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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官员的配偶和子女出国要严格管理,从严审批。对于拒不执行制度和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其行政甚至法律责任。要改革和完善现行的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管理制度。”龚维斌认为,“官员要定期向组织部门报告配偶和子女出国的原因、经费来源、居留时间、地点、工作学习状况等。驻外使领馆也要加强对官员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的了解。这既是保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干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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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政府官员,当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发生冲突时,放弃一部分个人隐私,以确保公众利益得以保护,是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通行的原则。”杜立元建议,“应严格控制官员及其配偶子女出国(境)审批,特别是官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并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将官员的涉外情况予以公开。同时,清理出国中介服务市场,严厉查处为贪官海外安家、转移资产、出逃提供一系列服务的非法组织。还须加强国际反腐合作,彻底堵死其通过配偶子女向国外转移‘黑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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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俞飞看来,这一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他建议:“可选择如金融、政法、国防等关系到国家重大利益的部门先试点,建立分级公示制度。如规定处级以上的官员须公布此类信息,公示的对象,可以先党内,后党外;公示的主体,可以先高层,后中低层,逐步推行。此外,还可根据官员退休前的职位规定,在退休后数年内不得取得外国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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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隐性权力调查 官员“私生活”进入反腐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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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官员“私生活”进行监督,无论是从现实情况还是就公共治理的角度来说,都应是反腐斗争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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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4日,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此前,中央纪委对王华元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王华元违反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亲属收受巨额钱款;多次到境外赌博;生活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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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落马”的官员中,大都像王华元一样,均有一项“生活腐化”的指控,这被视为领导干部的生活细节已被纳入整个反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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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官员生活腐化并非什么“秘密”。在我国民间,就有这么一句流传非常广的顺口溜——“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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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领导干部作为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言人”,生活腐化不仅败坏了自身的形象,也损害政府在百姓中的威信。对官员“私生活”进行监督,无论是从现实情况还是就公共治理的角度来说,都应是反腐斗争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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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腐化成贪官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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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中国建国以来,“生活作风”问题一直是领导干部的“高压线”。然而,近年来由于对官员考核大多“唯政绩论英雄”,而对官员“私生活”却缺乏有效监督,以至一些官员流连于声色犬马,包养情人、“二奶”,甚至嫖娼狎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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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官员“私生活”已经再次被中央纳入整个反腐体系。而事实上,在近年“落马”的一系列官员中,被指控“生活腐化”的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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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1日,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去职务。2009年1月21日,刘志华终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是我国新时期反腐败第一个因生活腐化获罪的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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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生活腐化的贪官,前后还可列出一大串名单,比如成克杰、陈良宇、李嘉廷、王宝森、胡长清、孙善武、杜世成、庞家钰、陈绍基、许宗衡,还有李真、慕绥新、马向东以及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海军原副司令员王守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祥和副院长梁福全、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重庆市委宣传部原部长张宗海、天津市原政协主席宋平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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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现行婚姻法修改起草专家小组主要负责人巫昌祯教授调查发现,官员腐败60%以上跟包二奶有关系,被查处贪官中95%的人有“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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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3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在重庆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会上也透露:“去年全国查处的省部级官员中,有7人移交司法机关,其中6人有生活作风问题。”他称,要预防官员“后院起火”,这也是值得重视的反腐阵地。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官员作为公权人物,如果生活腐化堕落,不但会带坏整个社会风气,也会严重损害政府在民众中的威信。同时,也会不可避免地诱发官员其他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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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社会道德价值观念如何、人生取向怎样,官员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是个风向标。”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官员作为公权人物,其私生活与普通人不同,由于他们的言行具有社会示范效应,所以同样的生活腐化,其产生的危害也远较后者为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生活腐化常常与工作腐化紧密联系在一起,工作腐化常常伴有生活腐化,而生活腐化既可能催化工作腐化,也可能是工作腐化的一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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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官员的实际收入来看,如果他们一旦生活腐化,想要支付巨大的个人开销,那就只有寻找权力出租,由此也诱发了其他犯罪行为的发生。”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指出,“可以说,目前绝大部分贪官的产生,生活腐化是重要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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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初,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其中有一个是:“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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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八个方面,与官员经济生活密切相关,把最有可能滋生腐败的主要方面已基本涵盖。”李成言分析,“这充分说明,中央已经将官员的生活细节纳入反腐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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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中央以申报官员个人情况的方式,强力介入官员“私生活”。2007年春节,副处级以上官员都要接受婚姻及家庭涉外情况普查,涉及官员本人、子女、配偶等三个层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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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处分条例,也在多方面涉及到公务员的“私生活”——包养情人的,给予从警告至撤职或开除处分。另外,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等,均在处分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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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一段时间,不少地方也相继出台相关条例,目标也纷纷瞄准了官员的“私生活”。但是,这些措施并没达到抑制官员“私生活”腐败蔓延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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