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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34 以上只是粗略的分类统计,一是因为许多传主的事迹是多方面的,如守节与孝亲往往并存,难以划归一类;二是许多道德品行是相通的,如贤与仁、节与义等,很难截然分开。因而在表中对传主事迹做了简略说明,以便分析。而观察上表,研究前后演变,也只能采用模糊方法,不可能过于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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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39 中国妇女史读本 [:1703162306]
1703162740 中国妇女史读本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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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42 观察上表,首先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便是从“列女传”到“烈女传”的演变。对于这一点,古今皆有人注意并谈及,但似并未有人进行过具体统计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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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44 上文已述,作为开山之作的刘《传》将传主分为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孽嬖七类。除孽嬖类外,其他六类皆蕴含颂扬褒奖之意。可见,刘氏的选取标准是多元的。明人谢肇淛《五杂俎》卷八论述最为精辟:“夫列女者,亦犹士之列传云尔。士有百行,史兼收之。或以德,或以功,或以言,至于方技缁流,一事足取,系附记载,未闻必德行纯全而后传也。”此后,从《后汉书·列女传》(以下简称《后汉传》,其他诸传同)始,摒弃了“孽嬖”类反面人物,但采择标准与刘《传》类同,“但搜次才行尤高秀者,不必专在一操而已”,所以仍是各类人物并存。此后直至两《唐传》、《辽传》,变化并不明显,各类人物均有,比例相差不大,只是总体上看,贞节、节烈两类人数合计略多于其他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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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46 然而这种情况随着时代变迁逐渐发生了变化,后世《列女传》贞节、节烈类比例逐代增大,其他内容比例则越来越小。至宋、金二传,较前有了较为明显的变化,贞节、节烈人数增多,大大高于其他类别。《宋传》共收50人,贞节、节烈两类合计36人,其他合计14人;《金传》共收22人,两类合计17人,其他5人。而此后自《元传》始,贞节、节烈人数激增。《元传》述及200余人,贞节、节烈类达到180余人,其他共29人;《明传》述及400余人,贞节、节烈类有350余人,其他共38人;《清传》共收700余人,贞节、节烈达500余人,其他共216人。贞节类与其他类别已比例悬殊。还需说明两点:其一,元、明、清三传附传人物极多,传中常有“九节”、“十烈”等附入,并出现许多因兵乱合家合族自杀尽节者,人数已无法确计;其二,此三传列入其他几类的人物中也包含不少守节者,因有其他事迹而未归入贞节类。如果计入这些,贞节、节烈类人数还要增加许多,比例还会增大。也就是说,三传中节妇烈女占了绝大篇幅。正如《五杂俎》所云:“今史乘所载列女,皆必早寡守志及临难捐躯者,其他一切不录。”《列女传》遂成了《烈女传》,“列女”也就与“烈女”几乎成了同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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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48 通过上表还可以看到,“孝道”是贞节类以外人数最多、比例最大、长盛不衰的一类。事实上,贞节类中也包含许多孝妇孝女,守节多与孝亲相连。可见孝是传统社会始终不变的适用于男女两性的主要道德观念,而节与孝则是女性的两项最重要的道德标准。虽然孝道类始终不衰,但孝的内容、方式则有所发展。自《宋传》始,出现了割股疗亲现象,此后元、明、清三传中则记载了许多割股、刺血、吮疮甚至取肝、凿脑等令人不寒而栗、血淋淋的尽孝事迹。“孝道”之下为“仁义”类,其事迹绝大多数是舍己救助或抚养家人,另有少数济贫救人者。《宋传》以前,此类人物历代皆有,比例并不明显高于贤明、忠勇、才慧三类;而至元、明、清三传,因为上述三类缩减,此类人物比例则明显上升,总和排在贞节、孝道后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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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50 与贞节、节烈、孝道、仁义四类相比,贤明、忠勇、才慧三类人数则总体上呈递减趋势。尤其是“才慧”类,自《宋传》开始完全绝迹,不再有以才学或机辩入传者,唯民国人所撰《清传》有之。而“贤明”、“忠勇”类,至后三传,除《清传》以外,元、明二传只有一人,也几乎成为空白。