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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26 差役们这种卑贱的地位,也反映在他们于衙门里面所从事的那些日常工作当中。明清两朝颁布的关于服饰违制的法令都规定,差役们只能穿黑色或淡青色的,用茧粗丝制成,或由蚕丝、棉花或粗麻混纺而成的外衣,以作为其低贱身份的外在标识。(346)而且,当一个人到衙门里承充差役时,他往往会弃用自己原来的名字(“良名”),而改换成两个字的新称呼。于是,张自德就变成了张盛,而程世彦则变成了程贵,等等。(347)尽管或许有人会认为此种改名做法乃是基于方便衙门管理的权宜之计,但是书吏们却并不需要像差役们那样更名的事实,说明了差役与书吏的地位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异。二者之间的差异,也体现在差役们所使用的语言上面。在其呈交给巴县知县的报告或禀状当中,差役们通常会卑微地自称为“蚁”,此外他们还要使用一些敬语,例如“跪禀大老爷台前,为禀”,而书吏们在向知县呈交类似文书时则不使用这些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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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28 巴县衙门当中那些被用在差役们身上的惩戒措施,更是进一步强化了差役的从属性与低贱身份。即使差役们在许多方面实际上独立于巴县知县的权威之外而行事,但是巴县知县经常对差役们所犯的一些看起来并不怎么严重的过错加以惩罚,以此至少在象征意义上维持其对差役们的控制权。因此,相比于巴县衙门中的那些书吏们很少被知县处以体罚,差役们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在巴县档案里面,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许多差役因犯小错而遭知县严惩的例子。这些犯错的差役,或被巴县知县下令处以杖责、戴枷示众乃至站笼之刑,或被投入县衙的牢房之中监禁。例如,在咸丰二年(1852),当地的一名百姓躲过了巴县衙署门口的四名门子的把守,出其不意地跑到公堂上向知县鸣冤,结果那四名门子因此被知县处以当众掌嘴的惩罚,并且戴枷示众足足一个月。(348)又如,在光绪十三年(1887),巴县衙门有两名差役在奉命前往成都递送公文时,因为走错路而比原定时间耽误了两天,结果被巴县知县处以杖责,并戴枷示众两日。(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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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30 面对上述这一切,我们不禁会产生如下疑惑,那就是为何还有人愿意从事衙役这样一种明显遭人鄙视且有不测之险的营生?清代的官员们也经常会问同样的问题。在其所给出的那些答案中,清代的官员们塑造出了衙役们乃是一群不求上进的无赖之徒的经久形象,并认为这些人投身公门的唯一目的就是借机从中贪腐。(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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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32 例如,在咸丰五年(1855),四川总督黄宗汉在一道责令该省各地衙门将所有超过朝廷规定的经制差役额数而实际雇用的差役予以黜革的指示中就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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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34 充当差役之人,尽系无业游民。一经注名册簿,即借衙门为护身符。或包揽词讼,或窝庇匪徒,或教供扳害,借事开花,或设计生方,吓诈财物。论其行为举动,实与光棍无殊。(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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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36 不过也并非所有的清代官员都是如此断定衙役们来自社会当中的哪一类人。至少有一些清代官员认为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性,亦即并非所有投身公门的差役起先便有着作恶之心,衙役们后来之所以会朝着违法乱纪的方向堕落,乃是因为他们无法抗拒这份工作本身所具有的各种诱惑。19世纪时出任监察御史的周栎园在评论导致衙役们贪腐的各种原因时,便极为雄辩地提出了这种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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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38 岂尽无良?有苦读无成,不得已而流为胥役者;有家原温饱,借之以撑持门户者;有资身无策,赖此以克衣食者。初心不过如此,岂望作恶害人?无奈一入衙门,习与性殊,日复一日,心胆遂雄。