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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64 北宋职官总数,治平(1064—1067年)间为24000员。取1031年至1065年间一代为率,取士总额为7217人。科举占仕途总额的30.1%。南迁以后,官员总数激增。治熙二年(1191年)33016人,庆元二年(1196年)42000人,嘉泰元年(1201年)37800人。十年平均数为37605人。取1200年至1235年一代为率,取士总数为5917人,仍占仕途总额的15.7%[202]。由于我们无法从宋代职官总数中扣除武职官员的人数,所以,两宋科举取士在仕途所占的比例,实际上还远远超出上面推算的数字[203]。南宋偏于东南一隅,一代取士人数仍高达六千左右,相当于元时取士比率的七至八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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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66 元朝的文职品官,按《元史·百官志》以及《元典章》卷7,“吏部一·官制一·职品”统计,共计19000员左右。自延祐二年至元亡共54年,以35年为一代,合1.5代,则入仕总人数当为28000人。其中由科举入仕者,包括国子监应贡会试中选者共计1400.5人,占仕途总额的5.0%。这个比率,大致上只相当于唐代和北宋的六七分之一。再以杭州为例,徐一夔曾比较宋、元、明三代该地的贡士数额说:“杭为方州时,贡士之数自淳熙至景定,增至二十二人。元置行省于浙,领郡三十二,杭隶焉。贡士之额仅二十八人。是时杭之士不加少也,三年或不能贡一人。今(按,指明朝)领郡九,杭亦隶焉。其额增至四十人矣。杭之士不加多也,三年一贡有至六、七人者矣。犹虑未足以尽其材也,复比年一贡焉。”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元有科目,名有而实不副。”[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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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68 由不同来源入仕的官员数量之比,当然是影响一个时代官僚构成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唐朝的官员,虽然每三人中只有一人出身科举,但由科举入仕者,“位极人臣常有十二三,登显列十有六七”[205],在整个官僚构成中占有极优越的地位。“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206]。初唐以后,凡入相文官几乎都出身进士。张玄素在隋朝由令史入品流,入唐后位至三品。唐太宗尝对朝问玄素历官所由,玄素窘迫不堪。“将出閤门,殆不能移步,精爽顿尽,色类死灰”[207]。宋朝三百年天下,更加尚儒右文。“凡居台辅,必用硕儒”[208]。士人奋身白屋,一旦及第,“指日金马玉堂”,“十年可至辅相”[209]。由于“进士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210],所以被宋人“目为将相科”[211]。孝宗时用王秬为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以“臣无科第”辞不敢就[212]。南宋末赵葵入相,因为不是科举出身,居然被人以“宰相须用读书人”为理由奏罢[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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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70 元朝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取士数量既然不抵前代十之二,“则今之上于春官者(指经过乡试上贡的举人),皆昔之登于天府者(指得科第者)也”[214]。可惜朝廷仍未对他们加以重用。从延祐科兴到元统年间,只有许有壬一人以科第践相位。复科后五十四年间,可以确定是以科举进身的参相者有九人。把他们各自入相的年数相加,总共亦不过二十七年,占同时期内参相官员各自在职年数总和的3%强。根据现在掌握的材料,进士中官至省、部宰臣(包括侍郎)的约二十多人,做到行省宰臣及路总管的也不过二三十人,在同级官僚总员数中占的比率自然都低得惊人。除此之外的大部分人,“例不过七品官,浮湛常调,远者或二十年,近者犹十余年,然后改官。其改官而历华要者十不能四五,淹于常调,不改官以没身者十八九”[215]。他们散处于郡县,人数少而地位低,“上迫大府,震以不仁之威,压以非理之势。虽欲自竭,有所不能;虽能,有所不容”[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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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72 如上所述,元朝进士出身的官员无论就其数量或地位来说,在官僚构成中都居于绝对劣势。因此延祐以后虽实行了科举制度,但对有元一代宿卫出职皆居当道要津、品官来源多自掾吏入流的用人格局,基本上没有什么触动。正因为这样,元末人评论当时的用人体制,与元初相比,也几乎没有差异。朱德润说:“凡入官者,首以宿卫近侍,次以吏业循资。盖近侍多世勋子孙,吏业多省台旧典。自此,或以科举,或以保荐”[217]。徐一夔也说,“当国者类皆西北右族,所用不过门第、胥吏、技艺杂流三等而已。自予所见,科目之行历五、六年,吾邑仅得一人。……皓首穷经,不免有不遇时之叹”[218]。这些话同姚燧关于元初用人格局的议论是何等雷同啊[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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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74 元朝科举制度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优待“国族”,压抑汉人、尤其是南士。关于这一点,研究元朝科举的大多数文章都已谈到了。所以本文只举两个突出的例子,此外不再赘言。一是王伯恂在至正八年会试中“以下第受屈,名动京师”之事。当时,考官阅王伯恂的试卷,惊且喜曰:此天下奇才,宜置第一。同列中有人说他是南人,不宜擢居第一,欲屈置第二,且虚第二名以待。考官坚持说:“吾侪较艺,以才文第其高下,岂分南北耶?欲屈置第二,宁弃不取耳”。争论累日,终无定见,揭晓期迫,主文乃取他卷足之。王伯恂竟不取。揭晓之日,考官自相讼责,士子交相愧叹[220]。另一个例子,是被杨维桢赞许为“海内奇士,屈指不能四、三人”之一的鲁钝生。他“十岁能为古歌诗,长明春秋经学。状貌奇古,人以为伟兀氏。鲁钝生笑曰:‘使余氏西域,用法科才,魁天下士,一日之长耳!’不幸生江南,为孤隽落魄湖海间,任纵自废”[221]。这样的歧视,逼得许多南士“往往诡籍于北而讳弃父母之邦”。