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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37 [1] 著名历史学家赵翼(1724—1814)在其《陔余丛考》27/22a-b中解释说,南宋期间,有位知县(袁燮)下令每保画一幅地图,“田畴、山水、道路悉载之”。这样,“图”之名(其含义为图画或地图)就被运用开来。“合保(之图)为都(之图),合都为乡,合乡为县”。赵翼补充说:“征发、争讼、追胥,披图可立决。”《建昌县乡土志》(1907)2/9b-11a中记载说:“有明编赋役黄册,则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图者,土地之图。一里必有一图,然后有以知里中地域广轮之数。建昌(于清代)……以一里为一图,图实缺如,直可谓有里无图。”《大清律例汇辑便览》8/47b-48b中说,修纂赋役册时,每里修入一册,册首冠以地图。还请参见注释14有关吴荣光对“图”引用的叙述。“图”一词最早可能出现在南宋时期,其含义为“地图”,以之表明里的位置和土地数量。但在清朝时期,广东、江西、江苏、安徽、湖北和广西各省区逐渐忘掉该词最初的含义,并常常以之来表明里组织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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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39 [2] 比如,《无锡金匮县志》在4/9a中记载说:“明制……区摄都,都摄图,图摄甲。”《佛山忠义乡志》,卷十四《人物六》,32a中也同样地记载说:“明制以堡统图,以图统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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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41 [3] 在许多情况下,州县区域十分广阔。比如,山西丰镇厅从东到西大约270里,从北到南大约250里(面积超过7,000平方英里);直隶蔚州,从东到西为120里,从北到南为235里(面积超过3,000平方英里);广西博白县,从东到西175里,从北到南250里(面积超过4,000平方英里);陕西同官县,大约为6,875平方里。参见《丰镇县志书》,1881年修,1916年刊,1/13a;《蔚州志》(1877),卷首,18b;《博白县志》(1832),6/21a;《同官县志》,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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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43 [4] 黄六鸿《福惠全书》,21/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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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45 [5] 本书第六章中探讨了各种各样的乡村头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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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47 [6] 例见Bell,China (1884),I,p.123,对东北情况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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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49 [7] 《宜川县乡土志》,8b记载说:“地狭户少,不分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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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51 [8] 《延安府志》,47/2a-b。还请参见《佛山忠义乡志》,4/2a-b;《蒙城县志书》,2/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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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53 [9] 我们可以回想起清政府1648年颁布的一项规定,各地应每三年统计并上报一次当地的户口。这一规定在1656年作了修改,即将三年一次改为五年一次。随后颁布的一道上谕不明确地宣布暂停执行该规定,因为它已经变成“具文”。参见《大清会典事例》,157/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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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55 [10] 《蒙城县志书》,2/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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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57 [11] 《建昌县乡土志》(1907),2/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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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59 [12] 《沔阳州志》,卷三《建制》,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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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64 中国乡村:19世纪的帝国控制 [:1703091695]
