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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59 武成元年秋八月己亥改天王称皇帝,追尊文王为帝,大赦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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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61 同书三五《崔猷传》(《北史》三二《崔挺传》附猷传略同)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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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63 世宗即位,征拜御正中大夫,时依周礼称天王,又不建年号,猷以为世有浇淳,运有治乱,故帝王以之沿革,圣哲因时制宜。今天子称王,不足以威天下,请遵秦汉称皇帝,建年号,朝议从之。世宗崩,遗诏立高祖,晋公护谓猷曰:“鲁国公禀性宽仁,太祖诸子之中年又居长,今奉遵遗旨,翊戴为主,君以为何如?”猷对曰:“殷道尊尊,周道亲亲,今朝廷既尊《周礼》,无容辄违此义。”护曰:“天下事大,毕公冲幼耳。”猷曰:“昔周公辅成王以朝诸侯,况明公亲贤莫二,若行周公之事,方为不负顾托。”事虽不行。当时称其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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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65 寅恪案:周明帝世距始依《周礼》创建制度之时至近,即已改天王之号,遵秦汉称皇帝,盖民间习于皇帝之尊称已久,忽闻天王之名,诚如崔猷所言“不足以威天下”,即不足以维持尊严之意,故不得不先改革之也。又宇文护不依《周礼》立子,而依殷礼立弟,亦不效周公辅成王者,所以适合当时现实之利害也。夫《周礼》原是文饰之具,故可不拘,宇文泰已如是,更何论宇文护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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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67 《周书》二三《苏绰传》(《北史》六三《苏绰传》同)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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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69 自有晋之季,文章竞为浮华,太子欲革其弊。因魏帝祭庙,群臣毕至,乃命绰为大诰,奏行之。自是之后文笔皆依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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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71 《通鉴》一五九《梁纪中》“大同十一年(即西魏文帝大统十一年)六月丁巳魏主飨太庙”条,胡《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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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73 宇文泰令苏绰仿《周书》作《大诰》,其文尚在,使当时文章皆依此体,亦非所以崇雅黜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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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75 《周书》二二《柳庆传》(《北史》六四《柳虬传》附庆传同)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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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77 〔大统〕十年除尚书都兵郎中如故,并领记室。时北雍州献白鹿,群臣欲草表陈贺,尚书苏绰谓庆曰:“近代以来文章华靡,逮于江左,弥复轻薄,洛阳后进,祖述不已。相公(宇文泰)柄民轨物,君职典文房,宜制此表,以革前弊。”庆操笔立成,辞兼文质,绰读而笑曰:“枳橘犹自可移,况才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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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79 寅恪案:苏绰作《大诰》在大统十一年。《周书》二《文帝纪》(《北史》九《魏本纪》同)载魏恭帝元年夏四月帝大飨群臣,太祖(宇文泰)因柳虬之责难,令太常卢辩作诰谕公卿,其文体固无异苏绰所作之《大诰》,但一检《周书》四《明帝纪》所载武成元年后之诏书,其体己渐同晋后之文,无复苏绰所仿《周诰》之形似,可知此种矫枉过正之伪体,一传之后,周室君臣即已不复遵用也。若更检《周书》,则见《明帝纪》所载武成元年前一岁九月丁未帝幸同州故宅,赋诗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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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81 玉烛调秋气,金舆历旧宫。还如过白水,更似入新丰。霜潭渍晚菊,寒井落疏桐。举杯延故老,令闻歌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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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83 则竟是南朝后期文士、北周羁旅累臣如庾义城、王石泉之语,此岂宇文泰、苏绰创造《大诰》文体时所及料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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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85 又近日论文者有以唐代贞元、元和古文运动乃远承北朝苏绰摹仿古体之遗风者,鄙意其说甚与事实不合。盖唐代贞元、元和古文运动由于天宝乱后居留南方之文士对于当时政教之反动及民间俗体文之熏习,取古文之体,以试作小说,而卒底于成功者。