甚至汉、南人中有冒蒙古、色目氏者[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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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76 那么,是一些什么原因,致使元朝科举在既兴之后,非但不能在原有规模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反而还时常受到罢废的威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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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78 上面刚刚说到科举制度中的种群不平等因素,乃是阻碍科举规模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元朝十六科的实际取录总数,只有原定额员的71.0%。其中仅元统元年取士足额。我们知道,光江浙一省的南人,每科赴试者即多达三千人[223]。江西每岁就试者亦数千人[224]。就是在北方真定,每科应考,也有六百余人[225]。取录不足额,无疑不会是因为汉、南人中缺乏足够的合格人选,而只能是因为蒙古、色目考生难以满选。而且正由于上述原因,尽管汉、南人的选额相对于众多的考生实在是太少了,却仍然必须保持一定的空缺。蒙古统治者不愿意在这种明显的场合显示出本民族的文化教养过分逊色于屈辱的被征服民族。既然要在取录中维持四等人入选名额相对均衡的原则,那么,蒙古人当日的文化水准就必然要大大限制元朝设科举士的人数,使它根本不存在继续增加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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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80 再则,元初阻挠科举制推行的种种因素在科举恢复以后还继续在施展其消极影响。不仅如此,因果锁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既是结果,同时又是原因。废科五十多年所造成的若干后果,科举制度的规模从一开始就过分狭隘,也反过来从许多方面限止了它本身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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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82 由吏入仕的途径既已畅通,再要关闭它就会遇到严重的困难。仁宗曾经企图这样做,所以在设科取士同时,下诏吏员降等,规定“吏人转官止从七品,在选者降等注授”[226]。然而说来容易做来难。诏甫下,孛术鲁翀便以“恐未足尽天下持平之议”为谏,结果限秩许放宽到五品[227]。至治三年泰定帝即位,又许仕至四品[228]。胥吏集团的政治势力,经过数十年的膨胀,已不是一纸诏文能压抑得了的。相反,继续推行专注于征敛的政策,只会使适应这种需要的既定用人体制愈益巩固[229]。椽吏对中、下层官职的占有,排除了科举进一步发展的余地。所谓“科举取士,实妨选法”[230],难道不就是这个意思吗?许有壬列举反对科举的各色人物中,包括“自执役几转……不下二十年始出官”者、“素以士名,耻不出此”者,以及“限秩而用事者”[231]。他所指的难道不正是这个集团的代表人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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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84 直至元末依然盛行的轻儒舆论,也是科举制度的潜在抑制因素。虽然历代都有人讥贬死守章句的“腐儒”,但元代不同此例,以儒为非的观点是针对儒士全体而言的[232]。事实上这也并不奇怪。“吏之取效,捷于儒之致用”[233]。“诗书之效迟,固不若法律之功近也”[234]。儒生政治上长期没有出路,当然要引起其社会地位的大幅度跌落。同时,因轻儒风气而深得其益的胥吏集团,在支持这种舆论方面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这种价值观念始终占据支配地位,科举制度的前途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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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86 科举从最初起就被限制在过分狭隘的规模里,先天地缺乏自我扩展的能力,所以虽历近十科,仍然不能在朝廷和社会上形成拥有足够能量的一翼,为自己的地位而抗争。这一点当时人就看得很清楚。所以他们慨叹“任小者不可以谋大,任轻者不可以谋重”。他们惋惜“得人未众,作养之士未成;新荑稚蘖,不足以胜夫深根固蒂”[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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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88 最后,我们同样不应当排除民族及文化差异的特殊历史背景对科举的不利影响。这种背景影响渗透在上面提到的每一点中,而伯颜废科事件可以说是最集中地反映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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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90 仁宗颁布科举诏书时,很多人兴高采烈,以为隆古右文的盛世将临。几十年后,他们又失望地发现,所谓科举“殆不过粉饰太平之具”[236]。其实,元朝科举对于当时乃至后世,仍然发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以下就简略地讨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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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95 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1703126854]
