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129635
1703129636
然而,延祐之后,由于以理学科士,“经说萃于一家,按其形模而脱墼焉,不敢以自异也。有司守固陋而程式之”[277]。“教者、学者见小欲速之,心得以乘之”[278]。这就重复了“宋末反覆虚演,文妖经贼之弊”,“不免于前日之涉猎剽窃而无沈潜自得之实”[279]。不过这时候是把朱熹的训说当成新的教条和章句传注罢了。“旁行侧注,挈纲立目,茫乎皓首不足以窥其藩篱,卒至于圣人之经旨莫之有解”[280]。朱学一经变成新的章句传注,就失去了原先曾有过的创造力,因而影响了它在理论深度方面的进一步发展。这样看来,科举之设,固然有利于理学的横向传播,但同时也用功名的羁绊限制了士人对学术的自由探求。明朝规定考试用八股文体,答卷必须严格按照两部“大全”的说教为标准,思想束缚进一步加强。“科目设而圣贤之学微”,从这个意义上讲真是一点也不错。
1703129637
1703129638
(五)元朝版图辽阔,大批少数民族进入汉文化中心地区。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行科举制度,其影响范围,当然要比前代更大。
1703129639
1703129640
延祐设科后,南至南海[281],东至高丽[282],都有赴京赶考者。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科举对西北诸族的影响。中元以后,入居内地的西北诸族人受汉文化影响程度颇深。元末,许有壬向朝廷建言取消宪司中通事一职。因为“今各道监司大率多通汉人语言,甚不通者虽时有之,而二十二道之中盖可屈指而知也”[283]。实际上不止通汉人语言而已。“朝议以蒙古色目氏参佐簿书曹官”[284],说明他们已多能处理汉文的文书。这时候还有人建议蒙古、色目进士当明一经[285]。元后期出现丁鹤年、萨都剌等一批汉文化修养很高的少数民族知识分子,正是以蒙古、色目人的汉文化程度普遍地有所提高为基础的。
1703129641
1703129642
“天子有意乎礼乐之事,则人皆慕义向化矣。延祐初诏举进士三百人,会试春官五十人。或朔方、于阗、大食、康居诸土之士,咸囊书橐笔、联裳造庭而待于有司,于时可谓盛矣”[286]。在西北各族接受汉文化影响的过程中,科举制度应当起了某种程度的促进作用。可惜由于史科的缺乏,对这一点目前还无法详论。
1703129643
1703129644
[本文原载《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6辑(1982年)。]
1703129645
1703129646
1703129647
1703129648
(1) 参见《元史》卷81,《选举志》一,“科目”;卷2,《太宗纪》。按术忽(此据志文)一名当来自术忽,即波斯语Juhud(源自阿拉伯语Yahūdī,译言犹太人)的音译。但此人名字在《太宗纪》、苏天爵《陕西乡贡进士题名记》(《滋溪文稿》卷3)、李庭《郭时中墓志铭》(《寓庵集》卷6)等文中皆作术虎乃,一音之转,又成了一个基督教教名。术虎乃当即月合难(Johanan)的异译,系从John(元代译为术安,今译约翰)演化而来。按John叙利亚文作Iouhanan(即Johanan),作为景教徒的教名,唐代已传入我国,见《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两侧署名即知(佐伯好郎:《景教的研究》,东京,1935年,页603)。许有壬《上都孔子庙碑》(《至正集》卷44)作木忽,木字恐系术字之误。清刻本《元史》卷2《太宗纪》妄改作摩和纳,尤不可从。
1703129649
1703129650
(2) 参阅陈东原:《辽金元之科举与教育》,《学风》2卷10期(1932年);杨树藩:《元代科举制度》,台湾《中央政治大学学报》17(1968年);有高岩:《元代科举考》,《史潮》2卷2期(1932年)。
1703129651
1703129652
(3) 安部健夫:《元代的知识人与科举》,《史林》42卷6期(1959年)。
1703129653
1703129654
(4) 林元珠(Yuan-chu Lam):《元史选举志译注之一》,博士论文的一部分,哈佛大学,1978年,打印本页178—182。
1703129655
1703129656
(5) 《选试儒人免差》,《庙学典礼》卷1。
1703129657
1703129658
(6) 许有壬:《上都孔子庙碑》,《至正集》卷44。
1703129659