1703101565 中国乡村:19世纪的帝国控制 附录二:清朝以前的粮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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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67 为了清楚地阐明清朝粮仓体系的完整意义并顺便澄清一些混乱,有必要回顾一下这个概念的历史发展及其具体形式。[1]储备粮食应付紧急状态——粮食供应充足时购进粮食,紧俏时出售粮食,以维持粮价平稳——的思想在古代就有了。最早清楚地阐述这一思想的著作,是《周礼》[2]和《管子》[3]。第一批以“常平仓”命名的粮仓,是在汉代(公元前54年);[4]随后的大多数王朝,即晋[5]、隋朝[6]、唐朝[7]、宋朝[8]和明朝[9],也相继设置相同名字的粮仓。汉代的粮仓常常被当作后代常平仓的原型,不过它们是用来应付因农业一时丰收而导致的粮价总暴跌,因此,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来说意味着在经济上处于不利境地。换句话说,汉代的粮仓并不是用来作为歉收或灾害的保障,因此,它们的性质与后来的常平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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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69 第一次方向的转变发生在公元583年;是时,隋朝建立者决定在刚刚统一的帝国适宜之地设置一系列粮仓,以为“水旱之备”。这些粮仓有不同的名字;设在陕州(在今天陕西)的粮仓才称为“常平仓”。应该指出的是,这种政府粮仓只是设置在全国比较重要的地点,总数不超过12座,因此,大多数地方是没有粮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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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71 唐朝统治者沿用了这个体系,只做了很小的改动。到了宋朝,常平仓体系于992年(太宗淳化三年)首先向首都地区的居民进行救济,在京城设置一些粮仓。接着在1020年(真宗天禧四年),扩展到全国各路。明朝建立者则进一步推广地方粮仓体系,向下延伸到最低行政层级的州和县。与此同时,除了用政府基金购买粮食以外,还正式引入鼓励居民捐献粮食的做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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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73 在常平仓体系的发展史上,有三大显著的里程碑:(1)汉朝统治者给粮仓取了独特的名字;(2)隋朝统治者最终确定了粮仓的功能;(3)明朝统治者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起来,使之成为一项统一的、全面的灾荒控制体系,为清朝建立者的采行作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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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75 “义仓”和“社仓”的初次登场比常平仓晚得多。为了更充分地减轻自然灾害,隋朝政府在585年(开皇五年)决定,鼓励全国各地居民在他们各自的“社”设置义仓。在丰收时节捐献稻谷或小麦,用此种方法得到的粮食,储存在每个“社”的粮仓,由社长负责在灾荒时节发给社里的受灾家庭。[11]这种地方粮仓虽然实际上位于社,并由各社负责维持,但它们却被称为“义仓”。因此,尽管政府对这两种由地方管理的粮仓作了区别,但义仓和社仓在后来的历史中经常被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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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77 唐太宗恢复设置了义仓,但他采取一种获取存粮的新方法:不再要求地方居民自愿捐献粮食,而是对所有土地所有者(缴纳最低土地税者和特定的少数民族不包括在内)征收附加税。这样获取的存粮,或者借给农人作为种子,或者散发给赤贫的人。[12]宋代义仓于963年(太祖乾德元年)开始设立,由地方官管理;存粮与唐代一样,也是来自对土地征收的附加税。[13]因此,唐代和宋代的义仓,与隋代有两大主要的不同:(1)它们的存粮来自于强制性的附加税,而不是自愿的捐献;(2)它们是由地方官而非乡村代理人管理的。就这些方面来说,它们与常平仓差别不大。它们与后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所存粮食并不是用来稳定粮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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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79 就在11世纪最后10年,王安石变法前不久,宋朝打算恢复隋朝的粮仓制度,但未能成功。[14]大约75年后,一名好心的地方官,发动了第一场由政府来设置地方粮仓的运动。[15]不过后代遵循的社仓模式则是由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所建立的。1168年在福建某地进行的试验,使他确信自己的想法非常好,于是在1181年上奏宋孝宗,并成功说服了政府在“各地皆置粮仓”。[16]这一制度的主要特征在于自愿捐献、地方管理、政府监督;这也就是清代社仓最重要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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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81 元朝统治者恢复了唐代以征收附加税获取存粮的办法,[17]也恢复地方粮仓名称为“义仓”;虽然这些义仓同隋代的一样,也位于“社”——一个由50户构成的乡村单位。[18]“社仓”之名在明代又一次流行起来。不过各省巡抚巡按在1529(嘉靖八年)奉命设立“社仓”时,他们被指示要把每25户或30户编为一社,挑选“家殷实而有行义者”为社长。各个社长在其他两名经过挑选的合格人士帮助下管理粮仓。纳税人必须根据他们各自缴纳土地税的等级,交纳不同数量的粮食作为存粮。[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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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83 至于对“社仓”和“义仓”作出区别,利用它们分别服务于乡村社会和城镇,废除依靠征税获取存粮的做法,并将这些粮仓置于地方管理和官员监督之下,这些就要由清政府来完成了。附表2-1显示了这些粮仓由隋朝到清朝所经历的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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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585 附表2-1:从隋朝到清朝粮仓经历的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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