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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立亭亭艳又娇,温存媚态笔难描,蓬松秀发欧西式,袅娜腰枝似柳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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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娇小动人怜,一室生春韵事传,可笑狂蜂与浪蝶,拈花惹草最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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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红姹紫斗群芳,一样丰姿两样妆,瓶杰地灵营业盛,花开解语透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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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权信足夸,案头高供自由花,须眉应减三分色,时尚摩登肉也麻。(注:慎敏:《咏花瓶》,《申报》,本埠增刊第1版(193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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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首先把重点放在女店职员的美貌与姿态,特别着墨于她的头发及柳腰,这原是最能表现女性特征的身体部位之一,尤其强调其“欧西”发式,更凸显出女店职员崇尚流行的习性。其次描写办公室内男女同事互动的情形,不但把男职员形容成拈花惹草的“狂蜂”、“浪蝶”,更不断以“生春”、“韵事”、“缠绵”、“春光”等词汇暗示男女同事的暧昧关系。作者接着指出,眼下公司商店欲求营业兴盛,所倚赖的法宝乃是“瓶杰地灵”,换言之,女店职员并没有令人钦佩的工作能力,只靠性别谋得职业,无异于被高供案头的花瓶。她虽在自由平权的浪潮下,获得职业机会,甚至似乎使男子失色,但事实上她所追求的,不过是令人肉麻的时尚摩登罢了。这首打油诗彻头彻尾地物化女店职员,带有强烈的轻视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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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职员被称为“花瓶”的另一个原因,则与她们的消费习惯有关。作者怡怡馆主认为女店职员被名为“花瓶”,乃“咎由自取,怪不得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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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们身上穿的花花绿绿,都是“舶来品”,脸上搽的脂粉香水,无非是洋货!试想,这般打扮得“花枝招展”,坐在写字间里,活像是一个洋货推销员!那么,谁去尊敬她?既得不到尊敬,自然要遭受侮辱,给男子们随便看做“花瓶”了。(注:怡怡馆主:《花瓶》,《申报》,第14版(193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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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认为洗刷“花瓶”污名的唯一办法,便是改用国货,使大家对女店职员的印象改换一新,尽管她们仍然打扮得花枝招展,因出于支持国产品,使女店职员的消费饶富爱国精神,得以摆脱“花瓶”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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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害的女店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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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职员除了被描绘成为毫无实质用处的花瓶之外,报章杂志上也经常强调她的受害者形象,认为女子尽管有机会走出家庭、走进社会,却仍然无法挣脱父权社会及资本主义的辖制。正如一位《申报》的作者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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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不少投机的商店,他们用了不少的美貌女职员,作为吸引顾客,点缀门市之需。这些老板们并非为了适应潮流,而开放女子职业;他们是适应现在大众的心理,以脂粉和肉香,作发展他商业方面的企图。因此女职员所卖钱的——当然不是全部分——并不在伊们的学术和技能,却在卖却伊们如花一般的青春,要是你年岁大了啊,恐怕你的职位要和青春一般的逝去!所以现在有人喻女职员仿佛是用以装饰的一只花瓶。