受到了作为“大宾”的荣誉。[147]不过在习惯上,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客人,他们之间还是存在着区别。拥有官衔或头衔的人才能身穿制服,而普通百姓只能穿着“鲜艳常服”,[148]不论他们在酒宴上坐什么位置。
1703095289
1703095290 我们找不到资料来弄清来自绅士阶层的客人和来自平民阶层的客人之间的确切比例。不过有证据显示,虽然在“大宾”中,绅士的人数大大多于普通人,[149]但是在一些地区,“众宾”中的平民却多于绅士。[150]反映广东香山县情况的表6-1,[151]可以支持进一步的推测:虽然有绅士经常参加乡饮酒,但大多数参加者的地位并不很高;即是说,拥有绅士地位的人数多于没有交待身份以及可以假定是平民的人数。有趣的是,在参加乡饮酒的绅士之中,有些是级别低的官员,有一个是举人,没有指出谁取得了进士(士人成就的顶点)的头衔。恰好有一半的士人是监生——一个可以用钱买的,没有什么威望的身份。
1703095291
1703095292 表6-1:香山县乡饮酒客人的社会地位
1703095293
1703095294
1703095295
1703095296
1703095297 江西兴安县描绘的情景与此不同。在1644年到1862年间,应邀出席乡饮酒的客人有124位,其中有29位取得了功名。这些人包括10名贡生、5名生员、10名监生和4名武生。[152]虽然我们不能认为兴安县绝大多数出席乡饮酒的客人都是普通人,但是可以十分确定其中大多数人在学问和仕宦方面并不突出。应该指出的是,并不是该县缺乏地位突出的士子或官员,故而找不到这样的人出席。一位县志的修纂者说,在我们探讨的这一时期(1644—1862),兴安县夸称有不少于227名士子取得了高级头衔,其中有2名进士、71名举人和154名贡生。[153]这些士子的数字几乎是出席乡饮酒客人数字的两倍,举人的数字则超过一半。但是没有一名进士或举人出席了乡饮酒。长宁(江西省的另一县)的情况也与此类似:在不同时期应邀出席的49名客人中,只有3名是监生,5名是监生之父,1名是生员之子。[154]换句话说,拥有士子头衔或来自士子家庭的客人不到20%。在博白县,165名出席乡饮酒的客人中,只有6名士子:2名生员、3名监生、1名武生;其余被称为“耆寿”“不求仕进者”和“乡贤后裔”。[155]合理的猜测是,这些人全都是平民。
1703095298
1703095299 即使在江西南昌县这个对推行乡饮酒制度非常热心的地方,出席乡饮酒者的社会地位情况,也与上述几县的类似(表6-2)。[156]
1703095300
1703095301 表6-2:南昌县出席乡饮酒客人的社会地位
1703095302
1703095303
1703095304
1703095305
1703095306 换句话说,出席乡饮酒的宾客拥有地位或头衔者不到总数的1/3,尽管在清朝早期应邀出席的宾客中拥有举人以上头衔者所占的比例相当高。
1703095307
1703095308 表6-3显示了南昌县出席乡饮酒“大宾”的社会地位:
1703095309
1703095310 表6-3:南昌县出席乡饮酒大宾的社会地位
1703095311
1703095312
1703095313
1703095314
[ 上一页 ]  [ :1.70309526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