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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12 然而,金敬修依然像前几次那样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反倒是刘策因为周述道针对其提起的那些指控,而被赶出了巴县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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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14 由上可知,金敬修在一年当中便曾至少四度在不同的争端中被控滥用手中权力。不过,尽管金敬修屡遭此类指控,但他仍然能够在吏房典吏之位上一直待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方才役满告退。(245)而且,由于没有任何被坐实的贪腐证据,金敬修从吏房典吏之位上告退前的那种清白履历,让其获得了参加该年在成都举办的役满典吏考职的应试资格。(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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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16 巴县衙门当中的那些书吏们针对金敬修提起的上述指控,很可能都是无中生有。既然他从未被知县发现曾收受过贿赂,我们或许可以认为,金敬修之所以被那些等级比他低的书吏们控告,乃是因为这些书吏追逐内部晋升失败后而对其愤恨不满。而他屡次被告到知县那里,也只不过是其占据了吏房典吏这一权势位置所付出的代价。不过,鉴于金敬修的前任或继任者都不曾像他那样屡屡受到其他书吏的此类指控,我们也可以得出另一个与上述猜测全然相反的结论。那就是,与其将金敬修视为一名无端遭受诽谤的无辜者,或许还不如把他看作一位特别擅长以人情来换取其他典吏们对他加以支持的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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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18 巴县衙门当中的许多典吏都因为金敬修曾助其坐上典吏之位而向他欠下人情债。当金敬修从吏房典吏之位上役满告退时,他在此之前至少已举荐过五名典吏并为这些人作保,其中包括他那位在盐房承充书吏的堂兄弟金振元的对头王炳森。(247)其他人向金敬修背负的人情债,还因如下事实而得到加重:金敬修所占据的吏房典吏这一重要位置,使得他能够通过操纵巴县衙门各房的书吏名册与影响由议事会议负责的那些调查,来为他人提供进一步的帮助。就像金敬修的堂兄金振元在其与王炳森有关的那起纠纷中所哀叹的,正是在这种由忠诚、人情债和回报等因素共同构成的人际关系网络当中,作为一个共同体,典吏们很可能会意识到,要想公正地做出判断并向知县汇报,将是相当不容易的事情。(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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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20 除老谋深算外,金敬修在巴县衙门当中的书吏生涯的另一显著特点是,在他所有利用手中权力所做的那些操控当中,没有一件是在致力于帮助金氏家族在巴县衙门当中继续发展其势力。例如,我们在本书的前面部分已经看到,他是如何举荐王炳森而不是他那位当时正在盐房工作、出自金氏一族在重庆城外乡下的那一支的亲戚来接充盐房典吏。在那件事情上,对自己亲族的忠诚,似乎抵不过其他方面的考虑(主要是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金敬修本人是通过其堂兄才得以进入吏房工作的,但他却不曾从金氏家族的任何一支当中招募新成员进入巴县衙门各房承充书吏。尽管金敬修与继其后接充吏房典吏之位的牟树勋之间并非没有摩擦,但继牟树勋之后接充吏房典吏者后来声称,牟树勋之所以能坐上吏房典吏的位置,是因为他答应不会为难那些当初是由金敬修招募进巴县衙门工作的书吏。(249)可是,在这些当初是由金敬修招募进来的书吏里面,无一人出自金氏家族。结果,当金敬修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从吏房典吏之位上役满告退后,重庆城内的那支金氏族人中有其子弟在吏房任事的历史,也就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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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22 金氏族人的上述情况,绝非巴县衙门中的一个特例而已。在现今可以看到的巴县档案当中,时常可发现说明巴县衙门当中存在着与此类似的其他亲族关系网络的证据,尽管在细节方面要比关于金氏族人的少得多。此外,我们不能够因为这些亲族关系网络是在被告到知县面前的冲突场景中才得以显现出来,就认为他们总是邪恶的腐败分子。毕竟在巴县衙门各房的日常工作中,此类冲突是相对少见的。与其根据这些纠纷推断说亲族关系网络始终是对巴县衙门内部那些房规的一种腐败践踏,我们还不如将它们视为巴县衙门内部那个社会性世界之基本构造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巴县衙门内部的那个社会性世界当中,这些亲族关系网络只有当其基本构造因为书吏们之间发生的冲突而被撕裂开来时,才会被我们这些现代研究者所注意。然而,尽管亲族关系网络普遍存在于此,但在巴县衙门里面,它远非唯一的人际关系网络,甚至也不是人际联盟的最主要方式。例如,我们无从知晓,为何金敬修没有利用其担任吏房典吏之便,去扩张金氏家族在吏房,以及巴县衙门其他房当中的势力。不过显而易见的是,在金敬修于巴县衙门承充书吏的生涯中,他显然从金氏族人以外的其他人那里揽得了对其予以支持的各种资源。与亲族关系一道,这个还包含了庇护关系和派系联盟的系统,构成了巴县衙门内部实践的诸多关键面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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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24 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 [:1703122848]
