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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24 历代王朝虽有政府官员布列中外,在各级衙署中行使其职权,但大量的日常琐细事务的具体处理,又是靠为数众多的胥吏及幕僚来完成的。这些人不属于官,却实际执行着政府的职能。没有他们的辅助,各级官员在行政中就寸步难行。作为官僚政治管理辅助性工具的胥吏幕僚,还与官场严格的技术规则、文牍档案等相联系,甚至可以称之为古代官僚政治中文牍主义的产物。本书第八章还将较详细考察胥吏、幕僚的名目、职掌、选用、身份特征、对官僚行政的作用等,并揭示其官场文牍主义背景及其与吏治败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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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26 最后,综论古代官僚政治的若干运行原则、特征及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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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28 与同类著作相比,本书有如下三个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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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30 第一,不像一般官制史、政治制度史那样,只注意制度内容本身的考述,也不单纯讲体制上的行政管理,而是采取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方式,在制度条文一般规定的基础上,更多地去探研行政权力的运作方式、基本程序和内在机制,探研各级官僚如何管理政务,管理百姓,如何发挥其无所不包的支配作用。还将着眼于专制皇权、官僚群体心态、宗族和乡绅势力、儒学礼教等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就篇幅而言,本书对制度条文的考述不足六分之一,其他六分之五都是对古代官僚管理政务、支配社会等动态性的阐述。这样处理,似乎能使古代官僚政治真正表现为一个能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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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32 第二,体例上不采取常见的按王朝顺序的叙述方法,而是将官僚政治分为中央、地方、官吏更新、吏治整肃等若干部分,进行历史的、逻辑的阐述,力图在较小的文字篇幅内,有侧重、有深度地表达著者的观点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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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34 第三,既有严肃的学术性,又有相当的可读性。由于本书稿着重于官僚群体角度的透视和动态的描述,可以多少避免一般学术著作的古板面孔和学院色彩,而显得比较活泼、生动。我们相信,本书稿不仅对学术研究具有参考价值,也会引起社会各界朋友们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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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36 [1]此英文词汇,有些场合也译作官僚制度或官僚主义。后者系误译。官僚主义,英文中另有Bureaucrat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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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38 [2](美)J. C.帕拉洛、R. C.昌德勒编著,陈嘉陵等译,《行政管理学词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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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40 [3]《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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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42 [4]《礼记·王制》孔颖达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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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44 [5]《说文解字段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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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46 [6]《左传》文公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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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48 [7]《尚书·毕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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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50 [8]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3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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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52 [9]《马恩全集》1卷,4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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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54 [10]《礼记·王制》孔颖达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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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60 中国古代官僚政治 第一章 古代官僚行政管理的渊源和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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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63 一、古代官僚行政管理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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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65 作为公共权力重要职能的古代行政管理,是与国家同时产生的。早在夏朝国家诞生之际,就出现了六卿、稷(掌管农业)、牧正(掌管畜牧业)、车正(掌管车服)、水官(掌管水利)、遒人(掌管宣令)、大理(掌管刑狱)、啬夫(掌管监察)等官[1]。《尚书·禹贡》还说:“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夏王朝不仅有了行使农业、畜牧业、水利、刑狱、监察等管理职能的专职官员,而且在部落联盟基础上的地方行政区划和依照各地自然资源向君主缴纳的贡赋也问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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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67 商周时期,国家政权组织和各种行政职能进一步发展完善。例如,商周诸多职官开始划为内服官(中央王朝职官)、外服官(诸侯方国职官)两大部分;而西周的内服官中又有了卿事寮和政务官常任、民事官常伯、司法官准人以及太史寮、宰等名目众多的设置,其分工也更为明确和专门化了[2]。与商比较,西周负责祭祀等神职事务的官吏地位有所降低,而掌管行政事务的职官日趋重要。外服官中,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秩序和因逐级分封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愈加严密、详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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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69 然而,战国以前的行政管理处于贵族领主制阶段,还不属于君主官僚制的范畴。那时的行政管理有四个特征:第一,以宗法制的“亲贵合一”“尊尊亲亲”作为各级政权的组织原则。血缘亲族是任官的先决条件,唯有王、诸侯等贵族家族成员才有资格担任各级政权的官职。而官职的高低上下,也往往依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确定。《墨子·尚贤下》所云:“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贵,皆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也”,就是这种情况的写实。同族任官,还带来家国同构。任官的目的,既为国,又为家,“守其官职,保族宜家”[3];第二,世卿世禄,无论诸侯、卿大夫都世袭罔替,代代相承。尚无受君主雇佣的非族人的职业官僚;第三,以分封为基础,诸侯、卿大夫在其封国采邑内的土地占有权、民户领属权和行政管理权合一而行;第四,由于层层分封,诸侯方国之类的地方分权倾向严重。王或天子虽带专制性质,但仅仅是天下诸侯邦伯的“共主”,并非实行中央集权的专制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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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3771 古代官僚行政管理,是在战国时期新生的君主集权政治结构和职业官僚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问世,可以溯源于春秋战国之际出现雏形的君主集权专制和由家臣过渡来的早期职业官僚。春秋末,一部分卿大夫夺取政权,做了新诸侯国君。进入战国后,秦、魏、赵、楚诸国相继实施税法等改革,诸侯国君全面掌管了国土的征税权及任官赏爵等权;还推行郡县制,排除贵族对地方的世袭统治,通过郡守县令执掌各地民政、财赋、攻守、赏罚诸权。于是,诸侯国君逐渐演变为集权专制君主。当时,诸侯列国游说、养士和军功赏官之风颇盛。国君们遂沿用和发展春秋中后期部分卿大夫家臣享受俸禄,为主人效力之例,按照“主卖官爵,臣卖智力”[4]的原则,罗致和组织了一批新的职业官僚,实行一整套受君主直接控制的官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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