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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耶律楚材神道碑》,《国朝文类》卷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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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中堂事记》上,《秋涧集》卷80;洪金富:《从投下分封制度看元朝政权的性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58·4(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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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克劳逊:《13世纪前的突厥语词源学辞典》,页442;纳捷廖耶夫等:《古突厥语辞典》,列宁格勒,1968年,页542;嘻什噶里:《突厥语大词典》卷1,何锐汉译本,北京,2002年,页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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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爱宕松男:《元朝税制考》,《东洋史研究》23·4(19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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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魏初:至元八年(1271年)奏议,见《青崖集》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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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语见余大钧等汉译:《史集》第2卷,北京:1997年,页308。又据同书,都哇、海都之乱时,成宗母后曾说:“汉地(按、此指华北)、南家思(按、此指南宋旧土)和我们的兀鲁思都很大,而海都和都哇的地方则较远”。此处“我们的兀鲁思”,亦即大兀鲁斯之意,见上引书页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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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元朝秘史》第269节说,窝阔台继任大汗后,此前负责监国的拖雷把过去护卫成吉思汗的万人怯薛和qol-un ulus(旁译“在内百姓”,札奇斯钦汉译为“中央[本土]的人民”)如数点交给斡阔台。除“百姓”、“百姓每”(ulus-ut,ulus的复数形式)而外,秘史还将ulus旁译为“人烟”、“国”(即国土之意),见第139节、第81节、第180节等。按、中央兀鲁思的概念,应起源于蒙古高原游牧文化中分部众为左、中、右三翼的传统。在最原初的蒙古分封体制中,左、右两翼分别由成吉思汗三子与诸弟的兀鲁思构成。中翼即qol-un ulus则是大汗直接统治的部众与土地。另外,成吉思汗幼子拖雷长期随其父参与中翼军队的作战行动。属于他所有的忽必亦儿坚及其牧地,也从一开始就位于中央兀鲁斯的范围内。他移交给窝阔台的qol-un ulus中,当然不包括这部分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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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元仁宗与中元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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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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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大四年(1311年)正月,元武宗病死。越二日,他的弟弟爱育黎拔力八达以皇太子废前行政中枢尚书省,旋即对几乎所有尚书省宰执或诛或流[1]。三月,爱育黎拔力八达即位于大都,是为仁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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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仁授受是中元政治史上一个重大的转捩点。在忽必烈奠定立国规模以后,成宗、武宗两朝奉行“惟和”政治十七年。到仁宗执政,元廷明确地把遵用儒术提升为“从新拯治”的重心;皇庆、延祐年间因而以元朝的“儒治”时期而著称于世。元末士人回忆起1310年代,或曰“我朝重儒,于斯为盛”,或曰“尊尚儒学,化成风俗,本朝极盛之时”[2]。这在当时应是很普遍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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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宗向来被认为是恪守忽必烈遗规的君主。诚然,祖孙两朝间的政治延续性至为鲜明,以至人们常以“至元、大德之政”相并称。但其实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忽必烈在世时,元朝制度体系与基本政策中的汉法与蒙古—回回法成分,始终是在相互制约的张力下维持着微妙的平衡。这种平衡的驾驭,不仅取决于其制度结构及各种硬性、机械的政策指令本身,同时也需要凭藉大汗个人的权威与政治手腕。成宗可以继承乃祖“成宪”,却无法通过世袭来获取忽必烈在将近半个世纪的文治武功中所积累的个人感召力和实际政治经验。他只有转向自己更熟悉的草原政治的资源,去寻求能够加强自身统治基础的支持。成宗的“重简守成”,突出地以“惟和”为施政重心,不能不说用心深矣[3]。依据这一国策,元贞、大德间,元廷对外停止了忽必烈后期连年的征伐,但是内政却演成姑息种人、臣下,“绳吏法宽”,恤民有不足而“吏弊连根株”的局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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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武宗执政时,“惟和”政治在“溥从宽大”的标榜下继续盛行[5]。“宽大”的对象,实际只是贵族、近幸和高级官僚。他即位初重赏朝会诸王勋戚,给者未及半而府库为虚。此后请赏者仍相踵不绝。财用不支,以滥封作补偿。世祖时封一字王之制甚严,成宗尝稍破其例,至是则新受晋封者多达十五六人,且大多为疏族、甚至驸马。省、院、台大臣员额也比前朝大增。近臣“佩相印者以百数”;“微至优伶、屠沽、僧道,有授左丞、平章、参政者,……自有国以来,名器之轻,无甚今日”。选法的败坏必然与吏治紊乱并存。