元、明二传因此实际上只剩下仁义、孝道、贞节、节烈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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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52 以上这些变化是发人深思的。它不仅反映了各个时代妇女生活与社会地位、道德观念的演变,也反映了男性社会的女性价值观念、审美观念的变迁,因为传中所记载的内容,不仅取决于当时社会出现了什么样的人与事,也决定于作者选取何种人、事入传(所以上表都特地列出了著者及时代)。从以上演变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以下几点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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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54 其一,女性社会角色日益淡化,由双重角色(虽然两者始终并不均衡)向单纯家庭角色转化。忠勇、贤明类比例渐减,而孝道、仁义类比例渐增可为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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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56 “忠勇”自不必说,当然是参与国事、为国尽忠,如上表所列后汉姜叙母、晋代荀灌、隋代冼夫人及诸多亲身杀敌退兵者。“贤明”类有许多女性虽不是亲身参与国事,但她们作为母亲、妻子、姐妹等角色却通过对男性的辅助、劝诫、教训与出谋划策间接地参与了军国大事。刘《传》的《母仪传》、《贤明传》、《仁智传》中记载的许多女性都十分关注国事,有的还以天下为己任。很多上层妇女以自己的言行参与、影响着国事。如齐桓公夫人卫姬阻止了齐国讨伐卫国;晋文公夫人齐姜在丈夫流亡齐国,贪图安乐,不想回国重振晋国时,与舅犯设计灌醉丈夫,送他回国,使得晋文公终成霸业;楚庄王夫人樊姬讽喻楚相阻塞贤路,使庄王任用贤能,终于称霸;魏国大夫如耳之母曲沃负亲自上书魏王,请求在强大敌国包围下,不要纳太子妃,以免导致国家危机;汉代丞相杨敞夫人在大将军霍光发动政变、欲行废立的紧急关头,劝说丈夫服从并亲自参与了谋划。更引人注目的是草野小民之女也关心和主动参与国事。如鲁漆室女看到国君年老、太子年幼,感到国家会出现祸乱,终日忧虑;楚国少女庄侄拦车求见楚王,陈说国家隐患;齐国女子钟离春求见齐王,批评国王的失误,指出国家面临的四个危险;孤逐女为齐王解说任相之道,齐国因此大治。其余如有虞二妃、周室三母、卫姑定姜、鲁季敬姜、楚子发母、周南之妻、密康公母、楚武邓曼、许穆夫人、曹僖氏妻、鲁臧孙母、王孙氏母、陈婴母、王陵母、严延年母等等无不以军国大事萦心,并通过辅助劝谏丈夫、训诫约束儿子参与、影响着国事。此后的诸传中也有类似事迹,如《晋传》记辛宪英在政治变动的重要关头,以卓越的见识为弟弟、儿子出谋划策,其弟事后感叹说:“吾不谋于姊,几不获于义!”十六国西凉国主李玄盛夫人尹氏与丈夫共同创业,民谚有“李、尹王敦煌”之称;五代后蜀主孟昶妻周氏以资产支持丈夫举大事。事实上,此类女性事迹还有许多,本文只是就《列女传》中所记而言,因为入选此传最能说明修传者及其所处时代的价值观。这类人物到《宋传》以后渐少,只是《清传》多一些,但事迹多为贤明教子一类,较少有参与“外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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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58 与此同时,孝道、仁义类人物则逐渐增多,孝道当然是孝敬奉养家中尊长,仁义多是舍己养亲之类,还有少量接济贫困族人、乡邻者。这两类道德应该主要体现了对家庭伦理和家庭责任的重视。与上面的变化相联系,无疑反映了女性社会角色的淡化、家庭角色与责任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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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60 其二,与之相连的是女性价值观念从多元向单元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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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62 刘《传》与《续传》的采选标准是多元的,作为褒扬对象的女性是多姿多彩的,换言之,作者的女性价值观是多元的。从作者褒扬的六类人物品行看,贤明、仁智、节义、辩通四种可以说同时也是男性的德行、才能标准。其中“节义”之“节”并非特指贞节,如传中的“魏节乳母”、“梁节姑姊”、“京师节女”之“节”,其事迹实际上都是舍己救人、舍生取义,而非贞节。《节义传》所收19位传主中属于贞节类的只有楚昭越姬、代赵夫人、鲁秋洁妇三人,并不占主要地位。“母仪”,虽专指女性,但是是就女性充当的母亲角色而言,并非女性独有的道德标准,事实上,母亲的深明大义、贤德有识,以忠孝节义教子等等也与男性德行标准完全一致。六类中只有“贞顺”是单独属于女性的道德标准。而将《贞顺传》与《节义传》中属于贞节类的人物合计,只有19人,在全传124人中并不占多数。总之,可以说,刘向及《续传》作者评判女性采用的是与男性道德、价值观大体一致的多元的价值标准。这应该并不仅仅反映刘向等的个人见识,因为《列女传》中的事迹皆采自前代载籍或为当世传颂者,由此完全可以窥见当时社会女性的角色行为及女性价值观是与男性大体相近与多元的。