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100924
[28] 例见Tang,Communist China Today,chapter 6,and Walker,China Under Communism,chapter 5。
1703100925
1703100926
[29] 参见A.Doak Barnett,“Mass Organization in Communist China,”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Report on China,pp.76-88;Skinner,“Peasant Organization in Rural China,” Annals,pp.89-100;Tang,Communist China Today,chapter 5;and Walker,China Under Communism,chapter 2。
1703100927
1703100928
[30] 有关其扼要记载见Time,May 27,1957,pp.33-34。
1703100929
1703100930
[31] 1957年9月17日的香港《联合报》就刊载了此种性质的一次“起义”:“红色中国的新闻官员承认说,华南的广东省在5月里爆发了一场剧烈的反共产党统治的暴动。据新华社广州电,有五名共产党官员和其他身份没有说明的人,在7月12日爆发的冲突中被杀死。……新华社8月27日今天才到达香港,没有说明有多少人参加了暴动,但说政府粮站、税局和其他办公大楼遭到攻击。共产党的报道证明了台北‘中华民国中央通讯社’8月6日的报道,说学生、农民和民兵于7月12日发动了反抗红色中国的‘起义’。”
1703100931
1703100932
[32] 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联盟前副书记Milovan Djilas指出了共产主义革命和“从前革命”之间所存在的重要区别:“在从前所有的革命中,武力和暴力主要是作为后果、作为新的但早已得势的经济和社会力量与关系的工具而出现。……当代共产主义革命完全是另一种不同的革命。它们的发生并不是因为新的或社会主义的关系在经济中早已存在,或者因为资本主义‘过度发展’。恰恰相反,共产主义的发生正是因为资本主义不够发达,或者因为这个社会没有能力使自己工业化。”参见The New Class,p.19。〔编者按:译文参考陈逸译《新阶级》,世界知识出版社1963年版。〕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也是这样;此外,该性质的革命同“先前革命”(导致新王朝建立的起事)不同的是,它所利用的思想武器是中国社会中并不存在的。
1703100933
1703100934
[33] Djilas的评论,参见The New Class,p.87。
1703100935
1703100936
[34] 参见本章注1。
1703100937
1703100938
[35] Djilas,The New Class,pp.42-43:“在对共产主义制度进行批评性的分析时,一般认为它们的本质区别在于它们是一种特殊阶层的官僚体系,对人民实行统治。虽然这一般说来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进一步详细分析,就会发现,构成统治官僚——或者用我所下术语来说就是新阶层——核心的只是那种特殊阶层的官僚,他们并不是行政官员。这实际上就是政党或政治集团。其他官员只不过是新阶层统治下的工具。”就中国的情况来说,Djilas所称“统治官僚”或“新阶层”,大致相当于帝制时期的“统治阶级”;他所称的“行政官员”,类似于过去历史上的士大夫。
1703100939
1703100940
[36]Time,May 27,1957,p.33所引。
1703100941
1703100942
[37] Djilas,The New Class,pp.152 and 155-156描述了共产主义的道德堕落。很明显,著名格言“权力腐败”在这里也非常适用。
1703100943
1703100944
[38] Lin Yüeh-hwa,The Golden Wing,p.199.
1703100945
1703100946
[39] Frank A.Kierman,Jr.,The Chinese Communists in the Light of Chinese History,pp.40-43.
1703100947
1703100948
[40] 值得指出的是,即使是Solomon Adler〔编者按:所罗门·艾德勒(1909—1994),美国财政部经济学家,二战时在中国担任财政代表,1950年代以后一直居住在中国直到去世。〕也毫不掩饰自己对中国共产党人的同情,并对他们的政权进行了非常乐观的描述。他在最近出版的著作中,以假想的语气,用下列言辞作出了结论:“无论最终所得报酬是什么,中国从一个前工业社会变成一个工业社会,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必须付出严重的代价。就目前情况来说,或许由于中国的起点水平非常低并依靠苏联的支持,它所受到的苦痛虽然越来越厉害,但相对来说显得温和。如果不发生战争,如果农业社会主义化继续得到顺利开展,如果人口增长率没有危害工业化的步伐,那么很清楚,中国在走一条独具匠心的道路。”The Chinese Economy,pp.237-238。
1703100949
1703100950
[41] * 这段手稿写于毛泽东发动“人民公社”运动之前,我对中国农民命运的推测,看来得到了一些证实。——萧公权
1703100951
1703100952
1703100953
1703100954
1703100956
中国乡村:19世纪的帝国控制 附录一:里甲结构的变式
1703100957
1703100958
要描述清帝国各地里甲体系令人头昏的所有变式,是不可能的。不过,如果对其中一些较重要或有意义的变式进行勾画,则非常有益;因为,这样的描述不但能让我们对实际存在的里甲体系有一个清楚的概念,同时也能对帝国行政特点本身做一些说明。
1703100959
1703100960
我在附表1-1中对不同形式的里甲组织(包括主要的变式和常规形式)进行了分类和描绘。为了便于对比,将变式的层级置于相应的常规层级下方。而对于那些精确的对应关系难以确定的事例,则将其变式放在看起来比较合理的地方。
1703100961
1703100962
我们的讨论就从里甲的常规形式开始。《朝邑县乡土志》和《城固县乡土志》(均属陕西省)详细记载了两县的税收组织。前者提到在朝邑县,“大约……十甲为里。光绪十六年(1890年)……共编三十三里”。[1]后者强调:“里有十甲……花户多少不等。”[2]这些情况同官方所规定的常规形式非常接近。根据《贺县志》(广西,1890)的记载,该县有18个里,每里分为10甲。[3]江苏兴化县的情况几乎与此相同。[4]不过遗憾的是,这些地方志都没告诉我们一甲等于多少户。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即使在遵照官方规定的组织框架进行编组的地区,各甲的户数也不是一致的。
1703100963
1703100964
附表1-1:里甲层级及其变式
1703100965
1703100966
1703100967
1703100968
1703100969
《兴国州志》(湖北,1889)印证了这个推断。据修纂者所说,该州2个坊和38个里依法分为10甲。但是,各甲户数,不但在这些基层组织里互有不同,而且远远超过官方所定的数额,每甲平均有383户。[5]
1703100970
1703100971
在其他事例中,各里的甲数也不一致。比如在直隶涿州,40个里中,每里有10甲的只有13个。[6]四川绵竹县的安排与官方的定制不同,每里5甲而不是10甲,故而整个乡村4个里共20甲。[7]
1703100972
1703100973
在我们所考察的变式中,一些地区偏离常规组织形式,是在“里—甲—户”模式之外增加一两个层级,另一些是减少一个或多个层级,还有一些用其他名称替代官方规定的名称。对这些变式,笔者分别称为:增式、减式和代式。
[
上一页 ]
[ :1.703100924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