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119093e+09
1703119093
1703119094
1703119095
1703119096 备具四德,和同六亲。似月方满,如花正春。积善命短,积恶命长。天道不可问,神理何茫茫。兰熏玉洁,蕣容菌龄。神识无滞,必归上清。马鬣新阡(“新”,《汇编续集》作“嘶”),蛾眉沉泉。福后利后(“后”,《汇编续集》未录出),千秋万年。
1703119097
1703119098
1703119099
1703119100 渤海吴弇书。
1703119101
1703119102
1703119103
1703119104 (四)段琼墓志
1703119105
1703119106 唐故翰林供奉朝散大夫前守右千牛卫将军上柱国赐紫金鱼袋段府君墓志铭并序
1703119107
1703119108
1703119109
1703119110 牛延翰撰
1703119111
1703119112 府君讳琼,字德光,其先武威人也。氏族冠冕(“氏”,《汇编续集》作“世”),已具图牒。代有其人,不可刊纪。曾祖常州长史锽,锽生大父梓州涪城令元度(“涪”,《墓志汇编》作“培”),度生先父左清道率府录事参军振。皆抱材蕴气,纳粹融和,俟命而昌(“俟”,《汇编续集》作“任”),故莫登显位而已(“登”,《汇编续集》未录出)。
1703119113
1703119114
1703119115
1703119116 始,先大夫夫人清河县君张氏有二子(“二”,《汇编续集》作“三”),皆禀令秀,府君即第二子也。爰自羁丱,颖悟学术。探和扁之情(“情”,《补遗》、《新中国》未录出),挺张吴之誉。神圣工巧,莫可而伦。岂与夫末俗浅学论其胜负哉?才逾状室,荣入禁林,供奉天庭。首出尽瘁,与元昆季弟齐名于时,而府君避德让贤,每全其道。始任果州西充主簿。才罢,转金州西城丞,稍迁太仆丞,又转殿中省尚衣、尚辇奉御。干符首岁六月,以能擢居列侍,专承睿旨,密奉皇躬。于是尤异禄秩,便蕃锡赉。发能效用,益副帝俞。其年九月,荣赐金章。二年八月,又宠金紫,继迁广王,续迁广王府长史,授右千牛卫将军。与夫皆级勋,莫不兼盛。自起家至乎环卫,逾十五年。其间茂德芳尘,可为播于远近。会同列疾以独异,为其排斥。上意不悟,暂移散秩。府君亦弘止足之分,久求退免。欲是优游卒岁,寄傲云表。不料微痾(疴)缠腠,药饵无征。久而莫瘳,奄至游岱。以乾符六年正月十日,终于长安招国里之私第,享年五十三。惊骇四邻,痛伤知友。岂天命何?岂夭枉何?
1703119117
1703119118
1703119119
1703119120 府君率性勤厚,宽弘济物。孝于上,义于昆,穆于家(亲),爱于众。兴居燕息,未尝不系于是安否动静,舒惨存亡。稍乖常程,莫遑寝食。御小下,必本寒暄。宽猛恩威,无或失所。少有酒德,不辜风月。尝连宵接昼,百榼千钟。有定国之益明,无檀卿之惛乱。兢兢业业,不怠于爱敬仁和(“敬”,《补遗》作“教”)。可谓器量天资,慈良神授,或者似欲远大其程也。何赋性之优,而赋命之劣,不登上寿,奄谢明时而已哉!其告逝之日,小大亲族及有识来吊,莫不长号惋痛,感义悲仁。其报施之道,未可知也。元昆鸿胪少卿致仕璲,明时杰出,闲代挺生。须连捧日之荣,尝备掞天之艺。而能方崇恩异,退位惧全。在贤哲之所,高古今之难。并弟季秋浦丞球,即世父之子。早由门业,荣列内庭。名德宠光,差以为盛。粤自髫龀,托体同堂。故有善急难,恩义无二。而方息侄蕃众,门户兴隆。继我祖宗,岂将凌替(“凌”,《汇编续集》作“陵”)。始娶夫人黄氏,即皇蕲王府司马御史大夫守则之长女(“王”,《汇编续集》作“二”)。无子。次娶夫人同氏(“同”,《汇编续集》作“周”),即皇献陵丞册之长女。生一男,小字阿师。二夫人并推容德,皆早没(殁)世。后娶夫人张氏,即皇太子协律郎景之长女。生一男,字曰沙弥(“沙弥”,《汇编续集》作“丰曾”)。夫人体性弘厚,禀质端贞。四德无愆,三从不怠。宜家之道,冠乎人伦。故府君雅重,待如宾敬。二子皆为羁丱。夫人忍斯夜哭,抚视如一。存孤成嗣,勉喻丧礼。月日所利(“月日”,《补遗》、《新中国》作“日月”),遽择先远。以乾符六年二月廿四(“六”,《汇编续集》作“二”),卜葬于万年县浐川乡郑村(“葬”,《汇编续集》作“筮”),始娶夫人黄氏之次,吉也。延翰幸因亲懿,早熟门庭,世德行名,备闻始末。而伯仲犹子,皆推茂实,见请宣扬。用率荒词,以勉遵命。刻于贞石,志之下庭。其文曰:
1703119121
1703119122
1703119123
1703119124 五纬毓灵,三世为名。农皇启秘,卢扁融情。秩秩素风,英英瑞士。侍圣亲君,腰金拖紫。仁能恕己,义有睦亲(“有”,《墓志汇编》作“可”)。天道福善,翻降祸因。既兆阡原,既铭令德。已矣休哉,永安真宅。
1703119125
1703119126
1703119127
1703119128 三 墓志所见段氏的家族史
1703119129