1703123825 第二节 庇护人、派系与朋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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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27 我们在金敬修身上看到的那些支持他的人际关系网络,很大程度上局限在他与巴县衙门其他房的典吏们之间。此类人际关系网络对于任何一名典吏而言都很重要,但对于巴县衙门的内部运转而言,更为基本的还是那些存在于各个具体的房当中的人际关系网络。我们已经在前一节中看到,亲族关系常被利用来达到这种目的。不过我们同样也已经看到,在那些发生在巴县衙门某房内的纠纷当中,亲族关系并不总是最可靠的支持资源。一名书吏为了保住其位置,并确保自己可以从有利可图的工作当中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就有必要与那些并非其亲族的同事们拉拢关系。在巴县衙门里面,这样的群体主要有如下两类:庇护人(patrons)与被庇护人(clients)之间形成的纵向人际关系网络,以及那些有着共同利益的书吏们之间形成的横向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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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29 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 [:1703122849]
1703123830 一 庇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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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32 一名新人若想要进入巴县衙门承充书吏,则首先须得到现任典吏或经书们的保举。尽管通常是由数名在册的现任书吏共同向知县举荐人选,但在多数情况下,一名被招募进来工作的新人,刚开始时都是作为学徒跟随该房某位现任书吏学习如何办理公事。通过答应为新人作保并为其以后在该房内的行事负责,那名高级别的书吏就与新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庇护关系。在这种关系当中,所隐含的乃是一些有关服从与保护的互惠式义务。这种能帮新人在巴县衙门当中找到一位为自己作保者的“关系”之建立,除了可以求诸自家的血亲和姻亲,还可以借由与该新人并无亲族关系的其他书吏的举荐。后者既可以是与该新人来自同村或同乡的现任在册书吏,也可以是该新人通过其他任何的个人交往形式而认识的现任在册书吏。此外,这种关系也可以是纯粹建立在经济利益之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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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34 虽然经书也偶尔会为新人作保,但上述庇护关系在典吏们的身上更为常见。一名新人如果能够得到典吏的直接保举而进入该房工作,那么他就不仅获得了这份工作,而且还拥有了一位有权势的庇护人。该典吏将能够庇护这名新人日后可以分派到待承办的案件,并且当这名新人日后卷入该房内发生的某些纠纷时,他会施以援手。一名庇护人为托庇于他的书吏所提供的帮助,甚至还可以延续到该庇护人从权势位置上退下来之后,就像我们先前所看到的那样,金敬修要求其吏房典吏之位的接充者不得为难那些当初是由他招募进来的书吏们当中的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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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36 对于典吏而言,这种庇护关系的好处也同样很实在。鉴于典吏需要为其所在房内所有下属之所作所为负责,他当然愿意将一些欠自己人情的新人招募进其所在的房里工作。而且,这样做也可以为该典吏引入支持自己的骨干成员,无论是当他自己在该房内的权威受到威胁时,还是当他自己被人指控滥用手中的权力时,该典吏都可以要求这些新人与他站在同一战线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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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38 就像他们对共同血缘群体所做的描述那样,书吏们自己也以多种方式来描绘这种庇护关系。那些被指控有不当之举的书吏们,通常都会提及自己当初是在哪位高级别书吏的保举之下进入巴县衙门工作的。通过强调当初保举他的那名书吏履历清白并以此暗示该人品行正直,遭到指控的书吏希望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借此表明自己也是正直诚实之人,从而有助于洗脱嫌疑。在这种意义上,被指控的书吏所做的关于何人是其保举者的声明,与宣称自己的亲戚在巴县衙门当中长期尽忠职守一样,都是为了起到以此作为自己人品之佐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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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40 反过来,庇护关系也可以不是被用来证明自己清白,而是被用来暗示对方品行有失以至于可能存在滥用职权的行径。将庇护关系污名化的一种办法,乃是声称某位低级别书吏当初是超过该房惯例所允许的书吏人数限额而被招募进来的(“滥招”)。这样说无疑是想要暗示,那名被指控的书吏是一个并不具备承充书吏之资格的恶棍,而他之所以能够被招募进巴县衙门工作,只是因为其保举人试图垄断在巴县衙门某房内的资源。倘若某位书吏的庇护人后来被巴县衙门革除或屡屡遭到指控,那么当该书吏受到指控时,他往往会因为与其庇护人之间的这种关系而受到牵连。例如巴县衙门典吏张武城便是利用上述这套说辞,请求知县革除其所在房内的两名经书。他声称,该房的两位前任典吏不仅其自己被巴县衙门革除,而且全衙门内无人不知此二人惯于破坏房规。因此,张武城向知县建议,所有当初是被这两人中任何一人招募进巴县衙门的书吏,都不适合继续留下来工作。在这件事中,一名有嫌疑的经书最终被革除。(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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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42 在巴县衙门的卷宗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量与此类似的指控。此点表明,抨击前任典吏当初为新人作保时居心不良,被接充其位的新典吏用来作为铲除其所在房内那些惯于滋事或不与其合作之人的一种手段。