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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将表3-7的数据与前一章中表2-7的数据做些比较。从分年龄别的情况来看,首先,一个大致的印象就是分裂型社会的自杀率的总体表现并不如团结型社会那样突出,各年龄别的自杀率如果考虑人口基数的影响的话,比较接近。其次,老年人的自杀率与青年人的自杀率较之团结型社会要低,差异较大的是,分裂型社会青年女性的自杀率比团结型社会要低一半多,而青年男性的自杀率却略高于团结型社会。再次,最突出的特征在于,分裂型社会里中年人的自杀率是团结型社会的中年人的自杀率的2.2倍,无论男性还是女性,自杀率均比团结型社会明显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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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性别的情况来看,分裂型社会的自杀率的性别差异并不如团结型社会那样突出,在中年和老年两部分群体中,性别差异较小,在青年人中,因为青年男性的自杀率相对偏高,因而其差异同样并非如团结型社会那样突出。当然,从分裂型社会内部来看,青年女性自杀率远高于青年男性自杀率,但从“大势”来看,其特征与团结型社会有一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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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已经披露的权威数据来看,分裂型社会的自杀率与费立鹏等人(Phillips et al.,2002:834)发表在《柳叶刀》上的农村自杀率数据较为接近,如他们所披露的农村老年人年均自杀率为82.8/10万,略低于本书统计的94.88/10万,这些差异的产生应是基本合理的,因为他们收集的数据是1995~1999年的数据,而我所收集的数据截至2009年,恰恰是最近10年来老年人自杀情况逐渐趋于恶化,因此,我的数据将整体的年均自杀率向上拉升是完全合理的。同样,他们披露的农村中年人的自杀率为29.5/10万,亦略低于本书的34.66/10万,他们披露的农村青年人的自杀率为30.3/10万,相对来说比较显著地低于本书的44.68/10万。显然,我并非要用本书的数据对他们的数据进行证伪,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两者的样本量完全不一样。我要说明的是,在团结型社会中,无论是青年、中年还是老年,三大群体的自杀率都与之差异很大,但在分裂型社会中,却有两大群体的数据与之基本接近,这表明不同类型的社会确实存在因结构不同而导致自杀率不同的巨大可能。奇怪的是,他们所披露的中年人的自杀率远高于我们前一章中团结型社会中年人的自杀率(见表2-7),而本章分裂型社会里中年人的自杀率却与之较为接近,这从另一个侧面表明,分裂型社会的中年人自杀现象的突出性必有其自身的社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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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考察团结型社会分性别与年龄别的自杀率时的方法一样,我们同样有必要将之进一步细分成6个比较有特点的年龄段,即15~24岁、25~34岁、35~44岁、45~59岁、60~69岁、70岁及以上,具体情况见表3-8和表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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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8 分裂型社会分性别与年龄段自杀死亡人数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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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3-8的绝对数字来看,我们发现,老年人中60~69岁与70岁及以上的情况基本接近,差别不是十分显著。相反,我们考察青年与中年细分的4个年龄段的自杀死亡人数时可以看出,其中,15~24岁的青年段较之25~34岁的青年段更为突出一些,35~44岁的中年段较之45~59岁的中年段更为突出些。较之团结型社会的情况,分裂型社会的这些分布特征是比较明显的,我们对照察看前一章的表2-8便会发现,青年段中,两个类型的社会的表现刚好相反,中年段中团结型社会的表现比较平衡,不如分裂型社会那么突出,老年段中团结型社会70岁及以上相对更为突出一些,分裂型社会却较为平稳。应该说,这种结构差异是十分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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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进一步通过表3-9来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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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9 分裂型社会分性别与年龄段自杀率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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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3-9我们可以发现,尽管上述绝对数字能反映一些问题,但从自杀率的分布角度来看能够更为深刻地反映整体性的核心问题之所在。15~24岁的自杀率是比较高的,且这一年龄段的女性的自杀率尤其高,可以说在青年段分男女的这4个数据中最为明显。中年段中,35~44岁年龄段的自杀率比较突出,且性别差异不是十分明显。老年段中,尽管绝对数字相对较为平稳,但表现在自杀率上,差异还是比较显著的,7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自杀率较之60~69岁要高得多,同样的是,老年人的两个年龄段的性别差异均不是十分明显。从人的生命周期来说,35~44岁这一段是人生压力最大的时期,上有老,下有小,中间面临来自同龄人的激烈竞争和比较。但在团结型社会中,种种人生压力并没有将中年人逼至自杀的惨境,分裂型社会中,这一年龄段的中年人为何选择自杀行为这一极端做法,这显然是我们本章要着力分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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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表2-9团结型社会的数据,我们可以发现,两种社会类型的相同之处在于,老年人自杀率的趋势比较趋同,均为性别差异不明显,70岁及以上年龄段的自杀率较60~69岁年龄段的自杀率要高。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团结型社会中,青年人两个细分年龄段的自杀率差异并不十分明显,分裂型社会显然不同;第二,分裂型社会中年人自杀率在35~44岁年龄段较之团结型社会要突出得多;第三,分裂型社会老年人的自杀率在60~69岁年龄段与团结型社会基本接近,70岁及以上的年龄段则明显低于团结型社会。对于老年人的这些差异,我们需要在后续的关于自杀类型的分布中进行分析,此处暂且按下不表。对于中年人的差异,我想已经不用多说,其与团结型社会的差异已经十分清晰。有必要进一步考察的是,为什么两个年龄段的青年人的自杀率会有比较大的差异。为此,我们可以将青年段继续细分(见表3-10与表3-11)以便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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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0 分裂型社会青年人自杀死亡细分年龄区间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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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1 分裂型社会未婚青年自杀死亡细分年龄区间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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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表2-10、表2-11和表3-10、表3-11,我们就会发现差异之所在。首先,在15~19岁,两者的差别并不是太大,表现非常突出的是在20~24岁,这一段的差异又主要表现在未婚青年自杀死亡者所占的比例上,其中,在团结型社会中,20~24岁的未婚青年自杀死亡人数占这个年龄段自杀死亡人数的比例为21.05%,而在分裂型社会,这一比例为53.85%。两者的差异反映的一个经验事实是,在团结型社会中,这一年龄段的自杀主要为已婚女性,她们所关联的类型主要是公媳、婆媳和夫妻,换句话说,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而言,她们的自杀死亡发生在夫姓村落,在分裂型社会,这一年龄段的自杀却有为数不少的未婚女性,她们所关联的类型主要是父女和母女,也就是说,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而言,她们的自杀主要发生在父姓村落。这些差异背后显示的是,分裂型社会中父母干涉未婚子女的婚恋导致子女自杀的现象十分突出,团结型社会中远没有这样严重。其背后的社会机制,我暂且不表,后文讨论“为谁活着”命题时会回应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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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至此,略微小结一下:分裂型社会分性别与年龄别的自杀情况总体呈离散态势,不如团结型社会那样集聚,中年人自杀现象比较突出,尤其是35~44岁的中年人的自杀现象相对更为突出,青年女性自杀现象仍较为严重,但较之团结型社会而言,20~24岁的未婚青年女性的自杀现象值得我们注意,老年人自杀现象相对而言并不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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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自杀研究 第三节 自杀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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