1703119130 由以上四方墓志,可以排出段氏家族五代或六代的谱系(见图1):
1703119131
1703119132
1703119133
1703119134
1703119135 图1 段氏家族谱系
1703119136
1703119137 关于段氏祖先的记载,《段文绚墓志》、《段琼墓志》和《段淙墓志》之间略有出入,若以史料写作时间为标准,则《段文绚墓志》为早;但《段淙墓志》是由堂兄段随撰写,作为族内之人应对家族谱系更为了解。因此目前还无法判断,暂以《段文绚墓志》中的记载来绘制家族谱系图。
1703119138
1703119139 《段淙墓志》记其出生在长安开化里,这应是其父段元度的宅第。按照《段文绚墓志》记载,其临终时的宅第在永乐坊。段璲夫人严氏临终时,其宅第在昭国坊,段琼临终时的宅第也在昭国坊。《严氏墓志》中提到严氏审视“姑章生侄”,由此推测昭国坊的段家曾一度是段振与三子“同居”的家族形态,也就是说昭国里的宅第至少从其父段振时就是属于段家。段文绚、段振、段淙三兄弟应该是各自居住。其分家或别居发生在何时,墓志中没有记载。《唐律》规定祖父母、父母在,子孙不得别籍异财[23]。即段文绚、段振、段淙三兄弟若要“别籍”只可能在段元度夫妇去世并丧服期满之后。但是,“别居”的情况则更为复杂,在长安和洛阳的官僚家族,“别居”很可能是因为外出为官而造成的[24]。段家应该就是这样一个例子,《段淙墓志》记载其所担任的官职包括饶州余干主簿、汉州什放尉,据其出生于元和十年(815年)推测,他为官之始大约在唐文宗年间,他离开长安任官,后又在蜀地娶妻生子,这可能就是造成段元度三子别居的契机。
1703119140
1703119141 段振去世之后,段振一支应该是由段璲为家长。《段琼墓志》记:“始,先大夫夫人清河县君张氏有二子,皆禀令秀,府君即第二子也。……元昆鸿胪少卿致仕璲,明时杰出,闲代挺生。”段璲应即是张氏的长子,唐代为家长者的基本身份依据是长优于幼,嫡优于庶[25],他成为家长是理所当然。改变这种三家别居状况是由于段文绚的去世,《段文绚墓志》记载:“府君娶庐江何氏女,有男子一,女子一。男曰璥,年才弱冠,奄随逝波。女适濮阳仲氏,子曰师可。懿德清规,莫能备纪。再娶上谷寇氏女。有男子一,曰白泽。襁褓未离,学语学步。二夫人皆柔顺风姿,敬上慈下,并先殁于府君。后娶范阳张氏女。肃慎承家,孤贞秉操,母仪妇道,九族咸称。府君遗言以侄璲前右内率府兵曹参军承嗣。”一子早夭,一子年幼,而且其亲生母亲也已经去世,使段文绚在遗言中选择以长侄段璲承嗣。唐宋法律中明确规定了遗嘱在处理特定情况下遗产中的效力[26]。吴丽娱先生复原《唐开元二十五年令·丧葬令》第33条:“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亲依本服,不以出降。)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户虽同,资财先别者亦准此。)无女均入以次近亲。无亲戚者,官为检校。若亡人存日,自有遗嘱处分,证验分明者,不用此令。”[27]魏道明先生曾强调这条材料说:“中国古代继承制度中,男性后代为第一法定继承人,无男性后裔时才能适用遗嘱,说明遗嘱人无权变更法定继承之顺序。”[28]段文绚实际有子嗣,按照法律规定,他其实不能够直接将延续宗祀与财产继承的权力转交给侄儿,他采取了一种“迂回”的策略来规避法律的规定,即用遗言立嗣的方式。中国古代选择嗣子的范围,一般是在侄子和侄孙中,《唐律疏议》卷四“会敕应改正征收”条引《户令》:“自无子者,听养同宗于昭穆合者。”[29]若违反,则就是“违法养子”,但可以收养异姓弃儿[30]。承嗣一般会订立过继文书[31],比如敦煌文书S.5647《百姓吴再昌养男契》[32],并需要通过宗族的认可[33]。段文绚此举的目的,恐怕并不在于财产的转移,而是家族秩序的维持和整合。一般来说,作为承嗣的嗣子实际引起了亲属关系的变化,他失去了作为亲生父亲的儿子的身份,而成为嗣父的儿子,在服制和亲属称谓上都要发生变化。正如滋贺秀三先生所言:“总之,虽然作为亲父的儿子生下来这种自然的事实没有变动,但在社会性的意义上,宗的系图之中所占有的地位完全发生了变化。”[34]但是也有既作为嗣父的继承人,又作为亲父继承人的情况,这在后代被称为“兼祧”。按照墓志中的记载,并不能确定是否采取了“兼祧”的方式,但是可推知在大中三年(849年)之后,段文绚和段振的家庭很可能重新同居在一起,段璲作为“嫡长子”,又因为段淙不在长安,成为这个同居家庭的“家长”,从而实现了家族的整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墓志书写中对段璲承嗣的强调,似乎带有宗族内认同的意义。
1703119142
[ 上一页 ]  [ :1.70311909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