官偶一顾问,遂曰:“上人喜我也,事宜行止,惟我之言是听。”偶一经管,遂曰:“事权在握也,为福为祸,惟我之力能操。”从前畏法之心,不胜其嗜利之心。此后奉公之事,皆化为害人之事矣。(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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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40 但是,如果说周栎园的上述观点意味着向下的社会流动乃是那些想在衙门当中找到一份工作的差役们的行为动因之一,那么他的这番话也响应了清朝的许多官员所秉持的一种信念,亦即认为当那些由于先前未受过文字素养方面的训练与儒家伦理的熏陶,以至于品德有失和毫无操守的人们靠近权力时,这些人将会无可避免地走上贪腐和滥用权力的歧途。衙役们出身于贫苦人家、在社会当中被边缘化并且似乎天生就有做坏事的习性,这种描述不仅代表着清代的人们对这些人的典型印象,而且也影响着今天的人们提及清代衙役时对这一群体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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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42 但是,如果暂时不考虑衙役们那种低贱的社会地位与其滥用行政权力之间的联系的话,那么上述那种关于衙役们之社会经济背景的看法看起来大体上是正确的。有丰富的证据显示,许多衙役始终在各种边缘性社会阶层之间流动,而在官府的眼中,那些边缘性社会阶层的成员即便并不全是不法之徒,也总是高度可疑的。例如,韩书瑞(Susan Naquin)就曾经描述说,不少衙役是由于被其他那些更受百姓们尊重的宗教组织排斥在外,而结果被白莲教这样的异端民间宗教吸收成为其信徒。(353)就此点而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那位来自山东的武林高手王伦(此人同时也是韩书瑞所描述的那场1774年农民起义的领袖),先前便曾做过一段时间的衙役。(354)在巴县档案当中,也有一些与此相类似的零星记载表明,一些衙役与当地的秘密会社、盗匪帮派之间有着某种联系。(355)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在一些可疑的地点发现差役们的身影。就此方面而言,赌场、妓院、客栈、旅店及其他某些以操持非法营生而闻名的场所,诸如此类差役们经常出没的地方,都被清楚地记录在巴县档案里面。在巴县,鸦片烟馆经常被当地差役们作为聚会与请客的场所,而这些鸦片烟馆通常都是由某些差役们自己所拥有并经营的。(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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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44 然而,单凭某些差役被怀疑在巴县衙门之外经营着各种生意这一点,并不能说明所有的衙役皆有着一种统一的社会地位与社会阶层出身背景。我目前所搜集到的少量关于巴县衙门差役们之家庭经济状况的史料证据,首先来自巴县衙门登记的经制差役信息中关于这些人拥有多少亩耕地的数字记载。除了其姓名、年龄、住址及已经在巴县衙门做了多少年差役等信息,巴县衙门所做的登记还记录了这些差役们各家每年交纳的钱粮赋税。我们可以利用这些所交纳的钱粮赋税数额计算出某位差役家中所拥有的耕地数量。表4.4列出了咸丰十一年(1861)时巴县衙门按照经制差役额数雇用的总共40名皂役、粮役、捕役和民壮各自家中所拥有的及平均拥有的耕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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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46 表4.4 咸丰十一年(1861)巴县衙门经制差役们拥有的耕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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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51 资料来源:巴县档案,档案号:6.5.18;6.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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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53 我在本书第一章当中曾引述过历史学家王笛所做的估算,在光绪朝的差不多同一时期,巴县当地民众人均拥有耕地数为1.7亩,每户平均拥有8.5亩耕地。(357)虽然从表4.4来看,有一些巴县衙门经制差役家中所拥有的耕地数量达到甚至超过了王笛估算的上述数字,但王笛所做的那个估算其实具有误导性,因为他估算所得的那些数字,乃是将巴县全境内的耕地总数除以该县的总人口数而得出来的。而在当时,巴县的人口总数包括了重庆城内的那部分人口,因此王笛估算出来的该县民众人均拥有耕地数一定是偏低的。在20世纪早期,巴县位于重庆城内的辖区与其下辖的那些城外农村地区在行政上已经被分开来进行管理,从那时的地籍勘查资料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巴县每户拥有的耕地数量达到了18.67亩。