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158235
1703158236
1703158237
1703158238
1703158239
表5-8是还原前的原始数据,其年龄起始段为15岁,相对于邹城市从10岁计算开始,对于我们判断青年人的自杀率来说,要更准确些。当然,同样的问题亦存在于赣榆县的统计,即其计算的年龄段在中年段时以30岁为区分区间点。我们对表5-8的数据还原后重新统计出的数据如表5-9所示。表5-9的数据显示,30~39岁的偏中年段和40~59岁的典型的中年段群体的自杀率均是较为突出的,基本符合我们对北方区域农民自杀年龄结构的判断。同时,从时间段来看,我们知道赣榆县的数据是1996~2002年的,因此,其青年人自杀率显示出较中年自杀率低的情况也符合我们对北方区域农村自杀时间分布的想象,如果我们以分裂型社会的数据来参照则更能说明这一问题。从性别的角度来看,表5-9的数据显示,青年段中仍是青年女性显著高于青年男性,中年段(表中40~59岁年龄段更能说明问题)和老年段的性别差异并非十分明显,这也大体与北方区域农村的情况相吻合。
1703158240
1703158241
韩晓立与张琳(1998)报告了山西省阳城县1989~1991年的自杀率,原始数据与还原后的数据见表5-10、表5-11和表5-12。从自杀死亡率来看,阳城县这3年中的自杀率分布均比我们此前披露的其他北方区域的相应数据要小,但我们将数据还原后从大的趋势上仍能看出其特征(见表5-11和表5-12)。
1703158242
1703158243
表5-10 山西省阳城县1989~1991年自杀死亡情况原始数据
1703158244
1703158245
1703158246
1703158247
1703158248
表5-11 山西省阳城县1989~1991年按年龄段自杀分布情况原始数据
1703158249
1703158250
1703158251
1703158252
1703158253
续表
1703158254
1703158255
1703158256
1703158257
1703158258
表5-12 山西省阳城县1989~1991年数据还原后按年龄段自杀率分布情况
1703158259
1703158260
1703158261
1703158262
1703158263
与前述几个地区的统计口径不同,阳城县的统计口径比较符合国际和国内惯例,其起始年龄即为15岁,同时区分出了30~34岁和35~39岁两个年龄段,因此严格符合我们还原数据进行比较的需要。从合计的情况来看,我们由表5-12知道:中年人的自杀率仍是相对较为突出的;从分性别的情况来看,青年段中,青年女性的自杀率显著高于青年男性,中年段中,男女性别差异并不明显,老年段中男性高于女性。这种大势分布的情况亦基本符合北方区域农村自杀的特征。
1703158264
1703158265
与这些自杀流行病学的数据相并行的是,我们还可以运用部分以村落为单位收集的二手数据进行比较。其中,较为完整的二手数据有陈柏峰与郭俊霞(2009)收集的皖北固镇县李圩村的农民自杀材料。
1703158266
1703158267
陈柏峰2006年12月在李圩村做了为期20多天的调查,不完全统计地收集了李圩村3个自然村(李圩村共4个自然村)近20多年来的农民自杀案例,其中自杀死亡者共17例(陈柏峰、郭俊霞,2009)。我们将这些原始数据整理成表格(见表5-13)。
1703158268
1703158269
表5-13 皖北李圩村自杀死亡情况统计表
1703158270
1703158271
1703158272
1703158273
1703158274
除表5-13中的自杀死亡者外,李圩村还有8例自杀未遂者。其中,中年自杀未遂者共7人,中年男性2人,中年女性共5人,而青年自杀未遂者仅1例男性。
1703158275
1703158276
结合表5-13以及自杀未遂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就总体的自杀性别分布而言,李圩村的女性自杀远高于男性,由于是不完全统计,因此,我们不便于统计李圩村自杀率的分布,但我们可以从收集到的这些数据中来分析一些问题。在总共25例自杀发生事件中,老年人共8例,青年人共6例,中年人共11例,中年自杀者(含死亡与未遂)占整个村庄自杀发生数的44.00%,体现了中年人自杀相对较为突出的特点,这基本可以体现北方区域农村的自杀特征。从时间上来说,自杀未遂的8例中,有2例不知道明确的时间点,另外6例全部发生于2000~2006年,我们从表5-13可以看出,青年自杀死亡者大都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基于此,我们也可以推断,由于回忆的难度,以及村庄本身的封闭性和对自杀的敏感性,可能会导致80年代和90年代青年自杀者的漏报现象较为严重,如果考虑到这一点并进行矫正后,我相信李圩村的自杀特征更符合我们对北方区域农村的想象。对于这一点,我在山西省河津市的晋村调查时遇到与陈柏峰所遇到的同样问题,即因为人们对于自杀问题的敏感性,以及村庄内部人际关系的紧张,我们在收集自杀材料时均存在较为突出的漏报现象。这与我在冀东北的冀村调查时所收集的材料还是略有差异的,那里靠近东北,尽管文化与社会结构上仍属于典型的北方区域,但在某些方面并不如山西晋村和皖北李圩村那样封闭,更多地具有东北地区特有的喜感,因之,我在冀村的田野工作可以做到尽可能详细地收集资料。
1703158277
1703158278
在自杀的机制理解上,李圩村的情况与我所要表述的北方区域的基本情况是一致的。陈柏峰与郭俊霞(2009)同样注意到了对中年人自杀比较突出的机制的理解。在陈柏峰看来,这是由村落内部面子竞争的加剧所导致的,即他所谓的社会性价值比较突出从而导致中年人在物质等诸多层面展开激烈的竞争,因而要承受巨大的压力,有时为了逃避这种压力而选择自杀。显然,陈柏峰的这种讨论与我在分裂型社会中讨论中年人自杀机制时所要表达的内容大体相似。不过,我所强调的是,这种社会内部的竞争其实还不能说是竞争,相反,它仅限于社会比较,比较是一个向内用力的过程,因而容易引起自杀,这样的自杀多是逃避性利己型自杀。所谓竞争,往往在江汉平原一带的中部区域的农村比较常见,它是一个向外用力的过程,因之,很难引起中年人的自杀。
1703158279
1703158280
总之,通过上述数据的检验,我们仍能基本论证北方区域农村异于南方区域农村和中部区域农村的自杀特征分布,特别是,从大的趋势来看,这表明农民自杀的区域差异是确实存在的,各自的自杀机制亦具有相对鲜明的差异性特点。
1703158281
1703158282
1703158283
1703158284
[
上一页 ]
[ :1.70315823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