刘《传》及《续传》中各种人物均有,“贞顺”只占一小部分,但由于后世女性价值观的单元化,才使得后世流传最广、最为人熟知的就只有宋恭伯姬、楚昭贞姜、鲁秋洁妇等少数贞节模范人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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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64 最有代表性的是,刘《传》还专设《辩通传》,表彰女性的机智与辩才。其中所收18人,除上文所举齐孤逐女、齐钟离春、楚处庄侄外,其他如齐管妾婧、楚江乙母、晋弓工妻、齐伤槐女、赵佛肹母、齐威虞姬、齐太仓女等有的是以巧妙言语或比喻议论国事,劝谏君主、大臣,有的是在大庭广众之下,驰骋辩才,为家人申诉冤枉。她们不仅机智善辩、议论风发,知晓大事与大义,而且出头露面,毫不怯懦。这无疑反映了先秦至汉代的社会风气。其后诸传已无专以辩才入传者,但后汉马伦、蔡琰,晋代谢道韫等都以“才辩”载于史册,其传中还记载了她们通理善辩的事迹。此后便再不见表彰女性辩才者。个中原因不难明白——后世女性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出头露面议论“外事”不仅不受推崇反而遭到贬斥,女性即使在家中也以“贞静”为美德,能言善辩和快言快语并不受欣赏、赞扬。明人所辑宋元话本中曾描绘了一位善说的“快嘴李翠莲”形象,虽然含有同情之意,却明显带有戏谑意味,其形象绝对不是受到推崇的理想美好女性形象。而“才慧”类的渐减直至绝迹,更反映了后世“无才便是德”观念的萌生发展及其影响的逐渐扩大。尽管后世并不乏才女,但单纯以才已很难进入《列女传》,后来诸传中记载的才女许多是因为有节孝等事迹才得以入传的。只有《清传》是个例外,不仅因为清代曾经出现了一个女性文学的高潮,同时更与《清传》为民国人所修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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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66 贞节尤其是节烈人数的剧增,不仅说明女性社会地位、家庭地位的低落与贞节观念的强化,更反映了男性社会的女性价值观念的单元化。除了与男性一样遵行孝道以外,女性只剩下一种最为重要、压倒一切的道德准则,那就是贞节。没有了贞节,其他一切德行才能皆不足论。后来《列女传》的采选标准自然也就以此为主了。上文已述,元、明、清三传的其他几类人物中也有许多守节者,只是因为有其他事迹才归入它类,如孝道类中许多人物都是守节孝亲,而仁义类中也有不少守节者。可以说至传统社会后期,贞节几乎成了入选《列女传》的唯一标准。明人曾批评前代《列女传》的采选标准,认为“二琰不当入列女传”,因为“蔡琰……初适卫仲道,在胡生二子,又嫁董祀,不特再醮而已也。虽天生知音……善书能文,不忘父书之遗,何系于四德哉?所谓大本已失。钟琰适王浑,生济,浑尝与之同坐,济过庭而浑曰:生子如此,足慰矣。琰笑曰:若使新妇得配参军,生子不翅如此。参军,浑弟沦也。琰心欲沦,何其淫也,不满于夫可知矣。虽聪慧弘雅,能文有识,妇人何贵于此哉?二琰入列女传,是故显其丑也。”(注:郎瑛:《七修类稿》卷一五。)此论正好道出了明代男性社会的女性价值观念之所重——女性最要紧的品德是贞节,如果没有贞节,其他一切德才皆不足取;同时也显示了传统社会前期与后世女性价值观念的迥然不同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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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68 其三,礼教禁锢日益加强,贞节观念日渐强化,至传统社会后期达到了灭绝人性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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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770 除了以上所述贞节类人数逐代增多,《列女传》渐成《烈女传》之外,再来具体观察一下贞节、节烈两类的人物事迹。从中可以发现,它们的内容也有明显变化。贞节类在《金传》以前共27人,其中夫死守节者合计有24人,其中包括4例因为丈夫坐罪、被害而反抗强权拒不改嫁者。而至元、明、清三传,不仅守节人数大增,自《元传》开始,还出现了未婚守节者,后二传中未婚守节人数继续增多。《元传》贞节类共34人,其中守节32人,未婚守节2人。《明传》贞节类共48人,守节37人,未婚守节9人。《清传》贞节类有100余人,除7人外,全部为守节者,其中未婚守节22人。至清后期,据郎潜《纪闻二笔》记载,咸丰、同治之后,未婚贞女受到旌表者每年不下数千百人。守节人数比例与宋、金以前相比,不可同日而语。这正证明了清人所论:“宋以前不以改嫁为非,宋以后则以改嫁为耻。”(注:钱泳:《履园丛话》卷二三。)而守节者中“苦节”者又特别受到彰扬,如《明传》中所言:“以至奇至苦为难能”,“节”得越苦,越受赞誉。有的苦节者近乎自虐,如《明传》中欧阳氏18岁守节,用针在额上刺了“誓死守节”四字,用墨染黑,人称“黑头节妇”。《清传》中更有多人都是遭丈夫凶悍虐待而丈夫死后为其守节,或遭婆母等迫害仍然苦守。如某王氏为了给病重的丈夫冲喜嫁到夫家,与丈夫没有过一天夫妻生活,丈夫就死去了。婆家人讨厌她,终日打骂虐待,抓得她血流满面,又让她干重活,晚间睡在湿地上,为的是赶走她,但她没有一句怨言,并且剪发毁容,誓死守节。后来因为睡湿地得了病,反而庆幸地说:“我知免矣。”另外,《清传》贞节类中还出现了两例因为受到男人触碰而自断手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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