如表4.4所示,巴县衙门的那些经制差役家中拥有的耕地数量远在上述平均数之下。不过,相较于巴县衙门所有经制差役人均拥有的耕地数,他们各自家中所拥有的耕地数差异或许更能说明问题。根据表4.4,巴县衙门的粮役与民壮家中所拥有的耕地数量,要比捕役或皂役家中拥有的都多一些,前者当中的一些人所拥有的耕地数,已经接近巴县全境内的每户平均耕地拥有数。尽管这样说并不是要完全推翻先前那种认为巴县衙门的绝大多数差役们皆出身于那些经济条件欠佳的底层家庭的旧观点,但上述讨论确实表明了这些差役们彼此之间在家庭经济状况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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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55 按照清代法令的规定,衙役必须来自那些自家拥有一定数量的田地且在本地的钱粮簿册上列有其名的人家。但是,即使我们获悉了巴县衙门的经制差役们各自所拥有的耕地数,这些数字也只能反映出在巴县衙门工作的一部分差役家中拥有耕地的情况。因此,倘若据此便以为巴县衙门所有的差役均拥有类似前述数字的耕地或者皆有自家的耕地,那将毫无意义。易言之,那些被记录在册的经制差役们所拥有的耕地数量,并不能向我们充分展示巴县衙门差役们的经济来源范围或其每个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例如,巴县档案里偶尔有证据显示,至少有一些差役拥有相当可观的自家财产。如前所述,某位差役是否有获取经济资源的多种渠道(这一点经常会具体体现为要求拥有相当可观的自家财产),对于该人是否能够在所在班内晋升为领役而言非常关键。能够进一步说明巴县衙门差役们拥有一定数量的经济资源的证据,源于如下事实,亦即巴县衙门的差役若想在其班内爬到更高的位置,则必须交出一笔相应的费用(详见本书第五章的讨论)。最后,我们不应该忽视的一点是,衙役这份工作本身可以带来相当可观的潜在收入,而这些收入既可以用来买田购地,也可以用来做生意,以及投资到重庆城当时那些新兴的商贸活动中去。例如,当总人数超过60人的一群皂役在咸丰九年(1859)被从巴县衙门黜革后,几乎所有的这些被革差役都报告说,他们将在重庆城内靠经营各类小生意维生。(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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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57 上述史料记载表明,以往那种认为差役们皆系一些穷困潦倒之辈的旧见如今需要得到修正,因为并非所有的差役都是因为贫穷才选择从事这份工作。而且,即使是对于那些穷困潦倒的人们来说,重庆城当时正在快速发展的经济活动,也为他们提供了除到衙门投充差役外的其他各种谋生机会,而后者并不都会像投充衙役那样被社会大众习惯性地视为身份低贱。但这些人不仅自己选择了投充衙役,并且还在巴县衙门中度过了他们最年富力壮的人生阶段。这一事实表明,在正不断发生各种变化的19世纪中国社会当中,衙役在法律上的那种低贱身份所具有的污名,正在变得不那么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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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59 那种在法律上对不同群体的身份加以分类的做法,乃是清政府为了如下目的所做的各种努力之产物,亦即将其对于理想社会秩序的憧憬,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关于社会政治的正统观念,加诸全体民众身上。就此点而言,最为关键的就是,在清代,那些在法律上被划入贱民阶层的人们不能参加科举考试,故而也就无法参与到科举考试所支撑的那种精英文化中来。但这并不是说,这种将不同人们的身份地位在法律上加以分类的做法或理念,对于当时的每个人而言都有着同等程度的规范性价值或者皆与各人直接相关。尤其是对于那些生活在清朝社会底层的人们而言(例如生活在城市与农村的穷人,以及其他那些向下流动的社会阶层中的百姓),这些划分与理念根本就不重要。对于那些几乎从不认为自己有着符合正统观念的社会地位,而且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会被精英群体所鄙视的人们来说,衙役这份工作,很可能被这些人看作一种可以借此过上像样生活的颇具吸引力的谋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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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61 职是之故,与其将差役所从事的这份工作视为一种普遍遭人鄙视的劳动形式,还不如把投充差役看成在一个不断分化与扩展的社会当中发展着的诸多营生方式之一。而且,就像大多数从事某种营生的人们那样,巴县衙门的差役们也试图将他们所选择的这份生计,在某种程度上加以正当化。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巴县衙门的差役们采取了与前述书吏们相同的策略,有意地让他们自身远离社会大众心目中的那种贪腐形象,以此来证明他们所从事的乃是一种值得人们尊重且有其社会价值的服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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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63 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 [:1703122867]
