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153567
1703153568
“长期以来,我国治国基本靠出台红头文件,在具体落实当中,很难把一个责任通过法规规范或法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层面。”中央党校党建部张希贤教授认为,“因为没有一个法制上明确的权责规定,一旦出问题,就找不到具体责任人,而且哪一级干部应该担当多大的责任,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全凭着上级党政机关来界定。”
1703153569
1703153570
“由于我国官员问责大都指向基层、底层的下级官员,导致出了问题之后,没有人会主动辞职,而出问题的官员也确信上级会保护自己,导致问责达不到真正的效果。”齐善鸿表示,“为了应付舆论和更高层的政府,承担问责责任的机关,通常会抛出一些最底层的官员。这样不合理的责任承担机制,生成了官场不负责任的文化。”
1703153571
1703153572
“一般由各级的最高行政领导确定是否要问责、力度如何、什么样的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毛寿龙认为,“领导重视了,问责就进入实践,其力度也大。一旦领导有其他考虑,问责就会退而变成次要工作,力度下降,有时候甚至是停止运作。行政性问责的这些特征使得问责实践往往很不稳定,并富有争议。”
1703153573
1703153574
期待问责制瓶颈的突破
1703153575
1703153576
针对官员问责中存在的缺陷,受访专家认为,应重点设置责任追究制的范围和方式,将国家现行的多种责任追究制链条有机地联结在一起,使官员问责制更具有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1703153577
1703153578
“我国官员问责体制还处在粗放型阶段,要解决这个问题,仅在技术上完善行政性问责还不够,关键要从行政性问责走向程序性问责。”李成言认为,“通过追究官员确实应承担的责任,促使官员合法、正当地行使手中的权力,使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真正负起责任。对官员的问责应科学化、法制化,谁应当负责任,应当负责任到什么程度,要有一个量化的、具体的规范。”
1703153579
1703153580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需要和岗位分析、纪检监察、审计等结合起来,要与绩效评估结合起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规范问责、依法问责、科学问责。一要科学设定岗位职权和应承担的责任,二要制定和履行规范细致的问责程序。”龚维斌认为,“还要把问责制与开展绩效评估结合起来。绩效评估是实行问责制的前提和基础,有了绩效评估的结果,官员问责才有可靠的依据。同时,把官员问责制与责任评估结合起来,一要科学地评估事故或事件后果的严重程度,二要科学地评估相关领导干部应该承担的责任。也要防止简单地从政治上问责,忽略了对真正原因的分析和研究,丧失了通过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的机会。”
1703153581
1703153582
“应该尽快确立以宪法、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原则为问责制宗旨,贯彻有权必有责,问责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齐善鸿认为,“目前应抓紧制定有关政治和道义层面问责制度,以此弥补纪律和法律追究的空当或不足。道义问责是前提和基础,也是追究责任的一种快速反应方式。同时,完善检讨、道歉、请辞、免职等问责方式和操作程序,明确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政治道义问责程序等。”
1703153583
1703153584
“在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仅强调行政问责还不够。”中国社科院尹韵公研究员对记者说,“因为问责是问公权力运行之责,范围依法应包括一切掌握公权力的机关单位,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公共事业管理单位领导干部等。”
1703153585
1703153586
“目前我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各种规范性文件对各种官员违纪行为的处分方式、处分权限和程序都作出了规定。”北京市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更为完备的规范出台之前,切实加强现有规则的执行力度很有必要。人大应当充分发挥对官员问责的监督作用。同时,应当充分保障对官员问责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1703153587
1703153588
1703153589
1703153590
1703153592
中国隐性权力调查 官员频繁调动之弊
1703153593
1703153594
在缺乏严密防腐体系的情况下,主要官员无序而频繁的调动,与清廉无关,却能为腐败助阵。
1703153595
1703153596
“趁现在年轻,应多换几个地方任职,使自己多些资历。”2009年4月18日,一位在云南工作的朋友对记者说,“压力很大,如果到45岁还不是县(处)级,就没多少晋升机会了。”
1703153597
1703153598
这位朋友在该地担任“一把手”还不到两年,就接到调令要到其他地方任职。按他的说法:“这几年已折腾好几个职位,有些连屁股都没坐热。”
1703153599
1703153600
近年来,中央提出了推行干部任期制的要求,各地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但事实上,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调动过于频繁、任职难以届满的现象比较普遍。
1703153601
1703153602
记者调查发现,主要官员随意无序的流动,不仅诱发了执政理念短期化、执政行为浮躁化、执政政绩泡沫化等问题,也破坏了正常的职务晋升规则,助长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的蔓延。
1703153603
1703153604
受访的有关专家认为,要解决主要官员调动频繁的问题,还须从严格落实任期制入手,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免调配与依法任免相统一的机制、加强各级人大和主管部门对官员任期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这是我国废除了官员职务终身制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方向。
1703153605
1703153606
“走马灯式”的超常规调动
1703153607
1703153608
近年来,不少地方主要官员换届后法定任期未满,就由上级主管部门宣布工作调动的情况较多,而且这种调动通常很突然,理由往往是简单的一句“根据工作需要”。
1703153609
1703153610
2006年8月6日,中央发布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这两个规定从制度上对官员任期和交流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强调要处理好官员任期与官员交流的关系。
1703153611
1703153612
实际上,与频繁调动相反,长期以来,主要官员在一个地方或一个职位上任职十几年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从而为一些官员编织错综复杂的地方关系网,给小集团或个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了便利。
1703153613
1703153614
这两个文件的出台,被认为是相互联系的“组合拳”——前者规定官员在任期内保持稳定,不要频繁调动;后者则规定官员在任期结束后加快流动,防止产生利益结合。这表明我们党在干部管理制度上,有了清醒的自我约束和革新意识。
1703153615
1703153616
受访专家指出,如果这两个文件能得到真正落实,官员任期过短或过长的问题,也将会得到有效解决。但记者调查发现,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反而,之前一直存在的官员频繁调动问题,却越是变本加厉了。
[
上一页 ]
[ :1.70315356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