(251)对于一名普通的书吏而言,他如果遭到一名典吏对其提出与上述类似的指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要想为自己辩护,将是极其困难的。这在光绪二十七年(1901)一起书吏们内部发生的争端中得到了直接的展示。当时,巴县衙门刑房典吏王尚斌控告该房经书吴海珊当初是花钱从前任典吏那里买到其现在的位置,并且声称吴海珊在此之后还有种种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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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44 当吴海珊发现自己是因为遭到上述指控才被从巴县衙门革除后,他申辩说,自己这份已经做了40年的书吏工作不仅当初是通过正当途径得到的,而且从未留下什么污点。他接着声称,在王尚斌以极为可疑的手段接充刑房典吏之位后,王尚斌至少已经招募了30名新人到该房工作,而这些人都是超出刑房按惯例所能容纳的书吏人数限额招募进来的,且未被登记在册。吴海珊还说,王尚斌不久前刚以200两银子的价钱,将管理刑房讼案卷宗的差事,卖给了一名对他阿谀奉承的书吏。不过,知县并没有被吴海珊的上述申辩所打动,而是维持了先前所做出的那个将吴海珊革除的裁决。(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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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46 在这件事上,吴海珊所犯的错误在于,他没能制止刑房典吏王尚斌对他的孤立。一方面是王尚斌指控他滥用手中权力,另一方面则是没有任何一位同事站出来为他辩护,于是吴海珊被从巴县衙门革除,也就成了可预料到的结果。如果一名书吏要想在其庇护人被革除或役满告退后避免成为新任典吏采取敌意行动的牺牲品,那么他就需要在与前任典吏间的那种庇护关系之外,再与其他同事建立横向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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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48 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 [:1703122850]
1703123849 二 拉帮结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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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51 虽然对共同血缘群体或庇护关系的性质界定尚有争议,但诸如“伙”“党”“朋参”之类横向形成的圈子总是被描述为狼狈为奸与假公济私。不过,尽管其有着上述负面的形象,但派系联盟与庇护关系、亲族关系一样,都是巴县衙门内部各种运作的常见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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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53 巴县衙门当中某一房内的派系,可以建立在多种不同的基础之上。例如,出身同一宗族的成员可能会形成一个核心,而其他一些与他们并无亲族关系的同事也可以加入进来。又或者,一名高级别的书吏可以将一群受其庇护的其他书吏聚拢在自己身边,即便当这位庇护者离开后,此派系还继续存在。另外还有一种方式是,那些差不多是在同一时期被招募进巴县衙门工作的书吏们抱团取暖而相互支持。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在巴县衙门当中工作了相当长时间的书吏们而言,一起携手对付试图侵占其所在房内各种资源的新任典吏或者那些被大量招募进来的与自己并不熟悉的新人,这样做符合他们的共同利益。这种建立在利益基础之上的派系,其存在时间通常较为短暂,且其成员的流动性很大。他们这次因某件事情而走到一起,下次又会因为另一件事而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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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55 尽管亲族关系、庇护关系和派系联盟各有其内在的运作机理,但在实践当中,它们之间常常相互交叠。因此,虽然某个书吏人数较少的房可能会在某一段时间内被某个亲族、庇护人或者派系所把持,但在更多的时候,巴县衙门各房的运转像是一座由既相互连锁、又彼此存在潜在冲突的忠心与利益交搭而成的迷宫。鉴于这些群体所具有的既复杂又隐蔽的特点,无怪乎就连那些有着对其加以整顿之强烈意向的知县们,也对巴县衙门当中大多数房内部的具体运转都不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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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57 可惜的是,我们多少也和当年的那些巴县知县们一样对此知之甚少。即便是在像巴县档案这般内容丰富的现存档案当中,也难以找到一幅关于上述那些人际联盟是如何存在于该衙门某个房里面的连续构图,此方面的详细记载极为少见。我们所能找到的,只是一些被收录在巴县档案不同卷宗当中的未有定论的零星证据。不过幸运的是,由于有几个关于工房在光绪十九年至光绪二十三年(1893—1897)间发生的一系列纠纷的卷宗保存至今,而且这几个卷宗的完整性程度非常罕见,我们至少可以看清楚该房在上述这段时间内所发生的那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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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59 这一系列纠纷,在工房典吏伍秉忠与该房资深经书卢礼卿之间一场旷日持久的争执中达到了高潮。它们揭示了巴县衙门工房内部错杂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和权术斗争情况。同时,它们也展示了如下事实,亦即这些人际关系网络和联盟并非静止不变,而是动态的,会根据情势的需要而加以变动和重组。最后,我们今天还能够看到关于上述纠纷的记录,这一事实本身也表明,派系网络或亲族关系受到巴县衙门各房房规的制约,典吏们可以在有需要的时候将这些房规搬出来,以作为纠正某些事态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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