1703124264 第五节 品行端正的公人与道德败坏的差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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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66 尽管巴县衙门当中的绝大多数差役都是超过朝廷所定的经制吏役额数而被非法雇用的,但是这些衙役一直试图将他们在地方衙门中的角色予以正当化,以此来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在此过程中,他们对儒家正统学说的利用,从成效本身来看似乎并不起眼。儒家话语所承载的,终归是那些关于正直人品与良好名声的观念,以及对其加以表述的媒介。但是在将儒家话语里面的一些内容加以挪用的过程中,巴县衙门的差役们显然表达了一种关于何谓正派的行政服务性工作的非正统观点,就像我们在本书前面讨论书吏的那部分中所看到的一样。根据巴县衙门差役们所做的此类表述,他们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向当地民众收取费用,以作为对自己勤勉服务的报偿,这种做法丝毫不违背那种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的德政理想,相反,这是维持推行德政的政府的必要手段。而且,为了达到上述那种效果,巴县衙门的差役们试图利用社会大众将衙役视为贪赃枉法之恶棍的刻板印象作为反衬,来凸显他们自己乃是忠诚可靠的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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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68 差役们的个人品行与其所从事的这份工作的正当性之间的关联,在巴县衙门中的高级别差役呈给巴县知县的那些文书之起首处的常用套语里面有非常鲜明的体现。例如他们在上面写道:“跪禀大老爷台前,为禀明作主事情,役等奉公体德,毫无违懈……”在诸如此类的开场白之后,通常紧接着的文字内容则是关于其家境贫寒,以及已然在巴县衙门当中服役多年且从未出过任何差错的描述,以此来进一步证明自己擅长此份工作且向来品行正直。例如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一位名叫姚恩的业已被从巴县衙门革除的前怀石里粮班总役,在他先前所在班内的三名领役的支持下,向巴县知县请求允准其重新回来工作。姚恩所写的禀文,可谓那些被黜革的差役们向巴县知县提出希望能够允准其重回衙门工作的恳求之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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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70 姚恩首先讲述了他在巴县衙门已然工作了许多年,随后围绕那起在他看来导致其被蒙冤逐出巴县衙门的事件之相关情况加以解释。他声称,自己为巴县衙门执行公务的时间超过了20年,其在衙门内的记录或名声并无丝毫污点。在该年五月,有一份来自川东道衙门的公文要在五日之内被递送至成都。姚恩派粮班散役朱崇去递送这份公文,但朱崇由于生病而耽误了公文的如期送达,结果被从巴县衙门革除。而姚恩也因为派差不妥而遭知县训斥,并同样被从巴县衙门革除。(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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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72 在其所呈的禀文之结尾部分,姚恩描述了自己如何家境贫寒,以此表明他自己全无借承充差役来中饱私囊或者有什么贪腐敛财之举,并且声称自己全然仰赖在巴县衙门中本分工作来养家糊口。他写道,自己家徒四壁,父母已然风烛残年,膝下子女尚年幼,而其妻子又体弱多病,有这么多人靠他来养活,但家中余粮却又很少,因此只有恳求知县大发慈悲,原谅他之前所犯的过错,允许他重新回到巴县衙门担任粮班总役。(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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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4274 数日后,怀石里粮班的多名领役向知县呈交了一份对上述情况进行补充说明的禀状,声称姚恩对其先前所在粮班的运作不可或缺,故而他们联名恳求知县能够允准姚恩重新回粮班工作。这些领役在禀状上说道,其所在的粮班缺乏有经验的足够人手来处理交办的大量工作,故而若少了在行的姚恩的帮助,则该班事务将无法处理。知县最终同意了姚恩的上述恳求,允准他重新回到巴县衙门担任粮班总役。不过,知县依然维持自己先前所作出的将那名粮班散役朱崇从巴县衙门黜革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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