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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169 由表2-3我们可以归纳出团结型社会自杀最直接的特点:第一,青年人自杀现象最为严重,青年人自杀死亡人数占到整个自杀死亡人数的62.22%,也就是说占到整个自杀死亡人数的3/5强;第二,女性自杀现象十分严重,女性自杀死亡人数所占比例高达76.67%,占到整个自杀死亡人数的将近4/5;第三,在性别和年龄别群体的自杀死亡人数分布中,青年女性自杀死亡人数占比最高,达到54.44%,也就是说,仅青年女性自杀死亡人数就占整个自杀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将上述三点归结到一点上就是,在团结型社会中,理解青年女性自杀现象是我们的重点,能把握住这一点,就意味着我们能理解这种类型的社会中一半以上的自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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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171 进一步地,我们再从婚姻状况对之做些简要考察(见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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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173 表2-4 团结型社会农民自杀死亡者的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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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178 表2-4清晰揭示出,“已婚”的婚姻状态是各年龄群体和各性别群体自杀死亡者的主要状况,这表明了团结型社会中的自杀现象主要发生在婚姻内,对于青年女性而言,发生在婚姻内部的自杀现象是其主要部分,尽管未婚青年女性也占有一定的比例,但其中有较大部分仍然是因婚姻问题而引起的。当然,我们说主要发生在婚姻内部,并不是说引起自杀的关联方就是夫妻之间,而是指围绕婚姻扩散的以家庭为核心的范围内部,这应该是中国自杀现象的一大突出特点。对于西方社会而言,离婚是导致自杀尤其女性自杀的一个关键变量,这在迪尔凯姆的《自杀论》中有过专门论述(迪尔凯姆,1996)。然而,表2-4的数据表明,在自杀问题上,并没有一例离婚者出现自杀的情况。这背后涉及两个关键问题:其一,团结型社会离婚现象很少,在80年代和90年代这近20年间,离婚现象更是少之又少;其二,即使有离婚现象的出现,它所产生的作用恰恰不是引起自杀,相反,它会降低自杀的产生,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后文论证时还会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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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180 为了说明团结型社会的自杀现象主要发生在以家庭为核心的范围内部,我们进一步从自杀发生的关联方来做论证。所谓自杀发生的关联方,是指围绕自杀事件的发生而有关的各方,最直接和最核心的形式就是,造成自杀死亡者采取自杀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即造成自杀者自杀的人与自杀者两者的社会关系构成,如婆媳关系、公媳关系、夫妻关系、情侣关系、母子关系、父子关系、母女关系、父女关系以及邻里关系和其他关系等,这些关系中最主要的又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即横向的夫妻关系和纵向的代际关系(见表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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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182 表2-5 团结型社会自杀关联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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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187 从表2-5我们可以看出,自杀关联类型最多的便是夫妻关系,从比例上来说,占到所有自杀死亡者的38.89%,可见婚姻与自杀的关系较为紧密。其次是婆媳、公媳以及公公、婆婆、夫妻等混合进来的婆媳关系或公媳关系,这种类型的共有18例,占到整个自杀死亡人数的20.00%。而父子、父女、母子和母女等直系血缘关联引起的自杀死亡亦共有18例,同样占到了整个自杀死亡人数的20.00%。此外,还有因姐妹、爷孙、兄弟与弟媳之间冲突而引起的自杀以及自杀者并没有与其他人发生直接冲突而出现的自杀共13例,占整个自杀死亡人数的14.44%,其中祖辈与孙辈之间冲突引起自杀的共2例,未婚情侣冲突引起自杀的1例,姐妹之间冲突引起自杀的1例,兄弟与弟媳之间冲突引起自杀的1例,父女与母女混合冲突引起自杀的共2例,父子与夫妻混合冲突引起自杀的1例,其他没有直接冲突关系纯粹为自杀者个人选择的自杀共5例。除此之外,邻里关系的纠纷引起自杀死亡的共6例,仅占整个自杀死亡人数的6.67%,可以说其所占比重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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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189 所有这些自杀关联类型可以说明中国农村自杀现象中两个最根本的特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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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191 第一,绝大部分自杀发生于家庭内部,主要冲突或矛盾或各种引起自杀的直接原因等都产生于家庭成员内部,从关系上来说,这些成员之间要么是血缘关系,要么是拟血缘关系,总之与血缘关系密切。表2-5可以揭示出,发生在血缘和拟血缘之间的关系类型所引致的自杀现象共79例,占整个自杀死亡人数的87.78%,也就是说超过4/5的自杀冲突发生在有血缘关系或拟血缘关系的群体之间。仅此一点就表明,要理解中国农村的自杀现象,就必须要理解家庭内部的各种关系及其变动。我在理论框架的建构中之所以要将血缘联结度作为考察社会结构最核心的关系变量之一,就是因为其比较贴近经验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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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193 第二,在血缘关系或拟血缘关系的家庭内部中,引起自杀冲突的关系类型又有所侧重。从纵向的代际关系与横向的夫妻关系来看,前者共发生41例(含混合关系引起的自杀冲突),后者共发生35例。同时,我们前述从年龄别的角度与性别的角度已简要述及过基本情况,可以归纳得出的是:在代际关系冲突中,主要是子代的自杀;在夫妻关系的冲突中,则主要是妻子的自杀。因此,如何理解亲代与子代的关系及其变动以及夫妻之间的关系及其变动就成为理解团结型社会农村自杀现象的关键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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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195 在简要了解过团结型社会自杀的基本特征后,我们下文将以自杀率作为分析单位重点考察自杀特征的各种分布状况,然后逐步展开对其背后的形成机制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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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200 农民自杀研究 [:1703155456]
1703156201 农民自杀研究 第二节 自杀的性别与年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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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203 对于年龄别的区间划分,我们首先粗略地将其划分成青年、中年与老年三个年龄区间,分别对应的年龄段为15~34岁、35~59岁、60岁及以上(如无特殊说明,本书均按此处理)。这种划分是有其合理性的,现有的官方研究报告数字多以这种方式处理,而且,学术研究中关于年龄的划分也大多以此为标准进行处理(WHO,2000:102-103;Phillips et al.,2002:835-840)。团结型社会三个村庄分性别与年龄别的人口基本构成见表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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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205 表2-6 团结型社会三个村庄分性别与年龄别人口基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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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210 表2-6中所收集的数据均为2009年7月至8月做田野作业时所收集的数据,本书即以这些数据作为基础来计算年均自杀率,即我们前文所说的粗自杀率。分性别与年龄别的自杀率具体情况如表2-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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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212 表2-7 团结型社会分性别与年龄别自杀率分布(198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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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56217 首先,就总的自杀率而言,从1980年至2009年这30年间,团结型社会三个村庄的总体年均自杀率为45.37/10万。这一自杀率数字比一般公布的关于农村的自杀率数字要高,如费立鹏等人揭示的农村自杀率数字约为27.1/10万,其元数据的时间区间介于1995~1999年这5年(Phillips et al.,2002:836)。从具体数据来看,目前还没有看到国内外关于中国农村近30年的长时段的年均自杀率的数据,因此,不好与之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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