1703129660
(7) 最先利用丁酉诏令这一珍贵史料并将它与元志互相比照的,是柯劭忞。参见《新元史》卷64,《选举》一。所谓“入仕”,应指由朝廷除授官职。
1703129661
1703129662
(8) 议事官当时又称详议官。“天下既定,中书令耶律楚材奏,遣使分诸道设科取士。中选者复其家,择疏通者补郡县详议。”见刘因:《寇靖墓表》,《静修集》卷17。大蒙古国时期,各级官衙辟署详议官或议事官屡见于史载。这些人都是以“招置幕府”、“延致宾幕”的方式罗致而来的。语见《元史》卷159,《宋子贞传》;张养浩:《济南刘氏先莹碑铭》,《归田类稿》卷8。其他如太傅国公府议事官,见李庭:《来献臣墓志铭》,《寓庵集》卷6;陕右行省议事官,见王博文:《李庭墓碣铭》,前引书卷8;大名课税所详议官,见陆文圭:《孙泽墓志铭》,《墙东类稿》卷12。又,元制以经历、知事、照磨为首领官,总领六曹,职掌案牍,称为宾幕,见郑玉:《送郑照磨之南安序》,《师山集》卷3。科举之士任首领官之职,在元代累见不鲜。
1703129663
1703129664
(9) 耶律楚材:《寄宋德懋韵三首·其二》,《湛然居士集》卷9。
1703129665
1703129666
(10) 萧启庆:《元代的儒户》,《东方文化》,香港大学出版社,16·1-2(1978年)。
1703129667
1703129668
(11) 傅若金:《赵思恭行状》,《傅与砺文集》卷10;虞集:《赵思恭神道碑》,《道园学古录》卷42。
1703129669
1703129670
(12) 《佛祖历代通载》卷21,见大正新修《大藏经》卷49。
1703129671
1703129672
(13) 杨奂:《于真人碑》,《还山遗稿》卷上。
1703129673
1703129674
(14) 参见宋子贞:《耶律楚材神道碑》,《国朝文类》卷57;屠寄:《蒙兀儿史记》卷4,《太宗纪》转引《大方通鉴》。关于考试僧道的结果,据《佛祖历代通载》,无退落者。也有史料说凡试经通者方许给牒受戒。
1703129675
1703129676
(15) 关于儒户蠲免差发的范围,参见萧启庆在《元代的儒户》一文中所作的详细研究。对中产之家而言,丁粮重于地税,所以对儒户征收地税而不收丁粮,是一种优待。比较困难的问题在于,杂泛差役的蠲免究竟是及于在籍儒户全家,抑或仅及儒生本人。不少述及戊戌选试的材料,都明确指出对中选者“给复其家”。胡祗遹甚至还把这种优遇与金朝作比较说:“亡金举子到殿,免身杂役。我朝全免一家差发,延及子孙,恩莫厚焉”(胡祗遹:《语录》,《紫山集》卷26)。当时的蠲免及于全户,似乎不容置疑。萧启庆认为,中统至元以后,这一蠲免“显然解释为仅免儒士本人”。他列举的材料确实能够支持上述论点。但是另一方面,也有史料说是蠲免全户的。刘敏中《济南府学至大四年大成至圣文宣王加封圣号记》云:“国家以神武拯斯民,以人文弘治道。凡户以儒籍者世复其家,民从之学者,复其身”(见《中庵集》卷11)。根据程钜夫的记载:“至元十三年试诸郡儒生于真定,余五百人,君中高等,例复其家”(程钜夫:《权秉忠墓志铭》,《雪楼集》卷22)。甚至到元代后期,许有壬仍说:“圣朝戊戌之试,复其家者,子孙于今赖之”(许有壬:《王濯缨集序》,《至正集》卷32)。看来这个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掘史料,研究解决。
1703129677
1703129678
(16) 《叙利亚编年史》,页411—412,转引自施甫勒:《蒙古人史》,纽约,1972年,页40。
1703129679
1703129680
(17) 梁赞诺夫斯基:《蒙古各部习惯法》,哈尔滨,1929年,页58。札撒中阿里别(Ali-Bek,Bek今译伯克)和阿布答莱孛(Abu Taleb),大概是指先知穆罕默德的堂兄阿里(Ali)及其父亲Abū Talib。参见《伊斯兰百科全书》,莱顿,1913年,页283、108。
1703129681
1703129682
(18) 萧启庆对于成吉思汗时代给予释道的豁免,究竟是仅及全真教及海云门徒抑或包括全部僧道,认为不能肯定。但从《1223年盩厓重阳万寿宫圣旨碑》碑文以及《1261年林县宝严寺圣旨碑》所称引的成吉思汗圣旨来看,它无疑赐及全体僧道。参见蔡美彪编:《元代白话碑集录》,页1、22。又,参见《金石萃编补正》卷4载录的诸碑文。
1703129683
1703129684
(19) 耶律楚材:《再和西庵上人韵》,《湛然居士集》卷7。
[
上一页 ]
[ :1.70312963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