此意尝于《论韩愈与唐代小说之关系》一文(见《哈佛亚细亚学报》第一期)中略发之,以其与本书无涉,故不多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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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87 兹所举一二例已可证宇文泰摹古之制,身没未久,其子孙已不能遵用,而复返于汉魏,渐与山东、江左混同,至隋氏继其遗业,遂明显不疑,一扫而几尽去之。盖《周礼》本其一时权宜文饰之过渡工具,而非其基本霸业永久实质之所在。此点固当于《兵制》章详论之,然就职官一端,亦阐明此意,而知宇文所摹仿之周制其实质究为如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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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89 所谓周礼者乃托附于封建之制度也,其最要在行封国制,而不用郡县制,又其军队必略依《周礼·夏官大司马》之文即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之制。今据《周书》《北史》“卢辩传”所载不改从《周礼》而仍袭汉魏之官职,大抵为地方政府及领兵之武职,是宇文之依《周官》改制,大致亦仅限于中央政府之文官而已。其地方政府既仍袭用郡县制,封爵只为虚名,而不畀以土地人民政事,军事则用府兵番卫制,集大权于中央,其受封藩国者,何尝得具《周官》所谓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之设置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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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91 又《周书》二三《苏绰传》(《北史》六三《苏绰传》同)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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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93 又为六条诏书奏施行之。其四擢贤良曰:“今刺史守令悉有僚吏,皆佐治之人也。刺史府官则命于天朝,其州吏以下并牧守自置,自昔以来,州郡大吏但取门资。夫门资者乃先世之爵禄,无妨子孙之愚瞽;今之选举者当不限资荫,唯在得人。苟得其人,自可起厮养而为卿相,伊尹、傅说是也,而况州郡之职乎?苟非其人,则丹朱、商均虽帝王之胤,不能守百里之封,而况公卿之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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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95 寅恪案:北朝自魏孝文以来,极力摹仿南朝崇尚门第之制(见《魏书》六〇、《北史》四〇《韩麒麟传》附显宗传),而苏绰实亦即宇文泰不尚门资之论,其在当时诚为政治上一大反动。夫州郡僚吏之尚门资犹以为非,则其不能亦不欲实行成周封建之制,以分散其所获之政权,其事甚明,此宇文所以虽效《周礼》以建官,而地方政治仍用郡县之制,绝无成周封建之形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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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97 又考《晋书》三九《荀勖传》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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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799 时又议省州郡县半吏以赴农功,勖议以为省吏不如省官,若欲省官,私谓九寺可并于尚书,兰台宜省付三府,然施行历代,世之所习,是以久抱愚怀,而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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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801 然则汉魏以来中央政府职官重复,识者虽心知其非,只以世之所习而不敢言,宇文之改革摹仿《周礼》托体甚高,实则仅实行其近代识者改革中央政府官制之议,而加以扩大,并改易其名,以符周制耳。宇文创建《周官》之实质及其限度如此,论史者不可不正确认识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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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803 前所谓第二事即《唐六典》之性质,兹略加阐明。关于此书之施行问题,《四库全书》七九史部职官类《〈唐六典〉提要》已有正确之论断,近日本西京东方文化研究所《东方学报》第七册内藤乾吉氏复于其所著《就〈唐六典〉施用》一文详为引申,故《六典》一书在唐代施行之问题已大体解决,不必别更讨论。但寅恪此书主旨在说明唐代官制近承杨隋,远祖(北)魏、(北)齐而祧北周者,与《周官》绝无干涉,此事本甚易知,然世仍有惑于《六典》之形式,不明了其成书之原委,而生误会,遂谓其得《周官》遗意者,则与寅恪所持之说不合,因不得不略举史实,以为证明。虽所举材料不出四库馆臣所引之范围,但彼等所讨论者为《六典》施行与否之间题,寅恪所考辨者为唐代官制渊源系统之问题,主旨既别,材料即同,不妨引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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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805 刘肃《大唐新语》九《著述类》(参《新唐书》五八《艺文志(史部)职官类》“六典”(三十卷)注文及一三二《韦述传》,又程大昌《考古编》九“六典”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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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807 开元十年玄宗诏书院撰《六典》以进,时张说为丽正学士,以其事委徐坚。沉吟岁余,谓人曰:“坚承乏已曾七度修书,有凭准,皆似不难,惟《六典》历年措思,未知所从。”说又令学士毋婴(煚)等检前史职官,以今(令)式分入六司,以今朝《六典》象《周官》之制,然用功艰难,绵历数载。其后张九龄委陆善经,李林甫委苑咸,至二十六年始奏上,百僚陈贺,迄今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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