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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22 2.界碑管理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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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24 在中国,管理界碑等的任务主要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边防部队和公安边防部队根据相关条约和制度承担。边防部门要采取措施保护和维护界标,防止其损坏、移动、毁灭或遗失。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会触犯刑法,按规定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移动、损毁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予以刑事处罚,但给予罚款处罚又有些偏轻,因此,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移动、损毁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或者非法进行影响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边境管理的设施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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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26 边防部门还要与对方国家的主管部门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定期对界标状况进行联合踏查,按照商定的时间、程序和范围对国界线进行联合检查。如果发现因不可抗力原因界标不能在原位恢复或重建,再由双方的边界联合委员会在不改变国界线走向的前提下确定竖立该界标的另一适当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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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28 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用于界碑维护的界务维护费用往往不足。这一问题涉及到边界管理的事权归属问题。理论上,只有中央政府才能行使主权,边界管理应该是中央政府的事权。但是,在实际中,地方政府也会处理到属于边界管理中的一些具体事项。因此,合理划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边界管理中的事权范围是边界得以有效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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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30 目前,中国的界碑保护状况整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利于界碑保护工作的现象,部分界碑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和人为损坏。在一些地区,界碑被周边居民用作生产生活的工具,有的界碑被渔民围成临时晒鱼场,有的领海基点碑石被当成船只的系缆桩,有的界碑被当作拴牛拴马的放牧桩。此外,在界碑上乱涂乱画,界碑上的金属材质经常丢失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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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35 中国边疆政治学 [:1703136600]
1703140036 中国边疆政治学 第二节 边境地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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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38 所谓的边境地区一般指毗邻边界线内侧的县级行政区。[12]边境地区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为便利群众生产生活,边防部门依据特殊的管理制度对边界内侧一定区域即边境地区进行的社会管理,边防部门在口岸对进出国境的人员及其证件、行李、车辆和货物的管理,以及相关部门对边境地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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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40 中国边疆政治学 [:1703136601]
1703140041 一、边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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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43 公安边防派出所、边防工作站、边防检查站、海警艇队是边境地区社会管理的主要机构。它们既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边境稳定的职责使命,又担负着打击犯罪、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从事刑事、行政、治安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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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45 1.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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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47 边境地区社会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维护社会稳定,即保持边境、海上和口岸安全稳定,辖区治安秩序良好,不发生因我方原因引发的重大涉外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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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49 边境社会管理机构的管理工作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掌控边境地区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极端宗教势力等敌对势力和非法组织渗透、破坏活动动向。第二,打击边防辖区内的刑事犯罪行为、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扫除辖区黄赌毒现象,打击黑恶势力。第三,控制边境非法出入境、越界捕捞、毒品、枪支走私活动。遏制海上抢劫、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第四,维护口岸出入境秩序,防止边控对象、不准入境人员漏控事故。会同海关等部门有效阻止武器弹药等违禁物品从口岸流入。第五,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规范执法行为。第六,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基层政权建设,发挥治保会、护边员等群防组织作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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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51 具体的管理工作包括:(1)保障有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法律的实施;(2)管理出海生产作业船舶、船民,管理和签发出海证件,打击海上各种违法犯罪活动;(3)预防、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及其他刑事犯罪活动;(4)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等;(5)对旅店、刻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和信托寄卖等行业,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易燃、剧毒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实行治安管理;(6)指导城市街道、农村乡镇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发动和组织群众,做好防盗、防特、防火等工作;(7)会同有关部门对有轻微违法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帮助教育;(8)侦破和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破发生在本辖区的和涉及本辖区的案件;(9)依照法律对被判刑、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教育改造,对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执行监视居住;(10)向群众进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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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53 2.出入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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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55 在中国,出境是指由中国内地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由中国内地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由中国大陆前往台湾地区;入境则是指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进入中国内地,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入中国内地,由台湾地区进入中国大陆。出入境管理的目的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便利出境、入境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的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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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57 中国的出境、入境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主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下设出入境管理局(处),负责本地区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绝大多数的地市和工作量大、工作任务比较重的县级公安机关也成立了出入境管理专门机构,具体执行出入境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指导,同时接受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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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59 中国在对外开放的港口、航空港、车站和边境通道等口岸设立了隶属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安边防总队的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站。此外,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口、汕头九个城市成立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由公安部垂直领导。边防检查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职业性。为回应这一要求,上述九个边防检查总站的工作人员已完成了由现役武警向公安民警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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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61 边防检查站履行下列职责:(1)对出境、入境的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境、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监护;(3)对口岸的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境、入境秩序;(4)执行主管机关赋予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务。在口岸地区进行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包括对人员、车辆和物品的检查几个方面。201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这几个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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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63 出入我国国境的人员包括进入、离开或通过我国国(边)境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以及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交通运输工具上的工作人员。出境、入境的人员进出境需携带能够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按照规定填写出境、入境登记卡,向边防检查站交验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经查验核准后,方可出境、入境。当出入境旅客手续不符时,如确有理由或情节轻微,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签证加签(加注),检查放行。证件检查是边防检查机关发现非法出入境人员,审查被阻止出境和境外遣返人员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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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65 若有以下情形,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中国公民出境:(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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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67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边防检查机关有权不准有下列任一情形的外国人入境,并可以不说明理由:(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2)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3)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4)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5)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6)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对未被准许入境的外国人,边防检查机关应当责令其返回;对拒不返回的,强制其返回。外国人在等待返回期间,不得离开限定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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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40069 一般来说,除了已持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情形外,入境外国人在下面两种特殊情形下,可以免办签证:(1)根据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的互免签证协议,属于免办签证人员的;(2)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者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离开口岸,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内停留不超过规定时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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