《元史·武宗纪》反复载录朝臣对政事废弛的尖锐议论。甚至朝廷制命,也“朝出而夕改,于事甫行而止者随至”。中秘机要外泄不绝,“诏稿未脱而奸民已复群然颂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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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方面,自大德六年(1302年)以往物价的暴涨,到武宗继位后两年多仍未止息。至元钞的贬值似已积重难返[7]。至大二年秋,武宗决意专任尚书省理财。九月颁“至大银钞”,承认至元钞贬值一倍半,中统钞则因面额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而停用。不久又发行铜钱,并许历代铜钱相参行用,以信誉较稳定的小面额金属辅币来平抑日用品零售领域中物价的过份波动。尚书省的其他措施,包括大幅度提高海运粮数量以稳定京畿粮价,提高盐引价格,对江南富户征取高收入税,追征各地逋欠钱粮,拘收外任官职田、改颁禄米,以“拘田之米”补京师米粟不足。这些作法,多与忽必烈时期尚书省的举措很相似,但在实行方面还要比那时来得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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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来,武宗朝的积弊,主要根子在“溥从宽大”的政纲。至于尚书省的理财方案,甚至还颇有可取[8]。但在元仁宗清算前代朝政时,尚书省却以“变乱旧章”的罪名遭致最严厉的谴责。这里面固然包含着权力斗争中的策略考虑。虽然如此,它还是突出地反映出武仁两朝不同政治倾向之间的巨大反差。与“惟和”或者“溥从宽大”的主张相反,儒家学说多强调用强化君权、澄清吏治来整顿纲纪的废弛和宗戚的跋扈。另外,儒家学说强调节流而讳言开源,关注除弊而不喜兴利,认为“利源不可启,以其一启而不可复塞也”[9]。此种见解与尚书省以开辟财源、增加岁入为着眼点的各种措置,也正好针锋相向。由此可知,元仁宗要以儒治国,需要如何全面地修正在他之前十多年中元廷施政的基本出发点,故而又会承受何等的阻力和政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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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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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执政前几年,确实表现出很大的魄力。诛杀武宗用臣一节,虽然另有不得已的隐情,但在当时却被看作拨乱反正的信号,在士人中颇得赞许[10]。他的即位诏称:“至元三十年已后诸衙门改、升、设,并多余员数,非世祖皇帝之制者,从省台分拣,减并降罢”;“除枢密院、御史台、徽政院、宣政院各依旧制,其余诸衙门及近侍人等,敢有擅自奏启中书政务者,以违制论”[11]。其措辞之严厉,与一般即位诏书为示恩天下而申明禁止的笼统口气相比,颇有不同。即位翌月,诏废至大银钞和至大铜钱,恢复中统钞的行用。就这样,武宗以“溥从宽大”和理财富国为核心的诸多政策措施,在两三个月内被先后废止。仁宗初执国政,真有一点“风动天下”的表面效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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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至大末年到延祐二三年间,元政府推行儒治的一系列政令,主要围绕三个侧重点来制定实施:一是抑制诸王贵戚基于草原分封制而获得的权益,加强皇权;二是按儒家的政治主张整顿选法、澄清吏治,强化中原式官僚政治的运作程序;三是检核田粮、甄别隐占,以求田税负担与土地占有的实际状况相一致。至大四年七月重申,近臣擅自传旨,“不须奏闻,直捕其人付刑部究治”。同年冬,诏废诸王断事官,蒙古人犯盗诈令所隶千户鞫问。皇庆二年(1313年)四月,改诸王份地达鲁花赤由封主自辟旧制,以流官任之,诸位下所辟降为副达鲁花赤。延祐元年(1314年)六月,敕内侍自今只授中官,勿畀文阶。十月,敕由吏入仕者,晋官止于从七品,寻放宽到五品[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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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吏治方面的另一项努力,是纂集现行的各部类单行法,总成一书,以便检索遵行。元朝立法行政,长期采纳因时立制、临事制宜原则,以条格、断例等形式分别公布。各级行政部门均置“格例簿”。“遇事有难决,则搜寻旧例;或中无所载,则比拟施行”。随着日积月累,为处置各类个案而颁发的格例越来越多,其中新旧相悖、冗杂重出,使官吏得以任情玩法、用谲行私。仁宗即位当月,曾诏命中书省“裒集中统、至元以来条章,……斟酌重轻,折中归一,颁行天下”。这部法令大成的编纂,前后历六年,至延祐三年夏天,方始基本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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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这时获得最广泛、最积极的社会反响的儒治措施,还是科举制度的恢复。自1210年代起,河北、山东即因被蒙古攻占而停科。从1230年代蒙古灭金迄于仁宗复科,科举考试在整个中原停废几达一世纪;江淮以南,宋亡后废科也已历时三十余年。元朝用人,“出宰大藩、入为天子左右大臣者,皆世胄焉”;其中除少数人出自几家汉人世侯后代,大多是蒙古、色目人。中下级官员,则都由吏员晋用,“中土之才跻是者十八九”;而选拔吏员的实际标准,时常是“吏廉无才,不若亡廉而才”[14]。中原传统的官僚体制向来靠儒学培养根基。所以随着政纪的衰弛,拔擢儒士以补“季劳用人”的久弊,日渐成为汉人儒生乃至受儒学影响的蒙古、色目官员的时髦话题。仁宗要以儒治国,首先要拓开征用儒士的途径。至大四年七月,诏拔擢儒士出任国学、翰林等职时“勿限资级”,“虽白身亦用之”。皇庆二年十一月,以行科举诏颁布天下。定制每三年开试一次,分乡试、会试、殿试三道,按右、左两榜分别取录蒙古色目人及汉人南人举子。考试科目有三门,“经疑、经义以观其学之底蕴,古赋、诏诰、表章以著其文章之华藻,复策之以经史时务以考其用世之才”[15]。程朱理学对儒家经典的阐释,被立为考试标准。理学从此获得官方意识形态的稳定地位[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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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科举取士的规模相当有限,对改变当初的官僚构成没有多少实际的功用。但是,由于鼎革科废而被压抑了大半生甚至几代人的广大士子,仍把延祐复科看作“文运将兴”的征兆。在他们的感觉天地里,世界似乎突然变得光亮起来,“如阳春布获阴崖冰谷,荄粒无不翘达”[17]。元仁宗在后代的声望,差不多总是与延祐开科的盛典联系在一起。以“百年场屋事初行,一夕文星聚帝京”而轰动天下的延祐二年首科会试[18],把仁宗的儒治推到了最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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