(注:妙神:《花瓶》,《申报》,第20版(193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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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作者在字里行间虽然同情妇女追求职业的决心,却对“妇女职业提升女权”的观点抱持相当悲观的态度,认为妇女只是被商店主利用的工具,女店员在工作上所展现的并非她们的专才,而是以青春换取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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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各大百货公司也的确以女性作为号召,甚至给予“皇后”、“西施”等封号。例如永安公司推出总代理的美国康克令钢笔时,特地雇用一名年轻貌美女性加以推销,她因此得“康克令皇后”之称。根据新新公司李承基先生的回忆,由于“康克令皇后”名噪一时,该部生意畅旺,以至于一般只知该名女售货员为“康克令皇后”,而不知其真实姓名。(注:李承基先生与笔者的私人通信,2004年5月15日。)这种广告手法随即蔚为风潮,如新新公司负责销售水仙花牌热水壶的女店员被称为“水仙花皇后”,荣光公司有“袜子皇后”,华强公司有“奶包西施”,爱利公司有“绢头美人”等。(注:李承基先生与笔者的私人通信,2004年5月15日。柯定俞:《女店员》,《申报》,第17版(1933年8月31日)。)这些女性被冠以所销售商品品牌的名号,极度商品化她们的身份;事实上她们并没有自己独特的身份认同,所有被选来担任销售这些商品者,都可以冠上“皇后”、“西施”的封号。从广告的角度来说,这些招术的确成功地让人记得商品名称,但这同时使女店员与商品结合在一起,当顾客消费该项商品时,他们也同时消费了女店员所展示的女性特质。犹有甚者,许多顾客乃因售货员的性别而前来消费商品,因此,售货员的性别成为商品的“附加价值”,女店职员不但是商品的推销者,也成为商品的一部分(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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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看看而已(某公司所见)。郭建英:《建英漫画集》,上海: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4年,第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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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店员成为商业发展及父权宰制下牺牲品的论述中,最极端的例子是不断强化女店员受到男性顾客或上司性骚扰的印象。当时报章杂志不时刊登以女店职员为题的小说或报道,叙述她的悲惨命运。大体上,这些故事情节依循一定的模式,女主角通常迫于生活才担任店职员,显然一开始她对这份工作有某种程度的排斥感。初入公司时她的装束朴素,却引来同事的讥笑及经理的责备。在失业的威胁下,女店员不得不穿上高跟鞋,烫起头发,以艳丽的装扮吸引客人。接着男经理对女店员上下其手,甚至发生性关系,导致她怀孕而不能继续工作。男经理得逞后便将玩弄过的女店员一脚踢开,这些女店员的结局不是自杀,便是将孩子送入孤儿院、自己遁入佛门以“青灯古佛、了却残生”。(注:君晶:《一个女店员》,《女子月刊》,第2卷第12期(1934年12月),第3359—3363页;《被店主污辱的女店员》,《某夫人信箱》,上海:文兴社,出版年不详,第11—17页。)这些文学作品具有十分强烈的警世作用,一方面指出年轻女子从事商业的危险性,另一方面,也暗示女子需为自己的堕落负起责任。在女店职员的故事中,一旦女主角接受了经理的要求、装扮自己时,她也一改从前的简朴习惯,过着奢华的生活,甚至想要攀龙附凤,成为经理太太——就是这种对职业的不正当态度,才使女店职员泥足深陷,无法自拔。换言之,受害者论述除了是一种道德教训,也是一种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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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危险的女店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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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受害者的形象,女店员也被塑造成“危险人物”。她的第一重“危险性”是影响到男性的饭碗。在一篇题为《男职员底恐怖》的文章中,作者开宗明义便抱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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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世界真不是世界!……将来我们男子总有没饭吃的一天罢!就拿我们那家公司来说,在十年前,那里有什么女职员?现在呢,你看看,楼上楼下到处都是女子,那些男的呢,都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了。剩下来的我们,要算是凤毛麟角,不过也总有一天会被她们挤掉的。将来,男的都回家去抱小孩子,索性把这世界都交给女子了吧!我真不懂,现在的人,为什么都喜欢用女子,这都是人心变了,世界不是世界的缘故啊!(注:草重:《男职员底恐怖》,《申报》,本埠增刊第2版(193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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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叙述对女职员数量当然有夸张之嫌。