1703129596 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四 略论元朝科举制度的作用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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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598 (一)元代科举的狭隘规模,把它对国家官僚构成所能发挥的积极影响限制在最低水平上。这不能不是元朝吏治腐败、政治黑暗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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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600 意识形态会凝固在社会制度中。中国传统的国家法制,实际上是儒家意识形态的制度化,这就是所谓“儒者之说,其精者为道德,而粗者为礼乐刑政”[237]。以儒家学说为标准考试取士,虽然有各种弊端,但从根本上来说,它在意识形态方面保证了入选官僚在素质上与其所维护的传统法度之间的内在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不仅意味着国家在保障地主对农民进行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方面的责能,而且意味着它作为各对立阶级之间的调节器,必须用儒家思想来约束统治阶级自身的过度行为,以便在某种程度上减缓统治阶级的腐化速度以及对抗性矛盾不可避免的激化趋势。传统国家机器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这种调节作用,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取决于掌握这个机器的官僚素质。科举制度对于传统国家官僚构成的积极意义,正表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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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602 可是,如前所述,忽必烈虽然在立法度、定纪纲、奠立传统大一统的国家规模方面倚靠儒生,并在很大程度上采纳儒家学说,但在遴选具体管理和操纵国家机器的各级官僚时却排斥了科举的传统地位,不用儒生。取代儒生大批涌入中下层官僚机构的,是缺乏正统的儒家思想熏习教冶的胥吏令史。用当时人的话说,他们以刻薄文法、精深薄书相尚,捱蹭岁月,“一旦得用,如猛虎之脱槛、饥鹰之掣韝”[238]。国家即使有善政良法,付诸实行,也“往往误于胥吏。将以除弊,反足厉民”[239]。显然,这种选仕制度损害了官僚素质与传统法度之间的内在谐调,破坏了国家机器理应具有的前述调节作用。其结果既加速了吏治的腐败,也催化了整个社会状况的恶化。元人认为,“吏多贪贱而儒流知有仁义”[240],舍彼而用此,后患无穷。“坏天下国家者,吏人之罪也”[241]。这种看法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为如此,明初澄清吏治的重要措置之一,就是一反元代用吏之道而行之,明确宣布“黜吏用儒”[242]。科举制度在遭致被贬斥命运时,恰恰从反面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对中国传统社会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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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604 (二)元王朝最先把程朱理学规定为考试取士的标准,从而标志了中国科举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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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606 程朱理学虽然产生于两宋,但在当时并没有取得经学正统的地位。南宋末年,朱熹的四书训说被立于学官,科试亦始许用朱注。不过这时候,它至多只是允许采取的诸家学说之一。在取录儒生时,他们是否信奉理学不具有任何意义。科举制度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243]。在北方,金朝的科举基本上承袭唐宋遗制。窝阔台时期推行于华北的戊戌选试,就断代的科举史而言,可视为元朝科举之滥觞,但从整个科举史发展的阶段性来说,它在性质上仍然类似于金宋旧制。对于这一点,元人自己也有相当明确的意识。苏天爵一方面肯定仁宗颁布的考试制度“革近代声律之陋,……非章句括帖之是尚也,……非雕虫篆刻之为工也”[244]。而另一方面,他还是把戊戌选试归于“金宋贡举旧制”[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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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608 元仁宗改革科试旧制,最重大的变化就是定理学于一尊。这时候,朱熹在《贡举私议》中的主张被完全采纳。四书和《诗经》都必须采用朱注,《周易》主程、朱氏之说,《尚书》以蔡氏为主。蔡氏者,指朱熹门人蔡沈,他的《书集传》就是在朱熹授意下写成的。《春秋》用程颐私淑胡安国作的传,他是建宁崇安(今福建崇安)人,与朱熹曾寓居的建阳(今福建建阳)同属建宁府。这样,除《礼记》尚用古注疏,《春秋》许并用左传、公羊、谷梁三传外,其他儒家经典一律以程朱理学的阐发附会为本。无怪乎袁桷要惊叹“师友授受宗于一门、会于一郡,……何其盛也”[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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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610 新制始行,江浙乡试官邓文原“虑远方之士未悉上意”,大书《贡举私议》而揭示之,提醒诸生不要复蹈异时场屋之弊[247]。用程朱理学为科士标准,大抵是严格的。冯翼翁参加1320年乡试,经义与胡氏小异,将为考官摒斥。欧阳玄等以其赋奇俊如“太华峰尖忽见秋隼”,亟力荐之,遂擢名礼部。但此人最终仍以不专主胡传下第[248]。就文格而言,这时发生的变化也是明显的。“今科目聿兴,悉更旧弊。题不断章,文不绮靡,一是皆以明经为本”[249]。甚至对当时文风极为不满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它与宋末的时文相比,不无差异[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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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612 元朝在科试方面的改革,实际上开启了一代之制,为明清所承袭。明初对唐宋取士“但求词章之学”提出严厉批评,同时对胜国“依古设科”则予以肯定[251]。永乐时,科试完全废除古注疏,用胡广《四书大全》、《五经大全》。这两部大全,几乎全部抄自元代理学家的著述。自元起中经明代,直至清末改革科举制度,以理学科士,维持了近六百年。延祐之制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是无法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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