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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收入的分配完全是企业行为,外界无法干涉。”北京的一位公务员对此却持质疑态度,“央企获得的利润,是靠垄断和价格优势获得的,应该上缴国库,慷国家之财树自身形象,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80%的受访者有与这位公务员相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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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发布形象广告。金黄色的沙漠,渺无人烟的旷野,一位员工站在火红的加油站大厅下,热情地等待着每一个有可能路过此地的过客……2006年3月,这条以“不仅着眼于企业利益”为主题的形象广告,频频出现在央视晚7时的《新闻联播》之后的黄金时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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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以往,通常是竞争激烈的日用消费品以及民营企业家们的角斗场。”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杨钟红副教授认为,“央企不应该砸巨资到这里做形象广告,央企高额利润的一部分是以消费者的福利为代价的。换句话说,它付给央视巨额广告费中的一部分,怎么能由普通民众来埋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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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据了解,中海油集团正在编制2005年的社会责任报告,很快会对全社会公布。在此之前,国家电网公司已经率先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这也是国有大企业第一次就社会责任发布专门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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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社会责任是涉及企业、民众、社区等多方行为主体的一个框架与概念,其标准的制定以及绩效的评估,自然离不开这些主体的共同参与,否则,“自己评自己”的报告很难客观、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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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不少人认为,相关企业纷纷推出社会责任报告,本来是好事,但如果仅仅是一种“自娱自乐”,就偏离国企形象了。在宏观法律法规和行政监管缺位的形势下,大型垄断国企的首要问题,是解决管理体制的重构这一长期制约国企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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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富》杂志最新公布的“2006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排名,对64家世界级的企业在管理和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量。排名显示,中石化集团名列第57位;在榜单中分居倒数第二、第一的也均为中国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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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减薪、做形象广告,还是捐助慈善和公布社会责任报告,这些举措就能够重树央企的形象吗?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多数受访者认为,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在先进的治理理念与管理体系上下功夫、出成绩,就忙活于品牌塑造与社会责任的“潮流”中,似乎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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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望于打破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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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根本的还是要打破垄断,引进竞争机制。”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卓元认为,“只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限制垄断行业的收入过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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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利性是企业的共性,因此不要对垄断央企的自觉性抱有幻想,政府在必要时应对垄断央企进行拆分,引进竞争机制,弱化其资本及行业政策方面的垄断优势,强迫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及生产效率。”杜立元认为,“中央还应该加快立法步伐,催生《反垄断法》早日颁行,从根本上斩除部分大型央企垄断的法律可能性,使所有企业的平等有序竞争在法律层面上能够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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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中央已经加速了《反垄断法》的立法进程。2006年6月底,《反垄断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国家税务总局也在11月6日出台《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严格监控高收入者。其中,《反垄断法》(草案)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能不能针对央企研究出打破垄断行业高工资的办法,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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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隐性权力调查 “待遇终身制”制造新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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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的泛滥,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给党的作风和社会风气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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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收到北京某机关一位工作人员的名片,没有任何领导职务,但名字后却标着“享受副局级待遇”字样。据知情人透露,这位工作人员原是该单位副局长,因某种原因被撤了,但仍然享受在位时的级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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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在我国不少地方,一些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待遇方面“能上不能下”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享受这种“待遇终身制”的公职人员级别在放低,人数在增加,已渐渐成为一种令民众与官员疏离的特殊待遇,制造了新的社会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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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专家认为,要警惕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的危害,国家除给新中国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特殊待遇外,应尽快深化公职人员人事制度改革,把有关资金从这类“待遇”中转移,去解决更多百姓的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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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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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就是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依法从事公务的公职人员,虽然从某个领导职务上退下来,但原来任职时的级别待遇不变。其中不仅仅是工资待遇,还包括福利、保健、医疗、交通、住房等多方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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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历史原因。最初仅仅是对新中国建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晚年生活的一种照顾。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且具有相应职级的老干部可以离休,在此之后参加工作的是退休。离休和退休的待遇不同,离休待遇实行“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其水平高于退休待遇。离休除原工资照发外,还享有在位时的政治待遇、医疗保健、补助、用车等等,并且提高干部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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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似乎成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国情”,一些建国后参加工作的干部,也在享受着类似的特殊待遇。尽管2006年8月中央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彻底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但一个事实是,权力终身制的废除,并不等于待遇终身制的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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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一些报刊上、文件里也经常能看到某某的名字后面有个括号,里面写有“享受XX级待遇”之类的字样,从最低的“副科级”到“副军级”“正部级”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被老百姓戏称为“括号待遇”。当然这些级别决不仅仅是写在报刊上、文件里,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相伴终生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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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的主要特征是,不在其位却享受其待遇,低职高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是历史产物,最初仅限于机关党政高级干部,可后来范围慢慢扩大到学校、科研机构、央企等领域,职务级别也在不断往下蔓延。更过分的是,有不少地方为了鼓励公职人员离开机关,对那些下海经商、不再担任现职的公职人员,也仍享受原职级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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