根据工部局的统计,1935年上海公共租界的店职员人数约为22万,女性比例只占2%(注:上海市通志馆年鉴委员会编:《上海市年鉴(民国廿五年)》,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第U22—24页。),自然尚未发生女职员完全取代男职员的现象,男职员也并非作者所说的“凤毛麟角”。然而女性在职场出现的频率增加,的确引起男性的焦虑。诚如这位作者指出,“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之下,劳动力变成了一种商品。商品价格便宜的易于出卖,劳动力代价低贱的,也就易于被雇”。在这种逻辑下,男性不是遭劳动市场淘汰,便是降低薪资的要求。结果,男性愈来愈无法扮演养家活口的角色,只好回家抱小孩,拾起原来由女性担任的家务。换言之,男性对职业的焦虑,不仅出于物质生活的需要,更是自觉失去男性特质的危险。因此,论者通常作出两种结论,一是要求妇女回到家庭做贤妻良母,以减少劳动市场的竞争程度。一是彻底地改造社会,扬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使男女劳动力不产生排挤作用。不过,不论采取哪一种方案,这些论述都未曾挑战男性在家庭经济的主导地位,以及既有的两性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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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论者也抱怨“得宠”的女店职员气焰嚣张,目中无人。例如几位男店员联名写信到《申报》的“店员通讯”专栏,控诉该公司内女店员的骄纵:公司内的一位男练习生未能将女售货员所卖出的货品包装美丽,遭该女售货员严词谴责,练习生与之起了争执,该女售货员竟越级向襄理告状,致使该练习生遭到开除的命运。这些鸣不平的男店员,一方面质疑该女售货员是否有权越级报告,另一方面更是挑明女店职员对男性职业的强烈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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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方面为了适应时代的需要,同时复雇用了五六位女职员;在现社会上,较大的商家都会知道女职员是发展业务的要件。而女职员自身,以其因缘时会,也就奇货自居,本公司当亦不出例外。她们虽与我们同样是职员,但她们的身价却尊贵得多多,她们在公司中是超越阶级的“客卿”。(注:《不教而诛》,《申报》,本埠增刊第2版(193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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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男职员并指出襄理与该女店员平日即有调笑举动,因而她总得到特殊待遇。字里行间透露出女店职员的“得宠”,并非因为她们的能力,而是因为时代的需要,甚至讥讽她们之所以能在公司盛气凌人,是借着男经理的权力,完全是“狐假虎威”的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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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一层看,这些男店职员的抱怨不仅为了该男练习生伸张正义,更是为了维护男性尊严而鸣不平。这封投书的开头即强调该公司录用女店职员之前,尽管薪金有多寡,同事间彼此并不存在阶级性;但当公司某位新任襄理开始雇用女店职员后,公司文化丕变,高级职员便可对低级职员行使权威。在此事件中,女店职员摆出高级职员的架子,对男练习生颐指气使;练习生则认为若服从了女店职员,便是自损人格,因而起了争执。从男店职员对练习生的同情看来,两者咸认为,女店职员的嚣张是对男性自尊的威胁,究其实,仍是对女性职业发展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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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职员的另一重“危险性”是她的“摩登”姿态。1930年代上海社会流行一新词汇“摩登”,是英语modern一字的中文音译。当时讨论“摩登”的作者很少对这个词汇下清楚的定义,多借由具体的描绘来说明“摩登”的内容,主要指的是“新”的事物或概念,且与消费有关。例如《社会日报》介绍上海冥器店的新产品,包括各式旗袍、汽车、洋房、钟表、高跟鞋等“最现代的生活必需品”一应俱全,记者因而戏称享用这些“现代”冥器者为“摩登鬼”。(注:《鬼也摩登了》,《社会日报》,第2版(1933年9月14日)。)不过“摩登”一词的使用,多半具贬义,报章上最常出现的相关词汇便是“摩登女子”(modern girl)。一位作者曾以打油诗定义“摩登女子”:“一个大蓬头,真成夜不收。双峰高矗矗,两臂滑油油。蝉翼纱痕薄,鸡心倩影留。摩登形若此,同梦甘可不?”(注:月旦:《摩登女郎》,《社会日报》,第2版(1934年8月10日)。)这些“摩登女郎”的外在特征,与前述的“花瓶”颇有雷同之处,甚至这两种论述也出现互相掺杂的情形。有时论者亦称装扮入时的女店职员为“摩登小姐”。(注:杨吟秋:《一个公司的女售货员》,《晨报》,第9版(1935年7月25日)。)这些叙述不但强化了女店员外表艳丽的印象,也使人容易将女店职员等同于“摩登女子”,而时人对“摩登女子”的批评也就自动地转移到女店职员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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